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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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指评价小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表现的程序和方法。

这是一种综合评价制度,不仅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评价他们的品德、思想、体育、艺术等方面。

一、评价标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艺术素养等六个方面。

评价标准的制定需要学校、家长、学生和专家等多方面的参与和慎重考虑。

二、评价程序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循环式评价,即在学期开始时进行初步评价,学期末进行进一步评价,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量。

具体程序包括:1.收集资料:学生学习、作业、考试成绩,教师和家长对学生的评价等资料。

2.综合分析:学校教育部门或专家组对学生的各项资料进行系统综合分析。

3.评价结论:根据综合分析结果,对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4.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家长和学生,帮助学生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三、评价方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主要包括自我评价、互评和教师评价三种方法。

1.自我评价:让学生自己对自己的学习、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培养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互评:两名或多名学生对彼此进行评价,让学生感受到合作、竞争和信任等社会情感。

3.教师评价: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发扬对学生的引导、激励、关爱和帮助作用。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首先,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学生分类,制定针对性的教育措施;其次,把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选科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再者,评价结果还可以提供给家长和社会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机会。

综上所述,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通过对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交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目标和培养挑战,进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规章制度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规章制度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评价内容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水平、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三章评价主体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主体包括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四个方面。

第四章评价标准1. 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的学习成绩,还要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2. 思想品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品德表现、学习纪律、集体荣誉感等方面的评价。

3. 身心健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评价。

4. 审美情趣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艺术修养、音乐、美术、舞蹈、手工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5. 社会实践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章评价方法1. 定期考核:学校每学期组织定期考核,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 成绩单:学校每学期出具成绩单,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生成绩和评价情况。

3. 考试考核:学校举行期中、期末考试,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

4. 课堂表现:教师通过课堂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

5. 专项评价: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成绩评比、思想品德表彰、体质测试等专项评价。

第六章评价效果1. 学生: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学习态度和方法,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 家长:家长可以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表现,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发展。

3. 教师: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教师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素质状况,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

第七章评价纪律1.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参加各项素质评价活动,不得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

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

3.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四、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____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精神,结合我镇小学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

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

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

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实践证明,实施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促进了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使每个学生都体验成功的喜悦,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指对小学生进行多方面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旨在推动小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小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水平。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和激发小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发挥其更好的潜能,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

其中主要包括学科成绩评价、课外活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品德修养评价、学习态度评价、以及体育水平评价等等。

学科成绩评价是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最基础的考核项目。

在小学生的日常学习中,教师将通过期中、期末考试的测试成绩,来评价学生的学科成绩,以此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掌握程度。

课外活动评价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以外所参加的社会实践、文艺活动、科技活动、工艺活动以及体育及其他活动的评价。

这些活动是学生培养兴趣、展示才华、拓宽视野等方面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是对于学生在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综合能力和实践水平的体现。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生活、会议礼仪、介绍讲解、辩论、演讲等等。

品德修养评价是对学生道德品质、思想意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评价。

这个项目应该是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品德修养是构建良好个人和社会环境的基础。

学习态度评价是针对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的态度、心态和动力等方面的评价。

主要是以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听从纪律以及团体协作情况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

体育水平评价是对学生体育水平、运动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由于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变,而健康也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因此体育水平评价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也是非常必要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设计应该充分结合教学实际,建立一套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全面性的评价体系,既要注意到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同时也应该注重对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修养、学习态度以及体育水平等方面的评价,提高小学生的全面素质,并且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到多项活动中去,充分体现其未来成为一名优秀公民的潜力和素质。

学校对小学生的评价制度范本

学校对小学生的评价制度范本

学校对小学生的评价制度范本一、学业表现评价1. 学习态度评价小学生的学习态度是评价其学业表现的重要方面之一。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在课堂上的专注度、学习目标的明确度、课后作业的认真程度等。

评价时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表现出良好的学习态度。

- 学生能够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专注听讲并积极回答问题。

- 学生具备明确的学习目标并通过努力实现。

- 学生对课后作业认真完成,主动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2. 学习成绩评价学习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关键指标。

评价时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学生在各学科的考试中取得了优秀成绩。

- 学生的学习成绩稳步上升,展现出较强的学习能力。

- 学生在课堂学习中有较好的表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 学生在学科知识掌握上有待提高,需要更加努力学习。

二、品德发展评价1. 行为规范评价小学生的品德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其道德行为的表现,还关注其遵守学校纪律和规范的能力。

评价时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范,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 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公益活动,表现出积极向上的品德素养。

- 学生自觉遵守校园秩序,为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 学生的行为规范有待提高,需要加强自律。

2. 社交能力评价评价小学生的社交能力需要考虑其与同学、老师和其他人的交往表现。

评价时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学生与同学之间相处融洽,能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 学生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有效解决人际冲突。

- 学生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表现出较强的社交能力。

- 学生对社交交往不够积极,需要提高自身的社交能力。

三、综合素质评价1.艺术素养评价评价小学生的艺术素养需要考虑其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的表现。

评价时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学生在音乐、美术等方面拥有较高的艺术天赋和表现能力。

- 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

- 学生对艺术活动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热情。

- 学生在艺术方面有待提高,需要加强相关的培养和学习。

小学学生评价制度(3篇)

小学学生评价制度(3篇)

小学学生评价制度是指对小学学生的学习、品德、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记录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激励学生积极向上,促进全面发展,同时提供有效的反馈和帮助。

小学学生评价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评价:评价学生在各个学科上的学习能力和成绩表现。

可以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进行定期、阶段性的评估,为学生提供学习参考和进步指导。

2. 品德评价: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行为举止和社会交往等方面。

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在校园规范、礼仪礼貌、友善合作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其品德修养。

3. 能力评价: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可以根据学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其创造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力等能力。

4. 自评与互评:鼓励学生参与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

通过学生自己对自己的学业、品德、能力进行评价,加强学生对自身的认知和反思。

同时,学生之间也可以通过互相观察、互相评价,建立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

小学学生评价制度的好处是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提供学生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同时,通过评价制度,学校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状态,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和指导。

小学学生评价制度(2)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成绩。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成绩评价: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成绩评价主要关注学生在各个学科的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能力。

2. 评语评价:老师会在学生的学习册、作业本等上面给予具体的评语,反映学生在学习上的表现。

评语评价主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度、思考能力等方面。

3. 课堂表现评价:学校会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如积极参与讨论、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深度、注意力集中等。

课堂表现评价能够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4. 考勤评价:学校会评价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迟到、早退次数。

良好的出勤记录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有着重要的影响。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第一部分: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小学教育不再仅仅强调学生的知识积累,也越来越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更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应运而生。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定义和目标综合素质评价是指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学生的各个方面的情况,从知识、能力、思维品质、道德品行和身心健康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

其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发现和激发学生的潜能。

第三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涵盖学生的学业水平、才艺特长、品德修养、学习方法等方面。

学生除了要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还需要培养学习兴趣和才艺,注重道德教育与品行评价,以及注重学习方法的培养。

第四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期考试、个案评议、实践活动评价等。

定期考试可以评价学生的学习进步和知识掌握情况;个案评议可以了解学生在自主学习、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实践活动评价则可以评价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五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优势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和潜能,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和辅导方案。

第六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挑战和解决方案然而,综合素质评价也面临一些挑战,如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方式复杂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教师的评价能力。

第七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与者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参与者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

学生需积极参与各项评价活动,提高自我认知和发展潜能;教师需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家长需关注学生的发展情况,积极配合学校的评价工作。

第八部分:学校和家庭合作的重要性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对于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学校需要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评价工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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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在小学教育评价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适应新课改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评价体系,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决定》精神为指南,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功能,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也是整体性原则。

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估,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和谐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关注终结性评价,而且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学习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同一阶段层面,不同个体的发展水平也有差别,评估要注意这些发展变化。

评估目标在保持基础性、稳定性的同时,要体现素质发展的阶段性、梯度性、独特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对的鼓励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多元性原则:多元性原则,是指小学生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更注重定性评价;既有课内评价,又有课外评价。

有教师、家长、学生多个评价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的机会,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合力。

4、过程性原则:过程性原则,是指评价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

在评价过程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周评、月评、学期总评的连续评价方法,形成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5、科学性原则:建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6民主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1、主要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主要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见表一。

2、信息来源: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

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小论文写作、网页制作、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1、评价时间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2 次。

2、评价方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

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

等级评价主要根据表一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 为优秀、B 为良好、C 为合格、D 为待合格)。

3、组织与实施(一)组织机构(1)成立板桥镇中心小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制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评定方案,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实施方案,确定评价程序,组织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存档,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咨询与申诉,及时解决处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3--5 人。

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 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

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

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形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

(二)评价细则(1)制定出小学生综合素质三级评价指标和明确的评价程序。

(2)对各项评价指标要确定明确的操作要点和各等级的评价标准。

(3)对评价涉及的参考依据要拟定可操作、富有特色的积累方式(如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平时的操行、学习记录等)。

(4)学校将拟定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报中心校审核后实施。

(三)评价实施(1)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不超过200 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为,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

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等。

等级评价的具体办法为: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家长、同学、教师对每一个学生对照“主要参考依据”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二级指标给出一个等级,以A、B、C、D 呈现,将各二级指标评出的等级A、B、C、D 分别赋值为4、3、2、1,然后再计算出每个一级指标总分值,再还原成等级。

每个一级指标或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得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70%(含)---90% (不含)为“B”,60%(含)---70%(不含)为“C”,0---60%(不含)为“D”。

学校总评结果可按照学生自评占10%、家长评价占10%、学生互评占30%、班级评价占50%的比例确定,总评结果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确定,并报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认定。

各班级可根据学生人数控制综合评价等级:其中A等占20%,B等占40%,C 等占35%,D等占5%以下。

各等级的比例可以在5%的范围内调整。

将学生评定为D级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得超过该班学生总数的5%。

其中被评为市、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级,A、B 等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被确定为A、B 等级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学校方可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①严重违反校级校规或违法犯罪者;②本学年受学校处分者;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定为高一级等级:①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者;②学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单项竞赛奖励者;③被教育部门或其他团体授予某种荣誉称号者;学校建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档案,如实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1、建立公示制度:示评价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 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 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进行举报或申诉。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

3、建立诚信制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与所有评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

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得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

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3 年内不能评优评先,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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