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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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人身损害类案件赔偿标准及计算办法

江苏省2020年人身损害类案件赔偿标准及计算办法

江苏省2020年人身损害类案件赔偿标准及计算办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要求,2020年3月20日,江苏高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试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也就是说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实现“同命同价”。

一、相关各项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二、各项赔偿项目及具体金额如下:。

江苏省2019年人损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doc

江苏省2019年人损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doc

2019 年人损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8 年度)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8 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8 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8 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 元;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 元;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 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细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19 年3 月8 日死亡赔偿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南通65957 元/12 月× 6 月=32978.5 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 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 元) 的20 倍为785020 元。

附:2016 年度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单位:元)总计72684按企业、事业、机关分企业68499事业92663机关102726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农、林、牧、渔业38858农业36263林业40521畜牧业40074渔业57492农、林、牧、渔业服务业56561采矿业62797制造业6646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754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3868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8217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3480建筑业59102房屋建筑业59440土木工程建筑业54263建筑安装业6430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57272批发和零售业67423批发业89192零售业5128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2826铁路运输业107053道路运输业66222水上运输业68768航空运输业137311管道运输业91002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70998仓储业68469邮政业76384住宿和餐饮业46514住宿业49784餐饮业4366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187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10706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1864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7235金融业151615货币金融服务业159696资本市场服务业203086保险业108375其他金融业213672房地产业74088房地产开发经营10766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083租赁业67283商务服务业60937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1897研究和试验发展133642专业技术服务业97689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7306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4760水利管理业82629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1864公共设施管理业5874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8345居民服务业58222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73595 其他服务业50786教育90661卫生和社会工作95727卫生95996社会工作8060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7087新闻和出版业94711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104320 文化艺术业79093体育68448娱乐业6043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0010中国共产党机关107054国家机构99814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122855社会保障85955社团、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1082792018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公式项目公式1. 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其他费用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 天)* 误工时间(天)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2. 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无固定收入,且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 天)* 误工时间(天)3. 住院伙食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补助费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 天)*住院天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误工费4. 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元/ 天)* 护理期限(天)受害人不满60 周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伤残系数*20 年5. 残疾赔偿受害人60 周岁以上不满75 周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金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年受害人75 周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伤残系数*5 年6. 残疾辅助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器具数量器具费7.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死亡人不满60周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8.死亡赔偿死亡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死亡人死亡时实际年龄-60)}年死亡人75周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被抚养人不满18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9.被扶养人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生活费被抚养人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伤残赔偿指数被抚养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指数被抚养人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伤残赔偿指数10.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11.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天)12.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13.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害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4.车辆停运车辆停运损失费=事故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损失费15.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要考虑的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情节等+赔偿损害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受害人过错及程度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江苏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江苏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江苏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赔偿中,对于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功能障碍的人员,根据其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

江苏省作为我国人口大省之一,对于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江苏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至十级。

一级伤残为极轻伤残,十级伤残为特重伤残。

对于不同等级的伤残,其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确定伤残等级时,需由医疗机构进行评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核确认。

其次,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伤造成的伤残,赔偿标准为,一级至三级伤残,按月领取工伤补助金,四级至十级伤残,可以选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按月领取工伤补助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月平均工资的30%至35%,十级伤残为月平均工资的180%至200%。

再次,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根据江苏省《意外伤害赔偿条例》的规定,赔偿标准为,一级至三级伤残,一次性赔偿金为15至25万元,四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赔偿金为25至60万元。

同时,对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为30至60万元。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为江苏省的规定,其他省份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面对工伤或意外伤害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赔偿。

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求助。

总之,江苏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对于受伤残影响的人员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对于受害者的一种经济赔偿,更是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希望各位在面对伤残赔偿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一、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根据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可归纳以下几种: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残疾产生的费用,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其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无收入或雇工的,参照当地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人员所扶养人的生活费。

标准是根据被扶养人生活费还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定,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3.20•【分类】地方司法文件解读正文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授权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范围内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项目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工作。

为此,我院于2019年9月9日发布苏高法电〔2019〕616号公文,授权各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赔偿标准。

目前,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省苏州、无锡、常州、徐州、连云港、宿迁、盐城等市先后公布了相应的统一赔偿标准。

根据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试点地区的实施情况,我省统一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条件已经成熟,为此,我院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

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主要思路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精神,回应社会公众“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呼声作出的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对妥善审理全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挥了巨大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融合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平等意识也逐渐加强。

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和权威。

特别是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上,人民群众对城乡二元结构下按照户籍地标准采取不同计算方式的意见较大,希望统一赔偿标准的呼声很高。

2019年江苏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江苏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江苏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2019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2019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2019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遭受到意外伤害需要进行伤情鉴定,进过鉴定后根据鉴定标准进行赔偿,最新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害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人身伤害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就综合性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9年最新人身伤害鉴定标准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二、人身伤害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

三、人身伤害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一般是30个工作日。

通常,鉴定机构会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45天,或者漫长点的2个月都有可能。

因此,要是做鉴定完成后,当事人也不必太过着急,还是以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特殊情形会延长30个工作日。

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

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

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不少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的伤残,严重的话甚至还会造成死亡。

此时,除了需要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外,还需要对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

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8年度)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8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二、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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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2019年1月经过李以宽申请,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向其发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据此,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1.2018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2018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2018年江苏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4.2018年江苏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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