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集团数据采集工作操作指南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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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户集团数据采集工作操作指南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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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总局千户集团数据采集工作操作指南

2016年3月

本方案适用于“总局千户集团成员企业财务数据采集”(以下简称“千户数据采集”)工作,对“千户数据采集”工作的主要环节和流程进行说明,请按此文档内容组织开展“千户数据采集”工作。

目录

一、千户集团数据采集范围

本次“千户数据采集”工作开展采集的企业数据为2011至2015年度的以下各类型数据,包括:

(一)企业电子账套数据。包括账套信息、科目信息、余额信息和凭证信息等。

(二)企业填报数据。包括企业科目与财政部标准科目对应关系,财务报表及编制规则,以及其他财务资料(如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等。

部分集团已在2014和2015年度开展过数据采集,本次采集工作只对缺失的部分进行补充即可。

二、千户集团数据采集方式

本次“千户数据采集”工作,采取“成员单位对总部、总部对省局、省局对总局”的方式开展。由企业集团总部统一部署其全部成员单位开展电子财务数据采集工作;企业集团总部集中收集和校验各成员单位电子财务数据后,汇总报送至企业集团总部所在省税务机关;企业集团总部所在省局税务机关对集团电子财务数据进行收集并最终传递给税务总局大企业司;税务总局集中各省税务机关采集的企业电子财务数据,实现数据在全国的共享。

三、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企业集团总部所在省税务机关应于3月31日前完成采集对应企业集团电子财务数据的工作。

企业集团总部所在省税务机关应于4月5日前对电子财务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情况、数据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至税务总局可控FTP(报送地址请参考总局相关文件内容)。

四、数据采集工作流程说明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使用税友软件集团开发的“数据采集工具”进行企业财务数据的提取。数据采集功能能够支持的财务数据版本及类型请参考“附件1.采集工具支持范围”。

对于不能直接使用数据采集工具开展数据采集工作的企业,可以按照“附件2.数据接口规范”文件中的要求,由企业自行导出企业的财务数据。对于银行业企业,由于银行业的业务数据量较大,银行业的凭证数据可以按照“附件3.银行业企业补充数据接口规范”文件中内容进行处理。

为了能够清晰准确的开展企业财务数据的分析工作,银行业企业除对业务数据进行处理外,还需要对其财务数据单独进行导出,即银行业最终应生成完整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两部分数据内容。

1.采集前沟通

在正式采集工作进行前,应对如下项目开展沟通:

各省税务机关召集集团总部进行工作部署。

集团总部需要提前对本集团成员企业使用的财务系统情况进

行了解,据此选择处理采集处理方式。

明确集团负责与税务机关进行工作衔接的接口人。

确定各类数据提交时间。

2.获取软件操作培训资料

在数据采集前税务总局组织软件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远程视频培训的方式对各省局税务人员、集团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相关软件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使大家提前熟悉软件,方便大家开展工作。

税务总局电税中心会将本次工作相关资料(包括软件安装程序、操作培训资料、)将软件下发给各省局由省局将软件分发给集团企业总部,然后由集团总部提供给集团成员进行数据采集。税局在下发相关软件时可以将软件的操作手册和软件操作培训视频一并下发,供企业使用。

3.企业电子帐数据采集方式

使用总局数据采集工具采集

税务总局统一下发数据采集工具,数据采集工具针对常见财务系统预先内置好了采集模板,连接到企业的财务数据库后可直接提取财务数据,采集软件支持的软件范围见附件1。

在进行采集前,数据采集工具操作人员需要向企业财务系统运维人员或管理员获取财务系统后台数据库的必要参数,包括数据库IP地址,数据库名称,数据库端口号,数据库的用户名和密码等。

使用数据采集工具采集具有采集速度快和数据质量高的特点,因此建议使用数据采集工具直接采集。

企业自行上报电子账数据

总局下发的采集工具不支持直接采集的,不在采集工具支持的财务软件范围内的要求企业按照总局提供的数据接口规范(详见附件2)自行上报电子账数据。为方便各省局上报和企业上报数据,同时也为了确保数据质量,采集工具中集成了数据检查功能,数据校验规则已经内置在软件中,企业在正式上报数据前需要使用该检查功能进行数据检查,检查通过的会生成加密压缩的DCW文件,方可上报,检查不通过需要按照结果提示修改,直到检查通过后生成DCW文件方可上报。

顺利自行上报电子账数据的基础是对数据接口规范的详细了解的前提下进行的,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因此除非数据采集工具不支持或者出于保密等其他原因,否则不建议使用。

4.使用数据采集工具进行数据验证

使用数据采集工具的数据采集模板开展的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结果无需进行数据验证,生成的“cw文件”可以直接提交给集团进行归集。

使用自行导出方式提供的企业财务数据需要使用数据采集工具中的“导出数据检查打包”功能,开展数据校验,校验通过后会自动创建企业财务数据“dcw结果文件”。该文件可以作为数据采集结果提交给集团归集使用,如该文件不能生成,则需要查看数据校验过程中生成的错误日志内容,修改数据导出脚本,反复执行数据导入操作,直至校验通过,生成“dcw文件”,才可以提交给集团。

5.数据采集工作注意事项

要注意纳税人识别号与账套代码的对应关系,尤其是存在一个纳税人有多个账套这种情况的企业,要注意纳税人识别号的正确性,不要误填成上级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五、数据填报工作流程介绍

企业数据填报工作是“千户集团数据采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各集团应安排成员企业认真完成此类数据的提取,回收后以集团为单位进行成员企业数据的归集,并报送至集团所在地省税务机关。

企业数据填报工作可与数据采集工作一同部署,由主管数据采集工作的省国、地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管理。

1.企业数据填报内容

企业数据填报对象为2011至2015年度企业的科目对应规则文件、报表编制规则文件、企业财务报表文件和企业财务资料文件。请按“企业填报工具操作手册”内容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并进行提交。

其中,“科目对应规则”和“报表编制规则”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可由集团总部或二级公司统一制定,集团和成员企业在部署成员企业的填报内容前请进行情况分析。

2.数据填报工作流程

企业数据填报工作使用税友软件集团开发的“企业数据填报工具”开展。各类型文件的处理过程请参见“数据填报工具升级版操作手册.pdf”和“数据填报工具操作视频培训文件.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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