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防汛应急预案一、教育部门防汛应急预案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各地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频发生。
特别是在夏季,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给教育部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部门应制定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灾害风险评估在制定防汛应急预案之前,教育部门应对所在地区的灾害风险进行评估。
通过了解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历史洪水灾害记录以及当地地形地势等因素,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
同时,结合学校的地理位置和校园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汛策略。
三、人员安全保障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教育部门应确保校园内有足够的避难场所,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安全的避难环境。
校园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在汛期来临前,教育部门还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自救能力和防灾意识。
四、应急物资储备在遭受洪涝灾害时,供水、食品和医疗等基本物资需求急剧增加。
教育部门应提前储备足够的饮用水、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确保学校校园内的师生能够在灾难期间正常生活。
同时,应制定妥善的物资仓库管理方案,确保物资的储存和更新。
五、教育宣传与培训防汛应急预案需要每个参与成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生、教职工和相关人员的防灾宣传,普及防汛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定期组织防灾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在灾害发生时,每个成员都应知道应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六、应急处置与恢复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教育部门应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具体措施包括: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通知家长和社区有关情况;及时关闭学校的至关设施和设备,避免进一步损失;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享信息资源;对灾后校园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迅速恢复正常。
教育系统防汛应急工作预案

教育系统防汛应急工作预案一、预案目的为确保我国教育系统在汛期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等)的防汛应急工作。
三、组织架构1. 国家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教育系统防汛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2. 地方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教育系统防汛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3. 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学校内部防汛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四、预警分级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的洪水、暴雨等预警信息,将防汛应急预警分为四级:一级预警(特别严重)、二级预警(严重)、三级预警(较重)和四级预警(一般)。
五、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预警(特别严重):(1)国家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地方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开展防汛应急工作。
(2)地方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学校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组织全体师生紧急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及时向地方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 二级预警(严重):(1)地方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学校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2)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及时向地方教育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3. 三级预警(较重):(1)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
4. 四级预警(一般):(1)学校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六、后期处置1. 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过后,学校应立即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2. 学校应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防汛应急能力。
3. 教育部门应总结防汛应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七、保障措施1. 教育部门应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取洪水、暴雨等预警信息。
中小学校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标题:中小学校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范文导语: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防风防汛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本文特提供一份中小学校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对学校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成立学校防风防汛应急指挥部,由校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值守。
三、预警机制1. 学校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掌握风情、雨情动态。
2.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工作。
四、应急措施1. 台风来临前,学校应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通排水管道,清理易倒伏的树木和设施,加固易受台风影响的建筑物。
2. 台风期间,学校应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引导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3. 洪水来临时,学校应立即组织师生撤离到高处安全地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 暴雨期间,学校应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险情,确保校园安全。
5. 应急指挥部应密切关注风情、雨情动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措施。
五、救援与安置1.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救生衣、防汛沙袋、雨具等。
2. 发生险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3. 学校应设立临时安置点,为受灾师生提供生活保障。
六、善后处理1. 台风、洪水、暴雨过后,学校应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清理、消毒,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 学校应认真总结防风防汛工作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七、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防风防汛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定期组织防风防汛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
结语:通过制定和完善防风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措施的落实,中小学校可以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我国教育系统在防汛期间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应对突发洪水灾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职责。
(3)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校抗灾能力。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一旦发生洪水灾害,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防汛应急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教育部防汛指挥部设立教育部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国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指挥部由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挥调度。
指挥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2.3 学校防汛指挥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学校防汛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指挥调度。
指挥部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收集与共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的洪水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洪水动态。
3.2 预防措施(1)加强学校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
(2)定期开展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制定学校防汛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具体措施。
(4)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如沙袋、绳索、救生衣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4.1 预警发布当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洪水预警信息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2 Ⅰ级响应(1)教育部防汛指挥部启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立即启动防汛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教育系统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灾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避让转移、依法管理”的防汛抗灾工作原则,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防汛抗灾能力,确保汛期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成员:各学校校长、相关科室负责人2. 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全面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
(2)研究制定防汛抗灾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抗灾措施。
(3)及时掌握汛情、灾情,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4)加强防汛抗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
三、防汛抗灾工作要求及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1)各学校要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2)校长为学校防汛抗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2. 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险情(1)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校舍、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3. 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1)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如沙袋、编织袋、铁锹、雨衣雨鞋等。
(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1)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防汛抗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
(2)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上报。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2)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 紧急响应(1)当发生险情或灾情时,立即启动紧急响应。
(2)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后期处置(1)对灾情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2)开展灾后心理疏导,帮助师生度过心理难关。
学校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学校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在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应对突发性天气变化,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防台风防汛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
三、预防措施1. 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班会、海报等形式,加强师生的台风、暴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2. 检查整改:定期对学校的建筑设施、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设施安全。
3. 预案制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防台风防汛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措施。
4. 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如沙袋、铁锹、绳索等,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四、应急响应1. 预警阶段: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受灾阶段:一旦学校发生台风、暴雨灾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师生进行转移和救援。
3. 灾后阶段: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灾后重建,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后期处理1. 对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在灾害中受损的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建。
3. 对灾害应对过程中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4. 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学校师生在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校园防汛防风应急预案(5篇)

校园防汛防风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园防汛防风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园防汛防风应急预案1为了使我校防汛防洪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并有效地预防台风、洪水和风暴等自然灾害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以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学校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分工: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室,处理具体负责日常防汛防洪工作,联系电话:xx。
二、主要职责: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要及时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组长要坐镇指挥并部署防汛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果断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决定,学校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
(3)组织指挥全校做好防汛防洪和抗洪抗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4)一旦发生台风险情和洪涝灾害,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协助组长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在汛期要保持每天与镇中心小学联系,了解上级有关汛情信息和任务,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的防汛防洪工作。
(3)做好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物资的配备工作。
(4)一旦发生台风险情和洪涝灾害,要协助组长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应急工作程序:1、根据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迅速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切实做好检查和防范自然灾害工作。
2、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果断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决定,及时做好师生员工撤离工作。
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汛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遵循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快速反应的原则,确保汛期教育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防汛指挥部: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2. 设立防汛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收集、报告汛情信息,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
3. 成立防汛应急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组建防汛应急队伍,明确队员职责,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预警预报1. 预警信号: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汛情。
2. 预警发布:市教育局防汛办公室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发布预警通知,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1. 响应级别:根据汛情严重程度,分为四级响应,分别对应预警信号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2. 响应措施:(1)蓝色预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及时报告汛情信息。
(2)黄色预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各项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3)橙色预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加强防汛应急力量,做好师生转移安置准备,视情况采取停课、停训等措施。
(4)红色预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五、处置措施1. 汛情发生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汛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2. 及时报告汛情信息,确保指挥部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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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沙区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学校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南沙区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南沙区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南沙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沙区教育系统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 26 -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防汛防风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雨风灾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镇(街)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区三防指挥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以校为主”的原则开展防汛防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区教育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安全(信访)办、督导室、教育管理科(招生办)、教育规划科、教育发展中心、托幼办、工会、少年宫等科室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负责人任成员。区教育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办)的指导下开展防汛防风工作。主要职责包括:①负责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水旱风冻灾害防御措施;②指导督促属地教育部门做好危险地区师生的转移工作;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停(复)课;④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⑤组织、协调做好受损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二)区教育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信访)办,以安全(信访)办人员为主,相关处室、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人员参加,安全(信访)办安全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①负责对接区委区政 - 27 -
府、区三防办有关三防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协调处理全区范围内教育系统各单位三防准备工作;②制定和完善三防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③检查、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三防工作;④组织开展三防应急演练。 (三)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各学校相应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三防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级、本单位的防汛防风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全区教育系统各级防汛防风工作部门要与同级三防指挥部、气象部门和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当三防部门和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和台风灾害预报时(含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和台风灾害警示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属地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灾害信息 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害发生后,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三)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各类学校防汛防风工作的指导。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制当地教育系统抢险救灾参与单位、责任人、上下级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 - 26 -
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以查机构、查设施、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防洪、防风、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汛防风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风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暴雨、台风等级、洪涝灾害程度和上级规定,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2.进入汛期,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值班,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三防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以及上级部门的预警通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防汛防风及抗灾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处置。无论发生哪一级灾害,受灾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应在第一时间采取 - 27 -
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 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
6级以上,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防汛防风部门和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与当地三防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学校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本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区教育局和当地三防指挥部。 (2)各有关单位检查各自防风、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学校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4)各学校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三)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
8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3)上级部门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 26 -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分管领导到位,各校领导上岗带班,研究部署防汛防风工作。 (2)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受影响地区各托幼机构、中小学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学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并通知学生(幼儿)的监护人。受影响地区各高校(我区暂无)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停课,并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3)校园内各类在建工程全部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 (4)已被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开放,并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5)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6)医疗救护队伍迅速做好救护伤病人员准备,做好救伤及卫生防疫工作。 (四)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
10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3)上级部门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 27 -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托幼办主要领导到位,与当地三防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指挥部署防灾救灾工作。 (2)各学校领导全部到岗,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受影响地区各托幼机构、中小学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并通知学生(幼儿)的监护人。受影响地区各高校(我区暂无)建议停课,并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五)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 (2)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3)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4)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 26 -
(1)在继续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各单位立即启动防汛防风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受影响地区各托幼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并向监护人告知学生(幼儿)的基本情况。 (3)当地三防指挥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所属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人、财、物转移。 (4)当地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做好人员疏散、车辆安排、抢险救灾物资运送、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风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可以越级上报,之后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及时补报和续报。 2.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3.区教育局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后,局属各学校在响应启动30分钟内填报信息报送表格,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补充本单位防御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区教育局,后续每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