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预防施工事故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事公路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和过往司乘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凡在管理处管辖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管理范围包括管理处管辖高速公路主线、匝道、隔离栅以及公路设施等。
3职责3.1河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宣大支队负责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等方面的安全监督。
3.2 工程养护科及宣化、阳原养护工区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管理规定4.1管理处组织工程路政部门应以合同、文件、会议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以下方面的明确要求:4.1.1养护工区、养护项目经理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成立养护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施工现场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____日常养护维修作业必须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持下列材料和项目经理部公章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养护计划或施工委托书);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4.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施工现场应有明确的安全负责人,改道分流时,应设专门的交通疏导人员。
4.1.5上路施工前,需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作业知识培训,相关教育记录须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施工单位,不得上路施工。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车辆驾驶、电气施工、起重等)必须持证上岗。
4.1.6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作业人员和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等其他人员(包括保洁、绿化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标志衣帽,注意观察来往行驶车辆,不准在行车道上停留。
4.1.7不得随意在非封闭区域坐、卧、行走或嬉戏玩耍,需要跨越行车道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迅速通过。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查管理办法

西略分公司日常养护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管养道路技术状况,提高公路维修保养工作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根据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略分公司小修保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日常养护巡查的目的和任务l、通过对管养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公路病害和缺陷,以便养管人员有针对性地拟定维修措施,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2、通过公路日常巡查,及时掌握公路技术状况,为养管单位制定公路预防性养护计划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章巡查主体、范围和要求第三条日常养护巡查主体为各管理所养护股。
第四条日常养护巡查范围为各管理所所辖公路,包括路面、路基、桥涵隧、收费站、沿线设施、绿化等。
第五条日常养护巡查分日间巡查、夜间巡查和专项巡查。
1、日间巡查是对公路设施的一般检查,主要检查公路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病害缺损等。
日间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
2、夜间巡查是对公路反光设施及照明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
3、专项巡查是在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后对公路重要部位或易毁损部位进行的专门检查。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六条日常巡查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检查路面、中央分隔带是否干净、是否有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雨后检查路面是否有积水,冬季检查是否有积雪、积冰.2、检查路面是否有坑槽、沉陷、车辙、翻浆、裂缝及唧浆等病害,检查硬路肩、浅碟式排水沟是否有开裂、裂缝、脱空等现象。
3、检查公路边坡、绿化平台、碎落台等路基范围内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检查边坡是否有冲沟、崩塌、沉陷等现象,挡墙、骨架护坡和锥坡等构造物是否有破损、开裂、沉陷、空洞或勾缝脱落等现象。
4、检查边沟、急流槽、截水沟、倒虹吸等排水设施内是否有淤泥杂物,排水是否通畅。
检查排水系统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失效的现象。
5、检查桥梁伸缩缝、支座、泄水孔、桥面及桥梁梁端与背墙之间是否干净,垃圾杂物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异常变形、开裂等病害;检查桥梁墩台、基础有无冲刷现象,桥梁设施是否完好。
高速公路管理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摘要: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高速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指导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养护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六)交安设施:包括护栏、活动护栏、隔离栅、防眩板、轮廓标、标志牌(含公里牌、百米牌、警告警示标牌等)、标线、防撞设施等的清洁、维修保养、增补更换等项目,日前,路产维护站根据上年度路况评定结果及养护需求分析,编制所辖路段日常养护年度计划建议报路产维护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高速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指导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养护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包含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土建结构、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机电设施、服务设施以及各类房建修缮)、公路绿化等项目的巡查、检查、小修、保养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以下所述及时性作业、日常性作业、集中性作业,是根据病害对道路行车安全畅通的影响程度及养护作业组织方式划分。
及时性作业是指对影响道路行车安全的病害或状况立即处治或按时限要求完成的养护作业(如路面障碍物清理、坑槽修补及设施修复等);日常性作业是指对一定时间内不影响行车安全且对道路结构安全影响轻微的病害进行修复的养护作业,一般应在一月内完成;集中性作业则指按季度、年度集中组织实施的养护作业。
第二章日常养护工作内容及标准第四条日常养护内容(一)路基:包括路基边坡、平台的整形回填;边沟、排水沟、泄水槽、集水井、拦水带等排水设施的维修、疏通、清淤;防护工程的修复等项目。
(二)路面:包括主线、匝道、中央分隔带、边沟、碎落台的清扫保洁;沥青路面贴缝、灌缝、坑槽和龟网裂挖补处治等;水泥路面裂缝及断板的切割、凿除、清理及浇筑修补等;路边石、路缘石、拦水带的维修等路面范围内的其它项目。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试行)【发文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公布日期】1991.03.04【实施日期】1991.03.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按照“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高速公路和全封闭、全立交的汽车专用路(以下通称高速公路)。
第三条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管理全省高速公路。
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协助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归口省交通厅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服从省公安厅领导。
第二章交通管理第四条禁止一切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电瓶车、教练车以及设计最大时速小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禁止学习驾驶员和实习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路考。
第五条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配备警告标志。
小型客车前排座位应装置并系安全带。
第六条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除因气候和道路原因外,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高速公路区段的限速规定。
高速公路各区段的行车时速,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具体规定。
第七条机动车在行车道上同方向行驶,必须按下列规定保持行车间距:(一)时速七十公里以下,行车间距不得少于五十米;(二)时速七十公里以上(含七十公里),行车间距不得少于一百米。
机动车在雨天、雪天、雾天、夜间或冰雪路面上通行时,行车间距比上述规定增加一倍。
第八条半幅高速公路中心线的两侧依法排列为行车道和硬路肩。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必须各行其道,不准掉头、倒车、逆行、熄火滑行、随意停车。
第九条客运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固定座位数量。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日常养护目标及内容1.路况巡查和检测2.路基第一章总则高速公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舒适,必须加强日常养护工作。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舒适。
第二章日常养护目标及内容一)路况巡查和检测日常路况巡查和检测是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的重要措施。
巡查和检测内容包括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路面标线、路灯照明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路基路基是高速公路的基础,对路基的日常养护至关重要。
日常养护内容包括路基排水、路基稳定性、路基绿化等方面。
对于路基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职责划分在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中,路面维护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路面的损坏会影响行车安全和舒适性,因此需要对路面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和保养。
路面维护的职责划分如下:1.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制定维护方案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3.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对路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对路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计划管理制度是保证养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计划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养护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落实养护计划。
对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3.监督养护工作。
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评估养护效果。
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人员管理制度是保证养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人员配备。
根据养护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公路局、省高管局(集团)、交通通信局:现将《河北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河北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可靠运行,更好地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河北省交通厅交通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行业管理工作,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分别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管理工作,各条段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本路段机电工程新建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以各条段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自动化、智能化采集和发布设备设施为基础,以建设路网全程监控和智能调度系统为目标,维护机电工程的网络性、整体性、安全性。
第五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括:(一)收费系统:车道设备、收费亭内设备,收费站设备及软件,收费中心或分中心设备及软件,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以及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等。
(二)监控系统:外场的信息采集、显示、发布设备,隧道紧急电话、环境检测、报警与诱导、通风、照明、消防等设备,监控中心或分中心设备及软件,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等。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提升高速公路路况效劳水平,保证高速公路“畅、洁、绿、美〞及行车平安,根据?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H10-202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是指通过完善制度,监督实施, 严格考核等治理手段,以到达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目的.第三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制度,并逐步向化和市场化转型.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治理处内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治理.第二章日常养护目标及内容第五条日常养护目标:到达XX治理处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第六条日常养护内容:(一)路况巡查和检测路况巡查和检测是日常养护的重要的内容之一,包括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专项检测.〔二〕路基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去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2、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3、去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防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修理缩缝,疏通泄水孔,去除松动石块.〔三〕路面1、去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2、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铺防滑料,维持交通;3、路缘石的修复.〔四〕桥梁、涵洞、隧道1、去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清洁;2、疏通涵管;3、伸缩缝清理,泄水孔疏通;4、保持隧道内及洞口清洁,及时清理洞内暗沟、沉淀池垃圾泥沙, 按要求进行隧道专项清洗.〔五〕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志牌、轮廓标等维护或定期清洗;〔六〕绿化1、绿化树木、花草的抚育、修剪、治虫、施肥;2、幼苗的抚育、灭虫、施肥、除草.第三章责任划分第七条XX治理处对日常养护进行治理,主要责任如下:〔一〕负责制定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制度.〔二〕负责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年度方案进行审核汇总,报省高速公路治理局审批.对经营性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年度方案进行行业监管和催促.〔三〕负责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四〕负责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进行定期考核检查.〔五〕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养护治理系统应用的业务培训,指导与日常养护有关的信息资料录入系统、统计分析、整理归档等工作.第八条养护工程科负责日常养护治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责任如下:〔一〕负责建立健全日常养护治理机构,合理配置技术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养护机械设备.〔二〕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标准和治理制度,建立各项日常养护治理、作业等规章制度.制定并上报日常养护年度方案〔三〕严格执行和细化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工作目标、标准和工作程序,坚持标准化、精细化治理.〔四〕创新治理理念,激活用人机制,保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高效运转.〔五〕科学组织,合理实施,不断提升高速公路路况效劳水平.〔六〕负责高速公路路况调查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养护巡查的监督治理,并做好日常养护质量检查和考核工作.〔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高速公路突发性事件、防汛抢险、除雪防滑等灾害性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八〕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机械设备的治理,努力提升日常养护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九〕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平安治理.〔十〕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技术、作业人员的培训.〔十一〕负责建立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档案,及时上报各种养护治理资料.〔十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治理水平.第九条各养护所〔队〕是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直接实施者,主要责任如下:〔一〕制定日常养护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日常养护的各项工作.〔二〕按相关制度要求做好日常养护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和处治稍微病害.〔三〕根据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定的要求进行日常养护作业.落实日常养护作业的标准化、精细化治理,保证平安生产.〔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防汛抢险、除雪防滑等灾害性防治工作.〔五〕负责日常养护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使用治理工作,保证养护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六〕负责日常养护治理,组织或参加有关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提升全员综合素质.〔七〕建立和完善日常养护治理及生产台帐,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第四章方案治理制度第十条根据路况调查和路况检测评定结果,于每年10月底前编制年度养护〔含日常养护〕方案.根据运营路段的性质,还贷性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方案经省高管局审核汇总,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经营性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方案由经营公司或董事会批准,报省高管局备案.第十一条根据批准的年度方案及路况实际情况及时安排日常养护作业,日常养护年度经费应根据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原那么, 限制在批准的方案经费之内.第五章人员治理制度第十二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所辖路段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日常养护单元,科学组建日常养护治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日常养护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第十三条制定相应的日常养护人员治理制度,养护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责任、奖惩方法等.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录用应打破“终身制〞、“工资制〞,实行劳动报酬制、工作计量制和绩效考核制.提倡实行专业队伍承包责任制.第十五条组织技术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日常养护的有关技术要求、作业流程、质量标准、平安防护、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合格前方可上岗.第六章材料治理制度第十六条为降低养护本钱,提升养护质量,增强对日常养护材料治理,制定相应的材料采购、检验、仓储、使用等制定.第十七条材料采购应根据日常维修保养作业的需要和仓库的库存量,合理制定采购方案或材料购置清单.应做到用途不明不购、质量不明不购、规格不清不购.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第十八条应增强材料的出入库治理工作,建立出入库治理台帐相关制度.材料仓储治理人员应增强业务学习,要求做到物质保养经常化、材料堆放规格化、仓库料架整洁化、分类编号科学化.第十九条材料使用应用有专人负责治理,应增强对材料的检验, 并对材料的使用量、剩余材料,防止浪费和损失.第七章机械治理制度第二十条增强对养护机械的治理,制定相应的养护机械治理制度,保证养护机械性能完好,使用效率高,运行平安.第二十一条养护机械应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机械化开展指导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日常养护作业应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保证作业迅速、优质和高效.第二十二条应充分发挥已有养护机械的作用,提升使用效率.养护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管用结合,人机固定、合理调配、平安操作〞.第二十三条养护机械在使用时应对其运行状况进行完整记录,一旦机械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第二十四条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第二十五条应切实做好养护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维修保养原那么,抓好“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殊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等维修保养工作,延长养护机械的使用寿命,降低养护本钱.第八章平安和环境保护治理制度第二十六条制定平安作业规程或制度及环境保护制度.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平安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前方能上岗作业.如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叉车、铲车、抓斗车、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路面机械等〕、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高空建筑、架设、外挂作业、高空维修、高空安装等〕、建筑机械作业人员〔搅拌机、卷扬机、打桩机、沉桩机、钢筋机械〕、金属加工作业人员〔冲剪压工、铣工、刨工、车工、锯工、钻工〕等均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作业IC卡. 第二十七条养护施工作业时,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平安和过往车辆的平安与畅通.必须严格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养护平安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标准化治理指南?的规定作业,作业所用的标志、标牌等平安设施、作业人员的平安服装、养护机械和交通工具等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保证作业文明,平安.第二十八条养护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高管局环境保护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做好对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不得随意乱堆、乱弃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必须做好作业场地的清理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美观、整洁.第九章防汛、除雪及紧急抢险治理制度第二十九条每年汛期及冰冻季节,要据当地的季节特点、高速公路道路及桥梁状况,分析掌握道路、桥涵的抗灾害水平,制定预防举措和应急抢修预案.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机制,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适应储藏必要的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旦发生水毁, 立即组织抢修,以保证道路的正常交通.第三十条在讯期及冰冻季节,要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及时收集天气、雨水、冰雪情况预报资料,预先了解到达时间和变化情况,以判断对道路的危害性.同时要注意积累和保存观测资料.第三十一条每年汛期前应组织进行一次预防水毁的技术检查和隐患排查,内容包括:边沟、盲沟、急流槽等排水系统有无淤塞;桥梁墩台、构造物、涵洞、档墙锥护坡等是否冲空或损坏;桥下有无杂草、树枝、石块等杂物堆积淤塞河道,涵洞、通道有无淤塞;路基有无淘空或下沉;陡边坡路段的路基有无松裂;查出的水毁隐患,应在汛期之前处治完毕.第三十二条在雨天、汛期、冰雪天气,应组织人员对所辖路段进行巡视,检查桥涵、路基及各种构造物.毁损较小的,当场予以抢修,发生严重毁坏,危及行车平安时,应立即在两端设立危险警告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针对水毁的成因,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举措, 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修复好,保证公路的平安畅通.第三十三条冬季扫雪.要根据气象资料、路面结构、沿线条件、降雪量、积雪深度、气温、危害交通范围等条件确定工作方案.除雪防滑的重点区域是桥面、陡坡路段、长弯〔匝〕道、迎风口、隧道出入口和收费广场等. 第三十四条要增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气象资料,做好降雪预报.一旦降雪,要采取紧急去除举措,保证道路畅通.第三十五条冬季来临之前,除雪机械设备应状况良好,并储藏必要的配件、融雪剂、防滑材料等.每次除雪后,应立即对除雪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并根据库存情况补充融雪防滑材料,以备下次使用.第三十六条融雪剂、防滑材料等施撒时间,一般可限制在开始下雪时或降雪停止后立即进行;施撒数量一般可根据雪量大小限制, 撒布应力求均匀.第三十七条紧急抢险.制定紧急抢险抢修预案,因交通事故造成护栏或其它设施损坏,或因暴风骤雨等其它自然灾害造成路基或其它构造物损坏,应保证及时修复.第三十八条对特殊材料泄露的处理.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防护、防毒器具,封闭现场,建立平安作业区,根据泄露材料的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案,进行快速处理,并对路旁的损坏情况,进行快速修复.第十章作业治理制度第三十九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应遵循“经常性、及时性、平安性、预防性〞养护原那么,优质、高效地完成日期养护各项工作.第四十条路况巡查的检测、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CH20-2007〕和省高管局制定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查治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第四十一条主要日常养护内容、病害修复时限或作业频率、养护标准等相关规定,详见附表.第四十二条日常养护作业按以下流程进行:日常养护巡查一作业任务安排〔养护所〔队〕下达维修通知单或任务书〕一作业平安设施、材料、机械设备、车辆等准备〔技术治理人员检查〕一作业区布设〔技术治理人员检查〕一现场作业及作业记录〔技术治理人员监管〕一作业结束,清理现场〔技术治理人员检查〕一垃圾及杂物运至路外指定堆放地点〔技术治理人员检查〕一整理作业内业资料〔技术治理人员检查〕.第四十三条日常养护质量检查规定: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和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日常养护质量检查考核方法和奖惩方法.养护所〔队〕对日常养护作业每月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质量考核,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质量考核,管理处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质量考核,根据考核评选结果,对日常养护作业标准、质量优良、路况较好、治理到位的养护应急队〔所〕、桥隧所予以表彰和奖励,反之予以通报批评.第十一章附那么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XX治理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湖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主要病害修复时限、养护标准规定一览表湖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主要病害修复时限养护标准规定一览表。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规范和监督,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质量,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第四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养护档案,做好养护记录。
第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高速公路进行定期检查和养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第六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高速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上报养护状态。
第七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八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各类养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业务素养。
第十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规范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效率。
第三章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计划和方案,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道路路面、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养护管理,及时处理病害、裂缝等问题。
第十三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对高速公路的日常管理,定期清理垃圾、除草、修复护栏等工作,确保道路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四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高速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第四章养护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七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对养护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其提高业务水平和维护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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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强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保持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两会稳定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日常养护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具体作用内容可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五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各级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涉及的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如遇更新,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章日常养护工作目标第七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在90以上,各分项指标(PQI、SCI、BCI、TCI)不低于85,保持畅、洁、绿、美、安的高速行车环境。
第八条高速公路达到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设施完善、畅通;路面保持平整密实、整洁美观,桥头无明显跳车,病害处治及时,无修补不良现象;桥涵等构造物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交通安全设施保持规范、齐全;机电系统设施、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绿化苗木保持长势良好,无整段死苗、缺苗现象。
第九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应齐全、真实、规范,并应成立养护资料档案室,及时将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条高速公路应加强日常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做到施工安全设施齐全,施工现场规范、有序。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应推广应用“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管理系统”,规范养护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价、决策系统。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应制订各种影响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应急保畅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预案的演练、评估制度,实现运行高效、处置有力的目标。
第三章高速公路日常巡视与检查第十三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应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高速公路及其附属神识的损害情况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洒落物等,以便及时、合理的安排维修和清理,尽快恢复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日常巡视检查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系统、绿化等。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频率、方法等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其中,路面及沿线设施巡视检查按照《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执行;桥梁、涵洞巡视检查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执行;桥梁、涵洞巡视检查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执行;隧道巡视检查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日常巡查作业应由专人记录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汇总巡查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第十七条日常巡查作业中,巡查人员应强化自身保护意识,按规定穿着安全标志服。
巡查车辆应按规定车速行驶并开启警示灯。
第四章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调查与评定第十八条高速公路应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定期对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调查与评定。
第十九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调查与评定应遵循客观、科学和高效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和评价手段,保证检测与评定结合准确可靠。
第二十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查应尽量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
各项指标最低检测与调查频率为每年一次。
其中,路面损坏(PCI)、路面平整度(ROI)检测每年进行2次。
即在每年的春融期过后和年末各进行1次;抗滑性能(SRI)检测每年应进行1次;路面车辙(RDI)检测及桥梁、涵洞、隧道定期检测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对于三类以上桥梁应按要求进行重点检查,随时进行安全监测;路基技术状况(SCI)和沿线设施技术状况(TCI)调查每年进行4次。
第二十一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频率为每季度1次,每年4次,其中1次可与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调查、桥隧构造物定期检查合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调查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管理系统等手段,进行技术状况综合评定。
检测调查与评定结果应作为制定高速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和维修对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各路段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在每季度初完成上季度的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并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将上一度评定结果以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管理系统导出格式报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第五章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第二十四条小修保养是对高速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第二十五条高速公路应积极进行预防性养护,采取必要的措施,使高速公路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六条高速公路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高速公路养护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七条应及时经常的对路面进行保养维修,防止路面坑槽、裂缝等病害的产生和发展,确保路况良好。
对路面坑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修复;裂缝要不分季节及时灌缝,并确保施工质量,防止修补不良。
路面保洁应实现机械化作业,主线及匝道、收费广场等每日应至少进行1次全程清扫。
第二十八条路基边坡砌筑防护等应无沉陷、无掏空现象,达到路基边坡、边沟和沟外平台线形顺直、美观,填土密实、稳定。
对于软基等地质不良路段,如果发生不均匀沉降等病害,应进行连续观测,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应定期对各种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清洗、检查、维修,保证其清洁、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
标志破损应在发现后5日内修复或更换,护栏、隔离栅破损、丢失应在发现后2日内修复或更换;标志立柱、版面每季度清洗1次;沿线护栏每年至少清洗2次。
第三十条各级机电系统管理中心应通过自检软件每日对所有设备及软件运行状况进行1次巡查,确保通信、收费及监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一条机电系统设备保洁周期:监控外场设备每季度保洁1次;管道、门架的排水、除锈、刷漆每年应进行1-2次;其他设备每日1次。
第三十二条机电系统常规检查周期:每日对所有机电设备第三十三条机电第三十四条绿化管护应及时,做到无明显病害,无缺行断垄。
对死苗、缺苗要在春季、雨季进行补植。
补植苗木的规格应与成活苗木品种规格相同或略偏大;适时对包括主线的边坡、中央分隔绿化带及匝道互通区内绿化工程实施浇水、追肥、剪枝抚育、病虫害防治、冬季防火等管护项目。
第三十五条各段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每季度应至少进行1次对所属养护工区或日常养护承包单位的考核与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检查评定标准,对高速公路养护技术状况、内业档案、资金及合同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及机械设备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六章日常养护资金管理第三十六条各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每年应安排足够的日常养护资金,确保路况良好、安全畅通。
第三十七条日常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自办模式的养护管理单位要建立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生产台账,对日常养护资金的使用要有详细记录;承包模式的养护管理单位要详细调查养护市场,签订承包合同,明确管护范围和费用计量支付方式。
第七章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应急保通第三十八条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及其它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营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通预案,保证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设备充足,并加强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三十九条应加强恶劣天气前后对高速公路的巡查。
在恶劣天气到来之前进行预防性巡查,在恶劣天气中进行应急性巡查,在恶劣天气后进行补救性巡查,以便及时采取应急处治措施,尽快恢复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四十条除雪工作应根据雪情及时开始,并应做到雪停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营条件;雪停后48小时,保证路面范围内(包括紧急停车带)积雪清除完毕。
第四十一条应在雨季来临钱对高速公路主体、桥涵构造物及其它附属设施进行全面、认真检查,重点是对排水系统、路基边坡防护、构造物基础埋深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抢修。
第四十二条高温天气下要及时对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洒水降温。
当天气预报最高温度超过35℃时或当天天气预报最低温度超过30℃,应采用洒水方式降低路面温度。
第八章安全生产第四十三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维修安全作业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保障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以及车辆的安全。
第四十四条应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有专人监督,并限期整改。
第四十五条进行路面养护作业和巡查的人员,必须事前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养护作业规程培训;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保洁、绿化人员)和现场检查等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标志衣帽;施工作业机械必须经过安全调试,保证正常使用。
第四十六条承包模式日常养护在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及保畅合同》,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七条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除按规范摆放标志外,还需按相关规定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黄色频闪灯,作业区内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作业区域。
第四十八条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巡查人员要进行全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关键地段施工时,要求路政或交警配合,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第九章内业管理第四十九条各路段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成立养护资料档案室,对日常养护资料汇总、整理并存档;日常养护制度、办法及相应的图表应上墙。
内业资料、图表格式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第五十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