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富丽达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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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富丽达花园保安部管理规定

中山富丽达花园保安部管理规定
5.2.保安员应“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员违反公司纪律,一律从严处理。
5.3.对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由保安部经理负责,并向分管保安副总经理负责。
5.4.保安部例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导,小结工作及进行思想教育。
6.值班查勤规定
6.1.领班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保安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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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BA-04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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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加强本公司的保安勤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公司及扬名酒店、扬名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员。
3.保安部管理制度
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9.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日记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8.突发事件处理
8.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加强对重点位置的保护。
8.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小区、酒店、富丽达花园等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领班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记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处理。
7.3.检查公司重要地点的出入人员。
7.4.查看了解上级规定指示的事项。
7.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转交的时间、地点、人数要详细写清楚,并落实好。
7.6.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7.7.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中山富丽达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中山富丽达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五、花园居民不得违反国家、特区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法律,不得违反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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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BA-04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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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密切配合治安队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花园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治安队处理。
5、及时向治安部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留住流动人员应在三天内,住暂住人员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到治安大队申报。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区居民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本花园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花园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本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4、负责本花园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特区的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员进入本花园。
5、在本花园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6、维护本业主管委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住户,管理人员应进行劝阻、制止,有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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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富丽达花园治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标准

中山富丽达花园治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标准

治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检验标准
序号 项目 1 治 安 一 管 理 2 3 4 5 合格 优良 1 交 通 二 管 理 2 3 4 5 合格 优良 质量检验标准 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
JY-AZJLeabharlann 0401-016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管理制度 小区内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治安案件、消防事故年发生率为2%0以下 遇突发事件保安员2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达到标准为合格 超过标准为优良 车辆按规定路线、场地行驶停放 车辆无违章鸣笛、超速等,违章率在12%0以下 车辆24小时看管无被盗 人车进出有序 车辆发牌率100%交费率98%以上 达到标准为合格 超过标准为优良

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2018年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的条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86年9月5日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于2006年3月1日废止。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处罚种类运用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警告。

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中山富丽达花园交通管理规定

中山富丽达花园交通管理规定
3.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客户服务中心许可,不得进入花园;
3.3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或大客车进入花园,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3.4车辆进入花园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
3.5禁止车辆在花园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位上或临时规定的停车的地方;
3.6本花园住户若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特殊情况外,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缴费;中山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自富丽达花园交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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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BA-04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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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维护本小区的秩序,保持花园内的安静、整洁和保持消防通道、行人道畅通。
2、适用范围
管理员和保安队员
3、管理规定
3.1所有进入本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工作人员和治安人员的纠察,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对严重者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有权扣证或拆牌,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3.7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时速15公里/小时,禁止在本花园内鸣笛;
3.8凡进入屋村的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3.9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10根据中山市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87]公发25号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87]公发25号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87年7月7日[87]公发25号)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根据这一规定,现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一、怎样运用调解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这种行为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二)这种行为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虽然情节轻微,但是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按照本条“可以调解处理”的规定,对这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处理的,不予处罚。

是否调解处理,应当从实际出发,以能够达到教育双方,消除矛盾,不再继续违反治安管理为目的。

对需要赔偿损失的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和民事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二、对一人只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能否同时给予两种处罚?对一人只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除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并处罚款外,只能给予一种处罚。

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的如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者伤害,需要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应当填写《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裁决书》。

中山富丽达花园饲养家畜、家禽及宠物的管理规定

5、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厅、商店、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6、住户养犬不得妨害他人、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时,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7、犬只咬伤人,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支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人犬送市兽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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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丽达花园饲养家畜、家禽及宠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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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美化净化住宅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住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订本规定。
1、禁止饲养鸡、物、猪、猫、肉鸽等以食肉或观赏为目的的家畜、家禽。
2、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用地方,不得在外墙和防护、防盗网外部挂放鸟笼,不得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区。
4、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下列规定:
(2)为犬只带防护口罩;
(3)佩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
(4)即时清除犬只排除的粪便。

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管理和维护房地产物业的正常运行秩序,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山市范围内的住宅、商业、办公等房地产物业的管理。

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业主应当依法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提高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为业主提供以下物业服务:1. 日常维修和保养:及时维修和保养物业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2. 安保管理:加强小区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住户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3. 环境卫生:做好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

4. 公共设施管理:负责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5.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三章物业费用第五条物业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政府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收取。

第六条物业费用包括日常管理费、维修基金、公共维修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大会共同商议确定。

第七条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收取、月度收取或季度收取等灵活方式,但应当提前告知业主,并保证收费合理合法。

第八条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否则物业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催缴,并有权停止向拖欠物业费用的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章物业纠纷处理第九条物业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纠纷等。

第十条物业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物业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估。

中山富丽达花园保安人员法律权限

4.依照合同规定对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单位制定有关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6.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协助单位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协助单位及时整改,但不得对单位员工的生产、生活实施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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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法律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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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让富丽达花园保安人员对本职工作权限有充分的法律了解。
2、 适用范围
富丽达花园全体保安工作人员。
3、 内容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7.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单位保安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对其处罚的权力。
9.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2.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对出入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单位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城市经营性租赁房屋的补偿一直是房屋征收中法律关系最复杂、利益纠葛最多、也最容易引发纠纷乃至恶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其中的核心是如何补偿承租人。

下文是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第一条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于居住的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活动。

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治安管理活动适用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整合、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信息化,实现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便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办理租赁房屋相关业务。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租赁房屋集中的地区统筹规划、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加强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及其信息资料的管理,维护公共安全。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租赁房屋信息管理网络系统,采集、查核租赁房屋信息;(二)建立健全租赁房屋信息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三)建立治安状况通报制度和租赁房屋治安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四)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其依法报送租赁房屋信息;(五)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开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六)其他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住房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开展租赁房屋信息采集、登记等治安管理服务的日常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等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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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花园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负责本花园保安设施消防设施的养护维修。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本花园民应积极主动参与本花园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特区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本花园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旨在维护本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富丽达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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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本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管理处保安员
3管理程序
一、本管理处经公安机关批准,组成治安队,负责富丽达花园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治安员的职责和权力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候巡逻值班制度,对本花园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花园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本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4、负责本花园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特区的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员进入本花园。
5、在本花园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6、维护本业主管委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住户,管理人员应进行劝阻、制止,有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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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3、密切配合治安队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花园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治安队处理。
5、及时向治安部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留住流动人员应在三天内,住暂住人员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到治安大队申报。
6、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宅,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四、保安员应严格执行治巡条例规定,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居民;不得扣押居民份证;不得索要钱物,不得乱罚款,不得收款不给票据;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训,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案件不得自行审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管理处,治安大队或政府有关部门报,客户服务中心,治安大队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厉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花园居民不得违反国家、特区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法律,不得违反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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