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定功能定位进一步规范军人津贴补贴_杜人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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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改进探讨

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改进探讨

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改进探讨【摘要】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对于军人的生活质量和军队的战斗力至关重要。

现有的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存在诸多问题,如工资水平偏低、福利待遇不完善等。

为了改进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高军人工资水平、优化军人福利待遇、建立完善的军人退休福利制度、加强军人子女教育补贴、提升军人医疗保障水平等。

这样的改进举措既能提高军人的生活品质,也能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军队使命。

军人工资福利待遇的改进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军心士气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是国家的脊梁,他们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关键词】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改进、探讨、重要性、问题、提高、水平、优化、退休福利制度、子女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结论、必要性、可行性、重要意义1. 引言1.1 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改进探讨的重要性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是保家卫国的重要力量。

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然而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却并不尽如人意。

对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改进探讨显得尤为重要。

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是保家卫国的中坚力量,他们在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优秀的士兵需要得到相应的回报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他们为国家服务的积极性和热情。

改进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仅是对军人本人的尊重,也是对国家安全的投资。

优秀的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学识和经验对国家建设和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如果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得到保障和提高,可能会导致军队队伍结构的不稳定和人才流失现象的加剧。

改进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仅能够增强国家的国防实力,也能够促进国家的长远发展。

对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改进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不仅是对军人本人的尊重和保障,也是对国家长远发展和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

通过加强对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改进探讨,可以进一步提升军人的士气和战斗力,实现国家和军队的共同发展。

1.2 现有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存在的问题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议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5.04.18•【文号】民发[2005]52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5]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为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在中央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制定当地具体抚恤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

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民政部财政部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11200┃┠────────┼───────────┼────────────┨┃│因公│10800┃┠────────┼───────────┼────────────┨┃│因病│10440┃┠────────┼───────────┼────────────┨┃二级│因战│10080┃┠────────┼───────────┼────────────┨┃│因公│9600┃┠────────┼───────────┼────────────┨┃│因病│9200┃┠────────┼───────────┼────────────┨┃三级│因战│8960┃┠────────┼───────────┼────────────┨┃│因公│8400┃┠────────┼───────────┼────────────┨┃│因病│7800┃┠────────┼───────────┼────────────┨┃四级│因战│7280┃┠────────┼───────────┼────────────┨┃│因公│6600┃┠────────┼───────────┼────────────┨┃│因病│6000┃┠────────┼───────────┼────────────┨┃五级│因战│5600┃┠────────┼───────────┼────────────┨┃│因公│5040┃┠────────┼───────────┼────────────┨┃│因病│4560┃┠────────┼───────────┼────────────┨┃六级│因战│4480┃┠────────┼───────────┼────────────┨┃│因公│4200┃┠────────┼───────────┼────────────┨┃│因病│3600┃┠────────┼───────────┼────────────┨┃七级│因战│3360┃┠────────┼───────────┼────────────┨┃│因公│3000┃┠────────┼───────────┼────────────┨┃八级│因战│2240┃┠────────┼───────────┼────────────┨┃│因公│1920┃┠────────┼───────────┼────────────┨┃九级│因战│1680┃┠────────┼───────────┼────────────┨┃│因公│1440┃┠────────┼───────────┼────────────┨┃十级│因战│1120┃┠────────┼───────────┼────────────┨┃│因公│960┃┗━━━━━━━━┷━━━━━━━━━━━┷━━━━━━━━━━━━┛附件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城镇│ 4200 │3900│3600┃┠────┼───┼───────────┼────────────┨┃农村│ 2640 │2520│2340┃┗━━━━┷━━━┷━━━━━━━━━━━┷━━━━━━━━━━━━┛附件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9600│8640│2880┃┗━━━━━━━━━┷━━━━━━━━━━┷━━━━━━━━━━━━┛。

试论优化军队地区津贴制度

试论优化军队地区津贴制度

制滞后。 从 1 9 8 9年至 2 0 0 9 年, 军队地 区津贴鲜有调整。 自2 0 0 0 地 区, 生 活 必 需 品 的 消 费价 格 较 高 , 在 与 一 般 地 区 享 受 相 同 生
年 归 并 全 军 地 区 生 活津 贴标 准 以 来 , 其 固定 金 额 标 准 一 直 没 有 活 质 量 时 需 要 耗 费 更 多 的货 币量 。 以政 策 方 针 为 牵 引 , 确 定地 得到调整 ,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己无 法 充 分 适 应 社 会 发 展 , 造 成 其 补 区 导 向津 贴 水平 。 一 方面 , 有 部 分 地 区 是 战 略 要 地 或 是 重 点建 助 功 能 日益 弱 化 , 严 重 影 响 了 该项 津 贴 制 度 的功 能 实现 。 二、 优 化军 队地 区 津 贴 制度 的措 施 设方 向, 需 要 军 人 在 驻 地 做 出极 大 的奉 献与 牺牲 ; 另一方面 , 为 鼓励 军人在特殊 地区守卫站 岗、 建 功立业 、 到 祖 国最 需 要 的地
程 中难 以平 衡 多 方 面 的 利 益 ; 另 一 方 面 也 增 加 了分 发 津 贴 的难 确 定地 区保 障津 贴 水 平 。 目前 , 我 国各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不 平衡 , 物 度, 特 别 是 涉及 人 员 调 职 调 衔 时 的 补 发 与 扣发 。( 3 ) 津 贴 调 整机 价 水 平 的高 低 直 接 影 响 军人 的实 际生 活 待 遇 。尤 其 在 经 济 发 达
( 1 ) 归 并地 区津 贴 项 目结 构 。现 行 的地 区津 贴 在 功 能 区 分 方 去 ,在 确 定 其 标 准 水 平 时要 特 别 注 意 党 和 国家 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策 导 向 , 方面 不够明确 , 各 项 目保 障 功 能 上 存 在 交 叉 , 因 此 需 要 重 新 调 并 将 其 作 为 重 要 参考 因素 。 ( 3 ) 完 善 地 区 津 贴 调 整机 制 。 采用 自

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公布日期】2024.02.02•【文号】财社〔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2024年2月2日附件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对地方发放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烈士褒扬金等给予补助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8年12月31日。

到期前,财政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组织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延续补助政策及延续期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等人员(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是指按规定享受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农村籍退役士兵、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等人员。

部队补贴发放标准

部队补贴发放标准

部队补贴发放标准部队补贴发放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部队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规定,旨在保障官兵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部队补贴的发放标准直接关系到官兵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本文将对部队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官兵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部队补贴发放标准包括哪些内容?主要包括官兵的伙食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伙食补贴是指根据官兵所在部队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补贴,以保障官兵的基本生活需求。

住房补贴是指为解决官兵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据部队所在地的房价水平和官兵的家庭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

交通补贴是指在官兵执行任务或者探亲访友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交通费用补贴。

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官兵,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给予相应的津贴。

其次,部队补贴发放标准是如何执行的?部队补贴的发放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私自发放。

各级部队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补贴发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补贴的发放标准符合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同时,部队领导要加强对补贴发放标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官兵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再次,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调整和变动如何处理?随着国家政策和部队实际情况的变化,部队补贴发放标准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动。

在这种情况下,部队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整,不得擅自变动或者延迟发放。

同时,部队必须及时向官兵做出相关解释和说明,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调整和变动的公平公正。

最后,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执行效果如何?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官兵的生活和工作。

只有确保补贴发放标准的公平公正,才能提高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因此,各级部队必须加强对补贴发放标准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官兵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民[1988]优字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民[1988]优字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1988年2月6日民(1988)优字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民政厅(局)、财政厅(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1988年1月2日起提高革命残废人员、(包括革命残废军人、残废人民警察、残废工作人员、参战残废民兵民工)的抚恤标准,新的抚恤标准表随文下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二等乙级以上因病评残与因公评残为同一抚恤标准。

这次调整时,为体现待遇合理,在“在乡残废抚恤金”之内,确定了因病评残的抚恤标准,与因战、因公评残的抚恤标准有所区别。

已按规定的条件和范围评定病残的,按新的病残抚恤标准计发残废抚恤金。

(二)新的在乡残废抚恤标准金额,包括1979年民政部民发(1979)67号文件规定发给在乡残废人员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1985年民政部、财政部民发(1985)计40号文件规定发给在乡残废人员的生活补贴。

执行新的残废抚恤标准后,以上两项补贴同时停发。

民发(1979)67号文件规定的纯牧业县(旗)比一般地区增加的补贴部分仍予保留。

(三)享受抚养金待遇的革命残废军人,所领取的抚养金与在职残废金、副食品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和地区物价补贴五项金额之和,低于新的同一等级在乡残废抚恤标准的,改发在乡残废抚恤金;高于同一等级在乡残废抚恤标准的,如本人同意,也可改发在乡残废抚恤金,高出部分予以保留。

(四)提高残废抚恤标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另行拨款解决。

附: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表(从1988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现行残废待遇│││抚恤││残废├────┬────┬────┬───┤新抚恤│││残废等级│││副食品│││││类别││性质│抚恤标准││生活补贴│合计│标准││││││价格补贴││││├──┼────┼──┼────┼────┼────┼───┼────┤│││因战│570│││774│1200│││特等│││60│144││││││因公│518│││722│1100││├────┼──┼────┼────┼────┼───┼────┤│││因战│498│││702│1020││在│一等│因公│464│60│144│668│950││││因病│464│││668│860││乡├────┼──┼────┼────┼────┼───┼────┤│││因战│390│││498│740││残│二等甲级│因公│350│36│72│458│660││││因病│350│││458│600││废├────┼──┼────┼────┼────┼───┼────┤│││因战│296│││404│538││抚│二等乙级│因公│268│36│72│376│480││││因病│268│││376│450││恤├────┼──┼────┼────┼────┼───┼────┤││││││││││金││因战│180│││252│336│││三等甲级│││24│48││││││因公│180│││252│322││├────┼──┼────┼────┼────┼───┼────┤│││因战│140│││212│272│││三等乙级│││24│48││││││因公│140│││212│272│├──┼────┼──┼────┼────┼────┼───┼────┤│││因战│132│││132│240│││特等││││││││││因公│120│││120│216││├────┼──┼────┼────┼────┼───┼────┤│││因战│118│││118│204││在│一等││││││││││因公│108│││108│184││├────┼──┼────┼────┼────┼───┼────┤│职││因战│96│││96│156│││二等甲级││││││││││因公│86│││86│140││残├────┼──┼────┼────┼────┼───┼────┤│││因战│84│││84│135│││二等乙级││││││││废││因公│76│││76│122││├────┼──┼────┼────┼────┼───┼────┤│││因战│70│││70│108││金│三等甲级││││││││││因公│64│││64│98││├────┼──┼────┼────┼────┼───┼────┤│││因战│60│││60│90│││三等乙级││││││││││因公│56│││56│82│├──┼────┴──┴────┴────┴────┴───┴────┤││1.本表所列数款是全年应领数。

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布日期】2018.07.09•【文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事业单位军品配套产品研制的积极性,鼓励自主创新,引导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产品技术研发,加快装机应用和推动军用材料(产品)发展,依据《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及《军品配套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后补助是指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发布的《军品配套科研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的军品配套科研项目,通过审查确认后,按照相关程序给予一定额度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两种方式。

第二章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套科研项目可以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管理方式:(一)需求迫切,有明确的装机对象的;(二)研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的;(三)科研成果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

第四条国防科工局根据军品配套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拟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的项目在《指南》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项目的后补助方案及验收方式在国防科工局立项批复中明确。

项目立项后,国防科工局不再审批任务书,立项批复是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的依据。

对于在发布《指南》中未明确实施后补助方式的,建议书评估后认为符合后补助支持方式的项目可纳入后补助管理。

竞争类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两家,研制周期、经费概算保持一致。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后补助项目不得进行研制周期、成果目标、考核指标、概算经费等内容调整。

第七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按程序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完成验收测试工作。

部队补贴发放标准

部队补贴发放标准部队补贴发放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队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的一项政策,旨在保障部队官兵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提高他们的士气和工作积极性。

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对于维护部队的稳定和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部队补贴发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官兵的实际生活水平和工作环境。

在确定补贴标准时,应该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官兵的家庭情况和生活需求,确保补贴金额能够覆盖基本的生活开支,保障官兵的基本生活水平。

同时,也需要考虑部队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工作特点,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岗位的官兵给予相应的补贴标准,以体现公平和合理。

其次,部队补贴发放标准应当与官兵的工作表现和职务等级挂钩。

优秀的官兵和表现突出的部队应当享有更高的补贴待遇,以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增强战斗力。

同时,对于高级军官和特殊岗位的官兵,也应当有相应的补贴标准,以体现对其职业价值和责任的认可和尊重。

另外,部队补贴发放标准还应当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预算相适应。

在制定补贴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确保补贴发放不会给国家的财政造成过大的负担,保持财政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不被滥用。

最后,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规范,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准确、及时地发放到每一位官兵手中。

对于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理,保障官兵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投诉渠道,让官兵能够随时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举,确保补贴标准的公正执行。

总之,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合理性、公正性和执行效果对于维护部队的稳定和提高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部队补贴发放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官兵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部队补贴发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部队官兵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工作保障。

军人工作性津贴标准

军人工作性津贴标准军人工作性津贴是指军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支出的补贴。

军人工作性津贴的标准是根据军人执行任务的特殊性和艰苦性来确定的,旨在保障军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激励军人积极履行任务,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军人工作性津贴的范围。

军人工作性津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特殊任务津贴,执行特殊任务时发生的额外支出,包括交通、通讯、食宿等支出;2. 艰苦地区津贴,在艰苦地区执行任务的军人,根据地区的艰苦程度给予相应的津贴;3. 高温、寒冷津贴,在高温或寒冷环境下执行任务的军人,根据环境的特殊性给予相应的津贴;4. 特殊岗位津贴,担任特殊岗位的军人,根据岗位的特殊性给予相应的津贴。

二、军人工作性津贴的标准。

军人工作性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任务的特殊性和艰苦程度进行科学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特殊任务津贴标准,根据任务的特殊性和额外支出确定,确保军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不因为经济负担而影响任务的完成;2. 艰苦地区津贴标准,根据地区的艰苦程度和生活水平确定,确保军人在艰苦地区执行任务时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3. 高温、寒冷津贴标准,根据环境的特殊性和对身体的影响确定,确保军人在恶劣环境下执行任务时能够得到必要的保障;4. 特殊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强度确定,确保军人在担任特殊岗位时能够得到相应的激励和保障。

三、军人工作性津贴的发放管理。

军人工作性津贴的发放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发放标准的确定,应当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任务的特殊性和艰苦程度进行科学的测算和确定,确保发放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2. 发放程序的规范,应当建立严格的发放程序,确保军人工作性津贴的发放程序合法、规范和透明;3. 发放监督的加强,应当加强对军人工作性津贴发放的监督,确保发放的公正性和及时性;4. 发放政策的宣传,应当加强对军人工作性津贴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军人充分了解政策,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刍议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

刍议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作者:赵鹏张序言付勇敢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3年第07期一、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地位与作用军人津贴补贴制度是指国家津贴补贴制度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军队特色以及较强的军事功能,能够充分体现军队职业特点和军事任务需求,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

(一)军队工资制度的重要内容制度,是管长远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工资制度也是如此。

而军地收入的客观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尤其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军地收入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频繁调整相对稳定的工资制度是不可能的。

而军人津贴补贴具有相对的灵活性,适时出台、调整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可以缓解收入矛盾,起到工资制度的补充作用。

因此,在地方职工工资外收入加大、收入形式增多的情况下,解决军地收入落差问题,不仅要提高军人工资收入,还应以津贴补贴为重要的调节手段。

在确定军队比地方工资收入高出一定比值之后,其他收入差别部分应以军人津贴补贴的形式来解决,其额度应相当于或者稍高于地方职工的工资外收入部分。

(二)增加军人经济收入的重要保障军人是一种特殊性的职业,其劳动付出具有强度大、危险多、时间长、环境艰苦、调动频繁、转业二次安置等特点,同时在消费上具有其他行业所没有的特殊性支出,比如就业安置、探望亲属、家庭搬迁、家属租房等开支。

这种军人劳动、消费的特殊矛盾,通过津贴补贴能够有效地得到变压调节。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军工资津贴也必须相应地有所增加,否则就会影响军人劳动的积极性。

特别是在近几年生活消费品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军人工资津贴不能及时地适应物价上涨趋势予以提高,或者增长幅度小于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就会对军人的生活消费造成直接的影响,甚至会造成军人实际生活消费水平下降,对于一些家庭负担重的军人来说,还会导致生活上的诸多困难。

为缓解因物价变动而对生活造成的影响,稳定军人收入,保证军人社会经济地位处于较高位置不下降,国家、军队都应适时地对军人津贴补贴进行适当调整,保证军人生活消费水平的不降低,从而稳定军心、稳定了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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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难度 导 向。 就 是 通 过 某 些 特 定 的 津 贴 制 度安排,对军人承担具有艰巨性、挑战性、危险性 和创新性等难度高、责任大和风险高的工作进行激 励,鼓励军人勇挑重担、勇担风险,主动承担军队 建设或军事行动中的高难度性质工作任务。
3.高贡献 导 向。 就 是 通 过 某 些 特 定 的 津 贴 制 度安排,对军人安心、尽心、尽责本职工作,履行 好本职任务进行激励,鼓励军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 作出更多的贡献和创造更好的业绩。
4.高奉献 导 向。 就 是 通 过 某 些 特 定 的 津 贴 制 度安排,对军人自觉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中勇于 自我牺牲和甘愿奉献进行激励。一般情况下,军人 的奉献程度可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完成的任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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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的环境条件等给军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等带来 的不利影响的风险程度来体现。
一、科学合理界定军人津贴和补贴功能
军人收入通常由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部 分构成。军人收入中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 区分,主要是基于各自的不同功能定位。严格意义 上讲,工资发挥的主要是保障功能,津贴发挥的主 要是激励功能,补 贴 发 挥 的 主 要 是 补 偿 (或 补 助) 功能,奖金发挥的主要是褒贬功能。改革和完善军 人津贴补贴制度,应科学合理地界定军人津贴补贴 的功能。
(二) 军人补贴的补偿功能 有关军人补贴的界定,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 定义。本文认为,军人补贴是以货币形式给予军人 基本生活方面的一种经济补偿或补助,具体地讲就 是对全体军人及军队内部不同军人群体或个人因特 殊工作任务、额外劳动支出、恶劣生存环境、物价 水平提高,以及军人素质培养和职业发展需要等因 素,导致其生活支出增加或经济收入减少而给予的 经济补 偿。 可 见, 军 人 补 贴 主 要 是 对 军 人 支 出 增 加、生活负 担 加 重 或 经 济 利 益 受 损 等 进 行 经 济 补 偿,其功能尽管有激励的因素,但主要不是激励而 是经济补偿或止损,也就是保障军人实际收入水平 不下降和家庭日常生活支出不增加等。军人津贴的 补偿功能比较复杂,经济补偿的内容比较广泛。大 致包括以下方面: 1.额外劳 动 付 出。 军 人 履 行 超 额 工 作 和 完 成 额外任务必然挤占个人用于自己休闲、享受家庭亲 情和学习访友等方面时间,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 对军人付出额外劳动进行必要补偿,是为了尽量保 障其享有和他人同等的休息、学习、享受家庭亲情 等方面的权利。 2.额外成 本 支 出。 因 军 事 职 业 和 军 事 劳 动 的 特殊性,必然存在家庭分居、随军安家、迁居和执 行任务等情况,由此会发生一些额外成本支出。对 军人发生的额外支出进行经济补偿,能有效保障军 人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因开支的增加而降低。 3.生活费 用 增 加。 军 人 的 生 活 支 出 很 大 程 度 上受到国家物价总水平及其驻地的物价和消费水平 等影响,通过对军人因物价上涨、驻地消费水平较 高等原因导致生活费用大幅度提高进行必要的经济 补偿,能够有效减轻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负担。 4.身心 健 康 损 害。 军 人 履 行 某 些 危 险 性、 强 制性和单调性的工作,执行高危险性任务及其恶劣 环境条件等都可能给军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损 害,需要一定的保健支出。对此给予必要的经济补 偿,有助于保障军人的健康、缓解身心健康受到损 害所带来的痛苦和维持正常生活。
军人 津 贴 补 贴 是 军 人 收 入 结 构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军人的特殊报酬。改革和 完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为军人提供必要的物质激 励和合理的生活保障及经济补偿,对确保军事劳动 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目标 所需人才的有效供给与合理配置,以及吸引和留住 一支过硬的高素质军事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 军事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具有十分重 要的作用。本文从军人津贴补贴功能定位的视角, 就进一步规范军人津贴补贴制度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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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界定功能定位 进一步规范军人津贴补贴
□ 杜人淮
内容提要:军人津贴和补贴的区分主要是基于不同的功能定位。津贴功能主要是激励功能,补贴功能 主要是补偿 (或补助) 功能。军人津贴体系包括军人基本津贴和军人特殊津贴;军 人 补 贴 体 系 也 包 括 军人基本补贴和军人特殊补贴。根据功能定位,军人津贴补贴不同部分需设置相应的项目,应明确我 军军人津贴补贴原则,完善军人津贴补贴体系,改革军人津贴补贴标准。 关键词:军人津贴补贴 功能定位 体系 标准 中 图 分 类 号 :E263 文 献 标 识 码 :C
二、依据功能定位构建军人津贴和补贴 体系
军人津贴补贴体系是军人津贴补贴制度的核心 内容。由于军人津贴和补贴各自具有特定的职能, 因而有必要按照功能定位要求构建军人津贴补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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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军人津贴补贴体系中的津贴和补贴项目,有的 是所有军人所共享的,有的则是特定军人群体享有 的。凡是面向全体军人共享的津贴和补贴,我们可 称之为基本津贴和补贴;凡是特定军人群体所享有 的津贴和补贴,我们可称之为特殊津贴和补贴。因 而,军人津贴补贴体系就自然包括军人基本津贴和 军人特殊津贴、军人基本补贴和军人特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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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补贴、 “二 次 就 业” 补 贴、 家 属 来 队 探 亲 补 贴、 子女保育和教育补贴、继续教育补贴等相关项目。
2.身心健 康 补 贴。 该 补 贴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对 履 行和执行存在危及身心健康风险的特殊工作及特殊 任务的军人,或在履行特殊工作及执行特殊任务中 身心健康遭到损伤的军人进行经济补偿。这方面的 补贴,可具体设置军事演习补贴、涉密补贴、保健 补贴、灶别补贴、夫妻分居补贴、伤残补贴等相关 项目。
1.高能力 导 向。 就 是 通 过 某 些 特 定 的 津 贴 制 度安排,对军人自觉提高自身能力素质进行激励, 从而更好地满足军队建设和战争及非战争军事行动 对军人具有更高能力素质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军 人的能力素质可通过各军事专门领域军人的知识业 务水平、学历学位状况、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的差 异来体现。
(一 )军 人 基 本 津 贴 军人基本津贴的功能,主要是从经济上对积极 投身军事职业的公民以及军人提供的特别艰苦和特 别需要牺牲精神的军事劳动进行激励。军人基本津 贴项目的设置,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军事职业津贴。军事 职 业 是 事 关 国 家 安 危、 民族尊严和民族生存的极其重要职业。军事职业津 贴的设置,主要是鼓励一国公民积极投身于军事职 业,并自觉为捍卫国家主权、巩固国防和维护国家 安全利益做贡献。 2.军人工 作 津 贴。 军 人 提 供 的 军 事 劳 动 具 有 高强度、高难度和高危险等特点,并随时可能威胁 到军人身心健康乃至牺牲军人生命。军人工作津贴 的设置,主 要 是 激 励 军 人 积 极 主 动 履 行 好 自 身 职 责、安心本职工作、完成好本职任务。 3.军 人 军 龄 津 贴。 军 人 作 出 的 奉 献 和 牺 牲, 通常与其 投 身 于 军 事 职 业 生 涯 的 时 间 长 短 紧 密 相 关。军人军龄津贴的设置,主要是激励军人自觉地 服从军队建设或军事斗争需要,不畏任何困难和艰 辛坚持在军队服役。 (二) 军人特殊津贴 军人特殊津贴的功能,主要是从经济上对掌握 特殊能力、提供特殊劳动、做出特殊贡献和作出特 殊牺牲的特定军人群体进行激励。军人特殊津贴项 目的设置,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特定岗 位 津 贴。 该 津 贴 主 要 是 从 经 济 上 对 在具有特殊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责任重大以及存 在危害身心健康风险等特殊专业及特殊岗位工作的 军人进行激励,其中,可具体设置行政职务津贴、 专业岗位津贴、基层管理岗位津贴、有毒有害岗位 津贴、护理津贴、应急作战部队津贴等项目。 2.特殊地 区 津 贴。 该 津 贴 主 要 是 从 经 济 上 对 驻守或工作在环境特别恶劣和条件特别艰苦的特定 地区的军人进行激励,其中,可具体设置高山海岛 津贴、边远艰苦地区津贴、高寒酷热地区津贴、驻 国外津贴等项目。 3.特殊任 务 津 贴。 该 津 贴 主 要 是 从 经 济 上 对 执行艰苦任务,甚至可能危及健康和牺牲生命等特
3.家庭救 助 补 贴。 该 补 贴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对 军 人遭受疾病、人身和家庭财产意外事故、亲属不幸 等特殊困难时给予一定额度的经济救助或补偿。这 方面的补贴,可具体设置医疗补贴、财产意外事故 补贴、直系亲属丧葬补贴等相关项目。
三、按照功能定位要求规范军人津贴和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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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全体军人及军队不同军人群体或个人的激励 性报酬。军人津贴是对从事具有高强度、高难度和 存在流血牺牲风险军事职业的军人所给予的最基本 荣誉,其功能主要是激励军人群体或个人为满足军 队建设和军事行动需要提供特殊劳动、提升能力素 质、做出特殊贡献和付出更多的个人牺牲。可见, 军人津贴具有明确的激励导向功能。军人津贴的激 励导向可大致概括为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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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任务的军人进行激励。其中,可具体设置航海津 贴、飞行津贴、武器试验津贴、跳伞津贴、战争军 事行动津贴、非战争军事行动津贴等项目。
4.能力贡 献 津 贴。 该 津 贴 主 要 是 从 经 济 上 对 具备符合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需要并相对稀缺的能 力素质的军人,以及军人在军队建设或军事行动中 所做出的贡献进行激励。其中,可具体设置专门人 才津贴、学历学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荣誉 津贴等项目。
(三) 军人基本补贴 军人基本补贴的功能,主要是对全体军人因军 事职业和某些特定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军人及其家庭 实际收入水平较大幅度下降或者实际生活支出较大 幅度增加等进行经济补偿。军人基本补贴的设置, 可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生 活 保 障 性 补 贴。 该 补 贴 的 功 能 主 要 是对军人及其家庭的日常生活因物价、季节等因素 变化受到不利影响进行经济补偿。物价的上涨、季 节的更替等因素会导致军人实际收入下降,引起军 人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支出的增加。为保障军人及其 家庭日常生活不受到影响,需要进行相应的经电补贴、洗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御寒防 冻补贴、节日补贴等相关项目。 2.职业性 成 本 支 出 补 贴。 该 补 贴 的 功 能 主 要 是对因军人职业的特殊性而产生的额外成本支出进 行经济补偿。相对于其他社会劳动而言,军事职业 存在着高约束性成本、高风险成本、高心理成本和 高流动性成本等特征,这必然不同程度地会导致军 人及其家庭生活支出的增加。因而,这种因军事职 业特点和军事需要而不得不付出的高成本需要进行 相应的经济补偿。该方面的补贴,通常可具体设置 住房补 贴、 生 活 补 贴、 探 亲 与 休 假 补 贴、 交 通 补 贴、通信补贴、个人装具补贴等有关项目。 (四) 军人特殊补贴 军人特殊补贴的功能,主要是对军队中某些特 定群体因其驻地、岗位、任务等特殊性而产生的额 外支出或 家 庭 生 活 遭 遇 到 特 殊 困 难 等 进 行 经 济 补 偿。军人特殊补贴的设置,可包括以下内容: 1.额外支 出 补 贴。 该 补 贴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对 因 工作任务性质和驻地或工作环境条件等特殊性而导 致某些特定的军人群体及其家庭的开支增加进行经 济补偿。 这 方 面 的 补 贴, 可 具 体 设 置 战 斗 值 班 补 贴、警戒勤务补贴、代职补贴、地区生活补贴、安 家补贴、服装补贴、迁居补贴、超期服役补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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