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基本结构一外部权力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五个方面。
二、内部监督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主要由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狭义的行政监督)和党内监督两部分组成。
狭义的行政监督包括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的政纪监督等。
其中,前两个类型的监督又称为一般监督,后两种监督又称为专门监督。
党内监督可以分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组织内部对党员的监督以及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个层次。
前一个层次可以归入执政党监督的范畴,后两个层次的监督则明显有内部监督的意味。
首先,党是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是权力运行的核心。
其次,党的组织构架与立法、司法、行政包括政协、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构架具有对应性,也就是党的组织具有全覆盖的特征。
第三,党对党员的监督实质上也是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
1、党内监督2、行政监督这里所指的行政监督是狭义的行政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
包括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如财政监督、法制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等。
监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一、权力纵向失控二、权力横向失衡。
1、党政分开的尝试与反复。
横向分权首先面对的是党政关系问题,在大量“党政不分”现象的背后,也常隐含着划分“好处”的争斗。
2、监督机制的软化与虚置。
横向分权所要解决的另一重大问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然而至今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主体的作用远未发挥到位3、权力的专断与滥用。
正是在监督体系失效的情况下,权力专断与滥用的现象大量发生。
二、政治参与有限1、正式政治参与渠道的不足和不畅,使大量新的社会利益诉求难以通过有效的制度化表达来影响体制的变革和政策的制定。
利益表达的自发“需求”与利益表达的制度“供给”之间发生的结构性错位2、制度化的政治参与结构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吸纳不足,不仅使“权钱交易”、“以钱买权”等畸形参与的冲动格外强烈,更使公共权力的运作难以受到有效的社会制约与监督。
现行公共权力监督制度体系效能评析

d f i o o n a fp b i o e ,a d t k r mp o e n s o t e lg c lb s s p rt g d me - e n t n b u d r o u l p w r n ma e mo e i r v me t n i i o o ia a i,o e a i i n i i y c o sd n
在 制度 的思想基础 、 层次性、 程序性上作更多改进 , 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效能, 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 工作 。
[ 关键词 ] 公共权力 ; 监督体制 ; 制度体 系; 权力制约 ; 效能 制度
[ 中图分类号 ] 0 5 4 1 3 . 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0 7— 3 X(0 2 0 C 7 0 10 0 2 2 1 ) 3- 0 5— 6
度绩效 : 对权力的公共属性认识 不足 , 监督的 目的更 多在 于保证权 力意 志的贯彻 , 而不是 限权控权 ; 重视教育 的引
导、 榜样和典型的感 召, 忽视制度对个人 自身利益的有效激励 ; 乏宏观性制度使监督的权威性 不够; 缺 制度建设缺
乏程 序 性 , 致 制度 执 行 的 不确 定 性 与 随意 性 , 度 功 能 发 挥 受到 很 大 制 约 。为 此 必须 合 理 界 定 公 共 权 力 边 界 , 导 使制
堂篁
现 行公 共权 力 监 督 制度 体 系效 能 评析
刘筱 勤 庄 国波 李 安林 , ,
(. 1 南京人 口管理干部学院 公共管理系 , 江苏 南京 2 0 4 ;. 10 2 2 江苏教育学 院, 江苏 南京 20 1 ) 10 3 [ 要] 国已初步建立适合 本国国情 的公 共权 力监督 体制和制 度体 系, 摘 我 但制 度 自身的 内在缺 陷影响 了制
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作用

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作用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
1. 由多个部门协同监督: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包括多个部门,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法院、检察院等。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协同工作,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监督体系。
2. 监督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制约: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失职,因此,监督权力是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而行政权力的执行也需要监督机构的协助和指导。
3. 基于法制: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建立于法制基础之上,各级监督机构在行使监督职权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程序和法定程序,不得自行扩大或改变职权范围。
4. 反腐倡廉特点明显: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作用:
1. 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通过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限制其行政行为,避免滥用行政权力和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
2. 强化行政机关的廉洁自律: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管和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打击腐败行为,提高行政机关的廉洁自律意识与履行能力。
3. 促进政府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通过行政监督,促进政府机构的内部管理和程序的规范化,增强政府治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4.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稳定和和谐。
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指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对行使权力的人和机构进行限制和监督,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首先,我国的宪法是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基础。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明确了宪法和法律对行政、立法、司法等机构的制约和监督作用,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其次,我国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也是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关键。
立法机构通过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机构的行为,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司法机构则通过独立的审判权,对政府机构和公民进行司法裁决,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系列监督机制,如国家监察委员会、审计机关、检察机关等,通过对各级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发现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公正行政和政务透明。
最后,我国还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和社会舆论监督,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促进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我国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多种机制和手段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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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督体系构成

5、政府审计监督: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金融机构、 国有企业等的财政财务活动和有关法律法 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检查、审核、评 价、鉴证,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的各 项监督活动。
我国现阶段,经济行为日趋复杂与多样, 加之经济领域法制建设的滞后及经济监督 的弱化,造成经济犯罪现象严重,这些与 政府审计监督乏力直接相关。
(二)政治与政府监督系统
按照监督主体的不同,政治与政府监 督系统分为五种监督形式,其相应的作用 评价如下:
1、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这种监督形式在法律监督系统里已经有所阐 释,这里不再赘述。
2、党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监督是中国最高层次 的政治监督。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政治监督,即中国共 产党作为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对政府过程的监督;另一方面是纪律监 督,即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政府过程的一个要素对自身的监督。
尽管我国宪法规定和宪法实践已经建立起具有中 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并对保障宪法实施.维护 宪法权威产生了重要作用,但实践表明,其作用发 挥得还不理想,还存在多方面的缺陷和漏洞。主要 表现在:
(1)在思想观念上对宪法性质、地位、效力 的认识不足
(2)缺乏有效的专职机构.宪法监督未能经常 化
(3)宪法监督没有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 (4)宪法监督主要限于对抽象违宪行为的审查
3、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是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电影等媒体, 通过公开反映公众意见,即发表或转发表扬、批评及一般性的介绍等 形式,对党政机关的政务活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给予评议、检查、 督促和制约。
(1)规范作用:新闻舆论监督主要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协作运 行,能够监视政治、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异常现象。 (2)导向作用:新闻舆论监督对社会生活运行中出现的偏差行为进 行敏锐地、客观的报道、揭露和抨击,常常起着警示和导向作用。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和改进举措

第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信和有效性。
第二,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等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和监督客体并列的关系,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性任命。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现阶段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限制了行政监察权的行使。监察机构缺乏实施监督职能所必需的权力与权威,在实践中较少发挥监督作用,较多履行办案职能。
2005-11-4 18:30 回复
老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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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其改革思路
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依法办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中凸显出来的政令不畅、机构庞杂、决策失误、人浮于事,以及行政人员寻租腐败、假公济私等现象,都标示监督体制的无能低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集中于机制关系和人员素养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与权力监督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与权力监督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治理和权力监督作为重要的议题备受关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基础,同时也需要加强权力监督来保障公平公正。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探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和权力监督。
一、制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与权力监督首先需要依靠制度建设。
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能够有效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人民权益。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权力分立和制衡机制,实现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二、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新时代治理和权力监督的重要方面。
通过广泛开展民主选举、参政议政、社会监督等形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人民的积极参与意识以及对政府决策的监督能力。
政府部门也应积极主动地为公众提供信息,与公众建立互信互助的良好关系。
三、监督机制为了保障权力行使的廉洁性和公正性,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必要的。
监察机关的建立和加强是推动治理和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察,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的廉洁度和透明度是重要任务。
此外,还需要建立独立的法律和监察机构,确保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与权力监督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是推动治理和权力监督的重要方面。
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民主参与和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我们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权力的有效监督,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步发展。
我国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国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国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主要由五大部分组成:行政、立法、司法、民间社会和媒体。
行政体系:由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国家政策和方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保证公正、透明和效率。
立法体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
立法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法律法规。
司法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成,负责公正、公平地审判和检察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必须独立、公正和不受干扰地行使职权。
民间社会:由各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公益组织、咨询机构等组成,担负着社会监督和参与的重要职责。
民间社会机构必须合法注册、遵守相关规定,在合法范围内开展各种活动。
媒体:由新闻界、广播电视、出版界等组成,担负着报道信息、监督权力、传递公共信息等重要职责。
媒体必须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最高宗旨。
这五个部分相互补充,形成我国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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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基本结构
一外部权力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五个方面。
二、内部监督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主要由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狭义的行政监督)和党内监督两部分组成。
狭义的行政监督包括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的政纪监督等。
其中,前两个类型的监督又称为一般监督,后两种监督又称为专门监督。
党内监督可以分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组织内部对党员的监督以及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个层次。
前一个层次可以归入执政党监督的范畴,后两个层次的监督则明显有内部监督的意味。
首先,党是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是权力运行的核心。
其次,党的组织构架与立法、司法、行政包括政协、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构架具有对应性,也就是党的组织具有全覆盖的特征。
第三,党对党员的监督实质上也是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
1、党内监督2、行政监督
这里所指的行政监督是狭义的行政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
包括上下
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如财政监督、法制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等。
监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及原因
主要问题一、权力纵向失控二、权力横向失衡。
1、党政分开的尝试与反复。
横向分权首先面对的是党政关系问题,在大量“党政不分”现象的背后,也常隐含着划分
“好处”的争斗。
2、监督机制的软化与虚置。
横向分权所要解决的另一重大问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然而至今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主体的作用远未发挥到位
3、权力的专断与滥用。
正是在监督体系失效的情况下,权力专断与滥用的
现象大量发生。
二、政治参与有限
1、正式政治参与渠道的不足和不畅,使大量新的社会利益诉求难以通过有
效的制度化表达来影响体制的变革和政策的制定。
利益表达的自发“需求”与利益表达的制度“供给”之间发生的结构性错位2、制度化的政治参与结构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吸纳不足,不仅使“权钱交易”、
“以钱买权”等畸形参与的冲动格外强烈,更使公共权力的运作难以受到有效的社会制约与监督。
由于公民对公共部门的决策和运作过程难以知情、介入和监督,面对腐败滋生、蔓延的迅猛势头,大多数公民处于无力和无奈的状态3、从思想认识的角度来看,存在重“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轻“民主参
与”的制度建设的倾向。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断夺取胜利的基本经验之一4、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来看,现有政治参与体制的分化程度不高,自立性较低,控制和调控功能大于参与功能。
原因分析从新制度主义的角度看,公共决策与具体决策人私人利益的矛盾存
在,只是
产生腐败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公共决策范围的广泛性及其与具体决策人私人利益之间矛盾的普遍性,也不意味着腐败必然盛行。
腐败的滋生蔓延还取决于决策体制、政纪法制、道德约束和意识形态等广义的制度因素。
[2]从上一章的表述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权力监督体系包含着诸多要素:除执政党和政府自我监督外还包括人民群众监督(主要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监督(主要通过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监督(主要通过政治协商会议)等外部监督。
如果不拘泥于法理而联系实际操作过程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因而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本身是执政党的执政“要件”;新闻媒体也多为执政党鼓与呼,是党的“喉舌”,其主要任务是表达执政党的遗志,“唱响主旋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实际上是执政党的外围组织,其主要作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这样一来,所谓的外部监督实质上已经转化为“内部监督”,其本身就不大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被弱化,尤其是在执政党的思想路线出现偏差、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下降是更易显现出来。
至于一般民众,由于受到其组织化程度、文化水平、政治参与度和各种主客观条件造成信息严重不对称等诸多因素限制,其监督作用距离论上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