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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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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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

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

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

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集团公司系统员工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系统员工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系统员工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提高集团公司系统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动人才的跨部门交流与合作,加强集团公司内部资源的统筹整合,特制定本《集团公司系统员工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二、目的通过系统员工双向挂职锻炼,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多元化的人才;2. 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加强集团公司的整体协同能力;3. 增加员工对集团公司业务的了解,提升工作效率和绩效;4. 打破各单位之间的壁垒,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活力。

三、双向挂职锻炼的范围和方式1. 范围: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系统员工,包括不同职位和部门的员工。

2. 方式:- 内部挂职:员工主动选择其他部门的工作岗位进行挂职锻炼,期限为3个月至1年,具体根据需求和协商结果确定。

- 外部挂职:集团公司与其他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合作,员工选择外部单位挂职锻炼,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具体根据合作协议确定。

四、挂职锻炼的管理和激励机制1. 挂职申请和审批:员工提出挂职申请,经所在部门和挂职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2. 挂职计划和目标:员工在挂职前与挂职部门确定挂职计划和目标,并进行书面备案。

3. 挂职期间的工作安排:挂职期间,员工在挂职部门履行正式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待遇。

4. 挂职期满评估和总结:挂职期满后,挂职部门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与员工进行总结和沟通。

5. 激励机制:对于双向挂职锻炼表现突出的员工,集团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和提升机会。

五、挂职后的返岗安排和跟踪1. 返岗安排:挂职期满,员工按照原单位的工作安排重新回到所在部门工作,并进行工作交接和总结。

2. 跟踪和评估:集团公司将跟踪挂职员工在返岗后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估和总结,以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绩效。

六、其他事项1.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系统员工。

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挂职锻炼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将干部、职工派往下级单位或企业,担任一定职务,以增强其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一种锻炼方式。

挂职锻炼旨在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其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干部、职工的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2. 增强干部、职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提高工作效率;3. 培养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挂职计划,根据挂职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单位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挂职计划,明确挂职的时间、地点、任务和目标。

2. 做好前期准备,挂职人员在挂职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了解挂职单位的情况和工作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3. 开展实践锻炼,挂职人员按照挂职计划,到挂职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参与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能力。

4. 定期总结交流,挂职期间,挂职人员应定期总结工作经验,与挂职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享经验,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5. 结束挂职,总结经验,挂职期满后,挂职人员应对挂职期间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四、实施保障。

1. 人员保障,挂职人员的选拔和安排要合理科学,保证挂职人员能够真正参与到实践锻炼中。

2. 资金保障,挂职期间需要保证挂职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所需的基本费用,保证挂职活动的正常进行。

3. 管理保障,挂职期间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挂职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挂职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实施效果评估。

挂职锻炼实施后,需要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挂职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情况、挂职单位的工作效益提高情况等,为今后的挂职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六、总结。

挂职锻炼是一种有效的干部、职工培训方式,通过实践锻炼,能够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挂职锻炼方案

挂职锻炼方案

挂职锻炼方案挂职锻炼方案(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地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科级干部培养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县委决定拟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乡镇书记、乡镇长赴广西柳州挂职锻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积累经验、123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派:1、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2、执纪执法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四、选派程序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从培养角度出发,综合日常工作表现和自身工作能力确定初步人选,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五、目标要求通过挂职锻炼,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要求:12、34123绩认真负责地做出书面鉴定。

4、挂职期间,县委组织部对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挂职结束后,将挂职锻炼鉴定装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对在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干部直接纳入科级以上后备干部队伍,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七、挂职要求1、挂职是培养锻炼科级干部的重要途径,是实施科级干部培养工程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挂职人员的选拔、组织推荐和接收工作。

2、挂职单位要做好挂职人员的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管理和考核,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为挂职人员锻炼提高和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3(二)教师挂职锻炼课题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立项。

(三)课题承担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教师挂职锻炼课题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课题进展情况。

不按要求报告者,教师挂职锻炼课题领导小组将向课题承担者发出警告性的诫勉书。

(四)课题须在挂职锻炼结束前完成,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并一式6份(用16开纸打印或复印)报送教师挂职锻炼课题领导小组,由课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评审通过方视为课题完成。

三、课题经费(一)每个课题1500元经费,经评审课题完成后发放。

(二)课题承担者须向教师挂职锻炼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指南]

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指南]

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指南]梁山县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挂职干部深入实践、转变作风、磨炼意志、积累经验、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确定选派的各类挂职干部、学习锻炼干部。

第三条挂职干部职务可安排担任上一个职级职务、同级职务或同级副职~不占所在挂职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

挂职时间根据学习锻炼和工作需要可安排2个月至2年不等。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选派到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挂职干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学习培训等活动~积极帮助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寻找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增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3、认真向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全面了解工作流程~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与县直部门单位尤其是派出单位的交流协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优势互补。

5、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分工协助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抓好分管工作~列席党政联席会议。

6、认真向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倾听基层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如实反映各方面信息~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7、根据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特点~选准工作突破口~至少开展,项创新工作~每年至少要完成2篇调研报告。

8、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法系统挂职的干部还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布政法系统挂职干部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梁组通…2009?36号,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机关与基层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挂职锻炼人员。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员的条件和范围(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模范遵章守纪,敢于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富有朝气,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从班组到二级单位挂职锻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派往党务岗位挂职锻炼的人员应是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四)挂职锻炼人员可以是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非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优秀职工或具有某方面专长的职工。

第四条挂职锻炼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党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挂职锻炼人员的推荐选拔、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好挂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三)挂职锻炼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挂职锻炼主要形式(一)从机关职能部门选派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

(二)从基层单位选派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三)从班组选派到所在单位挂职锻炼。

第六条挂职时间挂职时间每次为1~6个月,具体期限由领导小组报党政联席会决定。

从生产一线单位选派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一般在汛期进行,挂职人员在检修期前返回原单位参加检修工作。

第七条挂职人员选派程序(一)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推荐挂职人选并提出拟派岗位意向(各生产一线单位每年在检修期结束前向领导小组推荐2~3名到机关职能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的人员),职工个人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比照挂职人员条件向领导小组进行自荐。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台学院发…xx‟45号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学院xx年9月28日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学校办学定位,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培养“双能型”教师的有效途径,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计划,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选范围。

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属于应参加挂职锻炼的范围。

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未在企业、医院、中小学等单位正式工作两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以参加全脱产挂职锻炼为主,其他教师以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挂职锻炼为主。

第四条挂职单位选择。

挂职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台州地区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由各二级学院选择落实,报人事处备案。

第五条挂职锻炼任务布置。

各二级学院要给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制订科学合理的目标,布置实质性任务,并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中明确其通过该阶段的学习锻炼后,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即应完成的任务或取得的成果,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挂职锻炼时间确定。

教师利用教学时间全脱产参加挂职锻炼的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一般为1年,如挂职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延长—2—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教师在全脱产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能安排教学任务(在挂职锻炼单位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及校外实践的除外),如确实因教学需要,必须回校上课的,应安排在挂职单位上班时间以外。

教师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不脱产挂职锻炼的,以半年为一个申请周期,每个周期在挂职单位实际上班锻炼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在认定“双能型”教师资格时实际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挂职人才日常管理制度

挂职人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挂职人才的管理,提高挂职人才的工作效率,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挂职人才,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挂职干部。

第三条挂职人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身挂职工作,为挂职单位和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章挂职人才选拔与培训第四条挂职人才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人才。

第五条挂职人才培训应注重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挂职人才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挂职人才工作职责第六条挂职人才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挂职工作与挂职单位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结合挂职单位实际,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挂职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

(三)严格遵守挂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挂职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四)加强与挂职单位同事的沟通交流,增进了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关心挂职单位职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挂职人才日常管理第七条挂职人才应按时参加挂职单位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挂职人才应按照挂职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挂职人才应加强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挂职机会谋取私利。

第十条挂职人才应积极参加挂职单位的文体活动,增进与同事的友谊。

第十一条挂职人才应自觉维护挂职单位的形象,不得发表有损挂职单位声誉的言论。

第五章挂职人才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挂职人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

第十三条挂职人才考核结果作为挂职期满后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挂职人才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挂职人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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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机关与基层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挂职锻炼人员。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员的条件和范围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模范遵章守纪,敢于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富有朝气,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从班组到二级单位挂职锻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派往党务岗位挂职锻炼的人员应是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四)挂职锻炼人员可以是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非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优秀职工或具有某方面专长的职工。

第四条挂职锻炼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党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挂职锻炼人员的推荐选拔、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好挂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三)挂职锻炼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挂职锻炼主要形式
(一)从机关职能部门选派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

(二)从基层单位选派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三)从班组选派到所在单位挂职锻炼。

第六条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每次为1~6个月,具体期限由领导小组报党政联席会决定。

从生产一线单位选派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一般在汛期进行,挂职人员在检修期前返回原单位参加检修工作。

第七条挂职人员选派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推荐挂职人选并提出拟派岗位意向(各生产一线单位每年在检修期结束前向领导小组推荐2~3名到机关职能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的人员),职工个人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比照挂职人员条件向领导小组进行自荐。

单位(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均需填写《职工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报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荐挂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企业中心工作,结合培养需要,在推荐基础上进行初步调整,提出具体的建议报公司审批。

(三)因培养需要,领导小组可直接提出到指定单位和岗位进行挂职锻炼的人选建议。

(四)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挂职人选、挂职时间、挂职岗位以及挂职锻炼的主要内容。

(五)班组优秀职工到所在二级单位挂职锻炼的,由二级单位参照上述程序进行,班子共同研究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挂职锻炼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机关职能部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积极了解、熟悉挂职单位生产、管理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主动向挂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管理知识、工作方法。

2.协助挂职单位领导班子加强该单位内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并对挂职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3.列席挂职单位办公会、党政工团联席会、职工大会,是党员的挂职人员还应列席挂职单位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民主生活会。

挂职人员对挂职单位工作有建议权。

(二)基层单位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人员的权利与
义务。

1.认真学习机关工作程序和方法,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培养团队意识和机关服务意识。

2.认真完成挂职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享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必须的权利。

3.熟悉并掌握挂职岗位工作程序和相应的业务知识。

4.列席挂职部门的部门职工大会,是党员的挂职人员还应列席挂职部门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

挂职人员对挂职部门工作有建议权。

(三)从班组选派到所在二级单位挂职锻炼人员的权利义务由各二级单位明确。

各二级单位应努力提供条件、创造机会,促进挂职锻炼工作在本单位的开展。

(四)根据培养需要到指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进行挂职锻炼的人员,其工作要求由领导小组在挂职通知下达前予以明确。

(五)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应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挂职单位(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要求,遵守相应
岗位规范。

(六)领导小组根据挂职人员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为挂职人员确定研究课题。

挂职期满,挂职人员应向领导小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七)根据挂职人员的表现情况,部分优秀的挂职人员可以在岗位聘用时优先考虑,非中层管理人员可以优先推荐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第九条挂职人员考核管理
(一)挂职期间的考核管理
1.挂职人员原隶属关系不变,实行由领导小组和挂职单位(部门)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部门)管理为主。

2.挂职单位(部门)应加强对挂职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与挂职人员进行交流沟通,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3.因工作不到位等经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后仍无起色的挂职人员,领导小组将取消其挂职资格,返回原单位
原岗位工作。

(二)挂职期满考核管理
1.挂职人员向领导小组和挂职前所在党支部提交挂职期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以挂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学习情况、感受体会、课题研究情况等为主。

2.挂职单位(部门)根据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出考核鉴定意见及职业发展建议(按附件2填写)。

3.领导小组根据挂职人职工作总结及日常考核情况,结合挂职单位(部门)的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价。

4.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选派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反馈给挂职人员本人。

5.挂职人员挂职期间的评价结果存入个人档案,挂职经历视为多岗锻炼经历,并与个人岗位组聘挂钩。

第十条挂职人员的工资管理
(一)职工在挂职期间,工资标准不变,仍在原单位发放。

其中,月效益奖按照挂职期间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发放。

(二)挂职人员是中层管理人员的,其效益奖由原分管领导在征求挂职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后进行考核,由原单位(部门)按时发放。

(三)挂职人员是非中层管理人员的,由挂职单位(部门)视其工作情况进行效益奖等次考核(按附件3填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以下3个等次。

原单位(部门)以本部门同类人员的月平均效益奖为基数,乘以效益奖考核系数(优秀为1.1,称职为1.0,基本称职及以下为0.9)计发效益奖。

第十一条其它
(一)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挂职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帮助挂职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汛期到机关职能部门挂职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岗前集中培训,学习机关管理的相关规定、纪律要求、办事程序等。

(三)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召开一次当年挂职锻炼人员座谈会,交流挂职锻炼经验,表彰优秀挂职锻炼人
员,促进挂职锻炼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生产单位可自行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挂职锻炼工作,并及时将开展情况报挂职锻炼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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