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技术管理规定汇编
煤矿采掘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采掘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采掘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的采掘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的规划、采矿权的取得、采矿许可的申请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采掘管理工作应遵循“保护环境、保障安全、提高效率、科学规划”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采掘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采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为煤矿企业,相关行政部门和监管机构为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煤矿采掘规划管理第六条煤矿采掘规划管理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制定煤矿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规划。
第七条采矿权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煤矿勘探开发权后方可进行采掘工作。
第八条煤矿采矿权的使用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期使用或擅自延长。
第九条煤矿采矿权的移转及变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
第十条煤矿采矿权的终止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停止或变更。
第三章煤矿采掘许可管理第十一条煤矿采掘许可的申请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煤矿采掘许可的颁发应符合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颁发,不得违规颁发。
第十三条煤矿采掘许可的使用期限应符合规定,不得超期使用。
第十四条煤矿采掘许可的变更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五条煤矿采掘许可的终止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停止或撤销。
第四章采掘方案管理第十六条煤矿采掘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不得违规采矿。
第十七条煤矿采掘方案的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安全、高效的开采。
第十八条煤矿采掘方案的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九条煤矿采掘方案的实施应按照编制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条煤矿采掘方案的评估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采矿工程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采矿工程管理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二条煤矿采矿工程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三条煤矿采矿工程的设备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过期设备。
采掘管理制度

采掘管理制度一、引言采掘工作是矿山生产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矿山的生产效率、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采掘作业,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采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采掘作业活动,包括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
三、职责分工(一)采掘部门负责制定采掘计划,组织实施采掘作业,保证采掘进度和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采掘作业中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三)技术部门提供采掘作业的技术支持,制定技术方案,指导现场施工,对采掘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采掘设备的选型、采购、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采掘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
四、采掘计划管理(一)采掘部门应根据矿山的资源储量、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采掘计划。
(二)采掘计划应包括采掘地点、采掘工程量、矿石品位、开采顺序、施工进度等内容。
(三)采掘计划应经过技术部门的审核和企业领导的批准后实施。
(四)在采掘过程中,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采掘计划,并重新审批。
五、采掘作业管理(一)开采方式1、露天开采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分台阶开采,严禁掏底开采。
2、地下开采应根据矿床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如空场法、崩落法、充填法等。
(二)凿岩爆破1、凿岩作业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炮孔的位置、深度、角度等参数符合规定。
2、爆破作业应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人员进行,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确保爆破安全。
(三)矿石运输1、露天开采应采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运输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警示标志。
2、地下开采应采用轨道运输或皮带运输等方式,运输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四)通风排水1、地下开采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面有足够的新鲜空气。
2、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下水对采掘作业的影响。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篇11、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部门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防治瓦斯、粉尘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内容及审批意见安设局部通风机并进行管理。
3、局部通风机装卸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损坏。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长度、直径、管理人员等。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停工供风地点兼职司机由瓦检员担任,每班填写牌板,不得随意停开。
凡因无故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高压部位不准用其它材料堵塞。
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吸风口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得发生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设备及时维修、注油、油漆,严禁锈蚀及带病运行。
7、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
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设一台总开关,以便安设闭锁使用,并将总开关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
严禁随意甩掉闭锁。
私改接线、甩掉闭锁不用、破坏局部通风及闭锁设备的,安监科、机电科都要按事故组织人员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重处罚。
8、各使用单位维修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要每天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维护,保证通风机运转灵敏可靠,并有记录可查。
兼职司机必须每班对风电闭锁试验一次。
采掘工作面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采掘工作面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掘工作面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掘工作面管理制度 1第一条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进行煤体注水:(一)围岩有严重的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地板变形。
(二)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劳动条件恶化,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
(三)原有自然水份或防灭火灌浆后煤层水份大于4%。
(四)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五)煤层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六)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或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措施的下层(分层)。
工作面注水前要编制注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纳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执行。
打钻注水情况要及时填入“注水台帐”,经常分析注水效果。
第二条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凡供水水压、水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安装加压泵,并与采煤机闭锁,加压泵不开,采煤机就无法启动。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进行处理。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
第三条综采工作面应安装使用架间喷雾装置,每10米安设一道,单体液压支柱每20米安装一组放顶喷雾(采用放炮作业的可用放炮喷雾代替),放顶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安设放煤自动喷雾,雾化好,使用正常。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除尘器。
第四条机掘工作面应推广安装使用除尘风机。
第五条采掘爆破作业时必须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
炮采工作面每20米安设一组放炮喷雾,炮掘作业时要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安装使用爆破自动喷雾装置。
采矿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矿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采矿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采矿生产安全、高效、环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矿技术人员,包括矿山设计、地质勘探、采矿工程、安全监测、环境保护等岗位的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强化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采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采矿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矿山设计人员:1. 负责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的设计、审查和优化;2. 参与矿山开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3. 负责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地质勘探人员:1. 负责矿山地质勘探工作的组织实施;2. 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为矿山设计提供依据;3. 参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
第七条采矿工程人员:1. 负责矿山开采工程的组织实施;2. 确保开采工程的安全、环保、高效;3. 参与矿山开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第八条安全监测人员:1. 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测、预警和处置;2. 参与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3. 定期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评估。
第九条环境保护人员:1. 负责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2. 监测和控制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3. 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采矿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采矿技术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专业理论知识;2. 业务技能;3. 工作态度;4. 工作成果。
第四章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十二条采矿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三条采矿技术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技术机密。
第十四条采矿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在采矿技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技术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金属矿山采掘工程管理制度

金属矿山采掘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包括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金属矿山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采掘工程管理制度,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第五条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金属矿山应当设立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工作。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矿山的正常运转和生产安全。
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矿山的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计划,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决策,保障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金属矿山应当配备适用的采矿设备和生产设备,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
第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设备检修和更新,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金属矿山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监督岗位和责任部门。
第十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矿山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采掘作业规程管理规定(三篇)
采掘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掘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采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采掘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作业。
第四条采掘作业应遵守行业标准和规范,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采掘作业应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与权限,并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采掘作业的组织第六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确保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轮班制度,确保其身心健康。
第九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及时掌握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决策。
第三章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第十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经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一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和维护,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第十二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采掘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采掘作业应按照爆破策划书的要求,进行爆破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采掘作业应设置必要的通风系统,保持矿井内空气的清新,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六条采掘作业应设置必要的支护系统,确保矿井的稳定和工作面的安全。
第十七条采掘作业应进行岩石力学和地质勘察,合理确定支护方案和工作面的尺寸。
第十八条采掘作业应设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应急通道,保障矿井内的火灾安全和疏散逃生。
第十九条采掘作业应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灾害事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采掘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采掘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采掘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使用,保护采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升采掘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掘单位内所有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掘设备指的是用于采矿作业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矿井提升设备、矿山运输设备、矿山通风设备等。
第四条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是指对采掘设备进行检验、维修、保养、运行监测和事故处理等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采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采掘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采掘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七条采矿企业应定期进行采掘设备的技术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采矿企业应建立采掘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制度,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采矿企业应组织开展采掘设备的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采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采掘设备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设备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第十一条采矿企业应定期开展采掘设备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采掘设备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采矿企业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采掘设备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三条采掘设备的技术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结构强度、安全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
第十四条采矿企业应及时处理技术检验发现的问题,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采矿企业应建立设备技术检验记录和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复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采掘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第十六条采矿企业应制定采掘设备的保养计划和维修计划,明确保养和维修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第十七条采矿企业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采掘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
第十八条采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保养和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保养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煤矿掘进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掘进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煤矿掘进作业管理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的掘进作业管理,包括煤巷、探槽等掘进工作。
第三条煤矿掘进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效率。
第四条煤矿掘进作业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掘进作业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煤矿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岗位员工,确保掘进作业的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
第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掘进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矿井作业计划,确保作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十条煤矿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通风管理,保障井下空气质量,预防瓦斯和粉尘等有害气体的积聚。
第十二条煤矿应加强火灾防范措施,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井安全。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掘进作业按时完成,保证生产线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煤矿应加强现场管理,强化巡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煤矿应加强施工控制,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成本,保证作业质量。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情况,为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制定严格的掘进作业标准和流程,确保作业质量。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煤矿应加强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质量培训和技术攻关,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作业质量。
采掘工作面管理细则
志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深化细化管理,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提高安全自保能力,创建质量标准化矿井,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煤矿的“三大规程”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机采工作面1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面的根本性文件,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签字、考试合格,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
2顶板管理是工作面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顶板支护。
其它各项工作也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
3工作面管理要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一平是溜子平,两畅通是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端头两个安全出口畅通。
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元。
4工作面顶板管理实行全部垮落法,顶板支护采用三、四排管理(见四回一),双梁相并,交替前移,两梁相距0.3米。
最大控顶距3.62米,最小控顶距2.82米。
排距0.8米,柱距1.0米,放顶距0.8米,排距偏差不超过正负0.05米,柱距偏差不超过正负0.1米。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支柱要支在实底上,底板松软时要穿柱鞋,打的迊山有力,初撑力符合要求。
所有单体液压支柱的三用阀方向一致,卸载阀全部朝向采空区。
6工作面不能长时间空顶,采煤机割煤后要追机打点柱,移溜并及时回柱前移支架。
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工作面采用追机作业,移溜时要从一翼向另一翼移,不能从中间向两侧,也不能从两侧向中间移,浮煤清理干净,溜子要移的平直。
位置适宜。
8回柱:回柱时,三人配合。
一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一人找准退路,迅速卸载撒柱,一人护梁。
再及时进行支护,边回边支,往复循环。
回柱后,伞檐长度超过1米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能超过0.15米,伞檐长度小于1米时,最大突出部分不能超过0.2米,否则要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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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技术管理规定汇编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采掘开技术管理制度汇编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科二0一四年元月目录一、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4二、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3三、开掘进尺管理制度23四、支护改革和创新管理制度25五、生产技术例会制度29六、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31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40八、工程设计管理制度42九、矿压观测、处理与分析管理制度44十、工程质量验收制度56十一、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64十二、巷道贯通与盲巷管理制度67十三、停工工程检查验收制度68十四、中腰线管理制度70十五、井巷维修管理制度74十六、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5十七、敲帮问顶管理制度77十八、支护材料管理制度78十九、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分析与处理制度87二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94二十一、采掘工作面安全班评估制度102二十二、安全生产动态变化管理制度108二十三、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15二十四、采掘系统专业达标规划120二十五、开、掘、修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标准130二十六、炮采悬移支架回采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标准140一、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技术管理,规范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工作程序,保证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各系统符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加强工作面投产验收的组织领导,矿井成立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领导小组组长:朱中杰副组长:王红涛刘中年刘红伟吕国印董念民贾爱民王顺国成员:常鸿义吴学俭李明姚永明胡明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吴学俭兼办公室主任。
二、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对我矿工作面安装进行协调、指导。
(二)针对新安装工作面现场存在的生产、通风、防治水、机电等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三)确保新安装工作面顺利通过验收。
(四)各业务科室验收职责分工:1、生产技术科负责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的验收。
2、机电科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运输、排水、通讯、人员定位、乳化液泵站及液压系统的的验收。
3、通风科负责工作面通风、监测监控、压风自救、防尘及灭火系统的验收。
4、地测科负责工作面地测防治水系统的验收。
5、安康部负责采煤工作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验收,并跟踪落实验收中所存在的问题。
6、供应科负责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安标情况的验收。
四、罚则1、工作面预验收不合格,对采煤队罚款1万元;2、工作面预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验收中,哪个系统出问题致使工作面未通过上级验收,将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精细化标准附件:2、矿井采煤工作面预验收表附件1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精细化标准一、工作面及两巷支护、文明生产(一)工作面支护1、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防倒装置应采用小链防倒或夹子防倒装置,小链(夹子防倒装置)的悬挂位置应统一。
2、支柱全部编号挂牌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超过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工作面支柱的手把必须朝向一个方向(原则上朝向工作面上风巷方向),三用阀必须朝向一个方向(使用对棚的,手把和三用阀朝向需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柱鞋,钻底<100mm,特殊情况下必须加垫大道板等加强支护。
工作面支柱最少保证穿二排铁鞋,即老塘侧、槽边柱侧,各矿可根据工作面情况适当增加。
5、井下备用的单体液压支柱,要站立存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
(二)两巷支护1、上、下风道的支护形式及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规定,两巷支架完整,无断梁折柱。
2、两巷高度不得低于1.8米,人行巷宽度不得低于0.7米。
巷道使用净断面符合焦煤集团有关规定要求。
3、工作面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顶梁支护,距煤壁不少于20m范围内打双排柱,20—100m范围内打单排柱。
超前支护要加垫底梁配合铁鞋进行加强支护。
打柱时,要上下使用两根线绳保证支柱的直线性。
(三)文明生产1、巷道要做到“三无一整齐”,即无淤泥(浮煤)、无积水、无杂物,材料码放整齐。
作业地点及责任区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箱(袋)。
2、有水工作面必须有水沟或完善的排水系统,并保持水流畅通,顶板若有淋水,必须遮挡归帮。
3、在工作面上、下风道的适当地点,需按规定存放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柱梁、网、备用坑木等)。
材料备件码放必须“有棱有角”,横竖整齐有序,两头不一样长的物料要保证一头整齐,用后不能破坏原形,所有材料均要挂牌管理,挂牌高度成线,整齐一致。
二、机电、运输、乳化液系统1、各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齐全,完好率不低于95%,并有标志牌和专责牌,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可靠。
2、机电设备必须试运转,无异常响声、温升正常,并按规定加油。
3、通讯、信号系统装置齐全,工作可靠。
电缆吊挂整齐,符合相关规定。
4、输送机的安装、铺设符合规定。
(1)输送机搭接长度、高度符合规定,挡煤板安装齐全。
(2)设备铺设应做到“平、直、稳、正、牢”,人行道宽度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运转的裸露转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罩。
5、轨道运输系统的安装使用符合设计要求。
(1)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绞车的安装、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保险装置齐全、灵活、可靠并符合有关规定。
(4)轨型符合要求,轨道夹板、螺栓、道钉齐全紧固,轨距、枕距符合规定要求,无杂拌道。
6、乳化液泵站及液压系统的安装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乳化液泵站及液压系统按规定安装完好。
泵站能正常工作,压力稳定且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液压系统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符合《采掘机电运输精细化管理》的规定。
三、一通三防(一)通风系统1、所有的回采工作面必须形成独立的回风系统,巷道断面达到规定要求,风量满足生产需要,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通风设施牢固可靠,符合《通风设施精细化管理标准》。
(二)防尘系统1、管路吊挂平直,固定牢固,并符合《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2、每隔100m至少设置一个三通截门,且截门方向一致。
3、工作面两巷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全断面喷雾装置,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装置,喷雾装置要固定牢靠,喷雾方向、喷雾效果符合规定。
(三)监测监控系统1、工作面内的瓦斯传感器、风门、馈电、co等传感器的安装、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设置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断电仪及各类传感器的设置地点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监控系统的电缆吊挂符合《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四)安全防护1、所有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装压风管路,管路吊挂平直,固定牢固,并符合《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2、工作面上下风巷风巷距采煤工作面10~20米范围内,必须分别安设直通调度室的电话;采煤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增安电话。
4、工作面上下风道出入口必须设置人员定位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工作面的要求。
四、防治水系统(一)工作面水害评价必须安全。
(二)必须具备下述材料。
1、必备资料(1)地质说明书及附图(2)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2、顶层工作面还需要提供下述的资料:1、坑透资料2、探构造、煤层钻孔资料五、煤质管理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有提高煤质和块煤率方面的措施,井下现场实现煤矸分运,运输各转载点必须安装防破碎设施。
附件2 工作面预验收表验收时间: 年月日二、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一、顶板管理要求1、总经理应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区队技术员负责制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对顶板管理措施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讨论并形成共识,然后有总工负责措施的修改完善,生产矿长、区队长、班组长负责落实各项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矿长、安检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落实。
2、矿井每周安全办公会必须有顶板管理方面的专题,内容主要为复查顶板管理技术措施的适用性、执行落实情况及执行落实存在的问题,顶板管理的内容必须反映在会议纪要中。
每周的会议纪要送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等有关领导,下发生产科室、安检部门及有关区队,并存档备案。
3、积极推广应用顶板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采煤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架、连锁棚支架等安全性能好的支护形式,不断改进掘进工作面超前临时支护形式,采用适用的巷道围岩加固方法。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大断面巷道推广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积极推广空帮让压、松帮卸压、壁后注浆等巷道支护新技术新工艺,确保巷道支架不变形不失修。
5、积极开展矿压观测工作,专职矿压观测人员,须制定矿压观测工作制度和矿压观测方案,每周写出矿压观测报告,报送有关领导。
6、坚持进行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在正常的预报工作基础上,要积极进行临时预报,及时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以便提高顶板管理措施的针对性。
7、应详细收集本矿不同区域顶底板岩性、煤岩强度、煤岩分层厚度等基础技术数据,确定顶底板分类、巷道松动圈、工作面超前压力影响范围等顶板管理的基础技术资料。
8、工作面初采初放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初采初放期间每班必须有矿领导跟班,跟班名单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工作面初采初放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上下巷开口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查核准,有集团公司生产处、调度室、安康部提出审查意见。
9、强力推行工作面煤层注水工作,以上下巷深孔注水为主,工作面煤壁浅孔注水为辅。
煤层内在水分在5%以下的注水后煤层含水量增加1%以上。
二、顶板管理办法(一)、顶板管理细则的措施1、生产科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采、掘、开区队的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规程和临时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制订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在工作面过钻场、老巷、水仓及特殊地质构造的具体情况下及时制定、补充、完善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2、采煤工作面安装、拆除时,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措施,,不能提前回收点柱、抬棚或工字钢梁。
拆除时,要防止顶板压力大造成冒顶,必要时必须打好木垛,专职看顶人员要切实负责,仔细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并坚持矿、队领导干部现场跟班制度。
3、严格执行义煤发[2010]4号文《关于全面加强顶板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按采掘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生产。
按要求搞好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管理顶板的素质,从根本上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4、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及老巷扩修、加固、卧底,及煤层注水、强制放顶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