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里员工自己需要举证证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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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伤引起纠纷的案由及举证责任分配

提供劳务受伤引起纠纷的案由及举证责任分配

提供劳务受伤引起纠纷的案由及举证责任分配劳务受伤引起的纠纷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协调,因此需要认真处理和解决。

在此过程中,举证责任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将从案由和举证责任分配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案由1.未尽安全保障责任劳务公司作为劳动者派遣的中介机构,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作出保障。

如果劳务公司未能履行安全保障责任,从而导致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那么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例来说,某劳务公司与某工厂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派遣了几名劳动者到工厂从事生产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因为工厂未对作业区域进行标识导致其中一名劳动者遭受了意外伤害。

此时,该劳动者可以针对两个方面提出索赔:一是要求工厂承担责任,二是要求劳务公司承担责任。

至于谁该承担责任,需要通过当事人的举证来确定。

2.未明确劳动关系目前,很多公司和个人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来避免劳动关系所带来的责任和成本。

但是,在一些不清楚劳动关系状况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受伤,其权益保护就会受到影响。

举例来说,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员工到B公司从事工作。

在工作中,员工受伤,但是A公司和B 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清楚,员工面临的是劳务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问题。

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责任。

3.违反健康安全制度规定现代企业都有自己的健康安全制度规定,这些规定往往是企业与员工的一种约定,也是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

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健康安全制度规定,导致员工受伤,那么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例来说,A公司的员工在生产车间工作,因为车间内机器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而受伤。

员工可以认为A公司违反了健康安全制度规定,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证据来抵御员工的索赔。

二、举证责任分配在劳务受伤引起纠纷的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对几种常见的案件进行举证责任分配的探讨。

1.劳务公司未尽安全保障责任在劳务公司未尽安全保障责任的案件中,劳务公司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安全保障工作已经尽善尽美的证据。

劳动争议纠纷中绩效考核方案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纠纷中绩效考核方案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纠纷中绩效考核⽅案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纠纷中绩效考核⽅案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绩效考核⽅案的举证责任是案件处理的关键环节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举证责任的分配不仅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考虑到劳动关系中⽤⼈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地位差异,对举证责任进⾏适当调整。

⼀、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在劳动争议中,⽆论是劳动者还是⽤⼈单位,对⾃⼰提出的主张都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主张其应获得特定的绩效⼯资,就需要提供相关的业绩表现、绩效表等证据来⽀持其主张。

同样,如果⽤⼈单位主张劳动者的绩效未达标准,从⽽不发放或少发放绩效⼯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绩效考核记录、评估标准等证据。

⼆、⽤⼈单位的举证责任鉴于⽤⼈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其对内部资料的管理和掌握能⼒,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的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

具体⽽⾔,当争议事项涉及⽤⼈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时,⽤⼈单位应当提供这些证据,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在绩效考核⽅案的举证中,⽤⼈单位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绩效考核制度:包括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法等,以证明绩效考核⽅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考核记录:包括员⼯的实际⼯作表现、业绩数据、评估结果等,以证明员⼯是否达到绩效标准。

3.相关⽂件:如员⼯⼿册、劳动合同等,以证明绩效考核⽅案已经向员⼯公示并得到认可。

三、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虽然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单位掌握的证据时,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劳动者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1.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作证件、⼯资条等,以证明双⽅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主张绩效⼯资的依据:如⾃⼰的业绩表现、⼯作成果等,以证明⾃⼰应获得相应的绩效⼯资。

四、举证责任的调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是⼀成不变的,⽽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调整。

劳动法!!亲身经历,手把手教你如何进行劳动仲裁的全过程

劳动法!!亲身经历,手把手教你如何进行劳动仲裁的全过程

劳动法!!亲⾝经历,⼿把⼿教你如何进⾏劳动仲裁的全过程注:本⽂转载⾃⽹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先介绍⼀下什么是仲裁(⼼急者直接跳到第七)仲裁是民事主体间解决解纷的⼀种途径,可以解决公司间、⾃然⼈之间、⾃然⼈和公司间的纠纷和⽭盾,依靠当事⼈之间事前或者事后的约定和协议,也就是说仲裁⼀般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法院诉讼(本⽂主要针对⽤⼈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纠纷解决,也就是劳动仲裁)。

但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到劳动纠纷的解决,去法院起诉之前,劳动仲裁是⼀个必经流程。

也就是说,除⾮劳动仲裁委对于你的申请不予⽴案或者⽆回复,你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案的。

这种要求的原因是缓解我国基层法院“案多⼈少”的⽭盾,同时也从侧⾯反映出我们的劳资关系不容乐观。

(胡说的)⼆、然后,介绍⼀下劳动仲裁的法律效⼒。

劳动仲裁的结果分为和解和未达成和解。

在仲裁期间,仲裁员会优先组织⽭盾双⽅各退⼀步,达成和解(仲裁员可能有考核和解率)这样可以⼤⼤节约司法成本和缓解社会⽭盾。

在仲裁过程中如果争议双⽅达成了和解,那么仲裁员会出具《调解书》双⽅签收后⽣效(因为你拒签说明你对调解的内容不满意,所以调解书不⽣效),如果在仲裁过程中双⽅各执⼰见,⽆法达成和解,仲裁员会根据双⽅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书》(裁决作出即⽣效)。

两个⽣效结果都具有强制⼒,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被申请⼈(⽤⼈单位)没有履⾏义务(⼀般为发⼯资等),你可以拿着这个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

三、如果我对《裁决书》的判决不满意怎么办?(《调解书》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它是在双⽅就纠纷达成⼀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对裁决书不满意,申请⼈(⼀般是劳动者)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诉讼,主张⾃⼰的请求(通俗⼀点说,仲裁不专业,我要求你帮我重审~开玩笑的,现在仲裁员都是⾮常专业的,不会轻易犯错,这样说是⽅便理解)。

被申请⼈(⼀般为⽤⼈单位)不可以去法院申请诉讼,除⾮认为仲裁委的程序违法(包括程序违法、法律适⽤错误、出现证据造假、贿赂⼯作⼈员等情况后边会单独说)才可以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书。

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范本)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是申请人(姓名),就劳动争议一案向贵委会提出仲裁申请。

为了充分证明我在案件中的主张,特向贵委会提交以下证据清单,并请贵委会审核。

证据清单如下:
一、书证:
1. 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

2. 工资条:涵盖了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具体金额。

3. 法律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规定。

二、证人证言:
1. 证人甲(姓名、联系方式):能证实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情况及工资情况。

2. 证人乙(姓名、联系方式):能证实公司存在违法劳动行为的情况。

三、物证:
1. 照片证据:包括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等照片。

2. 视频证据:包括公司违法行为的视频记录。

3. 财务记录:银行流水、支付凭证等资金往来记录。

四、调解协议书:
1. 调解过程记录:包括双方当事人签署的调解协议书。

2. 调解结果文件:记录调解达成的结果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请贵委会审慎核查以上证据清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希望能够在贵委会的公正审理下,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贵委会需要进一步补充其他证据或提供相关材料,请及时告知本人,本人将积极配合,确保案件得以顺利处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关系是工作过程中确立的一种关系类型,一般进行劳动员工与单位之间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确定劳动关系。

这些在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有一些情况导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就要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需要进行明确,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解答。

一、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劳动争议通常由劳动者提起。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

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引发事实劳动关系方面的劳动争议,主要证据有六种: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二是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纪录;三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五是考勤记录;六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劳动者只要拿出三或四当中的任一种资料,就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而作为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拿出相反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存在,或者出示一、二、四、五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劳动争议实体性争议内容的“不违法”,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法领域中最基本的概念是劳动关系,只有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要受劳动法律的规范,才要适用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就谈不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谈不上劳动法律的适用,因此劳动合同法首先要研究劳动关系什么时候成立。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各方怎么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各方怎么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各⽅怎么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劳动具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向⼤院提起诉讼进⾏解决。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

由于各种原因,双⽅之间产⽣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各⽅资料。

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各⽅怎么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劳动争议,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般原则。

同时,考虑到⽤⼈单位作为⽤⼯主体⽅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般⽆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单位提供证据⼜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这⼀规定再次明确和扩⼤了⽤⼈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对⾃⼰提出的请求,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提不出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以证明其主张的,其主张⽆法获得法律的⽀持。

如劳动者要求⽤⼈单位发放⼯资的,就需要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法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单位发放⼯资的请求就⽆法获得法律的⽀持。

举证责任是纠纷解决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

举证责任的⼀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但任何原则都有例外,在举证责任分配⽅⾯,需要考虑当事⼈举证的能⼒,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出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很多证据都在⽤⼈单位的掌控之中,如各种劳动⼈事资料都是⽤⼈单位在保管,⼀旦发⽣纠纷,劳动者⽆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

因此,为了确保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对于特定事项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当事⼈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由他⽅当事⼈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当事⼈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的⼀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劳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劳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劳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动纠纷主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围绕劳动而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实践中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是比较麻烦的。

无论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了解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劳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行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1、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又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首先,劳动合同是最基本的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是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中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双方各留存一份,作为双方约定的证据。

其次,工资单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工资单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凭证,也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

工资单上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资发放的时间、工资的计算方式和金额等内容。

劳动者可以通过工资单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此外,社保缴纳证明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保缴纳证明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保缴纳证明通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缴纳的时间、缴纳的金额等内容。

最后,劳动关系确认书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劳动关系确认书是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

劳动关系确认书上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离职原因等内容。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关系确认书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能够获得相应的离职证明和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关系确认书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劳动者可以凭借这些证明材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重视劳动关系的证明,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实现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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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员工需要举证的事项
1、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主要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完税证明或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的原件
2、证明加班的事实,主要是盖有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的考勤或加班单原件
3、证明奖金提成:你有提成、提成的存在、计算方式,主要是合同或盖有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的原件
证明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存在,2,奖金,3,加班。

这里说说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如何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
1、盖有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文件的原件比如劳动合同。

复印件和照片如果单位否认都没有法律效力。

2,单位法人的录音,录制内容要清楚且没有歧义
3,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如果是个人存入的,那么要证明存入的人是公司的员工,这里也是有风险,所以个人存入不能100%证明)5,有证据证明单位有这个人的负责人或领导比如人事的签字的文件的原件或录音(如果证明不了是单位员工,那么也无法证明劳动关系)
6,在职员工的证人证言(效力较低,证人的分类及如何举证之前分享过不在赘述)
7,一些公司出版的出版物比如公司网站,周刊的照片及内容(也不能100%)
8,等着法院法官去现场核实(打这么多年案子,只遇到过1个法官这么做,因为案子多,法官少,不现实)
9,有证据证明单位法人或是单位员工的负责人或领导和员工往来的短信,微信记录。

10,经过公证的,由单位企业邮箱与员工个人邮箱往来的电子邮件可以当庭演示或公证(如果单位和员工之间都是企业邮箱,一旦单位关闭邮箱,员工因为无法公证或当庭演示那么会不被认可)如果以上都不可以,那么必要时可以让法院协助调查取证如工资发放主体,发放人的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工作场所现状等。

证据方面,还有员工的工牌,工作的单据等。

个人详细述说工作过程,受谁管理,同事有谁。

最重要的,不要采取过激措施。

走正常法律途径。

另外即使二审是终审生效,也可以到高院申请再审,如果还不服,还可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成功发回重审,还是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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