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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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简介

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简介

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简介简介: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可以鼓励创新、保护创意,进而推动经济的繁荣。

作为世界经济大国,德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直走在前沿。

同时,德国也受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在欧洲范围内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德国与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分析其特点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德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 专利保护德国专利制度建立在德国专利法和欧洲专利公约的基础上。

根据德国专利法,任何人在德国境内发明的新技术、新产品或者新的工业应用方式,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持有人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独家享有该项发明的使用权,这样可以鼓励科学家和企业家进行创新研发。

专利制度对于创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商标保护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德国商标保护制度旨在保护商标的产权。

根据德国商标法,任何个人或者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保护,商标每十年需要续展一次,以保持其有效性。

商标的注册将赋予持有者对该商标的独家使用权,使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和辨别不同品牌的商品和服务。

3. 著作权保护德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独创性。

作品可以是文学、科学、艺术、音乐、戏剧等表现形式。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复制、传播、公开展示或者利用。

这种保护制度鼓励创作,增强了创作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促进了文化产业的繁荣。

二、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 欧洲专利制度欧洲专利组织(EPO)负责颁发欧洲专利证书,该证书在欧洲范围内有效。

这种制度将欧洲各国的专利授权合并为一份专利,使得企业可以在整个欧洲市场上享受统一的专利保护。

这一制度对于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欧盟商标制度欧盟商标注册是一种在欧洲各国范围内受保护的商标。

注册的商标可以在欧盟成员国内进行商业活动,获得统一的商标保护。

欧盟商标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更便捷、一致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方式,有效地避免了在各个国家分别注册商标的复杂性和成本。

美德两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美德两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美德两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日益深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化,知识产权纠纷也在日益增多。

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有效地防范了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也应在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国情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关键词:一、知识产权保险制度概述知识产权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以知识产权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一种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

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投保只能针对其财产权利进行。

知识产权保险的标的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以及赔偿费用。

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缔结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提交保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侵权事故发生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诉讼费用和因败诉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国外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一)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美国是知识产权保险的发源地,其知识产权保险可分为知识产权执行保险与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的承保范围是被保险人起诉侵权人时所必须支付的诉讼费用。

这种保险旨在对被保险人在执行其权利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当第三人侵犯被保险人的知识产权时,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因法律纠纷而产生的诉讼费等费用,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此种保险可能给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

于保险人而言,可能会因胜诉而分享到数额较大的追索利益,于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为其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后盾以对抗侵权人。

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是指主要支付被保险人因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应对他人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所必须支付的诉讼费用和损害赔偿金,是被保险人避免了受诉与赔偿,最大限度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美国的知识产权侵权保险除对普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承保外,还包括诉讼费用保险以及媒体责任保单。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设计相对较为完备,但也存在着保险费用过高、大企业拖延诉讼导致保险分散的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正文:一、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1 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概述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创新和创造,鼓励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1.2 专利保护德国的专利保护体系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德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在专利被授予后享有专利权。

1.3 商标保护德国的商标保护体系允许企业注册并保护自己的商标。

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德国商标和专利局进行,注册后商标所有人可以享有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1.4 著作权保护德国的著作权法保护原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版权。

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的享有和保护方式,包括作品的创作权、翻译权、复制权和发表权等。

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2.1 技术合作纠纷在中德技术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例如合作双方对某项技术的专利权归属产生争议。

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2.2 商标纠纷中德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商标权纠纷。

当商标权归属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和法院等途径解决纠纷。

2.3 侵权纠纷中德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可能会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例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或著作权。

在这种情况下,侵权方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指对新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技术成果所授予的专有权。

2.商标:指用于企业进行商品或服务标识的标志。

3.著作权:指对创造性表现形式的原创作品所授予的保护权。

4.知识产权: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所拥有的权利。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正文:一、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德国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专业的机构。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版权等方面的保护。

1. 专利保护德国的专利保护主要依托于德国专利法,该法为发明者提供了专利保护的机制。

根据该法,发明者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其发明创造,专利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制造、销售或进口该发明。

2. 商标保护德国的商标保护主要依托于德国商标法,该法为商标注册者提供了商标保护的机制。

根据该法,商标注册者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其商标权益,商标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3. 著作权和版权保护德国的著作权和版权保护主要依托于德国著作权法和德国版权法。

根据这些法律,作者可以通过著作权和版权来保护其作品的独立性和独特性,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复制或传播其作品。

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涉及多个领域和案件。

以下将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分别介绍。

1. 专利纠纷中德之间的专利纠纷主要涉及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等问题。

当发明人或企业认为其专利权被他人侵犯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另外,当他人认为某项专利不具备创新性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时,可以向专利局提起无效宣告程序。

2. 商标纠纷中德之间的商标纠纷主要涉及商标侵权和商标注册争议等问题。

当商标权利人认为其商标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另外,当商标申请人认为其商标被他人注册而产生争议时,可以向商标局提起异议申请。

3. 著作权和版权纠纷中德之间的著作权和版权纠纷涉及作品的使用、复制、传播等问题。

当著作权人认为其作品受到侵权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另外,当他人认为某项作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条件时,可以向版权局提起登记申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德国企业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德国企业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德国企业管理的经验与启示德国是世界著名的工业强国,它拥有世界上一半以上的机床设备、顶尖的汽车制造技术和洁净能源技术。

那么,德国企业管理的经验是什么?又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呢?一、稳定的企业文化德国企业文化强调长期稳定和可持续性,尊重员工和客户,注重整体利益和责任感。

德国企业一般招聘员工时会细致地挑选符合公司文化的人才,以确保员工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度。

我们给予企业标准化,还要关注企业的尊重度。

企业文化的尊重度是指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权利、地位,以及其个性的尊重与保障。

德国企业尊重员工,视其为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因此,在员工身上的投资也特别大。

他们会提供充足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以及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注重学习和创新德国企业在注重学习和创新方面也有着独特的经验和方法。

他们会频繁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利用学校提供的专业知识和创新思维来促进他们的企业发展。

同时,德国企业也非常鼓励员工的创新思维,鼓励员工尝试出新的方法,提高其创造力。

三、合理的分权管理德国企业也注重分权管理,架构清晰明确,并且强调对企业责任的明确分配。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公司内部的每个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每个职位也都有其特殊的职责和任务。

企业内部实行各司其职,但却形成了高度精密的协作和合作关系,使得企业整体能够更加高效地运作。

四、文化融合德国企业管理的经验也体现在文化融合方面。

与德国企业有关的传统是质量优先和可持续发展。

在国际市场上,德国公司注重人际关系、开放、对外沟通、团队精神以及对不同文化的尊重,会积极尝试吸收和借鉴不同文化的优秀经验和思想,从而实现自我完善和全球化。

五、严谨的质量管理在德国企业管理中,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德国的企业管理者十分注重细节和精益求精的精神。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必须严密的控制,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出现。

德国企业注重对生产和制造流程的控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期望。

总的来说,德国企业管理的经验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启示。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第一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概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方面。

在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例如美国的“专利制度”、“商标制度”、“著作权法”等。

这些制度不仅为商家、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习和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我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美国专利制度的学习与借鉴美国专利制度是国际上最为著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一。

它的特点是专利法律条文简明易懂、对专利保护力度大、专利证明程序熟练有序、专利申请费用适中、专利侵权赔偿额度高。

在我国,可以借鉴美国专利制度的设计理念,总结出自己的经验。

例如,在整个专利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坚持“先申请、后公开”的原则,确保申请人在申请前获得最大的保护。

考虑到技术创新的速度非常快,我国可以考虑像美国一样推动实施加速审查制度,加快专利审批速度。

第三章:德国商标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德国商标保护制度是一个极具特色的系统,其主要特点是对商标名的保护力度非常大,商标成为一种可资交易的货币,既可以在商业交易中使用,也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流通。

德国商标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保护的不仅是商标的功能,更多的是商标所代表的品牌的形象,以及品牌代表的高级、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章:加拿大著作权法的学习与借鉴加拿大著作权法的主要特点是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强调版权的使用、核准和付费,同时保护公众的权利。

在实施过程中,加拿大的法律制度既保证了版权人的权益,也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

加拿大著作权法的学习和借鉴可以帮助我国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著作权法律体系,明确规定著作权人的权益和义务,加强著作权保护。

第五章:总结和展望学习和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助于我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其管理和保护水平。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自身的软硬实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的深入实施,以确保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更加健全健康、合法合规,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长期的支撑。

国外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情况、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4

国外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情况、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4

国外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情况、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内容摘要: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是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补偿、制裁、威慑与警示等功能。

国外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的态度与方式不同,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具有代表性,而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实施的补偿性赔偿制度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

要深刻认识惩罚性损害赔偿在救济知识产权、激励知识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尽快建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国外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个人或组织以肆意、故意或放任的方式侵犯知识产权所有者权利而导致其遭受损失时,法院判定侵权者需要承担超出实际损害之外的赔偿。

与常见的补偿性赔偿相比,惩罚性赔偿更强调支付给权利人实际损害之外的赔偿金,主要体现赔偿责任的惩罚性和威慑性,而补充性赔偿的目的是填平与补足权利人因知识产权被侵害所遭受的损失。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由来与发展惩罚性赔偿制度有着悠久历史,其思想源流可一直追溯到古代,是古代法律典籍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现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产生于中世纪的英国,在1275年到1753年间,英格兰颁布的立法中至少有65条以上关于双倍、三倍或者四倍赔偿的条款。

英国法律史上最早在司法上承认的惩罚性赔偿案件发生于1763年,在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同时也建立了严格的适用要求。

随后,美国引入英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根据社会、经济文化等现实情况不断丰富发展,不仅在普通法中由判例确立起具有赔偿功能的惩罚性制度,同时还运用制定法进行了具体规定,在1793年颁布的《专利法》中就规定要加重故意侵权者的赔偿责任,是惩罚性赔偿原则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较早应用。

相对于主要使用判例法的英美法系采取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信奉平等自愿理念的大陆法系对惩罚性赔偿长期不予认可,认为其违背了民法核心的等价有偿原则。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近年来,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知识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的基石,也是企业过硬的竞争力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是我们学习的典范,也是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追赶的目标。

一、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是由法律制度来实现的。

要保护知识产权,必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比之下,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完善,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和启示。

首先,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完备。

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不仅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方面的法律保护,还有对于侵权行为的刑事、行政制裁措施,这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有很强的威慑力。

其次,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合理。

比如在专利领域,国外的专利审查程序和专利权的保护时间相对合理,并依据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专利申请和授权也能够依据需要在不同领域进行细分。

此外,国外还建立在多边贸易协定、国际组织的基础上,形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网络,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推动,建立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了知识产权在全球内的权益。

二、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国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有完善的制度,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很大借鉴和启示。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只依赖于一种方式。

要采取多种保护措施,包括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版权、商标等多个方面的保护,以充分保障知识产权的权益。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立法和行政工作上,还要通过司法途径加强保护。

国外专利和著作权等诉讼案件的处理,都有着严格的诉讼程序,法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很高,使得知识产权维权难度明显降低。

另外,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要更好地维权,打击侵权行为。

国外很多企业对于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了非常积极的维权措施,采取各种途径打击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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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做好防范化解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群体性事件。

2.严格责任追究。

对那些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遇到问题互相推诿扯皮而致使矛盾激化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认真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在不少基层干部中,确实存在失职渎职、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畅通信访渠道,从群体性事件中寻找案件线索,对发现的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一定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因推卸职责、工作不力而再次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后,要善于注意抓住典型事例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善于总结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目的侧重于改进工作,兼顾追究责任,而不能变成仅仅是追究责任、处理人。

参考文献[1]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始末[N].南国早报,2009-08-12.[2]河南杞县民众受钴60泄漏传言影响大量外迁[N].武汉晚报,2009-07-19.[3]吉林通钢事件始末[J].瞭望东方周刊.[4]云南孟连7-19事件报告[N].中国青年报.[5]单光鼐.2009年群体性事件全解析[OL].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04.[6]陈勇,傅天明.石首永隆大酒店再现尸体再次聚集数百人[N].潇湘晨报,2009-6-23.[7]米艾尼.未来10年群体性事件成执政最大挑战[J].瞭望东方周刊,2010-01-25.作者简介:林秋琴(1970—),女,广西贺州人,中共贺州市委党校科研科副科长,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研究。

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欧光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摘要】德国经济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德国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提升和保持其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本文通过借鉴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启示随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制定与实施,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

一方面,发达国家企业凭借强大的技术、经济实力和知识产权优势,不断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加强,并己经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1];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企业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在发达国家的压力下,不得不通过法律制度的改革和执法体系的建设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

因此,我国企业应更加积极地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实施更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与利用。

以德国为例,近几十年来,德国经济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德国企业有效运用地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提升和保持其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德国政府更加致力于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打造了德国奔驰、宝马、西门子、拜耳、巴斯夫等一大批世界顶级的跨国公司。

一、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经验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点是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的总体战略,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评价体系、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员工培训和奖励等方面均形成了比较完善、富有成效的制度规范,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的自主管理和保护,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因此较高。

具体说,德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1.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保护方针德国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视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加以综合系统的考虑,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确定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

同时还普遍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方针。

如拜耳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方针是:一是要积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增加价值;二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和方向要以全球商业战略为导向;三是知识产权管理要构建全球化的结构;四是企业知识产权要作为战略上重要的无形资产来保护;五是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是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基础。

2.有专门负责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职责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德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职责主要有:专利情报管理,创新发明的挖掘,申请专利,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管理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发明奖励,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对知识产权的评价管理,对外沟通交流,对涉密文件的管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等。

德国企业大多由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部门来落实上述职责。

具体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因企业不同而各异,主要有三种模式:即以拜耳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律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模式;先正达公司为代表的公司研发部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模式;以及汉高公司为代表的公司法律部和研发部共同管理知识产权的模式。

3.注重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德国企业尤其是德国的知名大型企业的每一名员工进入企业,必须接受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文件管理及保密规定,知识产权发明、申请、应用、维权程序和途径等。

通过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

不少德国企业还注意培养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对技术、法律人员定期进行跨学科轮训,或派员去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高校学习,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专利律师资格考试,以此培养企业自己的具有理工科背景、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人才。

4.具有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申请与评价体系德国企业对研究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以最合理的成本,选择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第一,一项研究成果在申请专利之前,企业要先进行价值评估。

根据价值大小,选择是否公开、是自用还是许可别人使用、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第二,在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则要适时评估每项专利的价值,如有价值就每年按时缴费维持,没有价值就定期放弃。

第三,凡具有巨大价值或者涉及企业核心利益、技术公开后其他竞争者很容易掌握、而本企业又难以维权的,德国企业往往将其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严格保护;如果对一项发明创造企业难以有效保密的,他们则及时申请专利。

二、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的启示借鉴德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具体实施,启示如下:1.树立知识产权战略观,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意识国外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实施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知识产权战略观,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要的思想基础。

国家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鼓励自主创新,企业与员工之间形成双赢的知识产权推进机制。

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成果能迅速实现产业化以及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是知识产权战略意识较为成熟的表现[3]。

借鉴德国企业的经验,我国企业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主体,不仅要积极创造知识产权,而且更要有长远的知识产权战略。

从国家战略和知识产权全局来看,要把创新、应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来考虑,要通过立法、司法、政策等多方面的引导,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战略观。

2.建立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和内部管理制度我国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设置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技术保密合同。

而国外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作为企业高层管理单位而设置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经营和科研开发的情况,决定技术以何种法律状态投入市场[4]。

此外,国外跨国企业一般都有严格有效的企业内部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通过与雇员签订各种合同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求雇员严格保护其在被雇佣期间研究开发的所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得随意泄露给第三人,此外,部分合向还包括限制同业竞争的条款[5]。

3.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国外企业都把建设一支专业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作为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对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作为企业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6]。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匾乏,知识产权教育水平不高,严重制约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信息渠道,开阔视野,全面提高我国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专业素质。

通过采用对普通员工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常识培训,和委派知识产权管理骨干人员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等内外结合的方式,加快提高企业整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培养出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并且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7]。

4.重视行业特点,形成合力国外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以此为借鉴,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也要防止千篇一律,要针对不同行业市场竞争的不同需要,指导企业优化内部知识产权资源结构,构建适合本行业、本企业自身发展实际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8]。

要加强对不同行业需求的研究,使企业能够根据其所在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的经营领域和经营重点,采取不同的、能有效发挥实际作用的管理策略,从而真正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竟争力。

参考文献[1]包海波.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8):68-75.[2]林爱群,卢云燕.WTO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139-140.[3]Belay Seyou Patent Protection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J].Thunder bir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2006.[4]Samuel T.The value of proteetion[J].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2002.[5]相丽玲,曹平.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思考——基于国外政府及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比较[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7(l):4-7.[6]王新华.跨国公司专利战略分析与应对策略构建[J].对外经贸实务,2004(07):29-32.[7]李宝元.人力资本运营一新经济时代企业经营战略与致胜方略[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135.[8]张晓芳.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J].特区经济,2006(11):293-295.本文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欧光义(1969—),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教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基于环境保护的企业伦理建设浅析王雪青(山东工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摘要】基于我国企业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企业伦理建设,提高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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