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规章制度
残疾人康复职责和工作制度(3篇)

残疾人康复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在街道及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协助社区居委会对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底数,建立随报制度,做好转介服务。
三、协助康复指导站技术人员开展康复训练,康复护理工作,指导康复器材的使用。
四、定期____残疾人及亲属参加知识讲座。
五、结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残疾儿童的随报制度做好早期干预工作。
六、积极宣传社区康复工作的意义,提高社区居民,特别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参与意识。
七、建立残疾人基础档案,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八、以人为本,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康复训练的残疾人。
耐心回答和解释残疾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禁止一切岐视残疾人的言行。
九、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照康复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并做好训练记录。
十、遵章守纪,严谨认真,严格按训练要求指导残疾人康复训练。
规范训练程序,防止训练中心造成康复对象二次损伤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爱护设备,管好器材。
康复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职责和工作制度(2)残疾人康复的职责是帮助残疾人实现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康复。
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1. 评估:对残疾人的身体功能、认知能力和日常生活技能进行评估,确定康复需求和目标。
2. 制定康复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
3. 康复训练:协助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如运动治疗、肌肉训练、平衡训练等,帮助恢复身体机能。
4. 心理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残疾人应对身体残疾引发的情绪和心理问题。
5. 辅助器具和适应性环境:提供残疾人所需的辅助器具和适应性环境,如轮椅、助听器、无障碍设施等。
6. 康复咨询和教育:向残疾人及其家人提供康复咨询和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康复过程和技巧。
残疾人康复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资质要求:康复工作者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需要取得相应的康复学士学位或专业认证。
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

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康复部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康复部工作程序,明确康复部工作职责,提高康复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
第三条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残联康复部。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残联康复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和政策建议;(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三)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制定残疾人康复服务标准和流程,组织康复技术培训和交流;(四)指导和监督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康复服务,评估康复服务质量和效果;(五)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的认识和关注;(六)参与国际残疾人康复事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工作程序第五条残联康复部工作程序分为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四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根据国家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地方残疾人康复需求,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实施阶段: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确保康复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三)监督阶段:对康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康复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四)评估阶段:对康复服务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制度第六条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残联康复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康复工作中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二)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康复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向下级残联康复部门传达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三)培训制度: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四)交流制度:开展国内国际残疾人康复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康复事业发展;(五)公示制度:对康复项目和服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正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7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社区康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康复服务管理,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水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各类机构、人员和服务对象。
第三条社区康复服务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科学、规范、实效原则;3. 以人为本、尊重差异原则;4. 家庭、社区、社会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服务对象及内容第四条社区康复服务对象为具有本社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第五条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包括:1. 康复评定:对残疾人进行健康状况、功能状况、心理状况的评估;2. 康复训练: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肢体、智力、视力、听力、言语等方面的康复训练;3. 康复指导: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康复知识、康复技能、康复用品等方面的指导;4. 康复咨询: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政策、康复资源、康复途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5. 康复工程: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建设、康复环境改造等服务。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社区康复服务流程如下:1. 服务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提出康复服务申请;2. 服务评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康复评估,确定服务需求;3. 服务安排: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制定康复服务计划,安排服务内容;4. 服务实施:按照服务计划,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5. 服务监督: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6. 服务评价:服务结束后,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标准第七条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康复设施;2. 有合格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3. 有完善的康复服务管理制度;4. 有足够的康复服务资金。
第八条社区康复服务标准:1. 康复评定:在收到服务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康复评定;2. 康复训练:根据残疾人需求,制定个性化康复训练计划,每月至少提供2次康复训练;3. 康复指导:为残疾人提供康复知识、康复技能、康复用品等方面的指导,每年至少提供2次;4. 康复咨询: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政策、康复资源、康复途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每月至少提供1次;5. 康复工程: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建设、康复环境改造等服务,每年至少提供1次。
残疾康复中心规章制度

残疾康复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残疾康复中心的管理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残疾康复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条残疾康复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残疾人员的人格和尊严,为他们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
第四条残疾康复中心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残疾康复中心设立组织机构清晰,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合理,实行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残疾康复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过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七条残疾康复中心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
第八条残疾康复中心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残疾康复中心要建立健全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策略,满足残疾人员的需求。
第十条残疾康复中心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水平,为残疾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残疾康复中心设立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辅助机构等各类机构,依法行使职能。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负责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康复机构负责康复服务,康复辅助机构负责提供康复辅助服务。
第十三条各类机构设立院长、主任、副主任、科长、康复师、护士等职务,具体职责由相关机构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各类机构建立清晰的管理制度,划分明确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各类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各类机构要积极开展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七条残疾康复中心按照残疾人员的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方案,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
广东残联省康复规章制度

广东残联省康复规章制度
《广东残联省康复规章制度》
广东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广东残联)是省级残疾人组织,负责管理广东省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和管理工作。
为了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广东残联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省康复规章制度。
《广东残联省康复规章制度》是一部重要的法规文件,规范了广东省康复服务的各项工作。
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康复服务范围:规定了广东省康复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康复咨询、评估、康复训练、康复辅具等多方面内容。
确保残疾人能够全面、全方位地享受康复服务。
2. 康复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了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机构的设置标准、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
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保障。
3. 康复专业人员培训:规定了康复专业人员的培训要求和标准,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道德规范等方面。
确保康复专业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提供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4. 康复服务评估和监督:规定了对康复服务的评估和监督要求,包括服务效果评估、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
确保康复服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广东残联省康复规章制度》的出台,为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
务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促进了广东省康复服务的标准化和专业化。
同时,该规章制度也对康复服务机构和康复专业人员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康复服务保障。
总之,广东残联所推出的《广东残联省康复规章制度》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加全面、专业的康复服务,也为广东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残疾康复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管理,提高康复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残疾康复服务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和个体残疾康复服务机构。
第三条残疾康复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残疾;(二)康复为主,综合服务;(三)科学规范,质量优先;(四)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五)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残疾康复服务机构应当设立康复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康复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康复服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康复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二)组织实施康复服务计划;(三)对康复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四)对康复服务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五)收集、整理和分析康复服务数据;(六)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康复服务;(七)开展康复服务宣传和普及工作。
第六条康复服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以下部门:(一)康复服务规划部:负责制定康复服务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二)康复服务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康复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三)康复服务保障部:负责康复服务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四)康复服务培训部:负责康复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五)康复服务信息部:负责康复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
第三章康复服务人员管理第七条康复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残疾人康复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三)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康复服务人员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九条康复服务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康复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恪守职业道德,关爱残疾;(二)严格执行康复服务标准和规范;(三)保护残疾人隐私,尊重残疾人意愿;(四)积极参与康复服务创新和改进。
康复训练的规章制度

康复训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康复训练工作,提高康复训练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康复训练是指对因疾病、伤残、残疾等原因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进行康复治疗、康复锻炼,促进康复患者的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
第三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康复训练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遵守医学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第五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康复训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康复训练质量。
第六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按照患者的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方案,确保康复效果的最大化。
第七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定期对康复训练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康复训练水平。
第二章康复训练流程第八条患者在就诊时应当提供详细的病史资料,接受康复训练机构的初步评估。
第九条康复训练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方案,包括康复目标、康复方法、康复周期等内容。
第十条康复训练方案应当经过患者及其家属的确认,签订康复训练协议。
第十一条患者应当按照康复训练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进行康复训练,按时到康复训练机构参加康复训练。
第十二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安排专业的康复训练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康复训练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康复训练方案。
第三章康复训练管理第十四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建立康复训练档案,记录患者的病史、康复训练方案、康复训练过程和康复效果等信息。
第十五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定期对康复训练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六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加强对康复训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康复训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七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八条康复训练机构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对康复训练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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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规章制度【篇一:康复中心规章制度】篇一:康复中心工作制度康复中心工作制度1.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2.对病员要认真检查,准确评估,科学治疗。
训练技巧要精益求精,康复处方和康复病历书写要规范完整,康复计划实施要认真及时。
3.认真书写康复训练档案,评价记录全面。
4.组织召开康复评估会议,康复医师负责召集pt、ot、st、按摩、理疗等相关治疗师对病人进行功能评估。
一般新入院(或新接诊)病人1周内召开初评会,制定康复治疗计划;每4周召开一次中评会,检查康复治疗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效果,修正治疗方案;病人出院前召开一次终评会,拟定回归家庭康复训练方案,约定回访指导时间。
5.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着装整齐,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团结协作,共同促进康复治疗整体水平的提高。
6.工作间要保持清洁,康复训练器材要摆放有序,工作环境干净舒适。
7.做好康复资料的统计及康复咨询和宣传工作。
8.治疗师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电话聊天、听音乐,不得在治疗过程中同患者嬉闹、喧哗;严格遵守治疗程序。
1篇二:康复中心管理制度康复中心管理制度1、康复对象参加康复训练时,应服从康复医师管理,爱护公物、保持安静、注意卫生。
2、康复对象参加康复训练应注意安全,各类康复器材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必要时应有家人陪同。
3、理疗室的各种器材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4、康复对象应按照医师的指令完成各项康复训练计划,树立信心,坚持训练。
5、康复对象在康复训练时,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康复医师沟通,如有不适则应暂停训练,待查清原因后再定是否恢复训练。
祝您早日康复!篇三:康复工作制度康复工作制度1、严格掌握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矫形器应用与传统康复针灸、推拿等)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认真询问病史、做好体检,准确了解病人情况,正确进行康复功能评估、康复目标制定以及实施康复训练计划。
3、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治疗室的针、棉球等操作物品均需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方法、手法正规,动作适度,部位准确,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对瘫痪、转诊等不能来院的病人应做好家庭康复工作:(1)对上级医院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必须认真了解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2)家庭康复医生对转诊患者应及时进行随访(电话或上门)。
(3)对于须一步开展康复治疗的转诊患者,医生应根据上级医院的治疗方案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开展相关康复及治疗。
(4)对转诊患者在社区的康复治疗情况应及时交信息资料室归档。
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社区内残疾人基本资料,每年对迁入、迁出的残疾人核实调查。
2、将残疾人的管理和随访纳入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康复管理,定期访视,指导功能锻炼。
完成各类表卡的填写,做到报表准确。
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生活用品用具的信息、选购、使用指导以及简易康复用具的制作。
3、开展保健服务,减少致残率,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合理用药,减少并发症。
4、参加残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业务学习。
将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举办培训班、普及康复读物、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精神康复管理制度1、在市残联、市卫生局领导下,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建立一定的精神康复支持保障系统(政策、经费、宣传、培训、考核等)。
2、建立精神康复技术指导网络,实行市、街、居委会三级管理及社会工作体系。
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
做好报告、看护、家庭病房管理与定期随访。
(1)以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员参加的监控小组,完善网络管理。
(2)对管辖病人底数清、情况明,妥善保管个人档案及资料。
(3)做到对迁出迁入,新发病人,死亡人数,要登记注销,有花名册。
3、做好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定期发放宣传资料。
4、监护、定期随访病人,进行阶段性精神心理评估和针对性康复指导,并加大考核力度。
康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掌握本社区居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并建立表册。
2、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3、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评定、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
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
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4、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5、对康复病人做好自我康复器械训练的宣传指导工作,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病人进行有计划治疗。
6、积极钻研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业务,不断更新康复知识,掌握新技术、新疗法,为社区居民及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康复技术服务规范一、性质、功能社区康复科针对当地人口的主要致残原因,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测评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等康复医学的诊断、治疗技术、与相关的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或内脏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临床早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同时,也为其它有关疑难的功能障碍患者提供相应的后期康复医学诊疗服务。
社区康复科下设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室,并具有相应的康复测评和治疗功能。
二、人员配备至少应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康复医师、2名专职的康复治疗技师(士)。
设臵康复病床的社区康复科,应根据收治病种,参照有关临床科室,配臵康复病床数量相适应的专职康复医师,康复治疗技师(士)和护士。
三、诊疗场所根据需求与条件,社区康复科一般应有使用面积25平方米以上的业务用房,如设康复病床,应配臵适当面积的康复病房,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以5-7平方米为宜。
社区康复科应设在易于功能障碍患者方便抵离的处所。
社区康复科的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篇四:儿童康复中心康复科工作制度综合康复科工作制度在中心分管主任领导下,在科长的组织管理与协调下,由各部室长具体负责,组织带领各部室人员共同完成中心主任办公会所定的智障\ 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康复教学和训练、康复科研与培训等任务。
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康复工作流程。
全科人员须服从安排,刻苦学习与钻研业务,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切实做好残疾儿童的入训筛查、康复评定、康复教学与训练业务,尤其保证好每节训练与教学的时间和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2、严格学习与会议制度。
全科负责智障\ 自闭症\脑瘫三大康复业务的开展与壮大,任重道远,学习与会议须制度化。
全科人员须积极参加中心与科部室各类学习与会议,提高各自素质和工作水平。
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请示与报告制度。
各部门在康复与教学过程中所出现的特殊情况(包括重点学生在入训、转介或康复中出现问题,上报教学与康复文字资料、各项业务申请、跨越本部门的工作如邀请或接收外科室人员来部门工作学习以及突发事件与疑难意外等)须按程序逐级向科长和分管领导请示与汇报。
违者后果自负。
4、在各部室自查的基础上,科室不定期组织专人抽查和督导各部室业务资料与康复进展情况。
发现问题将责成各相关责任人及时处理。
对工作不努力、不服从安排、任意训斥儿童、闹不团结而影响中心业务、家长投诉、甚至发生差错事故,将按照中心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实责任、照章处理。
5、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科内康复讲座、教学科研活动,按照中心安排输送人员外出学习进修,以更新康复理念,提高业务素质。
业务人员需积极参加,并服从安排完成讲课、观摩或进修培训任务。
对外出学习者回中心后须向全科进行专题汇报,进修二周以上者,须完成一课时以上的传授任务,并文字资料存档。
6、积极配合社区指导科和其他业务部门进行残疾儿童家长的康复知识普及、入户家庭康复指导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配合省残联康复部指导全省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和各级残联康复机构业务建设,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2010年3月25日三部室通过)篇五:康复岗位职责北京精诚博爱康复医院康复科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康复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医院各项方针、政策;3、制定本科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措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完成医院、学校下达的各项医疗、教学、科研任务;4、领导和组织本科各级医务人员完成各项医疗任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态度。
5、督促检查全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事故。
遇有重大事故及时弄清情节,明确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防止重复发生,并及时上报;6、制定中心人才选拨和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7、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和新疗法;8、组织全科人员的技术考核,检查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9、组织全科大查房,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和复杂手术的诊治问题,严把医疗、教学、科研质量关;10、定期组织科室实物盘存;11、主持发放科室奖金和津贴。
北京精诚博爱康复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职责1、协助科主任完成康复科各项工作;2、具体执行并实施中心主任的各项医、教、研及行政任务;3、中心主任不在时,代理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4、指导全科医疗及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5、每周至少查房一次,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处理及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以及会诊工作;6、指导全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8、按规定时间,参加门诊工作,随时解决疑难病症;9、了解掌握医疗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定期向科内人员介绍,指导临床工作;【篇二:康复工作制度】康复工作制度1、严格掌握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矫形器应用与传统康复针灸、推拿等)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认真询问病史、做好体检,准确了解病人情况,正确进行康复功能评估、康复目标制定以及实施康复训练计划。
3、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治疗室的针、棉球等操作物品均需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方法、手法正规,动作适度,部位准确,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对瘫痪、转诊等不能来院的病人应做好家庭康复工作:(1)对上级医院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必须认真了解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2)家庭康复医生对转诊患者应及时进行随访(电话或上门)。
(3)对于须一步开展康复治疗的转诊患者,医生应根据上级医院的治疗方案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开展相关康复及治疗。
(4)对转诊患者在社区的康复治疗情况应及时交信息资料室归档。
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社区内残疾人基本资料,每年对迁入、迁出的残疾人核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