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合集下载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鄂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2006年4月20日鄂办发〔2006〕21号)为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对全省特别是省直机关2000年以来举办的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对清理出的省直机关746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并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保留204项,改作临时报批的64项,通过合并减少52项(由77项合并为25项,合并后的项目计入保留或临时报批项目之中),撤销426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同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就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管理1、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将活动方案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2、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增加固定周期项目。

如确需增设,须由主办单位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对存在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给企业和基层组织加重负担,经费来源不明确、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费或变相收费等情况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3、全省性临时报批项目(举办周期不固定、临时提出举办的项目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需临时报批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在举办活动前将活动方案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共xx市委:根据市委关于呈报牵头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于后:XX年以来,在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我局根据市纪委《关于转发<关于继续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政策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巴清联办[XX]5号)精神,认真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着力对政府系统自XX年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严格的申报、审核和管理,突出“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集中治理、全面启动,创新机制、注重长效”等三个关键环节,有力保障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深入动员,提高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认识我们于XX年3月初即以原市人事局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巴人公[XX]10号)文件,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范围、原则要求和组织领导。

同时,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广泛深入动员。

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好规范表彰奖励的各项工作,坚定规范表彰奖励管理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部署具体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纳入检查考核范畴。

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公务员管理科、人事监察科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管理的专门办事机构,具体承办政府系统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归口申报、集中审核以及清理规范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以巴中人事网为平台,开辟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宣传专栏,将中央、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政策文件在网站上公布,对先进典型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势的正面舆论宣传。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的自查报告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要求,我单位对照文件精神,对近年来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查情况(一)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情况近几年来,我单位共开展了XX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主要包括:XXX、XXX、XXX等。

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如评比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评审过程缺乏公开透明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评比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缺乏可操作性。

2.评审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民主监督。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于频繁,加重了基层单位负担。

4.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流于形式,产生了一定的"运动式"评比现象。

5.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缺乏长效机制,难以持续发挥激励作用。

三、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压减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量和频次。

(二)优化评比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民主监督到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评比达标表彰方式。

四、结语通过此次自查,我单位进一步认识到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教训。

我们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持续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范化建设,为推动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以上为本单位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的自查报告,请领导审阅。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近年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上升。

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有的表彰项目设置随意性大、奖励面过宽。

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歪风,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第四次、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七次全会的部署与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出发点,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法,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

清理规范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扎实有效,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12.24•【文号】国办发[2006]102号•【施行日期】2006.12.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资委法制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清理整顿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近几年来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的现象又有所上升,社会影响不好,群众意见很大。

为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来,由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甚至把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突出表现为: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谋取小团体的利益;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演变成为一些干部谋取政绩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有的表彰项目设置随意性大、奖励面过宽。

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冀农纪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冀农纪发[2007]1号)厅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河北省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顺利地完成我厅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清理工作的阶段、步骤(一)清理工作阶段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中旬)。

厅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厅办公室),制定清理方案;组织召开全厅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动员会,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明确相关人员,安排清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厅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底以前)。

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按照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等相关材料,对本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

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有关文本依据,3月25日前上报厅清理工作办公室。

3、审核公示阶段(2007年6月底前)。

厅办公室于3月底前将全厅清理摸底情况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4月初,由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初审、公示等,于6月底,通过新闻媒体对审批保留的项目向社会公布。

4、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7月)。

结合实际制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范性文件。

7月上旬,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上交总结报告,厅清理工作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并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工作步骤1、调查摸底。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精选】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精选】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共xx市委:根据市委关于呈报牵头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于后:XX年以来,在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我局根据市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巴清联办[XX]5号)精神,认真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着力对政府系统自XX年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严格的申报、审核和管理,突出“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集中治理、全面启动,创新机制、注重长效”等三个关键环节,有力保障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深入动员,提高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认识我们于XX年3月初即以原市人事局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巴人公[XX]10号)文件,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范围、原则要求和组织领导。

同时,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广泛深入动员。

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好规范表彰奖励的各项工作,坚定规范表彰奖励管理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部署具体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纳入检查考核范畴。

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公务员管理科、人事监察科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管理的专门办事机构,具体承办政府系统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归口申报、集中审核以及清理规范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以巴中人事为平台,开辟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宣传专栏,将中央、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政策文件在站上公布,对先进典型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势的正面舆论宣传。

整治文山会海、清理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整治文山会海、清理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城上乡整治文山会海、清理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为坚决纠正文山会海现象、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相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关于专项整治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会议过多、会期过长、参会人员规模过大、文件简报、内部刊物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2014年全乡性会议比去年减少20%以上,乡党委政府层面下发的文件数量比去年减少10%以上,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精简30%以上,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二、主要任务(一)从严控制会议方面1、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从严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未经乡党委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和奠基活动、开业竣工庆典、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未经乡党委书记、乡长批准,不得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召开全乡干职工会议、村两委负责人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得单独召开。

2、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

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会议费;不得超标准购置会议办公品,虚列会议开支经费;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维修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会议开支经费;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

(二)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方面1、严格把关发文内容。

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上级党政机关下发文件有明确具体政策措施、通过媒体全文公开发布的,不得重复发文;工作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新的措施,只是一般性号召或重复已有规定、要求的,不得发文;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只有原则性意见,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得发文。

2、严格规范发文程序。

所有文件,需经由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负责同志、乡党委书记、乡长审批后,才能予以下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毛里乡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毛群组发[2014]18号
关于印发《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
•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方案‣已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落实。

中共毛里乡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新田县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
实施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全乡各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充分发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 5号)•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办发…2011‟19号)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田县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负责全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

协调小组由乡党政办牵头,乡纪委监察室、乡财政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适用范围
1、全乡党委政府面向各事务中心、乡属单位、村两委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2、已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如需调整或变更,适用本实施细则。

3、根据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但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4、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申请
1、全乡各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各事务中心应在每年2月31日前按归口分别向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协调小组受理。

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可单独申请,但一般应在活动开展前30天申报。

2、申请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者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事务中心花怒放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应注明项目名称、主办单位、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参评总数、评选名额、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奖励办法、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和组织工作方案等);
(2)举办活动的法律政策等理由依据;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核备案表;
(4)财政拨款项目应有经乡财政部门同意的年度预算安排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审批
1、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2、项目审批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乡党政办分别将各事务中心报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请示转乡协调小组办公室;
(2)乡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定,研究提出初审意见;
(3)乡协调小组审核提出拟批复意见,如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展活动的,可单独审核;
(4)乡协调小组将审核意见报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五、实施
1、各事务中心应按批准的项目内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不得要求下级单位配套设立相应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未经批准不得冠以“毛里”、“毛里乡”、“全乡”等字样;
2、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应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主办单位应就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就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意见。

3、对于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奖励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4、主办单位应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等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评
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涉密或者不宜公开等事项可按规定不予公示。

六、经费管理
1、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主办单位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部费用,严禁主办单位将活动委托给营利机构举办或承办,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或在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申请财政拨款或者财政补助的项目,严格实行“先预算、后支出”,主办单位应认真测算费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报送乡财政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乡财政部门不安排表彰奖励经费,一经审批,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准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严禁挪用。

3、乡纪检监察机关和乡财政所等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监督管理
1、乡协调小组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违规违纪问题。

2、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等部门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对擅自开展或者超出批准内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由乡纪委。

乡监察室责令主办单位停办整改,乡财政部门不予安排活动经费;
(2)对在活动中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取费用,搞摊派拉赞助的,由乡纪委、乡监察室、乡财政所责令主办单位一律全额退回所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对借活动之名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的,由乡纪委、乡监察室、乡党政综合办对主办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收回滥发的钱物并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也可在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乡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组织的主要情况(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组织工作方案进行)、受表彰单位和人员名册、经费决算情况、活动效果评价等。

八、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