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党群等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14•【字号】黔府办函〔2016〕153号•【施行日期】2016.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6〕4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召集人:黄家培(副省长)副召集人:周乐职(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欧阳志国(省编委办副主任)舒葳韧(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成员:朱文东(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徐望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温贵钦(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惠明(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翰飞(省财政厅副厅长)卢建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公务员局局长)陈维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程(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韩剑波(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凃集(省水利厅副厅长)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胡建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孙晓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张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维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章。
二、主要职责(一)联席会议。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黔府发[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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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黔府发〔2012〕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和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35家单位“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吴忠斌等50名个人“全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立新功。
各地、各部门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35个)贵阳市(4个)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小河区环境保护局小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金阳新区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遵义市(4个)遵义市环境保护局遵义县环境保护局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光勋绿色产业有限公司六盘水市(3个)钟山区环境保护局钟山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六盘水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顺市(3个)安顺市环境监测站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毕节市(4个)七星关区环境保护局纳雍县环境保护局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毕节市第六小学铜仁市(4个)铜仁市环境保护局思南县环境保护局贵州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铜仁市第二小学黔东南自治州(4个)黔东南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凯里市环境监察大队贵州飞云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市第一中学黔南自治州(4个)黔南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三都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威顿(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市大院小学黔西南自治州(4个)兴仁县环境保护局普安县环境保护局黔西南州泰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中学省直单位(1个)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二、全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50人)贵阳市(5人)吴忠斌花溪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德刚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汪家琪云岩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凡贵阳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陈燕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遵义市(5人)王博冰遵义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安全科科长李忠书凤冈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陈章映遵义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质量控制室主任赵梅先仁怀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谭先玉遵义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六盘水市(4人)卢波盘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何啟筠六枝特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李晓东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周金水城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安顺市(4人)金梅安顺市财政局行政科副科长夏大贵关岭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康必友普定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潘首自安顺市城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处副处长毕节市(4人)吴维举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宋仕刚金沙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芶甫纳雍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舒英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科长铜仁市(4人)谢春铜仁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邹琼铜仁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科长张晓玲碧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征明松桃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评估中心主任黔东南自治州(4人)马知晓凯里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陆军黔东南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总量科科长陈恩黔东南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综合技术室主任罗立国榕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黔南自治州(4人)张琦惠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华忠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菁华黔南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助理莫睿黔南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黔西南自治州(4人)何康望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杨芝云贞丰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先华黔西南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陶绍祥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省直单位(12人)付向阳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咨询中心主任田稼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管理处处长朱新明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晋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李筑江省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站技术管理科科长沈倜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主任科员苏孝良省科技厅调研员钟自贵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徐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科员梁盛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业务科副科长黄洋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魏福忠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结束——。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共xx市委:根据市委关于呈报牵头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于后:XX年以来,在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我局根据市纪委《关于转发<关于继续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政策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巴清联办[XX]5号)精神,认真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着力对政府系统自XX年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严格的申报、审核和管理,突出“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集中治理、全面启动,创新机制、注重长效”等三个关键环节,有力保障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深入动员,提高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认识我们于XX年3月初即以原市人事局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巴人公[XX]10号)文件,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范围、原则要求和组织领导。
同时,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广泛深入动员。
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好规范表彰奖励的各项工作,坚定规范表彰奖励管理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部署具体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纳入检查考核范畴。
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公务员管理科、人事监察科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管理的专门办事机构,具体承办政府系统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归口申报、集中审核以及清理规范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以巴中人事网为平台,开辟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宣传专栏,将中央、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政策文件在网站上公布,对先进典型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势的正面舆论宣传。
表彰过多、荣誉过滥,正在摧毁社会诚信

表彰过多、荣誉过滥,正在摧毁社会诚信作者:周蓬安来源:《经济与法治》2013年第01期2008年南方冰灾,时任郴州市商务局副局长的彭宗余被某部门评为“抗冰救灾保市场供应先进个人”。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救灾先进”去年却因贪污冰灾救灾资金、“招投标”受贿等,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彭宗余不服,提出上诉。
郴州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彭宗余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郴州市中院对官员还是相当照顾的。
彭宗余受贿9.5万元,贪污5万元,每一个单项罪名都应该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彭宗余贪的是救灾款,应该加重处罚,且数罪并罚,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在量刑上明显较郴州市中院判其7年有期徒刑更为精准。
笔者猜测,郴州市中院或充分考虑过彭宗余“抗冰救灾保市场供应先进个人”这个荣誉,虽然彭宗余获得该项荣誉,是多么荒唐可笑。
其实,类似荒唐可笑的事情,在神奇的中国估计每天都在发生。
也是在今天,《山东商报》一篇题为《深圳黑帮成员当城管被刺死险成革命烈士》的文章披露,深圳城管龚波在与烧烤摊主赵某强发生冲突时,被后者剌死。
事发后,龚波一度被渲染为英雄,其所在外包公司还曾经为其申请“革命烈士”称号。
日前,警方破获案件时发现,龚波竟作为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赫然在列。
他们披着城管协管外衣,对辖区商贩大肆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
社会为何会频繁出现类似的荒唐事?就因为我们的表彰过多,荣誉过滥。
2009年底,中央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发布的《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称,全国党群等系统共撤销项目73726个,保留项目1862个,其中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保留项目135个,总撤销率为97.54%。
好一个“总撤销率为97.54%”!可几年过去了,由党政机关发放的各类奖牌、奖章等荣誉证书,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我们的各类达标评比,因为都存在利益纠葛,已成劳命伤财的官方游戏,获奖只为谋取更多的利益;我们的奖章、奖牌因为过多、过滥,已经没有多少合金量了,你获得了什么荣誉,也已经没有什么好骄傲的了;我们的评选,已成官场钻营的推手,“官员优先”、“逆淘汰”成为达标、评选的基本元素。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近年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上升。
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有的表彰项目设置随意性大、奖励面过宽。
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歪风,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第四次、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七次全会的部署与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出发点,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法,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
清理规范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扎实有效,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公布日期】2010.02.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号)的部署和要求,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初,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纠风办、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减负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
全省共清理出由我省自行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183项,国家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我省保留55个项目,撤销1128项,撤销率为95.3%。
按照国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行政等系统省级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
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贵州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公布日期】2010.02.02•【字号】•【施行日期】2010.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3号)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以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简称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
全省党群等系统共清理规范项目2005项,经国家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我省党群等系统保留65个项目,撤销项目1940项,撤销率为96.7%。
按照国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此通告。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调整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调整非常设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8•【字号】黔府发[2003]27号•【施行日期】200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调整非常设机构的通知(黔府发[2003]2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非常设机构的设置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1年12月底前设置的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调整。
现将有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保留的非常设机构1.省加强工交生产和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
2.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
3.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
4.省企业兼并破产、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
5.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
6.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
7.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
8.省天然林资源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
9.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10.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
11.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军区。
12.省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军区。
13.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
14.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
15.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残联。
16.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17.省外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18.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劳教局。
19.省生猪(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贸易合作厅。
20.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省民政厅。
21.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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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10.02.02
【实施日期】2010.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
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3号)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以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简称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
全省党群等系统共清理规范项目2005项,经国家清理规范评比达
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我省党群等系统保留65个项目,撤销项目1940项,撤销率为96.7%。
按照国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贵州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贵州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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