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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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2•【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工作部署,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明确2020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七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金融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企企合作,助力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通知》指出,要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依法合规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畅通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渠道,推动涉农保险产品创新。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二是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

2024年农业保险政策的新着力点宣传课件PPT

2024年农业保险政策的新着力点宣传课件PPT

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大豆的完全成本保险要有序扩面
大豆是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巨大短板。我国一年需要1.1亿吨大豆,每年自己只能生产2000多万吨。 2023年我国的产量是2084万吨(国家统计局2023年12月11日发布),而据海关统计,2023年1-11月 国内大豆进口粮食9189万吨。从我国的市场来看,国内生产缺口很大。国家的战略和方针很明确, 那就是努力提高大豆的自给水平,逐步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为了鼓励适宜地区农户种植大豆, 国家采取了增加大豆种植直补等措施,提高大豆保险金额,充分保障种植大豆农户的风险补偿水平 也是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4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要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 惠及所有种植户,不仅仅是为“产粮大县”提供。只要是种植三大作物的农户,都可以 投保,“高保障”不再是那些产粮大县的专利。这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一个重要动作, 也是所有种植三大粮食作物的农户所盼望的。不仅如此,其他种植养殖业的生产保险, 也要逐步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这也是一个“大动作”。当然,因为标的太多,财政 预算有限,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下子满足所有农户的种植作物和养殖畜禽风险保障水平 升级的需求。但是路开出来了,接下去会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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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鼓励地方发展特 色农产品保险
第二章
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有17类、20 多种农林牧生产标的,但地方特色的 农业保险产品无论标的和险种数量巨 大,包括蔬菜、瓜果、淡水和海水养 殖产品,牛羊鸡鸭等养殖保险产品, 都是不同地区的农业主导产业或产品, 对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的 繁荣和农户增收有重要意义。这也是 当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所以,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鼓励 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有很强的 针对性和导向性。

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

三.农业保险市场制度
(一)政府主导模式
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 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 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
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 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 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保费和管 理费进行补贴。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
•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 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 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 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 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 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 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 商业性农业保险 2014年以来,新疆商 业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 覆盖面不断扩大,有力保 障了特色农牧业生产和蔬 菜瓜果供应。 今年以来,新疆商业 性农业保险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规模增长迅速;二是 覆盖品种多样;三是补偿 功能充分发挥 。
限制性因素
1. 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虽有所加强但仍然不够 由于农业保险供给面临着系统性风险、信息不 对称和正的外部性,农业保险市场存在“市场失灵” 和“供给有限”现象,农业保险需要政府充分发挥 作用,实现农业保险有效的制度供给。就中国农村 目前的情况看,国家财政补贴不足、优惠税收力度 不够等原因仍然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中的税收优惠力度小,范围窄,仅对 种养两业的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即使有部分试点地区扩大 了税收优惠范围,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地方税收,政策性农业保 险依然承担着一定的税负。
(四)财政补贴
四.农业保险看不懂 农民为何购买农业保险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三农险(农业保险)是指为农民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旨在减少农业生产风险和提高农民收入。

三农险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以下是____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的实施方案:一、整体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三农险服务体系,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增强农民保险参与意愿,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2. 原则:(1) 综合考虑需求和资源,保障经济可行性;(2) 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保险公司创新发展;(3) 强化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服务质量;(4)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合作。

二、三农险服务体系框架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保险业务信息化、智能化管理;2. 建立统一的三农险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3. 培育发展专业合作机构,提供专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服务;4. 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5. 健全三农险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1) 完善保险业务数据采集和处理机制,建立保险业务信息统一标准;(2) 加强与农业部门、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提高保险风险评估能力;(3)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对接,实现金融和保险数据互通。

2. 建立统一的三农险服务平台(1) 建设“互联网+三农险”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2) 提供保险产品在线销售、理赔申请等功能,方便农民购买和使用保险;(3) 加强对接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民保险与农业金融相结合。

3. 培育发展专业合作机构(1) 加强对农业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机构的引导和管理,促进其专业化发展;(2) 组织专业风险评估师队伍培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3) 鼓励保险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农业风险管理服务。

4. 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1) 制定并实施农村保险宣传计划,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和了解;(2) 加强农民保险培训,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参与意愿;(3) 推动农民保险教育与农村基层教育相结合,提高保险知识普及率。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一、引言回想2023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就广西而言,局部市县的农作物患病严峻破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455千公顷,农业损失82亿元,主要受灾农作物有甘蔗、果树、木薯等。

农业保险是特地针对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患病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保障的一种保险,而农作物产量很大程度上受天气因素影响,故充分利用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业保险进展现状在2023年,国家拨下10亿元补贴资金拉开了农业保险业务快速进展的序幕。

2023年至202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840亿元,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325.7亿元,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居世界其次位,仅次于美国。

(1)掩盖面和渗透度明显提升2023年至2023年,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掩盖全国各省,农业保险年增长速度达57%,供应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累积达5.72万亿元,1.68亿受灾农户得到了赔款。

在灾难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承包品种、保障范围逐年扩增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较美国等兴旺国家更为广泛,以农业产业链进展了广泛延长,向生产、流通、质量风险等领域不断扩展。

在承保品种上,掩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以及一些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农业,产品数量达450多个。

在保险责任上,种植业保险新增旱灾保险责任,养殖业保险则承保了全部自然灾难、疫病、疾病、意外事故。

(3)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23~2023年五年间,农业保险支付保险赔款403亿元。

2023年1~11月,农业保险户均赔款519元,约为农夫年均纯收入的7.4%,到2023年,支付赔款更是增加到了205.80亿元,成为农夫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4)效劳体系逐步完善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从2023年的6家增加到2023年的25家。

一方面保监会与其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农村信贷环境;另一方面各保险经办机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效劳网点和效劳队伍,将新科技引入农业保险领域,增加农业防灾防损力量。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频繁,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为保障农民的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政府决定在____年推出一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农业损失。

二、目标通过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达到以下目标:1. 保护农民的农业生产和利益,减轻灾害风险带来的损失。

2. 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3. 促进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三、政策范围1. 保险对象: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 保险项目:包括农作物、养殖业、渔业等。

3. 保险风险:自然灾害(如台风、干旱、洪涝、霜冻等)、疫情突发等。

四、保险内容1. 农作物保险:对农民的主要农作物进行保险,包括稻谷、玉米、小麦等。

保险范围包括种植、收获等环节,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作物减产或绝收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

2. 养殖保险:对养殖业进行保险,包括猪、牛、鸡等。

保险范围包括养殖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疾病、死亡、市场波动等。

保障农民在养殖业损失时获得一定的补偿。

3. 渔业保险:对渔业进行保险,包括海洋渔业、淡水渔业等。

保险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渔业资源减少等风险。

保障渔民的利益,提高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保险机制1. 保险费率测算:根据各地区的灾害风险情况、农作物种类与养殖业类型的风险差异等因素测算保险费率,保证保险费在农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2. 农民参保:农民可以自愿参保,也可以由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统一参保。

参保农民需要提交相关种植养殖资料,并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

3. 灾害损失认定:当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农业损失时,农民需要向相关保险机构报案,并提供相应证据进行损失认定。

4. 索赔申请与核查:农民在经过损失认定后,可以向保险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保险机构将进行核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

论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权力

论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权力

12农村金融研究March 2021中国政策性农业制度建立已有14年,这是农业保险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14年。

这个制度下的一系列保险产品虽然还不能为农户提供充分的补偿,但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解决了风险补偿问题,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风险保障。

刚刚过去的2020年,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的风险保障达到4.13万亿元,以保费计算的市场规模达到814.93亿元,为农户提供的风险补偿为616.56亿元,分别比2019年增长8.54%、21.18%和10.07%。

按照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6.5元/美元,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是125.37亿美元,同年美国的农业保险纯保费是100.62亿美元,即使其管理费补贴为17%,其总保费也不过117.72亿美元。

也就是说,我国2020年的农业保险市场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

不过,我国建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作为这个制度主导的政府方面,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地方政府,到底应该在这个制度中发挥什么作用,具体的职责和权力是什么,并不是非常明确,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失当,影响农险制度效率的提高。

本文主要就地方政府在农险制度中的某些不当权力使用进行一些讨论。

这里所讨论的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和县级政府。

「摘要」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和运行14年,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风险保障。

但是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

其中,地方政府层面需要研究的问题比较突出。

由于地方政府的职责不甚明确,权力使用不当,致使在农业保险政策执行和业务经营中,出现许多职责缺位和越位的突出问题,大大影响了农险的健康运行和效能的释放。

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就需要结合国情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进行再认识,同时修订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也要对地方相关干部进行农险基本原理和知识的培训,以夯实农业保险的“地基”,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责;农业保险;法规论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权力◎庹国柱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双层机制设计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吸取了美国的“政府+市场”的制度模式,也吸收了加拿大的央地双层机制设计。

《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0)

《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0]5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宁夏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全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局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宁夏银保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73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0年3月12日附件:1.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年** 县(市、区)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预算(结算)表3. 县(市、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评标参考表4. 自治区财政部门对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表5.县市区财政部门对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表附件1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全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宁夏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及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指中央和自治区对县(市、区)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投保人)等提供的补贴。

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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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农业保险我国农业保险1.概念: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壹种保险。

2.分类:2.1按农业生产对象分:2.1.1种植业保险:概念:是指以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为主要对象的保险,主要是指农作物保险。

农作物保险是以水稻、小麦、大豆、高梁、玉蜀黍、棉花、烟叶、茶、桑、麻、甘蔗、药材、烤烟、蔬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分类:2.1.1.1种植业保险按保险标的分:A、粮食作物保险(a、粮食作物通常包括:禾谷类作物、豆类作物和根茎类作物。

b、粮食作物保险的特点:风险大,赔付率高;保户的保费支付能力较低;政策性强。

)B、经济作物保险(a、经济作物的概念:是指其收获物主要供作加工原料的作物,又称工业原料作物。

b、经济作物的特点:栽培技术复杂;易受自然灾害的侵袭而使产量和品质下降;成本较高;C、经济作物保险的特点:保额较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复杂。

)C、其他作物保险、农作物火灾保险、林木保险等;2.1.1.2按农作物生长周期分:A、生长期农作物保险B、收获期农作物保险(a、概念:是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初级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农作物成熟后,在初加工(收割、晾晒、轧打、脱粒、烘烤等)过程中,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壹种保险。

b、特点:是介于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财产保险之间的短期风险保险;以成熟后的农作物为标的;以预期收获价值和生产费用损失为保险责任。

c、种类:收获期小麦/水稻火灾保险、麦场火灾保险、粮食作物场院火灾保险、农作物场院火灾保险、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及夏/秋粮场火灾保险。

)2.1.2林业保险概念:是以不同的经济实体所营造的人工林和自然林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农业保险的责任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致农产品的严重损失。

自然灾害主要是洪涝、冰雹、暴风、冻害,意外事故主要是火灾及其他。

林木保险包括森林保险、经济林保险和苗圃保险等,以森林保险为主要内容。

林木保险的保险方式。

我国开办的林木保险的保险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国有保险;自保或共保;农村互助保险。

2.1.3养殖业保险概念:是以陆生动物或水生动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负责对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疾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壹种保险业务。

分类:2.1.3.1按保险标的和业务管理需要分:大牲畜保险;小牲畜保险;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特种养殖保险;2.1.3.2按其他方法分:按保险责任分:单壹责任保险、混合责任保险按保险标的品种数量分:单壹标的保险、混合标的保险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按保险收费方式分:壹年期养殖业保险、长期储蓄返仍性保险2.2按保障程度分: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或产值保险2.3按缴费方式分:短期农业保险;长效储金型农业险2.4按保险标的所处生长阶段分: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是指对农作物在壹定的区域和自然环境中,从播种、出苗、生长至成熟期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指对农作物从开始收割起至完成初加工进入仓库的壹定时期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2.5按保险责任范围分:单壹风险保险;多风险保险;壹切险保险2.6按保单形式分:单险种保险;组合式保险;2.7按照实施方式分:自愿保险;法定保险;2.8按保险的手段分:a、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多的运用非市场化手段入通过财政政策、税收杠杆等来发展农业保险业务。

政策保险通常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且在政府的干预下开展的壹种保险业务,它是在壹定时期、壹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而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改领域的危险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壹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或者产品主要包括多风险农作物保险(如玉米、棉花、水稻、小麦等保险)、主要家畜家禽死亡保险。

b、商业性保险X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运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范畴。

商业性保险项目和产品主要包括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如农作物冰雹灾害保险、麦场稻场火灾保险、烤烟火灾保险等)、范围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精细农业的保险(如大棚蔬菜、花卉、温室瓜果等保险)、特种养殖保险(如养鹿养貂保险等)。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壹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壹方面商业保险X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

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壹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主要的问题包括:(壹)有效需求不足农业生产和运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

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运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运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运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近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的年增长率大约在9%左右,城乡收入的差距在不断加大,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4,640元,城镇居民为14,786元。

农民必须用这些收入去交纳各种费用、购买生活必需品,赡养老人、为子女提供教育费用等,大部分农户所剩的收入已是非常有限:而且由于我国的农民没有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另外仍要考虑壹些其他突发事件,他们仍要留有壹部分收入来满足预防需求。

而我国按农业受灾损失率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也通常较高,因此,在较低的收入水平下,在让农民拿出高达12%的收入去购买保险,这显然是农民难以接受的。

(二)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

而农业保险运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

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单壹型多,复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

数据表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

人才的极度匮乏,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业保险种类多、情况复杂,使运营农业保险存在着特殊的技术障碍;我国农村运营方式分散,导致难以对保险对象的资料进行充分收集,保险X公司也就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和厘定准确的保险费率。

我国保险X公司缺少能对气象和自然病虫害进行中期预警的专业人才,也导致农业保险风险不可控。

(三)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壹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的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壹个重要因素。

产品缺乏创新,壹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

另壹方面产品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

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

农民不相信、不购买保险的原因仍涉及农业保险的产品单壹,农民可选择的空间太过狭窄,而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模式的改变,保险X公司针对农业保险的产品仍保留在原有的状态,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壹,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

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能够将保险X公司的运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节约保险X公司的运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作用。

然而,以往我国保险X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X公司这壹中介形式。

(五)农民投保意识不高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

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运营经常入不敷出,保险X公司对其要求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

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差。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壹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和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道德风险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X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触犯了国家法律。

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民对保险仍不太了解。

我国壹直实行大灾政府直接救济制度,造成农民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习惯于有难靠政府解决,缺乏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

同时,有关部门对保险运行规律及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知之不多,不擅于利用保险手段来转移政府职能,解决社会事务。

(六)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由于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运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运营主体的运营效果。

而国外农业保险运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

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X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X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X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

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壹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壹方面技术和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七)缺乏巨灾支持保护体系。

商业保险X公司承保农业巨灾风险是我国农业保险和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存在的壹个主要差别。

发达国家政府大多通过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

在我国,由于没有巨灾支持保护体系,巨灾损失完全由保险X公司独立承担,大量风险集中于运营主体自身,使得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运营主体的积极性、承保能力和持续运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八)缺乏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属于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许多发达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壹项支持农业的政策工具。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间接实施对当地农业、农户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

例如,美国对农业保险的平均补贴达到保费的50%左右,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日本对早稻、小麦等险种的补贴高达80%。

我国目前除免征种养俩业险营业税之外,对农业保险没有其他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特别是没有直接的保费补贴。

如果保险X公司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保险费率,农民买不起;如果按农民能够接受的价格制定保险费率,保险X公司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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