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群建设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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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能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能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能职责概述专业负责人是一个学院或部门中负责特定学科或专业的教师。

他们的职责是管理、组织和监督该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负责协调与该专业相关的事务。

主要职能1. 担任学科领导: 专业负责人是学科的领导者,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科发展战略,确保专业的目标和方向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担任学科领导: 专业负责人是学科的领导者,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科发展战略,确保专业的目标和方向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担任学科领导: 专业负责人是学科的领导者,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科发展战略,确保专业的目标和方向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2. 教学管理: 专业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质量保证教学工作。

他们要协调教师的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质量。

此外,他们还要评估并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研究效果。

教学管理: 专业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质量保证教学工作。

他们要协调教师的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质量。

此外,他们还要评估并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研究效果。

教学管理: 专业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质量保证教学工作。

他们要协调教师的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质量。

此外,他们还要评估并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3. 培养与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负责培养和指导所属专业的教师队伍。

他们要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培养与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负责培养和指导所属专业的教师队伍。

他们要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培养与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负责培养和指导所属专业的教师队伍。

他们要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4. 学科建设: 专业负责人需要为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

他们要关注行业和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并积极推动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创新,提高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学科建设: 专业负责人需要为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

他们要关注行业和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并积极推动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创新,提高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四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部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负责学校专业群建设及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开展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九条负责新设置专业的论证和每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审定。
第十条负责学校教改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建设宏观指导与管理。
第十一条制订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的原则和方案,按照专业建设标准定期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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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职业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更好地促进专业建设,保证我校的教学改革,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特成立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委员一般由有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工作能力强、热爱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与学校教师组成。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尽可能吸收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或中途解聘。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则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则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则
一、职责概述
专业负责人作为本专业的管理者,负责协调、监督和推进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确保专业的顺利运行和持续发展。

二、教学管理
1. 制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指导和评估专业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组织和参与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负责专业课程的更新和改革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5. 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和实工作,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

三、科研管理
1. 组织开展专业科研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向教师提供科研支持和指导,鼓励教师参与科研项目;
3. 协助教师申请科研项目和经费,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负责管理专业科研成果的汇总和归档,建立科研数据库;
5. 组织专业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四、管理工作
1. 负责专业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和政策;
2. 积极参与专业与企业的合作,推动实践教学和产学研结合;
3. 协调专业内部师资的配置和使用,确保教学和科研需求的满足;
4. 指导和督促专业教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5. 推动专业的质量保障和监控,持续提升专业的办学水平。

五、其他职责
1. 参与学校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履行校级委派的其他职责;
2. 协助解决专业内部的纠纷和问题,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
3. 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专业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六、绩效评估
专业负责人的工作绩效将通过定期的评估和考核进行评定,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专业的发展情况。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快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的选聘与管理办法。

一、总体原则1.专业带头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每三年重新评选一次。

2.评选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择优评选、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3.专业群负责人一般由系(部)主任兼任;每个专业原则上配置1名专业带头人;基础部、思政部根据课程大类每门课程配置1名课程负责人;每个专业骨干教师2—3名。

二、岗位职责(一)专业群负责人专业群负责人职责:1.宏观把握专业群发展方向,负责制定专业群建设计划,负责制定、落实专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2.按计划组织教师定期进行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调研,向学校提出开办新专业建议。

3.负责专业群课程建设,深入分析专业间的共性与差异性,构建专业群专业平台课程。

4.面向专业群建设和整合实训资源,系统设计实践训练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

5.培养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在专业群内灵活调用、合理配置现有师资及其他教学资源。

做好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

6.围绕专业群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实现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二)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建设中能起主导和带头作用,在院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具有较高学术和专业水平,能够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的教师。

职责:1.认真搞好专业学习与研究,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2.根据本专业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主持制定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

3.主持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

4.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相关规定,主持完成本专业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

负责组织专家对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审定。

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职责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在学校教务处、专业部的领导下,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授课团队建设和授课质量谈论工作,详尽职责以下:1.依照职业教育授课规律和市场导向,积极睁开本专业群专业人才需求研究,在部主任领导下,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各专业建设规划,及时校正专业群专业设置。

2.组织拟定和更正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落实本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做好教材采纳工作,保障授课任务顺利推行。

4.依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拟定审查本专业群课程授课标准。

5.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拟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如教师装备、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等。

6.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拟定优秀课程建设规划,指导、督促专业授课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7.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授课工作。

组织开发校本实训项目指导书,保证明训项目授课科学合理,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

8.组织拟定专业群授课质量谈论标准,指导和督查专业群授课质量谈论工作,并负责谈论模式改革工作。

9.协助部主任、教务处,组织落实学校各项授课改革的计划和措施。

积极推进本专业群各专业课程系统、授课内容和授课手段的优化和更新。

专业群专业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提出本专业授课计划编写的原则建议,组织本专业授课计划、拟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谈论方案;依照授课推行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向,对本专业授课计划提出更正建议,包括课程的调整、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第一版面建议。

2.负责拟定本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拟定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拟定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订本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拟定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积极研究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详尽方案。

3.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推行授课,的确保障授课任务顺利推行,组织推行本专业授课计划,肩负授课环节的指导、组织安排和核查谈论工作,依照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专业部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负责认识和追踪本专业授课推行过程。

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一项基本建设,它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办学特色,它与学科建设相互依托,成为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工作,构建高职办学模式,突出高职办学特点,推进专业教学改,促进工学结合、院企合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群设置,是学院适时优化专业结构,指导专业教学改、专业建设的指导咨询机构。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为了便于加强科学管理和分类指导,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分为两个层次,即学院层次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和不同专业的二级专业建设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议事原则第四条委员会由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和学院领导、系部主任、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及其他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2~3人,由教学副院长以及来自行业或者企业的专家担任;委员若干人,由系主任、副主任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行业企业专家人员名单由专业系提供,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由学院颁发聘书。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补聘或者解聘。

第六条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系主任担任;副主任2~3名,由各系副主任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委员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以及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企业骨干人员所组成。

第七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系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委员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讨论决定问题可以采用议决制或者表决制。

表决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得到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各委员会要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学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对专业建设、教学改、教学管理和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人才培养规格设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指导。

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

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

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专业群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促进专业教育体系的优化、培养跨学科人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专业群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专业群建设,促进专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专业同行的交流平台,提高专业教育的质量和有效性,培养具有跨学科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2.原则:面向全体师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行科学管理,多方合作,各取所长,确保专业群的顺利运行。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1.组织架构:专业群分为主席团和工作组两个层次。

主席团包括各学院的院长或教务长,负责协调整个专业群的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工作组由各学院的专业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具体的运行工作。

2.职责分工:(1)主席团: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各学院间的合作项目,解决重大问题。

(2)工作组:负责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交流,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会,协调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共享。

四、实施步骤1.成立专业群:通过学校的决策和各学院的协商,成立专业群,并确定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

2.制定发展规划:主席团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和专业群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3.开展调查研究:各工作组针对本专业群的问题和需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学院的专业设置和教学资源,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4.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专业群内部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交流,互通有无,充分发挥各专业的优势。

5.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会: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和研讨会,邀请学界和业界的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的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6.课程设置和资源共享:各工作组协调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推进跨专业的课程合作和资源共享,提供更广泛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

7.监测与评估:定期对专业群的工作进行监测与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师满意度、就业率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一、总则为深入贯彻《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粤教高函(2013)134号)文件要求,以就业为导向,践行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在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使学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能够同社会需求和科技发展相适应,特制定本章程。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1.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可按专业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也可按专业群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由8T0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1人,委员6-8人,校外委员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

主任委员一般由校外委员担任,秘书由本校委员担任。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一般为企业技术主管、企业一线技术骨干人员。

校内委员一般为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岗位(或岗位群)的工作,了解本行业发展趋势及专业发展方向等。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讨论专业建设工作,根据惠州及珠三角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条件、顶岗实习、职业资格考证安排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3.探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指导本专业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等联合教学活动。

4.对本专业提供技术咨询,介绍本专业最新技术信息和动态,向学校推荐合格的兼职教师。

四、聘任与管理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学院提出,报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全体委员例会。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例会的组织、议程由学院负责安排和实施。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内委员应与校外委员保持经常联系,充分听取对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建议,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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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建设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在系主任、书记的领导下,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1.根据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导向,积极开展本专业群学术研究,在系主任领导下,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发展规划,及时修订专业群专业设置。

2.组织制订和修改本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方案。

3.落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4.根据培养方案,组织制订审查本专业群的课程教学大纲。

5.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制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如教师配备、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

6.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制定优质课程建设规划,监督、敦促教学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7.提出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

组织制定并审查实训室(一体化工作站)实训项目,确保实训项目科学合理,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

8.组织、指导和监督本专业群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模式改革工作。

9.协助系主任、系教学科,组织落实院、系两级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

积极推进本专业群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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