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职务犯罪信息化合作
协同作战巧用谋略,深挖犯罪不辱使命 记“6.23”专案侦破方略

一 � 三级联动 � 发挥合力 � 十四天完成秘密初查 � � 防止惊动涉案人员影响下一步的全面侦查 为此 专案 � � 组确定了整合侦查力量 全面收集外围信息 集中分析 2006 年 6 月 23 日 市院反贪局将市纪委收到的举报 确定疑点 紧密配合缩短初查时间的初步调查方针 这 � 信移交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 � 侦查员经过初 样 在市院反贪局统筹部署下 海淀检察院迅速调配有 � 步调查 了解到被举报人张峰在任期间主要负责红星 � 厂土地出让工作 � 在其任职期间红星厂曾先后三次以 � 经验的侦查员展开侦查 同时通过市纪委协调配合 争
身份背景一一进行摸排 � 这样 在没有惊动任何涉案人 � 合同逐一对照核查 从中找出了合同数额明显偏高 支 实际收款单位与支出记录不符等存有疑问 继而通过银行对该款项的来源与去向进
� 购买别墅的事实 � 还发现了红星厂其他领导与房产商 行追查 而后 对上述款项涉及到的�� 几家公司进行列 并抽调一个专门的办案组对这些公司进行背景调 一系列侦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查 同时对 涉及的人员基本情况 社 会关系进行彻查 � � � 二 � 打破常规 � 秘密初查 最后 将发现的所有疑点进行汇总 并以表格形式予以 � � � 行动迅速 � 在调查初期 � 按照侦查的需要 必须要从调取红星 � 罗列 作为下一步的侦查重点 这些工作琐碎而繁重 厂出让土地的有关材料和账目 � 了解涉案人员的关系 为了能够快速的理出头绪 网入手 但这些情况不深入到红星厂进行调查是很难 息日 � 掌握的 然而本案中的被举报人张峰曾担任红星厂的 与核账 � 还涉及到红星厂的其他领导 如果贸然展开调查 势必 些工作 � 让涉案人员有所警觉 影响到案件的侦查 为了保证初 经过大量工作 � 一个重要线索从诸多疑点中浮现 � 查的秘密性 � 专案组经过反复推敲后决定 打破以往直 出来 侦查员发现 张峰与陈红虽然都先后离开了红星 � 接介入的初查惯例 改以纪委的名义作掩护展开外围 � 厂 但是两人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 而且陈红名下确有 调查 同时 在经过仔细筛选后 与熟悉红星厂情况且 一栋别墅 这与举报信中提到的情况吻合 一个工厂的 � � 值得信任的已退休原 红星厂领导邢某取得了联 系 从 会计怎么会拥有一栋价值不菲的别墅 � 是不是张峰为 � 而在不进入红星厂的情况下 了解厂内信息 � 此外 还 其购买的呢 购房所用的款项又从何而来呢 通过对别 通过邢某秘密调取了红星厂在 � 年至2000 年间所有 墅的调查发现 购房款中有 0 万元来自一家叫康恩的 � 1 涉及土地出让的账目及相关合同 正是通过这样的调 私人公司 而这家公司的法人系张峰弟弟的同学 就在 � � 查方式 侦查员在没有惊动涉案人员的情况下 了解到 支付别墅款之前不久 � 红星厂土地出让中的诸多疑点 且掌握了很多有价值 房产商王家 的信息 如副厂长张峰与合建办会计陈红系情人关系 厂长章兴国与红星厂职工张洁关系密切 况 有在红星厂的三次土地出让中都有参与等有价值的情 从而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虽然开始的工作还算顺利 但是侦查员很快就遇 该公司曾收到了从红星厂汇入 所有的侦查员都放弃了休 市检察院还特意派了一名学过会计的侦查员参 由于在市检察院和市纪委协调下得到了公安
人大法学院职务犯罪侦查班同学参加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第十五次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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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职务犯罪侦查班同学参加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第十五次年会 12月19日下午,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第十五次年会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召开。
我院职务犯罪侦查班的同学在证据学教研室刘品新老师的组织下,共提交年会论文26篇,共获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其中2010级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研究生曲赛男同学荣获一等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本次年会由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叶国清同志主持,会议首先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进行了表彰,随后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姜良栋同志作了发言。
他首先肯定了过去一年中刑侦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接着指出了刑侦工作要从大局出发,统领全局,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科学开展,争取取得更大的突破,最后希望全市干警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首都。
会议接下来由三位获得一等奖论文的代表分别作了报告,从实务和理论方面的不同角度汇报了刑侦工作的的实战经验和研究成果,并由北京大学张玉镶教授作了精彩详实的点评,最终圆满落幕。
北京海淀:‘I4+1+N”模式

北京海淀:‘I4+1+N”模式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1年第11期本刊记者/张臻繁华的中关村大街,著名的高等学府,这些文化科技教育产业皆林立于北京市海淀区。
作为一个在中国首屈一指的创新区域,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无疑沿袭着这种轨迹,在中国少年司法体系里走着自己的创新之路。
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检察处,并创新性地实行“4+1+N”的工作模式,且此模式被北京市政法委确立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先进典型。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4+1+N”模式的定义是:综合“4”项检察基本职能,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提高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依托“1”支司法社工队伍,创设少年检察引入司法社工机制,对涉罪少年进行更专业、更科学、更全面的处理和帮教;借助“N”方资源力量,共同构筑挽救涉罪少年的社会网络。
何为“4”项基本职能?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度文的解释是,改变以往少年检察工作分散在批捕、起诉、监所、预防等不同部门和专业化、规范化不足的状况,在少年检察处内统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犯罪预防四项基本职能。
他说:“实行捕诉合一,承办人从审查批捕阶段接手案件开始,直至对嫌疑人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始终承办,有利于提高对整个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断D科学性。
”其中,在最初的批捕、公诉阶段,确立了“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的原则。
从记者了解到的数据显示,海淀区少检处从成立起受理公诉案件其230件346人,其中作出相对不起诉34人;受理批捕案件153件275人,其中未成年人115人,批捕逮捕65人,未成年人羁押率从以往的90%下降到56.5%,大幅减少了未成年人审前羁押。
而在历来是未成年人犯罪薄弱环节的预防领域,海淀确立了“发挥合力、综合治理”的少年犯罪预防原则。
海淀检察院有一支30多人的法制校长队伍,常年活跃在辖区内中小学校,以法制讲座、案例巡展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与道德教育工作。
人大法学院与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学共建座谈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学共建座谈会8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学共建”座谈会,我院付立庆副教授到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
李检察长首先致辞,她代表通州院党组和检察院对人大法学院多年的支持表示感谢,对付立庆副教授来院挂职表示热烈的欢迎。
她表示,高校和检察院合作开展挂职,是从人民大学开始的,希望付立庆副检察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动通州检察院与人大法学院之间的全方位合作,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学术论坛等活动,夯实检察院理论基础。
韩院长在讲话中表示,感谢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人大法学院的信任和对人大法学院教学理念的认可。
人大法学院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创办的第一所正规新型的法学教育机构,关注中国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履行社会责任。
希望付立庆教授挂职后,发扬人大法学院优良传统,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法学院将会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
付副教授表示挂职后将恪守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促进“检学合作”,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同时,加强理论调研,不辜负通州检察院和人大法学院对自己的期望和信任。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教授认为刑法实践中涉及诸多法学问题,“检学合作”将促进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结合。
希望付立庆教授尽职尽责不越权,教学科研齐开展,共同促进法治建设。
张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合作体现了人大法学院对检察机关的支持,体现了人大法学院理论科研与实践教学的进一步结合,检学共建不仅能为检察机关提供理论支持,提升工作能力,同时也丰富了高校教学科研内容。
希望付立庆副检察长大胆履行职责。
会上,林书记兼副院长代表我院向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了学院纪念品和图书。
随后,双方就开展检学共建合作进行了座谈,希望进一步促进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实现高校与检察机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幸生副主任一行来访人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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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幸生副主任一行来访人大法学院
6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幸生副主任一行访问我院,我院副院长王轶教授在206会议室会见幸生副主任。
一
会见中,幸生副主任首先表达了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希望与人大法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意向,希望人大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给予支持。
随后,程剑峰处长介绍了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历史变革及目前的职能定位。
王副院长代表人大法学院对幸生副主任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
王副院长表示,人大法学院十分重视社会责任,强调面向实务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人大法学院愿意与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共同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
李教授、刘副教授分别就相关合作项目提出了建议。
双方还就合作具体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
如新修订刑诉法关于鉴定人出庭的问题、检察信息化建设问题等。
双方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12.29•【分类】其他正文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建议书京三分检建〔2022〕2号某公司:北京某项目是国家为实施“千人计划”、建设创新型国家而确定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是北京“三城一区”规划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标是打造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
进入“十四五”时期,该项目将为北京2025年率先建成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全力支撑。
但近期,本院在办理你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董某某,原副总经理兼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某甲、刘某乙,原置业公司总经理助理、招标采购部经理郑某某涉嫌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案件时,发现你公司在监督机制、廉政教育和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第一,权力过分集中,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
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治理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某项目作为国家建设的重点项目,更应该在建设发展中增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工程项目等腐败“重灾区”的监督管理。
但在本院办案中发现,该项目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漏洞。
一是重要事项存在监督“真空地带”。
置业公司是负责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公司,其招标采购部(合约预算部)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事先内定中标单位、于招标前向内定的中标单位泄露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等重要内容、与内定的中标单位沟通报价以确定招标控制价等行为,但以上行为没有受到有效监督,造成了实质监督的真空地带,带来权力寻租的风险点。
二是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制衡。
从涉案的中标工程单位来看,多数中标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与董某某私交甚好,只要经过董某某默许并授意,在招投标阶段便能一路绿灯,获得中意工程,在此过程中未能体现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作用。
第二,廉政教育重视不够,塌方式腐败后果严重。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5/30 阅当前位置:首页-警钟长鸣-读:2162次前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工作方针~形成了惩治与预防并举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积极探索高校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的途径和方法~建立与完善了检察机关和高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依法对图书采购、教材出版等易发职务犯罪的行业和部门进行了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宣传~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建设和谐校园~北京市教育纪工委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本次图片展。
图片展选取了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典型事例~目的是使广大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充分了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一步增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为人镜~可以知得失”。
我们力求通过此次图片展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识腐败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危害~从另一个侧面了解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极端重要性~给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警示和启迪。
王冬梅贪污案王冬梅~女~1963年10月出生~原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服务中心浴室澡票管理员。
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间~王冬梅利用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服务中心浴室澡票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服务中心财务领取300本一名的绿色澡票共计8包~采取隐瞒澡票数量或领票不入账的方法~将所售澡票款人民币25万元据为已有。
2000年4、5月间~王冬梅在向动力服务中心财务上交澡票款时~在两张结算表中减少结存余额共计人民币2000元~并将此款据为已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京检发〔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京检发〔2020〕124号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32号)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体系”“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的要求,以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为统领,切实抓好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形成办事模式与办案模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实行监督案件化办理,应当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检察监督的规定,参考《北京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北京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违法情形及立案标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工作指引,切实解决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依法处理难等问题。
第三条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下列检察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一)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二)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三)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四)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权。
第四条检察机关行使第三条规定的检察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及其程序,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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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启动职务犯罪信息化合作
12月9日上午,我院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签署职务犯罪信息化侦查合作协议。
双方在个案支持、实践基地、教学培训、学术研讨等方面拓展并加深了交流,合力构建检学互助、优势互补的互惠平台。
我院与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长期保持交流合作,多位教授曾在检方挂职。
近年来,我院职务犯罪侦查方向法律硕士毕业生积极投身检院就职,海淀检方为我院在校生到检院实习锻炼提供了支持与帮助,双方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协助侦查等领域有深厚的合作基础。
签署仪式上,海淀检察院副检察长首先对协议内容作了介绍,阐述了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引导侦查”是反贪反渎工作的必然道路,并提出我院在法学与信息科学交叉研究方向走在全国前沿,与我院在信息化侦查领域有广阔的合作前景。
随后,我院证据学教研室主任李教授介绍了我院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研究生培养的情况,并着重强调了引进信息化侦查人才对于提高检院侦查能力的重要意义。
我院院长韩教授在签署仪式上致辞,充分肯定了检学合作对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及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改进的积极作用,表达了对海淀检方长期以来推进中国法治教育所做贡献的感谢。
海淀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检察长对仪式进行总结致辞,回顾了以往与我院的学术交流与实务合作,对奋斗在检察工作一线的人大毕业学子予以高度评价,表达了对信息化侦查合作的十足信心。
最后,在两家单位领导的见证下,海淀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我院副院长时教授签署合作协议,交换协议文本。
仪式结束后,我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教授主讲“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专题讲座,对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缘起、本质、障碍、误区以及趋势五方面进行了介绍。
在场的检方人员以及我院学生代表表示,从中开拓了信息化侦查的新视野,学习了检务工作理论与技术结合的新思路,获益良多。
我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教授、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研究生导师李副教授、办公室主任洪博士、副主任李博士以及职侦班18位同学等一并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