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评价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评价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
在先秦时期,贵族统治阶层通过世袭和血缘关系来决定官职的继承,称为世家制度。
这种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封建色彩,贵族家族的权力十分集中,无法保证官员的能力和公正。
到了秦汉时期,由于秦始皇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选官制度也发生了一定的改革。
秦朝采用了考试制度,通过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来担任官职。
这种制度在当时是一种进步,但其选拔标准往往局限于士族的范畴,并不普及。
随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分裂,士族的势力逐渐衰落,社会开始出现较大的变动。
随之而来的是科举制度的出现。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成为了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
科举分为明经和明法两个科目,选拔标准相对更加公平一些,允许更多的人才进入仕途。
宋代时,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分为进士、明经、举人等级,进一步提升了选拔官员的公正性。
古代选官制度的评价需要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环境来综合考虑。
一方面,选官制度的出现为了选拔人才、提高官员素质,对于社会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这些制度往往局限于士族范畴,排斥了其他社会阶层的人才,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
此外,由于科举制度存在严格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有时候并不能真正反映一个人的能力和才华。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演变和发展,有其优点和局限性。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现代,我们应该继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更加公正、开放的选官制度,以确保官员的能力与公正性。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我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 考试选拔:从汉朝开始,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
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功名,成为官员,是士人们追求的最高荣誉。
这种选拔方式持续了大约两千年,直到清朝灭亡。
2. 推荐任用:在唐朝时期,除了科举考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
的选拔方式,如推荐制、奖励制等。
这些制度强调政治家族和门第的作用,但也给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性,使得不同阶层的人都有机会成为官员。
3. 资格任用:从明朝开始,科举考试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公正性
和权威性,而吏部的资格审查成为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
这种选拔方式强调官员的学历、能力和品德,但也存在着腐败和权钱交易的问题。
4. 统一考试:20世纪初,中国政府开始推行统一考试制度,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并逐步淘汰了科举制度和其他传统的选拔方式。
这种选拔方式强调专业能力和素质,但也存在着政治操作和利益输送等问题。
总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是从门阀制度向以能力为主的选拔制度转变,并逐渐建立起体系完备、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选拔机制。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是一个运行数百年,经历了多个朝代的历史过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古代选官制度及其演变趋势:1. 秦代:秦始皇采用了严密的考试制度,选拔人才。
他设立了校书郎、太史令、御史、郎中等职位,并通过笔试和面试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尚未完全体现公平公正,往往更多地侧重于皇帝个人的喜好。
2. 汉代:汉武帝在位期间,推行了选拔官员的推荐制度,称为“举孝廉”。
这一制度通过各地官员推荐有才能和品德的人选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开始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并在选官过程中增加了民众和官员的参与。
3. 隋唐:隋唐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崭露头角。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通过举行考试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规范、公正,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了古代选官制度的代表。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官员选拔更加公平公正,人才得到更多发挥。
4. 宋代:宋代改革了科举制度,引入了一些新的政策和规定。
例如,推行了户口县科举,即县级考试,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选官竞争中。
然而,这一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考试内容过多,导致奢侈浪费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5. 明清:明代实行井田制度,每个井田的户主要参加农业生产,而不需要参加科举考试。
这导致明代选官制度的落后和僵化,往往以世袭官位和官员身份的荣誉为主要标准。
清朝时期,科举制度虽然仍然存在,但其选拔过程中开始出现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
总的来说,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是从侧重皇帝个人喜好到推崇人才和综合素质,从重贵族世家到加大民众和官员的参与,从相对封闭僵化到更加公正规范。
然而,古代选官制度并未能完全摆脱腐败和不公等问题,这也成为后来社会进步和民主制度发展的动力。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及趋势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及趋势一、引言在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中,选官制度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和趋势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希望能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古代我国政治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二、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1. 起源和初步形成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最早可以追溯至商代和西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国家逐渐建立了“举贤良、设官长”的选官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为国家的管理和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这一阶段,选官制度还比较简单,多以世卿、国老等贵族阶层为主要选拔对象,后来逐渐向士大夫阶层扩展。
2. 完善和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壮大,选官制度逐渐完善和规范起来。
秦朝统一天下后,推行了封建制度,实行了严格的选官考核制度,同时也开始有了明确的官职等级和职责范围。
这一时期,选官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选拔、任用和管理体系,为后来的制度建立打下了基础。
3. 全面发展和繁荣隋唐时期,选官制度达到了全面发展和繁荣的阶段。
这一时期,考试选拔逐渐成为主要的选拔方式,科举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仅为社会上层士绅提供了获得官位的途径,也为社会的流动和发展提供了动力,推动了国家的经济和文化的繁荣。
4. 衰落和变迁宋明清时期,选官制度逐渐出现衰落和变迁的趋势。
科举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官员选拔趋向世卿世族,导致官场陷入了贵族化的局面。
这一时期的选官制度逐渐失去了公平和公正性,也为社会上层的“官本位”思想埋下了隐患,为后来的社会动荡和政治动荡埋下了伏笔。
三、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1. 由世卿到科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可谓是由世卿到科举的历史进程。
从最初的以贵族士大夫为主要选拔对象,逐渐发展到以考试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这一趋势反映了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向更加公平、公正和包容的方向发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夏商周时期——世卿世禄制:在原始社会末期,尧实行禅让制,即“天下为公,选贤举能”。
然而,随着大禹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启,家天下的局面开始形成,选官制度也转变为世卿世禄制。
在世卿世禄制下,“世卿”即是指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他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地担任高官。
这种制度意味着子孙可以世世代代沿袭继承祖辈的官爵和财物。
2.秦代——按功授爵: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废除了旧有的世卿世禄制,开始实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的制度。
这意味着个人的官职和爵位是基于其军功来决定的。
3.两汉时期——察举制与征辟制:察举制: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后再任命官职。
征辟制:这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并再向朝廷推荐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用于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
4.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根据家世和个人品行来定品级的选官制度。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但由于士族势力的影响,后来这一制度逐渐演变为仅凭门第出身来选拔官员,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5.隋至清时期——科举制:隋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正式建立了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形成。
唐朝时,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增加了考试科目,并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之后的朝代,如明清时期,继续沿用科举制,但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如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科技和思想的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从世袭到军功、从地方推荐到中央统一考试等多个阶段,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变化。
这些制度不仅影响了古代官僚体系的构成,也对当时的社会流动和阶层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

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种在政治上起到重要作用的制度,它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兴盛和衰落的过程。
本文将从秦朝的推行、汉朝的、唐宋时期的繁荣以及明清时期的衰落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起可追溯到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封建制度废除,实行郡县制,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行了选官制度。
他废除了封建贵族血统的选拔标准,改为以才能和贤德作为选拔依据。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旧有的封建秩序,使得政府官员得以根据自身的才能、能力和道德品质来选拔,有利于国家充分利用人才,提高政治系统的运行效率。
然而,随着秦朝的灭亡,选官制度陷入了停滞状态。
在西汉时期,由于官员的世袭和贵族的影响,选拔官员的标准逐渐退回到了血统和家族背景,而非能力和道德。
这导致了官员品质的下降,问政的效果不佳,社会上普遍出现了腐败和贪污等问题。
随后,唐宋时期的政治制度逐渐趋于完善,选官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与发展。
唐朝首先实行了科举制度,通过文、武、经、史等不同科目的考试选拔官员,这种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官员的学识水平和政治素养。
并且唐朝还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确保了清晰的职能分工和权力制衡,使得选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了更为科学的方法。
宋朝进一步完善了唐朝的制度,创立了科举考试的科举制度,通过举人、进士和状元等级别的选拔,使得选官制度更加公平和合理,也促进了社会的流动性。
宋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后来明清时期的政治体系铺平了道路。
然而,明清时期的选官制度逐渐走向了衰落阶段。
明朝初年,虽然仍然实行科举制度,但是由于朝廷的腐败和官员的世袭,使得选官制度失去了原有的公正和公平。
官员品质的下降和腐败的普遍存在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治理能力的下降。
清朝时期,选官制度进一步衰落。
清朝一开始延续了明朝的科举制度,但随着满族统治者的强势地位的确立,选官制度逐渐形成了特权世袭的制度,官员的选拔更多地依赖于出身和血统,而非能力和品德。
这导致了官僚主义、腐败和贪污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政府的治理能力持续下降,对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总结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总结一、西周至春秋在西周和春秋时期,选官制度主要基于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
贵族子弟通过继承权和血缘关系获得官职,而平民则几乎没有机会进入官场。
这种制度的优点是稳定性和忠诚度,但限制了人才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的公平性。
二、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和诸侯争霸的加剧,世袭制度逐渐瓦解。
各国开始重视实用人才,因此出现了“客卿”、“食客”等制度,允许外来人才担任官职。
这种制度促进了人才流动和社会的公平性,但仍然存在人才选拔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
三、汉代汉代实行察举制,由地方官员推荐有才能的人选,经过考试和考察后录用为官。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的限制,扩大了人才选拔的范围。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察举制逐渐被世家大族所控制,使得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受到挑战。
四、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
该制度将人才分为九品,由地方官员推荐人才,中央进行考试和考察后录用。
虽然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才选拔的标准和质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世家大族对九品中正制的控制越来越严重,使得普通人难以进入官场。
五、隋唐至清末隋唐时期开始实行科举制度,这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变革。
科举制度通过公开考试和竞争选拔人才,为普通人提供了进入官场的机会。
科举制度的优点在于公平性和广泛性,使得人才选拔更加合理和有效。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也逐渐被世家大族所控制,考试内容和形式逐渐僵化,限制了人才的创新和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和发展。
从世袭制度到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再到科举制度,这些制度的变革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社会需求和政治环境的变化。
然而,无论是哪种选官制度,都存在一定的优点和局限性。
在人才选拔的过程中,如何保持公平性和广泛性、促进人才的创新和发展仍然是古代选官制度面临的挑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1.先秦时期:世官制,又称世卿制,选官范围限定为贵族,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2.秦朝和汉初时期:
①军功爵制: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商鞅变法时实行二十等爵制。
这一制度有利于国家选拔军事人才,满足了国家统一的社会需求。
②察举制:官吏察访适合的人才向中央举荐,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
在实行之初,按人口比例举“孝廉”,并加以考试选用,给中小地主阶级及其他社会阶层提供了参政机会。
3.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中央选择德才兼备的官员兼任原籍中正官,查访本州士人,然后依据品行、门第等将士人评列九品,作为中央选官的依据。
4.隋、唐、宋、明、清时期:科举制,废除九品中正制,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
这一制度有利于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同时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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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测评技术题目: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二○一三级心理(二)班*名:***学号: ************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摘要:我国封建社会人才选拔制度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其间从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一直到沿用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
他们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都存在着各种的不足之处,但是他却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符合各个时代的最合适的选拔制度,因而为当时社会选拔了大量的有用之才,为巩固国家的统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今天我们就主要分析一下中国古代主要的三种选官制度的兴衰。
关键词: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自古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人才选拔制度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封建社会的人才选拔制度从最初的西汉察举取士制度发展到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 曾经先后出现过贵族世卿世禄制、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等不同的选官制度。
促使我国封建的人才选拔制度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特别是隋唐至清末这一千多年的漫长封建社会中,封建王朝为了维护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逐步建立了一套系统而严密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其内容和形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
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各种人才选拔制度存在许多流弊与不足,但它们的确对封建社会的某一阶段社会和经济的繁荣与昌盛,产生了重大影响。
察举制和科举制便是选官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二个重要阶段。
前者主要存在于两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
大约是在西汉的高祖时开始,武帝时形成制度它与征辟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主体。
魏晋以降,由于九品中正制的出现并成为选官的主导,察举制入仕之途的地位和作用颇有下降,但在这一时期,它依然发挥着作用,其制度程式也仍然在依照某种规律向更高发展。
九品中正制衰落之后,察举制在隋唐之际发展为科举制,经过宋、明二朝的改革强化,在明清朝达到极盛。
下面我们来简单的了解和剖析一下这些制度的兴衰史及原因。
一、察举制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
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并且在长达七、八个世纪的漫长时间里,察举制一直是帝国朝廷官员选拔制度的主体。
战国以来“选贤任能”的官僚制度发展起来,“举荐”便成了日益普遍的选官方式。
君主经常要求臣下荐将、荐相,经常“求贤国中”;士人与官员的递相荐引,就成了新式官僚的重要来源。
但这时的举荐还远没有制度化,它仍是较为粗疏散漫的。
在战国时,儒家主张以学士君子治国;秦帝国则有“焚书坑儒”之事,倚重精通文书法律的所谓“文法吏”承担行政。
相应地,秦有乡里“推择为吏”制度;以及“学吏”制度:官府中有学徒吏,他们经考选可望入仕升迁。
通过为“吏”而逐渐升迁至中高级官员,这种仕途后人称之为“吏道”。
汉代君主已经意识到帝国统治不能不借助于学士及其政治思想,并逐渐为学士敞开了入仕大门。
以此为基础,在西汉前期形成了察举制度。
汉文帝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联之不逮”;十五年(前165),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后一次察举,著名政治家晃错就在其中,当时“对策者百余人,唯错为高第,由是迁中大夫”。
此后,大儒董仲舒建议朝廷实行“贡士”制度,让郡国每年向中央举贤者二人。
到了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王朝下诏规定“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察举制度由此而诞生。
大致上说,察举制有两种形式:一是举贤良方正(或贤良文学等),它由皇帝下诏指定科目,再由垂相、列侯、公卿及郡国长官等按科目举荐;皇帝亲自对被举者进行策问,然后根据对策的等第分列授官。
这类科目属于“特科”,它是不定期的,类似的名目还有有道、敦朴、明经、文学等。
另一类是定期的“岁举”,这主要是孝廉科,它是每年一次,由郡守国相为举主。
孝廉举至中央,一般是进入郎署作郎中。
郎中既担任宫廷宿卫,同时也是官员的后备,王朝经常从郎中里选拔各种官员。
察举制使此前那种粗糙散漫的举荐选官,进化成为“科目”的形式,并形成了固定的举主身份、举人标准和规范程式,因而大为制度化了。
西汉还有秀才科,它最初是特科,大约在西汉后期至东汉初期,也变成了岁举。
因为避光武帝刘秀之讳,东汉时这个科目称为“茂才”而不是秀才。
茂才的举主,除了公、卿、将军外,还有州刺史。
这样,就形成了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的两科并列的岁举体制。
察举制的诞生,改变了帝国政府中各集团的权力和特权分配。
在汉初,功臣、贵族及其子弟占据了要津,他们可以通过“任子”(即高级官员以一子为郎中)、或为内侍等途径优先入仕。
而察举制度,则向民间士人打开了入仕之门。
并且,察举制与前述的“吏道”也相当不同,它采取了“贡士”的形式,体现了儒家“为政以德”思想,即由有德的贤人施行“德政”、“德教”的要求;儒生们对秦和汉初任用文法吏而不用贤人儒生,曾经有过很激烈的批评。
可见,察举制的诞生与帝国政治思想的重大变化,也就是从崇尚“法治”到崇尚“德治”的变化,是息息相关的。
这个制度中的“贤良”、“方正”、“孝廉”等名目,都是以“德行”命名立科的,显示了“以德取人”的明确意图。
在王朝“独尊儒术”后,儒生通过察举制源源不断地入仕为官,得以与文法吏并立于朝廷。
汉代察举重德行,选官取孝子,构成了它的一个鲜明特色。
但是从总体上看,“以德取人”并不是王朝选官的唯一原则。
正如学者所说,汉代政治特质实际是“儒表法里”、是“霸王道杂之”;相应地,在选官上王朝对“吏能”依然十分重视。
儒生原是民间学者,他们对帝国行政原是较为陌生的。
东汉王充在《论衡》一书中,曾经专门讨论过儒生、文吏之优劣短长:“文吏以事胜,以忠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取儒生者,必轨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优事理乱者也。
”就是说儒生在德行教化上优于文吏,而文吏在行政能力上优于儒生。
随儒生在官员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大,东汉初年王朝在察举中着手强化“以能取人”(以吏能取人)的因素。
据史料所见,光武帝曾作出如下规定:在察举秀才、孝廉之时,州郡长官必须先给予候选人以一定职事,由此检验其是否熟悉政事,或使之由此而熟悉政事。
这叫“授试以职”。
所授之职,指州郡的吏职,如主簿、督邮、功曹之例。
经“试职”而仍“不便习官事”者,不得察举。
这个“试职”的规定,后来章帝与和帝都曾加以重申,显示了朝廷对这一考察措施的重视。
章帝还强调,“乡举里选,必累功劳”,就是说要把行政成绩作为察举标准。
“试职”的年限,顺帝时规定为一年;桓帝时增加到为吏十年,方能应举。
于是,从州郡任职的属吏中察举秀才、孝廉,就成为汉代选官的另一大特色。
这个措施强化了对吏能治绩的要求,当然对文吏更为有利。
据记载,东汉前期一度有“郡国所举,类多办职俗吏”的情况;王充也曾指出,由于东汉朝廷重视文吏,一度便造成了“儒者寂于空室,文吏哗于朝堂”的局面。
人们往往有一种误会,以为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王朝官员就主要出自儒生了,其实汉廷是儒生、文吏兼收并重的。
到了东汉中后期,察举制又孕育出了一个新变化。
在顺帝阳嘉年间,尚书令左雄改革孝廉察举,其措施是:由三公府又引郎国孝廉进行分科考试,儒生出身的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考试笺奏,称为“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
这个措施与“以德取人”和“以能取人”都不相同。
“以德取人”注重德行,它依赖于举主的了解和社会的好评;“以能取人”注重吏能,它依赖于“试职”的试用检验和工作培训。
.而左雄所创建的阳嘉新制,正如后人说,它是个“试文之法”,“文”指经术和笺奏,它依赖于对一项具体知识的书面考试。
这种察举办法我们可以称之为“以文取人”。
汉代的察举在施行过程中不断发生着变迁。
察举原本是以“举荐”为主的,但自东汉顺帝阳嘉新制以来,它就多了一个中央“考试”的环节。
在发展中,举荐一环越来越不重要了,因为得到了举荐并不意味着就能得到官职;考试一环则越来越表现为中心环节,士人得官与否主要取决于策试成绩。
刺史、郡守的举荐权力,也因而逐渐变为选拔文人以应试的责任了。
梁代还实行了如下制度:年未三十的士人必须通一经才能作官。
通经与否是需要考试才能得知的,这大概就要先由个人申请,再由有关机构加以考试。
所以在此期我们看到了一些士人,他们既非秀才,也不是国子学学生,然而却经策试而入仕。
这申请参试之法,与以招考和投考为特征的科举制,已相当接近了。
察举制经漫长复杂的变迁,已经积累诸多重要变化:它的中心环节,已转移到中央考试上来了;它的标准,已由兼顾孝梯、吏能,变成了以文化考试为主;长官的举荐吏员权力,已变成了搜罗文人以应试的责任;考试程式也在不断地制度化、严密化;自由投考的色彩日益浓厚,察举与学校的结合也越来越密切了。
到了南北朝后期,这个制度与科举制已相当接近;只要打破士族政治造成的门第限制,允许普通士人广泛自由投考,那么秀才、孝廉和明经之演变为科举科目,就将是呼之即出。
然而不论是“以德取人”还是“以能取人”,察举制在初始时并不严密、规范,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它的中心环节与主要方式是长官举贤。
知人善任的长官,固然能够慧眼识奇才,而缺乏识鉴者,就未免薰获莫辨、鱼目混珠。
以至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这与官僚行政对吏员选拔应当尽可能地严密化、规范化便于操作,易于把握并具有可靠性的制度程式的要求,尚有较大距离。
所以察举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其劣势是十分明显的,于是他必然被更加先进的制度所取代也成为了历史的必然。
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继察举制之后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产生于我国的魏晋南北朝,又称“九品官人法”,即以中正官为中心,论品定级,选拔和升降官吏。
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具体作法是,郡邑设小中正(官名),州设大中正,负责察访品评所属地区士人情况,按人物的德行、才能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由中正官依据士人的门第高低、德才优劣,对之进行定品,写出“品状”。
小中正品第的人才上报大中正,大中正核实后送司徒,经司徒再核,送吏部尚书选用,按品授官,高品授大官,低品授小官。
士人品第评定后,根据实际表现可升降进退,一般三年评定调整一次,品第的升降与官位的升降一致。
九品中正制规定设立专门负责选官的中正官,按人物的德才优劣定品,并定期根据表现升降,这就比察举制度又前进了一大步。
其一,它设立专门负责选官的中正官,在某种程度上说,有利于人才规格与标准的统一;其二,按人物德才优劣定品,有利于量才录用,人尽其才;其三,定品写“品状”,有利于人才的考核,开创了人事档案的先河;其四,定期升降品第,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进取心,发挥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