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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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我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权属清晰:明确学校资产的产权归属,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分类管理: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账实相符:建立健全资产账目,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合理配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定期清查: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管理机构: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或相应机构),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管办”),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资产管理工作。

资管办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负责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入账、调配、处置等工作。

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编制资产报表。

监督各部门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对资产的损坏、丢失、报废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资产分类与管理固定资产:定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管理措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需按规定程序审批。

流动资产:定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如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等易于变现的资产。

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存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盘点,防止积压和浪费。

无形资产:定义: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管理措施:明确无形资产的权属,加强保护和管理,防止侵权和流失。

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等需按规定程序报批。

对外投资:定义:学校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5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5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办学校财产、财务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民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章从第____条到第____条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建立健全财产、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办学经费的用途作了规定。

同时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要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接受审计和____。

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第____条明确规定。

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财务制度是指____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财务管理的依据。

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和学校内部财务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合法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圆满完成,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

具体说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建立: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基金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收据和____管理制度,经营承包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校办工厂财务管理等制度。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方法、程序等规定。

主要内容有。

会计工作通则、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会计交接、会计档案等规定。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学校会计活动的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主要指: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的保管维修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和配置、使用制度。

具体为:财产分类账制度,物品采购登记制度,物品进出库制度,物品损坏及报废制度,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民办学校财产安全,强化资产管理,规范学校资产管理行为,制定本《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学校资产的安全是首要原则,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确保资产的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和破坏。

2. 效益原则学校资产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增加学校经济利益。

3. 合法性原则学校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章程的规定,保证合法权益。

4. 公正原则学校资产管理应公开、公正、透明、公认,保证资产管理的公正性。

三、资产的分类、计量和处置标准1. 资产分类和计量学校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会计核算方法计量和管理。

2. 资产处置标准学校资产处置包括报废、其他转移和租赁。

资产处置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章程的规定,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不同的处置标准和流程进行处理。

四、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 学校董事会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2. 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是学校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3. 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学校资产管理人员是学校资产管理的执行者,负责学校资产的日常管理、检查、维修和保管工作。

五、资产管理的流程和标准1. 资产采购资产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资金须在预算内,对于重大、特殊的采购申请,必须报到学校董事会进行审批。

2. 资产验收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产验收工作,对资产的数量、种类、规格、性能、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收。

3. 资产管理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学校资产进行日常的保管、维修、检查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避免损失和破坏。

4. 资产报废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学校资产报废管理规定》,对学校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六、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于违反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人员,将实行严肃的追究责任制度,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

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考核记账凭证,考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敷陈,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考核学校的各项用度开支,考核学校收缴费是否吻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民办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的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原则;3. 坚持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4. 坚持权责明确、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培训学校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四、财产管理职责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财产的核算、监督和管理;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辖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3. 各岗位人员对所使用的财产负直接保管责任。

五、财产管理内容1. 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2)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费用等按规定计入成本或费用;(3)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确保账实相符。

2. 流动资产管理(1)流动资产购置、领用、报废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2)库存物资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处理完毕;(3)加强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无形资产管理(1)无形资产包括学校名称、专利、著作权、商标等,依法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2)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转让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3)加强无形资产的保护,防止侵权行为。

六、奖惩措施1. 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财产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或浪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折本校山有、使用的,枉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尤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巾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古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l、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其主要职责是:l、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3、负责校内各学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资产管理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学校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

民办培训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损失、浪费和流失。

2.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定期进行盘点,及时处理盘盈盘亏。

3. 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 责任性原则: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我校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2. 负责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工作。

3. 负责资产盘点、评估、报废等工作。

4. 负责资产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

5. 负责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七条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购置计划: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办公等实际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报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2. 审核批准:资产管理办公室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统一采购。

3. 验收与入库:购置的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资产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人。

2. 资产使用人应当爱护资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资产损坏。

3. 资产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办理资产归还手续。

第九条资产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2. 发现资产损坏、故障等问题,应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办公室,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

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合理配置,物尽其用;(三)账实相符,规范运作;(四)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民办学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下列资产:(一)房屋及构筑物;(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图书、档案、资料等;(五)其他价值较高的资产。

第五条民办学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活动的设备;(三)一般设备:指办公、教学、实验、文体、生活等使用的设备;(四)图书:包括图书、期刊、档案、资料等;(五)其他资产:包括家具、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入库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进行,实行集中采购,确保购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确保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一物一卡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使用安全;(二)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三)爱护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专人负责,确保资产安全;(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建立健全保管档案,定期更新。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二)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三)建立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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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折本校山有、使用的,枉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尤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巾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古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
l、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l、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负责校内各学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
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资产管理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学校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

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人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

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登记。

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还要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利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

各分管仓库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部门报一次库存情况。

学校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

分别是: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

各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1、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平衡报校长审核。

2、行政设备、设施、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初步计划,再由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平衡报报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

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资产管理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库存。

4、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人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学校董事会审核。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八条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

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一条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第四章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

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

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设备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没有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共同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放行。

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第十六条资产处置的形式: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

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程序
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2、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报校董事会审核;
4、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第五章资产清查与报告
第十八条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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