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共3篇)1.doc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尊敬的员工: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本《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关系管理,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本企业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企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公正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第四条员工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忠诚于企业,为企业的利益和发展付出努力。
第五条企业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机会,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第六条企业招聘员工应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员工在入职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件。
第八条员工在入职前需要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工作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九条员工在入职时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规定,按时、按要求正常上班。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时应提前30天向企业提交离职申请,并按要求完成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对员工的离职与辞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做到公正公平。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三条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十四条企业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合理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十六条员工享受带薪年假,每年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年假天数。
第十七条员工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严禁加班玩手机、看电影等无关活动。
第四章劳动纪律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企业常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常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凡进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企业的领导干部应当做出表率,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不得以身试法。
第四条企业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员工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素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早退、迟到或者无故缺席。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虚报工时。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得出现怠工现象。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如需临时外出应当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玩游戏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越权处理事务。
第三章薪酬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的经济状况进行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薪酬发放时间和方式领取工资,不得随意提前或者拖延。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确保领取工资时的真实身份,不得冒领他人的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如发现有错误或者疑问应当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得发生贪污、挪用企业资金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假期制度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休息制度及时休息调整,保证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过批准方可离岗。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年假制度享受年假,不得擅自放弃或者延后休假。
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好运营,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虐待和不公平待遇。
第四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
第五条企业应当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企业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享有合法权益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劳动条件第七条员工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并及时发放。
第八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和工作环境的劳动工具、设备和材料。
第九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劳动时间安排和休息制度,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劳动条件合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工作评价和晋升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晋升机会。
第三章休假制度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享有带薪年假,根据工龄和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天数。
第十三条员工有事假、病假和产假的权利,应当提前向企业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并保障员工在休假期间的权益。
第十五条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休假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和医疗费用。
第四章劳动合同第十六条企业与员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重要条款。
第十八条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应当提前通知员工是否续签,并与员工达成一致。
第五章公平竞争第二十条员工在离职后不得对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二十一条企业不得限制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工作选择权利,不得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员工素质,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具体排班由企业安排。
第五条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并获得领导批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需向主管报告。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公司的管理。
第八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地点吸烟,嬉闹等。
第九条员工应当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产。
第四章岗位责任第十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员工合作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卸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不得利用企业资源谋取私利。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企业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如通报表扬、奖金等。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将给予惩罚,如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企业将依法处理,对于影响企业形象的严重违纪行为,将予以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针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依据本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如有需要修改,需经企业领导审批。
第七章附题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的一部分,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
以上就是本企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当认真遵守,若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愿所有员工共同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六条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享有保密权,公司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奉献良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认可。
第八条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投诉和举报将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十条员工需严格按照公司考勤规定进行打卡,不得出现漏卡、补卡等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擅自拖延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将设立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等情况将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给予正常出勤、表现良好的员工适当的奖励和优惠。
第十四条涉及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的争议将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解决。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出言不逊或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得私占、挪用或浪费公司的资产。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经营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私自经营竞争性业务。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公司内随意乱扔垃圾。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行为规范的考核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情节进行相应的处分,具体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
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3篇)

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保障工作,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企业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使员工享有平等、安全、健康、和谐的劳动环境。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本企业将按照用工合同的要求,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严禁任意解雇、辞退员工。
第六条: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权益。
第七条:本企业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严禁超时工作。
第三章工资福利第八条:本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第九条:本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医疗保障。
第十条:本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和福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一条:本企业将落实节假日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节假日福利活动,增加员工的生活乐趣和幸福感。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二条:本企业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本企业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本企业将建立健全疾病预防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五章职工队伍建设第十五条:本企业将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本企业将建立员工交流和沟通机制,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和互动。
第十七条:本企业将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本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本企业将依法保护员工的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的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护企业财产和声誉,积极配合企业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企业对于员工的工作业绩、职业发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和处罚。
第六条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员工。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条员工应当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
第三条员工不得擅自私设会议,私设团体。
第四条员工不得私用企业物品,不得滥用企业资源。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互相尊重,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七条员工应当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章假期制度第一条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根据实际工龄确定年假天数。
第二条员工如需请假,应当提前向领导层请假,并在请假后提交请假单。
第三条员工应当按照事先安排的时间进行请假,不得擅自延长请假时间。
第四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完成任务,不得在出差期间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如需调休,应当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一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奖励。
第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将给予相应惩罚。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企业的奖惩制度,不得违规。
第四条员工应当积极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一条企业对于员工的安全健康负有一定责任,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使用明火。
第四条员工应当加强对企业环境的保护,不得擅自损坏企业设施。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企业负责解释。
劳动的规章制度范本(3篇)

劳动的规章制度范本(3篇)劳动的规章制度范本(通用3篇)劳动的规章制度范本篇1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管理,实现本厂的长短期发展目标;本着“诚信敬业,优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私离岗位。
2、严格请销假制度。
有事要提前请假,返回后要立即销假。
3、遵守工作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有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映,不得满腹牢骚,消极怠工。
5、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同事间要以诚相待,对客人要文明礼貌。
不准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和酒后闹事。
6、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努力钻研生产技能和业务知识,爱好工厂的一草一木。
积极向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讲究生产工作秩序。
要始终保持厂区,场地,车间及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
按规定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物品。
8、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纪律,讲秩序。
不准在食堂,走廊,车间等场所打闹,不得有其他野蛮行为。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职工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 元罚款。
劳动的规章制度范本篇2一、部门简介院劳动生活部是连接学生,食堂,后勤与物业等学院相关部门的纽带。
通过成立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深入广大同学日常生活以及广泛的收集全院学生的意见及建议等方式对与学生息息相关的餐饮、住宿、洗浴、校园内购物和教学区生活等多方面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经常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心声向同学们反馈学院的相关信息。
此外,本部门还负责勤工俭学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同时,健全学院的劳动卫生制度,确保同学们能够生活在卫生舒适的校园之中,并对全院性大扫除及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维护。
二、部门编制1、本部设立部长一名,兼做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本部另设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人3名,勤工助学组负责人2名,宣传组负责人1名;3、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下设干事_名,勤工助学组干事_名,宣传组干事_名;4、本部专设文书1名,负责记录各项会议记录,管理本部门的档案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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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共3篇)1 篇一: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