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保护公众健康,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确保抗菌药物的持续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为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负责。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的原则,避免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科学方法,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避免使用对患者不适宜的抗菌药物。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按照抗菌药物的说明书和药品的适应症进行合理使用,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疗效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避免过度使用。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用药方案,避免患者受到伤害。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疗程等相关信息,以便日后的用药评估。
第三章抗菌药物供应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合法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违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
第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记录抗菌药物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的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滥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卫生院抗菌药物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规范使用;2. 合理用药,安全有效;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第四条抗菌药物分为四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和处方级。
第五条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第六条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第七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八条处方级抗菌药物:需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九条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临床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过敏史及药物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处方应填写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药时间等。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处方经医师签字后,由药剂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第十三条抗菌药物处方调配后,由药剂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用药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定期进行评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纠正和改进。
第四章抗菌药物采购管理第十五条抗菌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
第十六条抗菌药物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卫生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该类药物为高度危险的抗菌药物,只适用于治疗严重感染或耐药菌株感染等特殊情况。
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审批,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给药方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和时间。
四、加强监测和评估
卫生院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内感染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感染发生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
卫生院加强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提高临床医生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正确使用,减少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同时,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感染病的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感染的发生。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管理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抗菌药物的管理和使用行为。
三、管理机构和责任1.医疗机构的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匝使用抗菌药物的医护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使用合理、规范。
四、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严格按照临床诊断和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抗菌药物。
2.选择使用药物时,应优先选择对目标菌株敏感的药物。
3.尽可能选择狭谱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4.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剂量,避免过度或过长使用。
5.对于已知产生耐药菌株的患者,应根据敏感性试验结果选择适当的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存储和保管1.抗菌药物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曝晒或高温环境。
2.特殊使用要求的药物需要专人负责存储和保管,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记录1.医护人员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必须填写患者姓名、病历号、病情、用药剂量等信息。
2.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照医嘱正确使用,并定期复查疗效和药物副作用。
七、抗菌药物的评估和反馈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于因抗菌药物使用引发的不良反应或治疗失败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护人员,医疗机构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处罚甚至开除。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务部门批准并重新通知全体医护人员。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督导工作由医务科、药械科及临床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违规事例、人员进行惩罚。
三、医务科、药械科及专家小组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策。
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活血化瘀药物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五、科室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处罚当事人及科主任(按抽查结果执行)。
六、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临床科室不合理使用同一个药物,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做出停药处理。
七、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八、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九、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
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古城镇卫生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古城镇卫生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范处方书,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全镇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保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维护全镇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整治工作范围及主题范围:古城镇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
主题: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管理成立本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落实相关工作。
组长:张来仁古城镇卫生院院长副组长:刘志伟古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成员:李忠林马玉忠张萍尚德俊李强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开展义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
继续加强义务人员特别是各村卫生室防保员的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的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水平,减少临床中不合理用药或不按规定使用药物。
培训重点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改发【2009】13号)、《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为题的通知》(卫办医改发【2009】38号)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建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和《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合理用药及药物敏感监测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厅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改发【2009】38号),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用用应用抗菌药物的权限,推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降低感染发生率~减少耐药性细菌的产生~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特作以下规定:一、成立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小组~成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等参加。
二、该小组负责拟订抗生素使用规定~组织药剂科和检验部门定期检查~根据药房反馈信息~调研和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验科对各科送检的培养标本按要求做细菌培养、鉴定~并分科登记检验结果~定期上报,每季度一次,主要病原菌及其它真菌、病毒等感染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信息.四、药房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消耗登记制度~将临床使用抗生素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小组。
五、各科主任应督促检查各级医师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遵照有效少量的原则~消除重复用药现象.住院总医师必须熟悉管理办法及使用规则~协助科主任做好此项工作~护士要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监督实施抗生素分线分级使1用规范。
确定医院内抗生素的一、二、三线用药,一线药物,窄谱、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的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严格控制使用,~并对每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作出相应规定~越线使用需经上级医生授权。
一线用药需住院医师资格以上处方方可使用,二线用药应采取一定程度的限制措施~如规定处方量~规定临床选用的适应症~需经上一级医师,一般指主治医师以上,同意等并由临床药房监督,三线用药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方可使用。
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原则及参考规则为保障患者能得到最佳疗效和最小毒、副反应的抗生素治疗~同时减少耐药性细菌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特制定以下原则及相关规则:一、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3、注意剂量和疗程~避免产生耐药菌株,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5、根据药敏试验~严格选药和给药途径~防止浪费.2二、合理使用抗生素规则1、病毒性感染或病毒感染可能性较大的患者~一般不使用抗生素。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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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Ds(即DDD数)表示每一药品年消耗量除 以该药DDD值。DDDs大,反应患 者对该 药选择倾向性大,反之说明患者已较少使 用。药品经济性参数用日均药费(以药 物消 耗总金额除以该药DDDs)表示。青霉素钠 DDD值3.6g,头孢唑林钠 DDD值3.0g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品使用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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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菌药品管理相关概念
1、抗菌药品是抗微生物药一类,基本上与 通常所说抗菌素概念一致。 抗生素是其中一类。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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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抗菌药品管理中不包含以下抗菌药品制剂:
1)外用剂、妇科用栓剂、滴眼剂、冲洗剂 2)抗分枝杆菌药品—抗结核药 3)中药成份抗菌药品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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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抗菌药品使用与管理方面相关 法规与文件
• 《抗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方法》
—卫生部令 年8月1日施行
• 《抗菌药品临床应用指导标准》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加强抗菌药品临
床应用管理通知》(卫办医发〔〕48号)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品临床应用管
理相关问题通知》(卫办医政发〔〕38号)
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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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
抗菌药品口服剂型不超出5个品规,注射剂 型不超出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品注 射剂型不超出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 品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出4个品规; 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品不超出5个品种。医 疗机构要将抗菌药品采购目录向卫生行政 部门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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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
二、严格掌握抗菌素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方
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并做好肝、肾功能等监测。
三、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送检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
四、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
五、疗程:一般感染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
七、实行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并有计划地对同代药物轮换使
八、预防用药仅适用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
十、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修正。
十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负责本院抗菌药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