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前办理的相关手续

项目建设前办理的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前办理的相关手续是项目规划和实施的重要环节,涉及政府审批、土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的手续和证件。
项目建设前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安全评估等,下面将分别详细介绍这些手续的办理流程和相关事项。
一、项目立项手续在进行项目建设之前,首先需要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项目立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的建设申请,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立项手续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方案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则是对项目的经济、技术、市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论证,以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招投标方案则是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招标或投标的相关方案。
项目立项手续的办理主要分为编制和审批两个过程。
首先,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投标方案等文件,并提交至相应的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会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旦项目立项手续获得批准,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正式开展后续的规划、设计等工作。
二、规划许可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手续。
规划许可手续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编制项目规划方案并获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
规划许可手续包括项目规划编制、规划方案审批等环节。
项目规划编制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编制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包括用地规划、建筑规划、道路规划等内容。
规划方案审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规划方案提交至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会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一旦审批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可获得规划许可证,方可依法进行建设工作。
三、土地使用手续项目建设需要用地,因此在进行项目建设之前,需要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手续。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
《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1.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___、___、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1.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1.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914 更新时间:2010-3-31(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
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阅读引语房地产项目前期手续十分繁杂,涉及规划局、建委、发改委、国土局、人防办、消防局、园林局、交通委、环保局等众多部门;不同性质的项目审批方式的有所差异,审批标准及结果会有很大不同。
..。
.第一部分:房地产项目前期主要流程第1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2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3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4部:取得规划局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5步:取得规划局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6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7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第8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9步:取得规划局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10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第11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12步:取得规划局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13步:取得规划局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14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15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第16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第17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8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第19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第20步:委托勘察院进行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21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22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划局的“工程规划许可证”.第23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第24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设计方案,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25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立项阶段(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2(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3(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4(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窗口发件2.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申请试生产→窗口受理→审核→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验收→窗口受理→审核→批复→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核准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函,备案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3)新建项目需提供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新建需基建的项目需提供规划审批材料,其它项目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5)公用事业局、区建设局污水接管审批材料及排水管网图;(6)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和总量批准指标;(7)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8)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目录一、项目立项阶段 (3)1.1 前期工作 (4)1.1.1 前期调研 (5)1.1.2 项目建议书编制 (7)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7)1.2 项目立项 (9)1.2.1 项目立项申请 (11)1.2.2 项目立项批复 (12)二、项目规划阶段 (13)2.1 设计任务书 (14)2.1.1 初步设计 (14)2.1.2 施工图设计 (15)2.2 设计评审 (16)2.2.1 设计评审准备 (17)2.2.2 设计评审过程 (18)2.2.3 设计评审结论 (19)2.3 设计批复 (20)2.3.1 设计批复文件 (21)2.3.2 设计批复意见 (22)三、项目实施阶段 (23)3.1 施工准备 (25)3.1.1 施工单位选择 (26)3.1.2 施工合同签订 (27)3.1.3 施工图纸交付 (28)3.2 施工许可 (29)3.2.1 施工许可证申请 (30)3.2.2 施工许可证审批 (31)3.3 施工进度管理 (32)3.3.1 施工进度计划制定 (33)3.3.2 施工进度监控 (34)3.3.3 施工进度调整 (35)四、项目验收阶段 (36)4.1 竣工验收 (37)4.1.1 竣工验收申请 (38)4.1.2 竣工验收组织 (39)4.1.3 竣工验收结论 (41)4.2 专项验收 (41)4.2.1 消防验收 (43)4.2.2 安防验收 (43)4.2.3 环保验收 (45)4.3 项目移交 (45)4.3.1 项目移交准备 (46)4.3.2 项目移交过程 (48)4.3.3 项目移交后的管理 (49)五、项目后评价阶段 (50)一、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等基本信息。
项目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部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主要包括: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第四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示意图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
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贸部门 ,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 ,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的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建议书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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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在通过划拨、出让或者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设计方案、数字化地形图(即航测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规划报批图、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防雷技术评价意见、区域规划图、地形图(规划红线内拟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及内部功能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设计文件、建筑设计报批图(含终审及相关图纸CAD电子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前置技术服务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待规划设计方案、数字化地形图(即航测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完成后,即可开始办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二)基本流程由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部门作出承诺(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格式文本),填写承诺书: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各项费用;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报的各种审批材料真实有效,按规定办理所有审批手续;建设项目不损害公共利益,保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工程质量、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预售商品房;不违法拆迁,确保建设项目不引起上访、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承诺。
违反本承诺,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的调查处理,无条件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填写承诺书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建设项目审批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限开始计时。
建设项目审批从核准到开工,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规划条件阶段审批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
审批事项:项目审批核准5个工作日完成,《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备案即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3个工作日完成,提出规划条件3个工作日完成。
具体流程:建设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上述部门同时开展相关工作。
由市发改委实施项目核准的建设项目,先根据建设单位提报的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具预核准文件;然后由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审批程序,分别依据预核准文件和其他必备要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提出规划条件。
待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的审批文件下达后,统一转市发改委后正式下达项目核准文件。
市环保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对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符合勘察设计招投标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后,进入招标程序,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实施。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部门:市城乡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8个工作日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0个工作日在第三阶段环节内完成。
具体流程:建设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完成总平面图审查及用地规划审批(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征求地震局意见)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消防支队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在第三阶段环节内完成(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市消防支队备案)。
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同时将有关材料转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仅限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市气象局、市卫生局(仅限公共场所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市人防办、市国家安全局,实施土地、防震、防雷、卫生、人防工程和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审批。
需要占用绿地、砍伐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的,由市城市管理局审批。
对需要现场踏查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上述部门联合踏查。
第三阶段:用地、拆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设计方案图审查阶段审批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审批事项:用地审批8至15个工作日完成,拆迁公告5个工作日完成,拆迁许可3个工作日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图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审查3个工作日完成。
具体流程:建设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局办结用地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批准文件;市城乡规划局完成规划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拆迁公告,具备法定拆迁许可条件后,核发《拆迁许可证》。
施工图行政审查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技术性审查由审图机构负责并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即日)。
大型及高层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图审批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组织联审,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参加。
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电业局、通信公司、供排水、燃气、供热、有线电视等单位参加。
对需要现场踏查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上述部门、单位进行联合踏查。
第四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审批事项:工程报建、工程质量手续、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许可4个工作日完成。
具体流程:建设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完成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现场踏查核发《施工许可证》。
附:建设项目审批所需提报要件附件:建设项目审批所需提报要件一、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市发改委窗口):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书。
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规划条件文件,由建设单位在市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出具后2个工作日内报市发改委。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环保局窗口)(一)环境影响评价申报表;(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登记表文字及电子版1式2份;(三)建设项目建议书预核准、备案文件。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出具规划条件(市城乡规划局窗口)(一)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的报建申请文件;(二)数字化地形图(即航测图)含五线;(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的规划方案;(四)土地权属证明(集体土地需与土地所有者签定协议);(五)现状环境照片(粘在A4白纸上);(六)对工业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提交环保部门意见;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提交与相关单位的协议;经济适用房及自用生活区改造项目,提交房产部门意见;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报建所附的必备材料,以100 DPI的分辨率扫描成JPG格式的图像文件。
四、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乡规划局窗口)(一)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建申请文件;(二)有关部门下达的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者核准、备案文件;(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报批图;(四)由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规划设计承诺书;(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土地出让合同,住宅项目需提交住房交付承诺书。
报建所附的材料以100 DPI的分辨率扫描成JPG格式的图像文件。
五、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消防支队窗口)(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五)消防设计文件。
六、公共场所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批(市卫生局窗口)(一)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提供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复);(三)建设项目位置图、总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四)卫生专篇和劳动卫生专篇。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防护设施设计文件。
七、人防工程审批(市人防办窗口)(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图纸;(二)填报的《人防地下室计划审批表》。
建设人防地下室项目还需提供人防地下室设计图及人防专篇。
八、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市气象局窗口)(一)建筑物(信息系统)防雷设计审核意见和工程质量监督呈报表;(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具有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雷击风险评估)。
九、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市国家安全局窗口)(一)建设项目区域规划图(1:2000);(二)1:500地形图(规划红线内拟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及内部功能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法人证明材料;(四)弱电图纸。
十、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市国土资源局窗口)(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许可:1、建设用地申请;2、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4、资金证明;5、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6、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条件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7、土地使用证及土地权属材料;8、地质灾害易发生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9、补偿安置方案或有关协议;10、政府有关批示文件;11、环境影响评价表。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许可:1、竞买申请书;2、竞买人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资质证书;5、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7、自然人身份证明;8、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条件;9、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指标;十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乡规划局窗口)(一)国土资源部门核准土地出让金相关文件或办理结果通知书;(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报批图(含终审及相关图纸CAD电子文件);(三)配建廉租房房源确认书;(四)经济适用房及自用生活区改造项目,提交房产部门审批文件。
报建所附的必备材料,以100 DPI的分辨率扫描成JPG格式的图像文件。
十二、房屋拆迁许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窗口)(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证明及复印件。
十三、商品房预售许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窗口)(一)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和商品房预售方案;(五)工程建设投资占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