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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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1994年9月26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在疾病谱和死因构成上已占有重要的地位。

建国以来。

我国进行的三次全国高血压抽样调查及八十年代大规模人群心血管病前瞻性监测均表明:我国不仅高血压患病率逐步上升(如1958年为5.11%,1977年为7.33%,1991年为11.19%),而且人群中心脑血管病的其它主要危险因素水平也日渐增高。

若不采取有力措施,九十年代中后期,除高血压患病率继续升高外,冠心病、脑卒中的发病率、死亡率也会随之上升,将严重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给社会造成严重负担。

心脑血管疾病是可以有效预防的疾病。

我国近二十年的防治经验表明:经综合防治后,人群心脑血管病死亡率可以明显下降。

为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保护广大人民健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要把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列入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对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重大意义的认识;力争在三年内成立省级(有条件者可包括地、市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派得力干部负责本项工作;其人员要相对固定,部分人员可以兼职,并落实一定经费,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地区情况制订近、中期防治规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各省要选择有代表性、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心脑血管病防治试点,人口约在五万左右。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内卫疾控字〔2020〕519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有关要求,指导我区试点地区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等综合防治工作,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探索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2.内蒙古自治区探索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2020年9月29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根据《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有关要求,加大抑郁症防治工作力度,遏制患病率上升趋势,鼓励全区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地区探索开展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在试点地区初步形成全民关注精神健康,支持和参与抑郁症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公众对抑郁症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学生对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

抑郁症就诊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治疗率提高30%,年复发率降低30%。

非精神专科医院的医师对抑郁症的识别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规范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防治知识宣教。

在试点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加强协作,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等多种渠道,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结合我区民族地域特色,大力开展抑郁症科普知识宣传。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12.02【实施日期】2016.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加强督查考核,保证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12月2日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种疾病,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为271.8/10万,是第一位死因,其中脑卒中死亡率为140.3/10万。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降低脑卒中危害,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的目标,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脑卒中防治体系建设,实施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到2020年,脑卒中发病率增长速度降到5%以下,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10%。

二、工作内容(一)深化部门协作,推进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

将脑卒中防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逐步完善防治政策。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概况脑卒中是一组以脑组织缺血及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脑血管病,具有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和复发率高等“四高”特点。

2008年公布的我国居民第三次死因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脑血管病已成为我国国民第一位的死亡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的MONICA 研究表明,我国脑卒中发生率正以每年8.7%的速率上升,发病者约30%死亡,70%的生存者多有偏瘫失语等残障。

脑卒中严重危害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影响其生活质量,给患者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国民健康干预工程。

2009年6月,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 正式启动。

卫生部7个司局的相关领导,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领导和全国部分省市三甲医院的领导及专家共270余人参加。

陈竺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重要意义,建议考虑将其列入健康中国2020战略的重大专项。

他呼吁全国医务人员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树立预防理念,学习有关知识,多做宣传,共同为降低我国脑血管病的发病率与死亡率而努力。

随后,卫生部印发了《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及防控指导规范(试行)》。

医政司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推荐,在全国范围初选了60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积极构建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大力推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助200万元,用于救助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开展过程中因经费困难而不能进一步筛查或治疗的患者。

该会王彦峰理事长表示,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呼吁更多的人奉献爱心,通过积极募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爱心基金”,让更多的贫困人群得到及时的救助,为遏制脑卒中的发病做出贡献。

2010年5月,卫生部召开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相关技术及基地建设研讨会。

全国人大常委、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工程院王陇德院士强调:近20年来,我国慢性病的发病率持续增高,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规章制度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规章制度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规章制度脑卒中是一种常见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及时的筛查与防治工作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关于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一、综述二、工作职责1.卫生部门:(1)组织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2)制定脑卒中筛查与防治计划,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3)监督各基层卫生机构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并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

2.基层卫生机构:(1)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包括脑卒中高危人群的筛查、早期干预和日常管理;(2)对高危人群进行定期随访和复查,确保其脑卒中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积极宣传脑卒中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4)及时报告疑似脑卒中病例,协助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三、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流程1.筛查对象确定(1)40岁以上人群;(2)高危人群,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患者;(3)有脑卒中家族史的人群;(4)有脑卒中危险因素的人群。

2.筛查方法和指标(1)问卷调查:筛查对象填写相关问卷,包括基本信息、病史、生活习惯等;(2)体格检查:包括血压测量、脉搏触诊等;(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生化指标的检测、血脂、血糖等的检查。

3.高危人群干预管理(1)饮食调整:合理膳食,低盐低脂;(2)生活方式管理:戒烟、限酒、适度运动;(3)药物预防:给予降压、降脂、降糖等药物治疗;(4)定期随访:对高危人群进行定期的随访和复查,确保其病情的监控和管理。

四、工作评估和监督1.工作评估(1)定期进行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的评估,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2)收集和统计工作数据,制定工作报告,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

2.工作监督(1)卫生部门对基层卫生机构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2)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3)制定奖惩措施,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实施方案为践行脑卒中防治策略,提高脑卒中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完成好X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根据国家脑防委印发的《X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及X卫健委制定的《X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市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项目任务项目秉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1.建立并完善由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脑卒中防治工作网络体系。

2.全面开展人群脑卒中危险因素早期发现和心脑血管病综合干预管理工作。

3.持续开展全人群的慢性病防治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4.全面推广应用脑卒中防治适宜技术,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提高脑卒中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5.做好脑卒中防控效果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年度项目任务量X年X市任务量为4500例,分别为:针对社区、乡镇(院外)常住居民完成随访综合干预3000例,其中城镇1200例由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农村1800例由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基地医院(市工人医院)完成脑卒中高危人群院内干预任务1500例。

二、组织实施(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市卫计委负责全市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市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疾控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及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市级项目办工作职责,确定全市工作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年终开展考核评估。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动员、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相关县(区)卫计局负责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现场筛查、干预工作责任,建立追责制度和奖惩制度,积极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配合社区筛查、干预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相应保障。

(二)执行机构1.本年度X市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在项目办公室指导下主要由基地医院X市工人医院牵头实施,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开展临床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并参与人群脑卒中高危因素筛查和综合干预、针对脑卒中高危对象给与综合干预管理等工作;建立院领导挂帅组织协调,多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杜绝单科室单打独斗;明确项目工作联系人报送自治区项目办,定期给市级和自治区项目办报送工作进度;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紧密依靠基层政府和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提高随访覆盖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8.08•【字号】内卫医政字[2012]892号•【施行日期】2012.08.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内卫医政字〔2012〕892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发生率和死亡率,按照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关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成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通知》(卫脑防委函〔2012〕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名单分别见附件1、2)。

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定相关工作计划、报告、方案等;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会议研讨等。

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自治区内省级基地医院执行相关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参与有关活动的组织、考核、验收、督导等工作;承担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内蒙古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专家组名单。

2012年8月8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毕力夫自治区卫生厅厅长副组长:欧阳晓晖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张文挺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成员任钢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邸星自治区卫生厅保健处处长冯蕾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贾跃旗自治区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田军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周立农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处副处长杨永华自治区卫生厅妇幼卫生处副处长马仲奎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赵兴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刘国荣包头市中心医院院长王志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院长王大成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主任:任钢(兼)副主任:田军(兼)成员:宝洁、吴进龙、杨古力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30•【字号】内卫疾字[2012]972号•【施行日期】201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内卫疾字〔2012〕972号)各盟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艾滋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我国政府重点预防控制的传染病。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8月30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艾滋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终期评估和国务院艾滋病多部门联合督导评估,我区艾滋病疫情保持了低发流行状态,基本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实施计划(2006-2010年》的目标。

但是,我区自1996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1037人,其中病人205人,死亡116人,艾滋病疫情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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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
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内卫医政字[2012]1096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10.12
【实施日期】2012.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

(内卫医政字〔2012〕1096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为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810号),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加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专业化、高水平的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技术水平,降低脑卒中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建立较为完整的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培训推广体系,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64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810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地医院
卫生部脑卒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在各医院申报的基础上,经考评确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赤峰市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和内蒙古林业总医院6所医院为2012年财政部卫生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以下简称基地医院)。

二、培训对象
1.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中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防治各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
2.承担新技术推广项目基地医院内部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有一定技术操作临床经验的相关专业医护人员;
3.脑卒中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所涉及相关专业包括: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血管外科、神经介入、超声、麻醉、影像、检验、康复、健康体检、急诊
等。

三、项目任务和内容
(一)培训任务。

1.“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技术培训基地”负责对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的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2.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相关专业的专家、技术骨干负责对本医院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相关专业的专家、技术骨干负责对建立的基层脑卒中防治协作网络医疗机构中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4.通过“好医生”网站对承担新技术推广培训项目基地医院内部医护人员及其建立的基层协作网络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网络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人数。

1.脑卒中及其高危人群的内科诊断治疗、规范用药及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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