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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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注册登记办理流程

一人公司注册登记办理流程

之二十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及年检敬告:为维护企业(de)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申报企业年度检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de),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de)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提交(de)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所提交文件涉及股东签署(de),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de)股东加盖公章.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登记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e)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de)出资额.(三)股东制定(de)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de)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d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股东(de)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de)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de)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de),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适用当场作出登记决定(de),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de),受理审核期限按行政许可法及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属须实质性审查(de),登记机关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de)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设立登记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先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de)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登记指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de),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de),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de)效力或者另行报批.设立登记应提交(de)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股东签署(de)公司章程;4、股东(de)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de),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de),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de),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de),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de),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de)资格证明.5、依法设立(de)验资机构出具(de)验资证明;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de),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de)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de)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de)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de)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de)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de),属城镇房屋(de),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de)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de),提交当地政府规定(de)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de),提交宾馆、饭店(de)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de),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de),属城镇房屋(de),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de)有利害关系(de)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de)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de),提交当地政府规定(de)相关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de)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de)项目,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办理程序领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应提交(de)文件如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相同(de)文件只需提交一份.名称变更:公司变更名称(de),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de),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de)公司登记机关申报.(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住所变更:公司变更住所(de),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de),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de),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de)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de)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de),属城镇房屋(de),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de)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de),提交当地政府规定(de)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de),提交宾馆、饭店(de)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de),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de),属城镇房屋(de),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de)有利害关系(de)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de)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de),提交当地政府规定(de)相关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de),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de)项目(de),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de)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de)项目,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de),公司可以凭分公司(de)许可经营项目(de)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de)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de),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签署(de)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根据公司章程(de)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de)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de)任职证明;提交股东(de)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de),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de),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de)材料不必重复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de),提交公安部门出具(de)证明,无需提交第(4)、(5)两项材料.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de),股东认缴新增资本(de)出资,应当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de)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de),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de)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de)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de),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资后(de)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de)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签署(de)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de)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5)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依法设立(de)验资机构出具(de)验资证明;(7)以股权出资(de),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de),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de)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de)说明;(10)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实收资本变更:公司变更实收资本(de),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依法设立(de)验资机构出具(de)验资证明;(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de)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股东变更:股东转让股权(de),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de)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de),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1)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股东向股东以外(de)人转让股权(de),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de)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de);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de)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de),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de)无须提交本材料.(5)股东双方签署(de)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de),从其规定.(6)新股东(de)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de),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de),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de),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de),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de),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de)资格证明.(7)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de),应当提交人民法院(de)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de)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de),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de)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de)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de),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de)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de)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de)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de)有关材料.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de),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5)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de)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de)证明.(7)股东更名后新(de)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de),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de),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de),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de),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de),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de)资格证明.(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营业期限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出资时间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时间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出资方式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以股权出资(de),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公司类型变更:公司变更类型(de),应当按照拟变更(de)公司类型(de)设立条件,在规定(de)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法定代表人签署(de)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de)决议、决定: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4)修改后(de)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de),提交验资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de),提交有关(de)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de),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de)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de)材料.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de),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de),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de)代表或委托(de)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根据股东或者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de),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人民法院(de)裁判文书;(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备案办理程序领取公司备案申请表→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备案→领取备案通知书备案登记应提交(de)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de),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de)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de)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de)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de)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de)发生变动(de)文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提交股东签署(de)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第四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设立企业登记场所,统一办理企业登记事宜。

有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企业登记网站,受理企业登记申请,方便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申请材料、查询企业登记办理情况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等。

第五条企业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企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代表企业登记机关作出是否受理、登记的决定。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六条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申请,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审查、受理和决定第九条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注册公司的流程步骤

注册公司的流程步骤

注册公司的流程步骤人员要想公司需要做些什么,准备什么?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公司的流程!根本流程:查名(工商局)→开户注资(银行)→验资(会计事务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技术监视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现以目前最多的也是最受关注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来说明公司流程:第一步:查名第二步:开户注资第三步:验资第四步:申请营业执照第五步: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第六步:申请税务登记证查名(核名)是企业登记的第一步,公司名称需符合法定格式,公司名称由四局部组成:行政区划(地区名称如:上海)+公司字号(如:华能)+行业表述(如:投资)+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3)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1) 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 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3) 公司名称(最好提供五个以上)、公司经营范围;(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份。

资料备齐后报送工商局,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如果公司名称被作出驳回的决定,那么需提供其他名称重新查名。

假设企业名称获得工商管理机关核准后,授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该通知书一旦下发不得修改,有效期为六个月,企业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完成。

查名后,必需前往银行为公司开立临时账户,又称验资账户。

(1) 相关合法机构刻制的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章、公司财务章;(2) 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3份;(3) 如股东不能前往而授权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由股东签名的授权书;(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2-3份;(5) 《银行询证函》2份(1) 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所有股东印章;(2) 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3) 银行查验相关证件;(4) 审核通过后当场开户并拿到临时账户账号。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申报程序流程图:申报流程图过程简介:一、企业设立应先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表格。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二、企业设立的组建人应授权委托某人办理工商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人应持企业组建人共同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企业名称查询处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名称查重,经查询企业名称可用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设立企业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有关企业设立必备的文件一并交工商局企业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审查登记材料齐后,出具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四、设立企业在企业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凭通知书到工商局企业登记收费窗口缴纳企业登记费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放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审批程序流程图:一、企业登记受理人员审查企业登记材料齐备后,签署受理意见,报处(局)长审批。

二、处(局)长审查通过,签署核准意见后,进入收费程序。

三、企业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到收费窗口缴纳注册登记费后进入打,发照程序。

四、发照处凭有收费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和领照人身份证明发放营业执照。

五、档案管理人员凭发照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将该企业档案整理好,交档案室归档。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企业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指定(委托)书;(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营业单位和分公司(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主办单位或者公司的资格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如下文件、证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公司住所证明;(10)其他文件、证件。

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有哪些程序

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有哪些程序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我公司是新办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律师解答: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向项目。

企业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企业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企业设⽴登记流程有哪些?公司设⽴登记程序:公司设⽴⼈⾸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商⾏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设⽴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作为申请⼈;设⽴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设⽴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

随着经济发展,⼈们经济⽔平提供,很多⼈设⽴企业。

对于那些第⼀次想要设⽴企业的⼈来说,设⽴企业的⼿续和登记流程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都是很陌⽣。

那么设⽴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企业设⽴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下⾯是⼩编为⼤家收集的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办事机构:区⼯商分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厅⼯商分局窗⼝办理时限:两个⼩时后领取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收费标准:⽆收费提供材料: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授权委托意见》;⑵、特殊⾏业需要的其他⽂件(详细内容参看⼯商局⼀次性告知单)。

2、企业设⽴登记流程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登记申请书》办事机构:区⼯商分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厅⼯商分局窗⼝办理时限:⽴等可取办理程序: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收费标准:⽆收费提供材料: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投资⼈授权委托意见》。

3、前置审批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

⼀般企业不需要。

根据市⼯商局《2006年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

⽆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步。

参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录》4、交存企业办理事项:⼊资(必须是股东之⼀亲⾃办理,不得委托他⼈代办)办事机构:区⼯商局指定银⾏办理地点:区⼯商局或投资服务⼤厅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等可取办理程序:股东之⼀本⼈当⾯出⽰所有股东的原件→填写⼊资单→存⼊注册资⾦→领取⼊资原始进帐单收费标准:⽆收费提供材料:以下仅供参考,请以各⼊资银⾏的具体要求为准。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两者之间只有两字之差,但其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这同时也就注定了其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会有所不同,但是也有相同之处。

因此,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公司设立登记相关的内容介绍给大家。

一、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介绍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

在中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注册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注册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注册企业税务登记流程当你决心踏上注册企业税务登记的征程,就仿佛要在一片充满规则与程序的商业丛林中开辟出一条正确的道路。

你得先把企业的基本信息梳理得清清楚楚,这就像是在出发前整理好自己的行囊。

企业名称得像一面鲜明的旗帜,独特而又合规,不能随意拼凑几个字就了事,不然是不是像给自己戴了一顶滑稽的帽子,在商业世界里显得格格不入?经营范围如同旅行的路线规划,要详细且准确,不能模糊不清,否则就像在丛林中没有方向,四处乱撞。

注册地址则是企业的营地,必须真实可靠,难道能像在荒野中随意搭个帐篷,地址不实怎么行呢?准备好这些基础信息后,就要去收集相关的文件材料了。

营业执照副本那可是企业的身份证明,就像你在丛林中行走的通行证,缺了它,怎么证明你是合法的“旅行者”呢?公司章程好似旅行团队的规则手册,规定着企业内部的运作秩序,没有它,企业运营会不会像一群没有纪律的散兵游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更是关键,如同队伍的首领凭证,是开启税务登记大门的重要钥匙之一。

还有银行开户许可证,这就像你在丛林中找到的宝藏箱钥匙,关联着企业的资金往来渠道,没有它,财务的河流怎么顺畅流淌呢?材料齐全后,就要选择合适的税务登记途径了。

可以选择线上办理,这就像借助高科技的导航仪在丛林中寻找目的地。

你得登录到指定的税务官方网站,那网站就像神秘的宝藏地图指引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录入信息。

录入信息时得像雕刻家雕琢艺术品一样细致,一个数字、一个字母都不能错,否则就像雕刻时不小心刻坏了一笔,整个作品就毁了,信息错误可能导致登记申请被退回,重新再来可就麻烦了。

若是选择线下办理,那就得前往当地的税务机关办事大厅,这办事大厅就像丛林中的官方驿站。

你要像礼貌的访客,取号排队,等待工作人员的接待。

把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时,他们会像严格的审核官,仔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他们会查看营业执照上的信息是否与其他材料一致,这就像检查宝藏的真伪,有一点瑕疵都可能让登记之路受阻,你能不紧张吗?在等待税务登记审核的过程中,就像在丛林中等待一场未知的考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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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企业登记一般程序(课后练习)
总共29题共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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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者姓名
王洪青
答题结束时间
2013-08-06 16:18:20
共计答题时间
00:00:05
一. 单选题(共10题)
1. 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 )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A..5
B.7
C.10
D.15
★标准答案:A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2.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标准答案:B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3.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B.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C.公司创立大会
D.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标准答案:B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4. 某甲于2011年5月11日向A工商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但申请材料不齐全,A 工商局没有当场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其他全部材料,直到同月20日电话告知某甲应该补正的全部内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A工商局受理某甲申请之日为()。

A.2011年5月11日
B.2011年5月20日
C.2011年5月16日
D.某甲补正所有材料并提交A工商局之日
★标准答案:A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5.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 )。

A.自行延续
B.暂缓延续
C.准予延续
D.不予延续
★标准答案:C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6.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15日内
B.5日内
C.10日内
D.当场
★标准答案:B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7.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

A.在申请材料上注明后受理
B.先受理再转交其他有权机关
C.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D.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标准答案:C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8. 某机关3月20日受理某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4月6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申请人在外地,于4月7日至邮局挂号寄出,申请人5日后收到该决定。

该行政机关的做法()
A.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B.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C.说不清
D.部分符合
★标准答案:B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9. 在内资企业登记中,适用两级审批程序的登记行为是:( )
A.名称预先核准
B.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C.注销登记
D.撤销登记
★标准答案:A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10.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登记申请据顶不予受理的,应当()
A.退回申请材料
B.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C.退回申请材料,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D.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标准答案: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二. 多选题(共9题)
1. 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根据提交材料申请人的身份不同,申请可分为( )。

A.本人申请
B.指定代表申请
C.企业申请
D.委托代理人申请
★标准答案:A,B,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2. 下列( )适用《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A.企业设立程序
B.企业变更程序
C.企业注销程序
D.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标准答案:A,B,C,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3. 企业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 )
A.法定时限
B.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
C.文书格式符合要求
D.文字表述准确
★标准答案:A,B,C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4. 市场主体登记程序可分为( )。

A.一般程序
B.特别程序
C.法定程序
D.撤销程序
★标准答案:A,B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5.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可以不予受理。

B.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D.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标准答案:B,C,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标准答案:A,B,C,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7. 企业登记的一般程序包含的步骤有( )
A.申请
B.审查
C.受理
D.决定
★标准答案:A,B,C,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8. 《行政许可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非现场申请的方式包括( )。

A.信函(邮寄)
B.传真
C.电子邮件
D.电话
★标准答案:A,B,C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9. 实施实质审查的方式有( )。

A.实地调查
B.举行听证
C.进行函证
D.进行司法鉴定
★标准答案:A,B,C,D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三. 判断题(共10题)
1. 登记一般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审查、受理、决定和发照等步骤。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2. 登记机关对企业登记申请启动实质核查程序后,在法院对涉及该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启动司法审查的情况,审查程序可以终止。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3. 登记的特别程序只是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在登记机关受理之后、决定之前增加了核查环节。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4. 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实质审查确定的审查内容真实、合法的,登记的实质审查程序中止。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5.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6.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虽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逾期不依法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即视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时。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7.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8.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不予以受理。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9.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10. 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错误
正确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
答题结果: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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