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绍兴市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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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0.16•【字号】绍政办发〔2012〕137号•【施行日期】2012.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增值税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绍兴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办发明电〔2012〕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我市发展方式转变和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交通运输业和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三、工作原则(一)中央主导,积极参与。

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统一要求进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在认真做好试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预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应急预案、配套政策和应急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具有“无烟产业”和“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称。

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构成经营旅游业的三大要素,它具有广泛性、地域性、季节性、经济性、多样性等特点,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旅游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

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征管对策,对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旅游业的定义和构成范围对旅游业的定义,具体有代表性的有两种。

一种是“旅游业就是在旅游者和交通、住宿及其他有关单位中间,通过办理有关签证、中间联络、代购代销,通过为旅游者导游、交涉、代办手续,此外也利用本商社的交通工具、住宿设施提供服务,从而取得报酬的行业。

”这种见解事实上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

另一种见解,美国旅游学家唐纳德.兰德伯在《旅游业》一书中认为:“旅游业是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的一系列相互有关的行业。

旅游关联到旅客、旅行方式、膳食供应设施和其他各种事物。

它构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随着时间和环境不断变化的、一个正在形成和正在统一的概念”。

对于旅游业的构成,一般认为旅游业主要由旅行社部门、交通客运部门和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等三个部分组成。

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旅行社、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称为旅游的“三大支柱”。

此外,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发展,特别是从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角度去认识,旅游业除上述三个部分之外,还应包括以旅游景点为代表的游览场所经营部门以及各级旅游管理组织。

二、关于目前我国对旅游者的统计范围的技术性定义关于国际游客。

为了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对国际游客作了以下界定:国际游客(入境游客)指来我国探亲访友、观光、度假、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范文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范文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范文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和就业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了规范旅游业的税收征收工作,提高税收合规性和效益,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业营业税征收工作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旅游业营业税征收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

一、总体要求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的责任担当。

要加强对旅游业税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2.坚持依法征收,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营业税,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坚持依靠科技,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

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务部门与旅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坚持依靠服务,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税收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收合规水平,建立和谐稳定的税企关系。

二、征收范围和对象1.征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旅游业中的旅行社、饭店、景区、旅游交通运输、旅游购物以及其他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征收对象:旅游业中的经营者,包括旅行社、饭店、景区、旅游交通运输企业、旅游购物企业等。

三、征收依据和税率1.征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税款的计算及征收依据为旅游企业的销售额。

2.税率:根据不同的旅游业类型和规模,税率分为以下几档:(1)旅行社:销售额5%的税率。

(2)饭店:销售额3%的税率。

(3)景区:销售额4%的税率。

(4)旅游交通运输:销售额2%的税率。

(5)旅游购物:销售额5%的税率。

(6)其他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销售额3%的税率。

四、征收管理措施1.建立全面覆盖的税务信息系统,实现旅游企业的申报、缴纳和报税等工作的电子化。

2.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收合规水平。

3.建立稽查和审计机制,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税务监督和检查,发现和处理税收违法行为。

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为了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增加财政收入,需要进行合理的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提高税收收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2. 原则: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精细管理、可持续发展。

三、征收范围和税率1. 征收范围:适用于所有经营旅游业的企业和个体户。

2. 税率:- 酒店业:按照每间客房每日收费金额的3%征收。

- 旅行社:按照每笔旅游费用的5%征收。

- 景区景点:按照每人每次入场收费金额的2%征收。

- 餐饮业:按照每桌每次消费金额的1%征收。

- 其他旅游相关企业:按照营业收入的2%征收。

四、征收管理措施1. 纳税登记:所有经营旅游业的企业和个体户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登记,获取纳税人识别号,并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纳税信息。

2. 信息披露:建立旅游业税收信息公开平台,将旅游业税收征收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提高征收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

3. 税收监管:加强旅游业税收监管,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精确度。

4. 稽查力度:加大对旅游业纳税人的稽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责任。

5. 宣传教育:加强对旅游业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意识,加强税法宣传,促进自觉纳税。

五、优惠政策1. 小微企业优惠:对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旅游企业,减免50%的营业税。

2. 发展特色旅游区域优惠:对于发展特色旅游的区域,减免30%的营业税,鼓励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产业。

3. 旅游项目补贴:对于开展旅游项目的企业,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效益,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4. 旅游业人才培养奖励:对于从事旅游业的培训机构和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培养奖励,促进旅游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

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旅游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管旅游业发展,同时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制定一套科学、公平、透明的旅游业营业税征收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制定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旨在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意识和主动性。

三、征收范围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旅游景点门票、旅行社、酒店、游艇租赁以及其他与旅游相关的经营活动。

四、税收政策1. 旅游景点门票:按照门票销售额的5%征收营业税,对国家级旅游景点和AAA级以上的省级旅游景点减免50%的税收。

2. 旅行社:对旅行社的销售额征收3%的营业税,同时对旅行社的团费也征收3%的营业税。

3. 酒店:对酒店房间销售额征收3%的营业税,对星级酒店和旅游度假村减免50%的税收。

4. 游艇租赁:对私人游艇租赁企业征收5%的营业税。

五、征收程序1. 登记备案:旅游业经营者应在税务部门办理营业税登记备案手续,获得税务登记证后方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2. 纳税申报:旅游业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方式,向税务部门递交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的纳税材料。

3. 稽查检查:税务部门将定期进行稽查检查,核实旅游业经营者的纳税情况,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4. 税款缴纳:旅游业经营者应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的营业税款项,可以选择线上缴纳或线下缴纳,同时,税务部门将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企业做好减免税的申请和报备工作。

六、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旅游业的发展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2023年旅游业营业税征收工作方案将提供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 对新开业的旅游景点、旅行社、酒店和游艇租赁企业,在头三年内给予免征营业税的支持。

2. 对开展旅游业务的科技企业,给予10%的税收抵免政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1]157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15
【实施日期】2011.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绍政办发〔2011〕157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绍市委发〔2009〕55号),为切实加大对旅行社的扶持力度,推进我市旅行社品牌培育、旅游产品开发、行业监管和环境优化工作,加快绍兴旅游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旅行社调整结构
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1亿元、2亿元、3亿元的旅行社,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2.对被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被评定为全国百强和全省五十强旅行社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其中,进入全国十强和全省十强旅行社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4.对旅行社引进全国百强的市外旅行社或境外知名旅行社副总经理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任期内贡献显著,使任职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给予该旅行社5万元的引进人才奖励;使任职旅行社进入全国二十强旅行社的,给予该旅行社10万元的引进人才奖励。

对首次获得特级和高级导游员资质的导游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分给予每人1万元和5000元的奖励。

5.对新设立的具有出境旅游资质的国际旅行社,当年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获绍兴市十佳旅行社和十佳导游的,分别给予2万元和5000元。

13附件1绍市委发〔2009〕2号

13附件1绍市委发〔2009〕2号

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若干财税扶持政策的意见市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鼓励服务业加快发展1、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对2008年1月1日后主辅分离设立的三产企业,第一年按其经营所得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80%的扶持,第二、第三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50%扶持。

对2008年1月1日前已主辅分离的三产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比上年增长部分,财政在3年内给予50%扶持。

开发区(新区)、乡镇(街道)成功辅导所辖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所设立的三产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自设立起3年内每年合计超100万、超300万、超500万的,分别按5%、6%、7%的比例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所在开发区、乡镇(街道),以奖代补,用于弥补开发区(新区)、乡镇(街道)经费不足。

对开发区(新区)营业税当年增收上交省返还部分,予以一定的奖励。

2、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

对新办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咨询认证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专业技术培训机构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和研究、开发、设计、环境监测等科技服务企业,其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第一年给予全额奖励,第二年给予50%奖励。

对新办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0%以内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新办的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3、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

对市区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行动、文化精品创作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奖励和贴息。

创意文化产业基地、经营困难文化企业和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范文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范文

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工作方案范文旅游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合理征收旅游业营业税,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

以下是一个关于旅游业营业税征收工作方案的范文,供参考:一、前言旅游业作为一个独特而庞大的产业,涉及到国内经济的多个领域,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管旅游业,确保其稳健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旅游业营业税征收机制。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一个公平、有效、透明的旅游业营业税征收机制,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原则:a.公平原则:征收方式均等,对所有旅游企业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b.有效原则:征收机制能够有效引导旅游企业合规经营,提高税收收入。

c.透明原则:征收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方便纳税人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d.扶持原则:对于新兴旅游企业和重点发展区域,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具体措施1.完善征收标准:根据旅游业的特点和规模,制定差异化的征收标准,确保征收的税额科学合理。

2.强化税收稽查: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税收稽查力度,确保税款真实、准确、及时缴纳。

3.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新兴旅游企业和重点发展区域,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壮大。

4.加强信息管理:建立统一的旅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纳税人的信息准确完整,方便实施征收工作。

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让纳税人了解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标准和程序,树立纳税意识,主动缴纳税款。

6.建立征收监督机制:成立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监督机构,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透明、高效运行。

四、实施步骤1.制定征收标准:根据旅游业的特点和规模,制定差异化的征收标准,并公布给纳税人。

2.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税收稽查力度,确保税款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3.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对新兴旅游企业和重点发展区域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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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绍兴市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
法》的通知
【标 签】旅游业营业税
【颁布单位】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绍市地税政﹝2008﹞18号
【发文日期】2008-03-20
【实施时间】2008-03-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市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适应我市旅游发展和税收征管的需要,市局对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绍兴市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重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绍兴市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绍市地税政[2004]7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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