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合同法导学课件
合集下载
合同法讲座培训(PPT 92页)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 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教学》课件

合同要素
掌握构成有效合同所必需的要素,如意思 表示、形式要求和合法内容等。
合同主体
探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涉及 法人和自然人的特殊情况。
合同的要件和形式
要件
深入研究有效合同的要件,如合法目的、明确 条款和足够对价等。
形式
探讨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之间的区别,以及在 不同情况下形式要求的限制。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1
意思表示
研究有效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
2
契约理论
了解契约理论和自由意思原则对合同订立的影响。
3
合同效力
探索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以及无效合同和合同无效性的后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同的解释和变更
合同解释
解释合同条款时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以 确保各方意图的明确。
合同变更
了解合同变更的方式和限制,以及如何处 理变更请求和争议。
《合同法教学》PPT课件
欢迎参加《合同法教学》课程!在本次课程中,我们将深入研究合同法,包 括其概述、要件和形式、订立和效力以及解释和变更等关键概念。
合同法概述
定义和法律基础
了解合同法的定义、法律基础以及其在商 业和个人交易中的重要性。
合同类型
介绍各种类型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和劳动合同。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履行义务
探索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和方式,以确 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违约责任
了解合同违约的类型、后果和救济措施,以及 违约责任的限制。
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
1 合同期限
研究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2 合同终止
了解合同终止的方式和原因,如履行完毕、协商解除和法定终止等。
《合同法》的专题讲座(ppt 82页)

• (1)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及法律后 果:所谓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指 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中,对要约有关合 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法》课件

五、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合同法与经济发展
探讨合同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剖析其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和 作用。
合同法与法治建设
分析合同法在促进法治建设中 的地位和作用,探讨法律规范 的完善和实施。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 势
展望合同法未来的发展趋势和 改革方向,探索全球化环境下 的挑战与机遇。
《合同法》PPT课件
# 合同法PPT课件
一、合同法基础概念
合同的定义与构成要素
深入解析合同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揭示合同的本质和法律要求。
合同的分类
区分不同类型的合同,讨论各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特点。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探讨合同成立的条件以及合同的效力范围和限制。
二、合同的履行
1
履行义务的主体
明确合同双方的履行义务和权利,探讨经济主体的责任和保护措施。
判决与执行
介绍仲裁、诉讼的判决执行过 程和相关法律程序,讲解常见 案例。
四、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实务案例分析
1
合同缺陷案例分析
分析实际案例中的合同缺陷,阐释其法律后果和纠纷解决途径。
2
合同违约案例分析
深入研究因违约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法律责任和赔偿方式。
3
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分享
分享处理合同纠纷的实际案例和经验,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指导。
2
履行方式和期限
研究不同合同的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分析其影响和约束。
3
合同的解除与修改
讲解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探讨修改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探索解决合同纠纷的多种方式, 包括协商、调解和仲裁。
仲裁与诉讼
对比仲裁和诉讼两种纠纷解决 途径的优缺点,帮助选择合适 的方法。
合同法讲座(1).ppt

了,我方不再提了,你方自行解决吧。”我方立即按其意见办妥纸盒,进行包
装,进仓待运。
然而,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即将到来时,乙方突然来电称“这批货物仍然要
用我方提供的内包装。”甲方回电“货已备妥,无法更改。”对方称“我方用 户坚
持用我方提供的有印刷的内包装,事出无奈,请你方给予合作和理解,但一切
经济损失我方概不负责。”问(1)甲方是否一定要换包装?为什么?(2)如
5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 合同订立的形式
1、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 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数 据电文又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
试对此案的价格及违约责任提出你自己的分析处 理方案。
10
政府价格调时的履行规则
•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 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 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 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 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 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2)1985.3.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该法自1985.7.1日起实行。
• (3)1987.6.23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该法自1987.11.1日起实行。
• 除此之外,国务院还制定了许多与这三部法律相配套的各类条例和实施细 则。
6
Case
关于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

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 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 和方法等条款。《合同法》第252条)
a
16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性(《合同法》第253条、254条)
1、承揽人负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沉默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 进行意思表示。形象地说,沉默就是无声、无言、无动作,可谓“无动于衷”。
沉默的法律意义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 积极的,比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合
同法》第171条) ✓ 消极的,比如: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a
14
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因为合同 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纠纷一旦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发生纠纷时就应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 讼。我们在签订一个合同的时候,我们往往是从对我们有利诉讼的、 成本预算等角度去选择管辖法院,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 任。(《合同法》第117条)
a
10
a
11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a
16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性(《合同法》第253条、254条)
1、承揽人负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沉默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 进行意思表示。形象地说,沉默就是无声、无言、无动作,可谓“无动于衷”。
沉默的法律意义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 积极的,比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合
同法》第171条) ✓ 消极的,比如: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a
14
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因为合同 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纠纷一旦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发生纠纷时就应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 讼。我们在签订一个合同的时候,我们往往是从对我们有利诉讼的、 成本预算等角度去选择管辖法院,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 任。(《合同法》第117条)
a
10
a
11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第一次合同法导学课件详解ppt

•
对于本案中5万元的生活补助在性质上应当视为对被收养人的一种赠与。
张强在此案中,只是作为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保有被收养人的财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 ----案例:
合同。 •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
的合同。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 1、有的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它必定是有偿的,如买卖、 租赁合同;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 ----案例:
•
2000年10月,王刚与张强达成协议,由张强收养王刚7岁的孩子,
王刚同时向张强一次性支付5万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
• 有名合同包括:
• 《合同法》分则确认的: •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
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15种。
• 《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等
• 《保险法》: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单行法确 认的合同。
• 根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划分。 •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及
具体规则的合同。 •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确定名称及具
合同法教案PPT课件

三、承诺(接盘)
• 概念(21条)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内容一致”与“实质性变更”
“内容一致”并不要求绝对一致,只要不是 “实质性变更”。
第30条: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
•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直接目的不同 2、内容不同 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如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悬赏广告:
• 采购员→丢皮包→报纸广告→ 2万元酬谢→有 人还包→要求支付酬谢→失主不同意,愿给 2 千元→拾包人不同意,提起诉讼→一审驳回起 诉(民法通则规定:拾得物有义务返回,如不 返还,构成不当得利;道德上讲,拾金不昧是 我国传统美德)→上诉→二审改判→支持上诉 人请求,失包人向拾包人支付2万元→已构成要 约;诚实信用原则。(最高院将此案选在案例 选登中)
第三讲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必要条款) • 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默示) • 默示要求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才
成意思表示(试用期满,遗嘱继承人或无 权代理与受遗赠人的沉默)
• 违反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成立,除非一 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
静态协议
(接触洽商) (权利义务固定)
合同成立
当事人意思的结果
合同订立 法律认可当事人 合同生效
的意思的结果
2、合同成立的要件
• 缔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无名合同: • 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住宿合同、储蓄合同、结算合 同等。
• 划分意义:在于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 《合同法》第124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 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 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分类。 •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条 件的合同。 • 从合同是指不具有独立性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 的合同。如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
• 分析: •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 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但保管人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 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本案是无偿保管合同,且周家群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 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 划分。 • 诺成合同,又成不要物合同,是指不以标的物的交付或完 成其他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案例:
• 2000年10月,王刚与张强达成协议,由张强收养王刚7岁的孩子, 王刚同时向张强一次性支付5万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 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 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常与同学打架, 张强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张强退还5万 元生活补助,并承担违约责任。张强则不同意退还5万元人民币,也 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 问题: • 1、王刚是否可以向张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 2、王刚支付给张强的5万元生活补助费是否应返还?
• ----案例 • 李某、王某同系个体建筑老板张某的雇工。2007年6月20日中午, 张某请李某、王某同到一家餐馆吃饭时,李某说他能在半个小时内喝 完10瓶啤酒。王某不信,拿出自己购买了才3天的手机说:“你要能 在半个小时内喝完10瓶啤酒,我刚买的这部手机就归你。”说毕,王 某掏出自己的手机放在李某面前。李某听后,即让餐馆服务员拿来10 瓶啤酒,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啤酒全部喝完。张某见李某喝完啤酒,拿 起手机问王某说话算不算数,王某拍拍自己的胸脯说:“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说罢,让张某把手机交给李某。事后,王某反悔,在多 次与李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退回自己的 手机。
•
所谓“射幸”,即“侥幸”,它的本意是碰运气的意 思。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 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
• 如: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的一种,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如 发生保险标的的损失,则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赔 偿金额可能远远超出其所支出的保险费,反之,如果无损 失发生,则被保险人只能付出保费而无任何收入。 • 现实生活中,人们基于或经济或益智或娱乐的目的,经常 会就一些不确定的事项进行说服或交易等行为。
第一次导学课件
合同的概述
一 、合同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 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 法律的规定。
-----思考1: 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国家间协议?
-----思考2: 指民事合同,是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包括债权合同,如买卖合同;物权合同,如质押合同; 身份合同,如婚姻合同等。
•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 唯一例外的是合同中的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它 作为从合同,具有独立性,主合同无效,从合同 约定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从合同无效,不影响 主合同的效力。
(七)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 根据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划分。 • 确定合同,又称实定合同,是指其法律效果在缔约时已经 确定的合同。 • 射幸合同,是指其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而且在缔 约后完全因偶然的情事而决定的合同。(赌博契约)
•
• • •
评析:
《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 立收养协议。” 《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 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收养协议并不能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尽管王刚与张强之间就违约责任达成了协议,但王刚不得基于该协议 要求张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法并不对该协议的违反提供救济,所以当 事人在合同中关于“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并不生 效。 对于本案中5万元的生活补助在性质上应当视为对被收养人的一种赠与。 张强在此案中,只是பைடு நூலகம்为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保有被收养人的财产。
•
从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及民法实务看,对赌博契约除 经国家批准为有效外,其余的要么明确规定为无效,要么 是适用公序良俗而无效。
•
法国对赌博及打赌一般不予法律保护,《法国民法典》 第1965条规定:“法律对赌博的债务或打赌的偿付,不赋 予任何诉权。” • 但存在例外,第1966条规定:“关于练习使用武器的 竞赛、赛跑或赛马、赛车、网球赛以及其它目的为培养灵 巧及锻炼身体的同类体育比赛,约定赌注者,不在此限”。 《德国民法典》也有类似的规定。
• 本案为好意施惠关系,与合同关系相似。 • 不同之处在于:好意施惠无意设置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 当事人对自己故意或过错至对方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 案例:
• 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 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1年后, 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4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李女同 意了张某的邀请。李某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美 容院作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 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李某十分恼怒,并按照地址 找到张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 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
• 有名合同包括: • 《合同法》分则确认的: •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 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15种。 • 《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等 • 《保险法》: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单行法确 认的合同。
• • • • • • • • •
注意: 1、买卖、租赁、承揽合同等是诺成合同 2、实践性合同主要有: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法64条2款) --定金合同(担保法90条) --借用合同(民通意见126)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合同法210条) --保管合同(合同法367)等。 思考--赠与合同?
•
• • • •
小马曾向收藏家李某表示,要将其名下一传家 之宝交于李某保管,并许诺支付李某一笔费用,李 某答应其要求。半个月后,李某见小马未将该物拿 来,就打电话询问,小马表示翻悔。对此,以下看 法正确的有: A、合同成立,小马违约 B、合同不成立,小马未违约 C、合同先成立,后被小马撤销 D、合同无效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根据合同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是否应采取特定形式为 标准划分。 • 要式合同,是指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 式的合同。 •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 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 ----合同的订立遵循不要式为原则
(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根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划分。 •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及 具体规则的合同。 •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确定名称及具 体规则的合同。
•
• ----案例:
• 张强去外地某县城出差,迎面开来一辆新桑塔纳车(车窗上贴着 “新车新手磨合期,感谢关照”字样),张强拦下轿车,问司机能否 将其带往某县城,司机说“我是新手新车,不怕出事就上来。”张强 二话不说便上了车。距目的地3千米处,司机因打错方向,撞到路边 树上,导致张强右臂折断,花去医药费1万元,其他损失1万元。现张 强向法院诉称,我请求司机拉我,司机同意我乘车,我们二人之间便 成立了合同,今司机履行合同过程中使我受伤,司机应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我损失2万元。司机辩称:我与张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我的车 窗上贴有“新车新手磨合斯,感谢关照”字样,我已告诉张强,我是 新手新车,你不害怕出事就上来,而张强用自己的行为表明他愿意承 担出车祸的风险,从而构成风险自负。因此,我不应该承担违约损害 赔偿责任。 问题:本案中,张强和司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关系?司 机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根据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划分。 •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银行借款合同。 • 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借
用合同、赠与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依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偿付代价为标准划分。 •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享有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代价的 合同。 •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 的合同。
• 问:张男与李女之间的约会关系是否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合同的特征 : •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 • (二)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为目的和宗旨。 • (三)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 致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 • • • • • • • • •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三)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七)预约合同与本合同 (八)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九)为订约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十)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