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环节。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六条(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条(无效合同)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具体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基本原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书。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
第二章合同双方主体第三条:甲方为[甲方身份说明],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条件。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第四章 合同法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 意思表示,又称要约引诱。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 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不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必经 阶段,不具有任何约束力而可以随时撤回。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 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针对特定相对人,故往往采用对话 或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相对人, 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第四章 合 同 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和终止 第六节 第七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转让 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
了解合同法的总体结构以及合同的分
类;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效力等 基本范畴;熟悉合同订立、变更与撤 销的程序;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的处理。
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 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 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具体 包括: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自愿原则; 3. 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 等以及各个分则的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基本原则规定 的。都反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分类
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1、要约
2、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涵义 要约,也叫报价、发盘,是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要 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 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 仲裁机构。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2001年6月,某钢厂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 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某村民委员会 向钢厂供应稻谷50吨,总价款6.4万元,需方付 给供方定金1.2万元。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并申请 仲裁。经查,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 条例》的规定:除具备法定条件的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 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因此,仲裁委员会确认该 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作出供方将1.2万元定金返 还给需方的裁决。对此,供方不服,理由是需方 违约,需方已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实质性 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
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第四章

二、后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 (三)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也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 方请求权的效力,只是暂时阻止先履行一方请求权 的行使。
三、不安抗辩权
•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 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 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 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案例分析]: 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 定由甲厂提供给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 款3万,但是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都未确定, 双方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何 地?
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的处理规则
•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合同内容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 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依据下列 处理规则: •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履行。 •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 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 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案例
• [例] 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 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甲交 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 乙应甲的请求,付款70万元,同时提出, 甲应先交付另外3吨货物,乙其后再付款。 问:乙的主张有无道理?为什么?
案例
• 甲为一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乙为一家演出公司。 甲、乙之间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甲在乙主 办的一场演出中出演一个节目,由乙预先支付给 甲演出劳务费五万元。后来,在合同约定支付劳 务费的期限到来之前,甲因一场车祸而受伤住院。 乙通过向医生询问甲的伤情得知,在演出日之前, 甲的身体有康复的可能,但也不排除甲的伤情会 恶化,以至于不能参加原定的演出。基于上述情 况,乙向甲发出通知,主张暂不予支付合同中所 约定的五万元劳务费。 问:乙的行为有无法律依 据?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签订日期:[具体日期]甲方:[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愿就合同事宜达成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总则一、合同依据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目的与背景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名称]所达成的约定,为双方提供行为准则和合作基础。
背景情况为[具体描述事项背景]。
三、合同原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双方一、甲方基本情况(一)名称或个人姓名:[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信息:[补充甲方其他相关信息]二、乙方基本情况(一)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信息:[补充乙方其他相关信息]第三章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范围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为[具体标的],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范围]。
二、履行方式及期限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具体履行方式为[具体方式],履行期限为[具体期限]。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就合同所涉及的价格达成一致,具体价格为[具体金额]。
支付方式及期限为[具体支付方式及期限]。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具体违约责任包括[具体责任条款]。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保护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同时,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任何变更或解除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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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上述过程是订立合同的什么过程 ?每一阶段双方各处于什么地位?合成 厂与化工厂之间是否订立了有效合同? 合同内容是什么?
2、承诺的效力
• 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生效 • 以行为作出承诺:作出承诺行为时生效
3、承诺的撤回
•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 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 撤回承诺的通知要比承诺提前或同时到 达对方。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
1、概念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 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 • • •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主体范围:多方性和广泛性 合同内容: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效力:对所有当事人有约束力
二、合同的分类
第四章
合同法
教学目的
• 了解合同的含义、特征和基本分类 • 掌握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的变更和转 让程序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 理解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 基本权利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中 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 • • •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特征 合同的分类 合同法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要约的效力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要约生效后,一经合法有效的承诺,即 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撤回 定义 撤回未生效的要约 条件 撤回通知在要约到 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同时到达 限制 无 撤销 撤销已生效的要约 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不能撤销的情况:要约人确 定了承诺期限;其他形式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 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 并已为履约作了准备
• 甲、乙两企业通过要约、承诺,达成交易 ,甲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 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 货后未提出异议但未付款。后因市场变化 ,该货物价格发生变化,甲提出双方未签 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不成立,要求乙取 回货物。此案应如何处理? 法律、行政法规定或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一 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 同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无效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
一、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 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有效的合同一定是成立的合同 • 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是有效的合同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 • • • 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 甲公司于某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传 向乙公司发出要约。11月18日上午10点 乙公司同时接到甲公司的要约和撤回要 约的传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 此“要约”,甲公司( ) 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甲公司必须与乙公司签约 C、视为撤销 D、在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撤回。
•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 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 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 ,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 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 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 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 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 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 ,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 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 传真。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 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 商B发去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 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双方就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发生了纠纷。
注意:承诺只能撤回, 不能撤销
四、合同成立
以行为成立 的合同 成立 承诺生效时 自双方当事人 对方接受的 时间 合同成立 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成立 时合同成立 成立 承诺生效的 签字或者盖章 要约人接受 地点 地点 的地点 该行为的地 点 一般情况 书面合同
• 2010年9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向 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 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十一期 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10月4日才收到乙 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10月8日才阅读 乙的短信,9日甲回复乙“短信收到”。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 成都市一百货公司发出一个广告:在 4 月 1 日这天,凡是到我百货公司一层柜 台购买 A 牌化妆品的顾客,统统半价销 售(原价160元/瓶),广告的有效期为 一天。广告的内容具体明确。到了4月1 日,许多顾客聚集在百货公司门口前要 求购买,但百货公司拒绝出卖,理由是 4月1日是愚人节。问:百货公司的广告 是否构成要约,为什么?
• 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划分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 根据当事人是否支付了对价来划分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 件来划分 诺成合同 践成合同 • 根据合同条款的设立方式及合同的订立 方式来划分 格式合同 非格式合同
• 某公司买电梯,支付了300万电梯款, 卖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中规定“购买本 公司电梯,本公司包装”。买家认为 300余万电梯款中包含装潢费;卖家却 称只负责安装,没有装潢的义务。
• 经营一家贸易公司的赵莉兰在长宁区北 新泾地区有一套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 房屋。许文琪原来是赵莉兰公司的员工 。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资金严重缺 乏,赵莉兰便动起了利用虚假房屋买卖 骗取银行贷款的脑筋。2010年4月,通过 中介公司,赵与许文琪签订了《上海市 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赵莉兰以49万 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许小姐。
5、要约的消灭
• • • • 要约人依法撤回或撤销要约 受要约人拒绝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接受 要约,同意订立合同的 意思表示
1、承诺生效的条件
• 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某年,中国浙江省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 预订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发价5万吨 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 ,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 物尚未售出为准。”3月8日,接马来西亚回 电,“你3月2日电接受。”这时,因国际市 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 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 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浙江省 出口公司是否违约?
• 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 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 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 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 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 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 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 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不能追究甲 的违约责任
• 某合成纤维厂向某化工厂发去电报,内 容为:我厂现需甲种原料10吨,吨价 3500元。如有,请发货,货到三日内付 款。化工厂收到电报后向合成厂回电称 :我厂可供甲种原料15吨,吨价3700元 ,另有乙种原料10吨,吨价3,000元,要 否?合成厂复电称:同意你厂甲种原料 价格,只需12吨,另要乙种原料8吨,吨价 为2800元。化工厂收到电报后即向合成 厂发货甲种原料12吨,乙种原料8吨。
• 德国建筑商A于某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 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 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 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 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 投标结果。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 德国建筑商A发出正式要约, 要约中条件 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 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实践中如没有说明 不受要约约束,即 为要约
• 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
出现下列一类的词句者,表明不受约束, 不能作为要约 • 不负任何责任. • 有权先售 • 所作报价,除特别注明外,须经我方确 认后方能生效。
2、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 目的 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 的 效力 一经承诺即成立合同 ,双方受合同约束 要约邀请 唤起相对人向自己作 出要约 不会产生合同成立的 后果
• 卖方甲在3月份报价给贸易商乙,贸易商乙 又把它转给新加坡的客户丙加以确认,然 后该客户在报价单上签了字。接着,卖方 甲将正式的销售确认书送交贸易商乙签字 。不料,在4月5日以普通邮件寄回的销售 确认书丢失了,而卖方甲也因为疏忽而没 有及时催促贸易商乙退还销售确认书。到7 月初,卖方甲才发现,所订的货价已经上 涨了好几倍。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在这种 情况下,该合同是否有效?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 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
无效合 同的特 点
违法性
不得履 行性
自始无 效性
无效合同的类型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 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