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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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一、前言动火作业是现代社会生产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技术操作,也是一个高发事故的工作环节。

如果在危险区域动火作业不规范或没有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则会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为此,制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规范显得十分必要。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进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企业、单位、个人。

三、危险区域的定义及分类危险区域是指在风险评估中确定的出现火灾和爆炸可能的区域。

危险区域分为临时和固定两种,其特点如下:1. 临时危险区域:指一段时间内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如配电室、暂时性施工现场等。

2. 固定危险区域:指常年存在火灾和爆炸风险的区域,如化工厂、储油罐区等。

四、安全措施为了确保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需采取以下措施:1. 工作前的检查。

在进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及其相关信息,包括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位置、通风状况等。

还应检查动火前是否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通风、漏电保护和防爆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要求。

2. 动火前的备案。

在进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前,必须向上级申请备案,并提供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

备案时要注明作业人员的授权资格和动火权利,并确保安全方案得到上级的确认。

3. 手续齐全。

动火作业前必须确保相关手续已齐全,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施工安全许可证、操作人员证等证件。

4. 动火时的操作规范。

进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时,要切实掌握作业技能,熟知火源的种类及其可能引发的危险;清楚动火的批准和安排,并具备紧急情况的撤离和报警能力;动火作业人员应穿着防护服、防护面具等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5. 作业后的检查。

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未留下任何火源;停电、通风等应关掉;可能存在的火源应消除;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相关记录。

五、安全教育为确保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除了上述措施外,还需要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危险区域动火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等。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是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一种作业形式,但在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规范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是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必要措施。

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规范。

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危险区域,将易燃物品、易燃气体等相关危险物品清理干净。

确保动火区域内没有可燃、易燃物质,并关闭相应的配电设备和阀门以避免火源引发燃气或燃油爆炸。

另外,动火作业前还需采取以下措施:1.检查火源是否可靠。

对于火种来自打火机、火柴或者明火等,要确保其可靠性。

2.保障工作环境安全。

需要彻底做好危险区域周边的隔离措施,避免动火现场的热辐射、飞溅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3.指派专人负责。

指派有经验和资格的专人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安全管理。

2. 动火操作中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过程中有一些常规的安全措施旨在避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如下:1.防火设备更完善。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设备,以备万一火灾发生。

2.进行现场监督。

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执行操作规程,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增加安全风险。

3.操作人员一律佩戴全套防护装备。

在动火现场,作业人员需要佩戴全套防护装备,防止大部分火灾伤害。

4.确保周边没有其他人员。

在动火作业现场,需要区分危险区域,工作人员需佩戴警示衣等安全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5.保障通风和照明。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障通风和照明设备正常运转。

3. 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和整改在完成动火作业后,需要对危险区域进行彻底检查和清理,停止火源,确保没有残留火源,清除危险物品,并做好消防安全和其他整改工作。

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或者隐患,需要及时排除。

4. 动火作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电气设备的操作需要有电气工程师在现场指导。

2.操作人员需得到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书。

3.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需要前期准备工作严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爆炸危险区域动火安全规定范文(三篇)

爆炸危险区域动火安全规定范文(三篇)

爆炸危险区域动火安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爆炸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地进行动火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进行的引燃、焊接、切割、碰撞或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火焰或高温的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爆炸危险区域是指储存或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包括石化厂、化工厂、油库、仓库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并报经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全程监督作业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关资质的人士进行,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并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火服、防静电鞋、头盔、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必须标明“禁止明火”,严禁他人擅自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使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防火垫、防火帘、防火器材等防火设施,以隔离和消防风险。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灭火设备,并保持设备清洁和完好,以备发生火灾时及时扑灭。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员,随时做好灭火工作。

第四章紧急处理措施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紧急电话,并告知相关人员紧急电话号码和紧急情况处理流程。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紧急处理能力。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目的为了保证动火作业安全,使动火者、监火人各自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范围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过程。

凡进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3.1动火作业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危害识别),制定出相应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3.2将制定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传授给每位作业人员,并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开出动火证。

4、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

4.1各种气焊、电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4.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

4.3、熬沥青、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

4.4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

5、企业动火作业分级5.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5.1.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5.1.2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塔内、凉水塔内动火作业。

5.1.3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应升为特殊动火作业。

5.2—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5.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6、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6.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单位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6.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申请单位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4篇)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4篇)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和切割设备等作业工具进行焊接、切割、烘干等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安全风险较大,因此需要严格执行以下安全规定:1.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移除可燃物和易燃物,并确保周围环境没有火源。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专人管理、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5.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并设置灭火器材易见易取、易操作。

6.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确保空气质量。

7.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如必须在此作业,必须进行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涂料保护。

8.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与管理,确保操作规范,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火灾事故。

9.作业结束后,及时检查现场设备,确保明火已熄灭,设备安全。

10.作业人员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鞋、防火帽等。

以上是动火作业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执行。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2)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物、工程设施、装置设备及其他场所中,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熔炼、钎焊、夹焊等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高温、明火等危险因素,因此需要制定安全规定以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规定:1. 确定操作人员: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操作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2. 安全检查: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检查工具、设备的完好程度,检查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的存储和使用情况,确保没有泄露和堆积。

3. 防火措施: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和灭火装置,保持通道畅通,防止火势蔓延。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三篇)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三篇)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和设备来防止火灾、爆炸和其他危险的发生。

2. 在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先进行彻底的清理工作,将容易燃烧的物品和易燃气体等有害物质移开。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有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设备,并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

4.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具备足够的经验和知识。

5. 动火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上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安全帽、防火手套、防护眼镜等。

6. 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现场通风,以防止积聚的有害气体导致爆炸。

7. 火源必须始终处于可见范围内,并且必须保持足够的灭火容器和灭火工具。

8. 不允许在危险区域内点燃大火,只能使用明火进行必要的作业。

9.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在监督下进行,并且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观察和保护。

10.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火源已被完全排除,危险区域已恢复到安全状态。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二)一、总则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爆炸、易燃、有毒、放射性、电气等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喷漆等动火作业。

为确保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策划:制定动火作业方案,确定动火区域,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救援措施。

2. 检查危险区域:检查危险区域内的消防设备、防护设施及应急疏散通道是否完整可用,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 提醒工作人员:提醒工作人员注意火源、易燃物质的周围环境,并告知他们必须配备防火防护装备。

4. 停止非动火操作:在进行动火作业期间,停止与动火密切相关的非动火作业。

5. 提前清理动火区域:将动火区域进行清理,将易燃物品及时清除,确保危险品无残留。

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动火人员的安全装备:动火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火服、防火鞋、防火手套、防毒面具等安全装备。

动火作业规范

动火作业规范

动火作业规范1定义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2职责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

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A级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动火作业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级动火作业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禁止动火。

目的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安全操作规程1.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 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不安全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不安全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是地面工程建设、生产和维护和修理等工作中常见的操作方法,但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火灾或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订立不安全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是至关紧要的。

一、不安全区域定义不安全区域是指具有肯定不安全性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油气设备、粉尘处理设备等,列入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储存场所、生产车间等,以及爆破作业等引起不安全的场所。

二、动火作业范围1. 铁路、道路、桥梁、地铁、隧道等需要焊接和切割的工程和设备。

2. 石化、化工、电力、钢铁、建材等工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动火作业的设备和系统。

3. 管线、储罐、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清洗、安装和拆除等需要动火作业的时段。

三、安全要求1. 规划作业现场。

明确龙头管、搭配管、喷嘴位置以及作业路线,依据作业范围确定靶区,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内没有物品对作业的影响。

2. 准备及检查设备。

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专业的检查,确保焊接、切割及燃烧设备完好并经过验收。

3. 订立作业计划。

动火作业前,应做好防火工作和不安全片区统计,明确各项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依据实在情况确定相应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

4. 作业前安全检查。

作业人员应依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术前安全会议,查看靶区是否符合装置要求,是否存在不安全物品和障碍物,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安全工作在可控范围内。

5. 掌控火源。

动火作业期间,应禁止吸烟,禁止带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进入作业区域,加强火源的掌控,防止火焰接触其他物品引起爆炸事故。

6. 确保通风。

为了确保作业人员和员工呼吸道和视野的良好状态,需在作业区域内设立有效通风系统,防止弥散的毒气和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

7. 安全防护。

动火现场应依据实在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身体损害的各种措施,通过自动快速响应的报警设备和其他应急装置,适时避开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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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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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320-84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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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动火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内的动火作业,不适用固定动火区域和固定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3.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2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本规范第13条“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规定执行。

3.3凡处于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3.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5动火作业时,在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6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及粉刷或喷漆等作业。

3.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3.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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