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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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加工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外委加工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外委加工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一线,降低成本,保证一线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单位应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编制材料加工计划(垫木、道木、楔子、钢筋网等)。

计划表中须注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数量。

第二条材料加工计划表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处主管领导批准,提前一周报机电组。

第三条机电组根据材料库存情况,合理安排加工数量。

第四条现场加工时,机电组要组织使用单位、供货单位进行检验(尤其是检查原材料质量和产品合格证,并做好样品的留存),对其生产能力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材料加工价格的确定必须按《XX煤炭分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管理办法》和现行有关加工定额及标准执行,由经营办审核,经分管处长及处长批准。

第六条所有外委加工必须并签定加工合同,合同按管理处统一格式执行。

第七条材料到现场后,经营办会同使用单位、供货单位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使用单位要定期反馈材料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

第九条机电组做好外委材料加工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分析和台帐工作。

第十条。

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1目的1.1为加强新能源有限公司设备(机电仪)及零部件外委修理的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提高工作实效,合理控制费用,确保外委修理质量,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机电仪)及零部件外委修理的范围、委托程序、价格确定、修理后验收、费用结算等内容,适用于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生产装置机电仪设备及零部件的外委修理。

2职责2.1设备部参与外委施工单位的推荐、合同起草、协调、质量监督、组织验收、工作量核查。

2.2机电仪车间负责外委现场质量监控、进度跟踪、参与验收、工作量确认。

2.3工艺车间负责工艺交出、协助办理相关票证、监护、进度跟踪,参与验收、工作量统计确认。

3外委立项原则3.1确定外委项目:申请单位应从质量、技术、经济、合理、时限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确定是否外委。

3.2申请外委的项目须是无法自修、自制或自行施工(包括:无技术支持、无施工资质、无专业检测仪器等)或自修不经济或自修时限无法满足生产需求。

3.3对突发性设备故障或生产急需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外委的项目,可先行请示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同时补办相关手续。

4外委修理的范围4.1本办法所指设备(机电仪)及零部件外委修理项目,包括各生产装置主辅设备、特种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外委或返厂修理、现场维修服务等修理事项,且必须是本公司机电仪车间承修不了的项目。

4.2本办法所规定的修理项目,设备部负责督促、落实。

4.3对更换下来的配件或设备可在本公司进行“修废利旧”的,由机电仪车间负责。

4.4土建项目:房屋、道路、防水、设备基础修整改造等零星土建维修施工项目。

4.5 年检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定期强制性校验的项目,如电梯、消防、防雷检测、压力容器等,但仍需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5外委修理程序5.1框架外外委维修:5.1.1达到规定限额,需要进行招采系统线上进行的,按公司招采制度执行。

限额以下,按照公司采购比价管理制度中零星采购业务流程办理。

设备委外维修管理办法

设备委外维修管理办法

设备委外维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加强设备委外维修的管理,提高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设备维修成本。

检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设备外委修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1.设备管理部是设备外委修理工组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外委维单位合同的签订工作。

2.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外委修理单位的推荐,设备修理质量和工3.经营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审计部参与较大外委修理合同的合同签4.计量器具的维修由检测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第四条工作流程(一)设备外委维修的鉴定1.设备使用单位提供设备事故事件处理报告。

对设备损坏的原因进行备事故由设施组织分析,行成报告。

2.设备设施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检维修中心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鉴报经营管理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设备维修申请设备使用单位(各生产厂)设备管理科(或设备主管)填报“设备委备管理部,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申请设备外委,设备事故处理报告必须作为“设备委托修理审批单”备设施部存档,并录入erp系统。

(三)设备外委维修单位的选择1.设备使用单位推荐设备维修单位,原则上不能少于两家。

设备设施评估,进行经济技术比选,对维修价格进行审核。

2.维修价格在5万以内的,由设备设施部部长审批;3.5万元-10万元由分管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审批;4.10-30万元的,由分管副总师牵头,设备设施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参与会审,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5.维修费用大于30万元的要由设备设施部提出外委方案,报公司采购6.机械加工维修单位可参考物资部门已评审的合格供应商选择。

7.对于必须送检后才能确定修理内容和报价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行确定。

(四)外维过程的具体分工1.合同签订工作由设备设施部负责组织;2.设备的拆除装车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3.设备运输车辆由设备设施部负责;4.设备修理过程跟踪、催交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设施部配合;5.外委设备修理的验收工作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部负责协调与6.外委费用的办理由设备设施部负责,设备使用单位配合。

设备、备件外委维修管理办法(新)

设备、备件外委维修管理办法(新)

设备、备件外委维修管理办法1 目的:1.1 为规范设备、备件外委维修管理,确保维修质量,保证修理范围的合理性和修理合同的时效性,满足设备正常、安全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一切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备品配件的外委维修(含工序加工)管理。

3定义:3.1 外委维修:指因不具备技术、工器具、资质等条件的情况下,需将设备送到修理单位委托修理或外聘维修人员进入现场修理。

以下简称外委。

3.2合格外委单位:指经公司审查认证,认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实力,可以对公司相应设备进行修理的修理单位(不包括原设备厂家)。

4 职责:4.1 使用部门:负责外委维修计划的提出;对维修件的解体(如需要)鉴定,配合供应处对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所需图纸、资料的提供;维修技术协议的签署及维修后的使用质量考核和验收。

4.2 设备能源处:负责外委维修计划的审批,组织在公司内维修件的解体(如需要)鉴定,参与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负责外委维修的到货质量初步验收。

4.3供应处:负责外委维修单位的选择与评估;负责外委维修的联系,对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组织外委(在承修单位)维修件的解体(如需要)鉴定及发货前的验收;负责外委维修的质量异议受理及处理。

4.3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外委维修件的收、发、存。

4.4 机修分厂:负责外委维修件的筛选,汇总;负责维修件的解体(如需要)及鉴定,配合供应处对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

5 内容:5.1 外委维修运作流程:1)、外委维修运作流程:计划申报(使用部门)计划审批(设备能源处)解体确定维修项目(如需要)(使用部门、机动分厂、设备处)签订技术协议(使用部门)签订维修合同(供应处)发货(使用单位、供应处、仓储管理部门)维修过程(使用单位、供应处和设备能源处、机动分厂)维修厂家验收(供应处、设备能源处、使用单位、机动分厂)入库验收(使用单位、供应处和设备能源处监督)使用情况反馈(使用单位)2)、外委维修质量异议处理运作流程:书面提出质量异议(使用单位)质量异议鉴定(设备能源处、供应处、使用单位、机动分厂、外委单位)确定处理方式并签署书面处理协议(供应处)处理结果送达各方(设备能源处)处理结果执行(财务处)。

外委修理管理规定

外委修理管理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设备外委修理工作程序,更快速、更方便、更规范的做好设备、工器具的外委修理工作,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已移交的生产设备、生产用车辆及工器具的外委修理,但不包括保修期内的正常修理。

第三章定义第三条外委修理:指因不具备技术、工器具、资质等条件的情况下,需将设备送到修理单位委托修理或外聘维修人员进入现场修理。

以下简称外修。

第四条合格外修单位:指经公司审查认证,认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实力,可以对公司相应设备进行修理的正规修理单位(不包括原设备厂家)。

第四章职责第五条计划经营部是外修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外修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把关。

(一)负责外修工作程序的制订。

(二)负责外修项目的审查及预算审核。

(三)参与外修验收工作。

(四)外修项目付款条件审查。

(五)负责外修过程中额外材料的采购。

(六)作为招投标合同管理部门按程序参与外修项目招标工作及合同审查。

(七)建立合格外修单位数据库,组织对合格外修单位的审查、更新。

第六条技术部是外修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外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初步确定设备是否需要外修,并提报《外委修理审签单》。

(二)负责外修过程中的招标、询比价,合同订立。

(三)联系具体外修单位,进行业务谈判、技术联络、工作协调配合等。

(四)负责外修所需额外材料的计划提出及审批。

(五)提报合格外修单位预选名单,参与合格外修单位审查。

(六)外修项目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填报验收单。

(七)负责外修费用支付手续的具体办理。

第七条生产部是生产设备使用部门,参与外修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一)负责设备故障的反馈、提报,参与提出维修建议。

(二)外修过程中的工作配合。

(三)参与外修验收工作。

(四)参与合格外修单位提报及审查。

第八条安保部是外修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现场的外修人员、设备、材料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安全教育,办理临时出入证件,提供临时防护措施,并对其违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

机电设备及大型部件外委修理、报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及大型部件外委修理、报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及大型部件外委修理、报废管理规定为了使机电设备及其部件外委修理及报废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避免运作过程中的漏洞。

根据合同管理及设备报废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机电设备及大型部件外委修理、报废管理规定。

机运区为组织单位,组织鉴定成员对需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大型部件进行鉴定。

对于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人员每季给予一定的奖励。

1、需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或大型部件,由使用单位出据设备损坏的分析报告并经调度室、机运区设备组认可。

2、由设备损坏程度鉴定小组进行拆检评估,并根据损坏程度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要填写认真、整洁、齐全,内容包括设备或大型部件全名称、型号(图号)、编号、设备原值、主要技术参数、损坏部位及程度,外委修理的理由等。

鉴定意见书需由鉴定小组组长及两名以上小组成员签字。

3、机运区根据设备损坏报告、鉴定意见书、设备管理办法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4、机运区负责制订机电设备外委修理计划,每月25日前报批。

计划下达后才可运作。

5、对计划内需修理的设备,由调度室、机运区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和维修难易程度及技术复杂性通过招议标、询比价,选定修理厂家并议定合理的修理价格。

6、机运区根据修理价格与修理厂家草签修理合同,上报主管领导逐级审批,合同批复后,方可出矿修理。

技术协议必须由有关领导签署。

7、设备或部件出矿时,由机运区库房管理员和验收员验明设备种类、数量是否与计划相符并办理出矿手续。

出矿后,设备库要及时由库房管理员和验收员分别登记上账。

8、修复的设备返矿后,按技术协议或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试验,联合验收的单位有:调度室、机运区、财务科、承修单位、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验收合格后,所有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否则不予结算。

9、需要井下现场试用、试验的设备或部件应交使用单位试用,试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出具试验结果报告。

试用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无验收报告的设备或部件不予结算。

10、需淘汰、报废的设备,由机运区或地面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矿领导签字,由矿领导安排相关单位组成鉴定小组现场鉴定并签署意见,此类设备分类集中存放,待每年一次的报废呈报手续集中办理。

设备外修管理制度

设备外修管理制度一、概述设备外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设备外修工作流程,提高设备外修效率,降低设备维修成本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使用的设备外修工作,包括设备报修、维修申请、维修合同签订、维修进度跟踪等环节。

二、设备报修1. 设备报修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或设备管理员提出,并填写设备报修申请单,明确设备故障的具体情况、所属部门和其他相关信息。

2. 设备报修申请单需附上设备的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维修单位能够准确判断设备故障情况。

3. 设备报修申请单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注明审批意见和日期。

三、维修申请1. 维修申请需由设备管理员或使用部门负责人提交给维修管理部门,并填写维修申请单。

2. 维修申请单中需详细描述设备故障情况、维修要求以及联系人信息等。

3. 维修申请单需附上设备的相关文件,如使用手册、维修记录等,以便维修单位能够充分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维修单位选择与维修合同签订1. 维修管理部门根据设备故障情况,选择合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2. 维修管理部门与维修单位进行洽谈,并签订维修合同。

3. 维修合同应明确维修单位的服务内容、维修费用、维修时间等具体细节,并对维修结果做出相应的约定。

五、维修进度跟踪1. 维修管理部门应随时跟踪维修进度,并及时向使用部门汇报。

2. 维修进度跟踪包括维修单位的派工情况、维修进度、维修质量等。

六、维修结果确认与验收1. 设备维修完成后,维修单位应通知使用部门进行结果确认。

2. 使用部门应派人进行维修结果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3. 如维修结果不符合要求,使用部门应及时向维修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要求维修单位进行重新维修。

七、维修费用结算1. 维修管理部门应按照维修合同的约定,结算维修费用。

2. 使用部门应根据维修结果验收意见,进行维修费用的支付。

八、设备维护与预防性维修1. 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预防性维修。

阳煤集团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阳煤集团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审批制度,保证设备修理质量,堵塞漏洞,减少和避免资金外流,维护企业利益,根据集团公司机电设备修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资产管理的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

第三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是指凡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技术条件、设备能力、修理资质等原因需送集团公司以外单位进行的各类机电设备修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实行逐级审批制度,不论修理金额大小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委修理。

严禁不审批擅自进行外委修理行为。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为公司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的审批部门,公司各单位的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由本单位机电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六条: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均须签订修理合同,主要及关键设备(部件)应签订技术协议。

第七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应遵循在比质、比价的前提下,先公司内后公司外原则,维护集团公司利益。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外委修理:(1)集团公司内部不具备修理资质的;(2)集团公司内部虽具有修理资质但不能保证设备修理质量的;(3)在比质、比价的前提下内部虽能修理但修理费用高于市场价格10%、且修理时间不能保证的。

第二章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审批程序及管理权限第八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设备使用部门对需要修理的机电设备向单位机电主管部门提出修理申请,机电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修理项目审查外委修理的必要性并签字盖章,报送单位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在送修前5-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提出外委修理申请。

第九条:机电动力部根据外委设备修理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外委修理的合同加盖“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到审计处进行预算审计和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第十条:外委修理费用在3万元以内(含3万元)的由机电动力部审批,超过3万元经机电动力部审批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外委修理管理制度

外委修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修理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修理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等外部委托服务。

第三条外委修理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正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工作效率。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外委修理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和管理外委修理工作。

第五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外委修理人员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外委修理管理台账,真实记录外委修理工作的费用、时间、内容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外委修理管理部门。

第二章外委修理流程第八条公司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立即通知外委修理管理部门。

第九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应迅速与外委修理公司联系,派遣维修人员前往现场。

第十条外委修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安全、高效完成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外委修理工作完成后,外委修理管理部门应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二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维修情况,并对外委修理公司进行评估。

第三章外委修理费用管理第十三条外委修理费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和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外委修理费用超出预算部分需经上级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增加费用。

第十五条外委修理费用应定期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外委修理管理部门职责第十六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负责外委修理公司的选择,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资质要求进行严格筛选。

第十七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外委修理公司进行考核和评估,对绩效不佳的外委修理公司应进行整改或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外委修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总结,不断提高外委维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二十条外委修理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委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外委维修人员的技能和素质达到要求。

外委应急修理管理办法

外委应急修理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在损坏后,能够尽快修复,及时恢复正常使用,在本矿又不能自行修复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外委修理,因此,特制定外委应急修理管理办法。

一、维修原则:
1、本矿各厂、队不能自行修理的机电设备,方可进行外委修理,否则必须自行修理。

2、本矿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及配件修理金额最多不得超过20万元,如超过20万元上报上级机关批准。

二、维修要求:
1、生产单位对本单位所要外委修理的设备,向机电科上报修理申请计划。

2、接到修理申请计划后,机电科制定修理方案及技术要求,上报工作小组审批,经过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机电科负责联系符合相关条件的设备厂家申报。

尽量联系三家修理单位,进行询价、比价、择优选择修理价格。

3、修理单位以原厂家修理为主,无法与原厂家联系时,选择证照、资质齐全,维修能力强的修理单位
进行修理。

4、机电运输管理组将择优确定的修理价格上报主管矿长审批。

5、工作小组审批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6、确定修理单位后,机电运输管理组必须及时与修理单位签订修理合同以及有关技术协议。

按所签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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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外委的修理管理,提高外委修理质量,建立健全各级审批验收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保障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外委修理情况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的机电设备修理范围:
○1生产单位没有修理能力的机电设备(包括抢修、急修的设备)。

○2技改设备、属于年度大、中修计划内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

○3机电设备的外委修理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不论修理金额大小,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委实施。

严禁不审批擅自进行外委修理行为。

○4公司对外委修理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物资供应部为公司外委修理设备的执行部门,机动部为机电设备外委修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职责
1、各厂(场)职责:
2、负责填写本单位需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修理申请单。

3、负责编写日常外委检修设备技术协议。

4、监督检查外委修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外委修理单位整改。

5、参与外委修理设备的质量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机械动力部职责:
1、负责对生产单位提出的外委修理申请的审核。

2、负责编写及签订外委修理施工技术协议。

3、负责外委修理设备的材料、质量、台帐建立管理。

4、负责组织外委修理设备的质量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负责联系机电设备外委厂家,洽谈合同事宜。

2、负责签订外委修理合同。

3、参与外委修理的质量验收。

4、财务部职责:
○1依据外委修理合同、修理工程量签证、机电设备质量验收单支付维修费用。

○2机电设备外委修理费用列入相关单位的生产成本,为今后维修费用考核提供依据。

三、修理设备的申报、立项程序:
1、各厂(部室)将需实施的外委修理设备申请表经本单位厂(场)长(或分管厂、场长)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到机动部。

具体内容包括:修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原因、外委理由、工期要求。

2、机动部相关机电工程师对报上来的外委机电设备修理申请进行审核签字,并建立台账。

3、机动部分管经理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送公司分管领导
审批,同意后交物供部落实外委修理。

四、外委修理设备的实施:
1、凡外委修理设备,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主要及关键设备统一签订技术协议。

2、外委修理的费用、合同签订由供应部负责。

3、设备外委修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项目内容和费用变更时,物供部联系机动部和生产单位一起去现场鉴定,经确定后方可实施。

4、外委设备修理实行竣工质量验收制度。

由物供部、机动部、使用单位共同参与,参与验收人员全部在验收单上签字。

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

5、验收报告内容包括;修理日期、验收日期、维修内容,并附实际使用的材料清单。

6、所有电气设备修理必须出具试验报告。

五、费用的结算:
1、修理结算前要对工程量进行签证。

由使用单位、机动部相关人员签字后报物供部。

2、设备验收完毕后,由物供部依据发票、验收单等资料填写费用结算送财务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结算。

3、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机动部和使用单位确认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和物供部终止支付费用。

4、立项、合同、验收、签证等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办理竣工入账结算手续。

六、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实行。

附件:1、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竣工质量验收单
2、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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