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咨询培训有限公司章程两篇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的住所为:(填写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填写公司信用代码)。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1. 教育咨询服务;2. 人力资源培训;3. 教育规划咨询;4. 教育项目策划;5. 教育资源整合;6. 教育科技研发等。
公司依法取得的其他经营许可证照范围内的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具体金额)万元整。
公司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限额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填写经营期限),自设立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及股权第六条公司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加入,并向公司缴纳所认购的股权款项。
第七条股东可以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增加出资,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变更出资。
第八条股东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股东会议,并对公司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2. 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享受公司分红权;3. 依法独立享有其出资所形成的收益;4. 依法独立承担其出资所形成的风险。
第九条股东有以下义务:1. 守法诚信,按时足额缴纳所认购的股权款项;2. 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3. 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4.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约定擅自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进行股权转让或增加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设立其他合伙企业或者全资子公司。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二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共计(填写董事会成员个数)名董事。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职责为:1. 审议并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 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 决定公司资产、财务等重大事项;4. 组织召开股东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设有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共计(填写监事会成员个数)名监事。
教育培训机构企业章程

教育培训机构企业章程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教育培训机构企业章程所指的公司名称为「X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出版,以及与教育相关的咨询、技术服务等。
第二章 - 公司架构第四条:股东会本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
第五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董事会议。
第六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对本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 公司运营第七条:经营管理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行使最高决策权。
董事会由董事投票形成决议,以多数表决通过。
第八条:董事的职责董事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业务计划、组织实施公司经营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
第九条:监事的职责监事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提供合规建议,确保公司运营合规、透明。
第四章 - 公司纪律第十条:行为准则本公司要求员工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保护公司利益,并强调员工之间的合作和团队精神。
第十一条: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行为准则的员工,本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职务、解聘等。
第五章 - 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二条:章程的修改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 - 附则第十三条:解释权本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任何对本公司章程的变更应经股东会通过。
第七章 - 生效日期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公司章程自通过股东会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教育培训机构企业章程」的内容。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教育咨询服务的企业,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专业的教育规划、选校辅导、留学申请等服务。
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制定了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2 注册地点:公司注册地点应为法定注册地址,需在办公室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
1.3 公司名称备案: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需进行工商局备案。
二、公司经营范围2.1 教育咨询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包括教育规划、选校辅导、留学申请等。
2.2 咨询服务范围: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咨询服务范围,但需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2.3 经营范围变更:如需调整经营范围,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三、公司组织架构3.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董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经验。
3.2 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3.3 部门设置: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求,设立不同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四、公司权利义务4.1 公司权利:公司享有依法经营的权利,有权利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4.2 公司义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客户利益。
4.3 公司合规: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合规检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五、公司章程修订5.1 章程修订程序: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过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登记。
5.2 章程生效:章程修订后应在公司内部公示,确保全体员工和相关方了解并遵守新章程规定。
5.3 章程解释:对于章程中存在的不明确或争议性条款,应由董事会进行解释并公示。
结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基础,明确了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权利义务等内容,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教育培训机构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XXXXX教育培训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XX省XXX市XX路XXX号第四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经营范围:英语培训:报刊、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科研文献、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及交流:户外拓展活动的组织及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驶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工资;3。
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方案;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6。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任期三年.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5。
最新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风险告知: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
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
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辅导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在___________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 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 2 个自然人股东组成: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 %,在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教育培训学校公司章程(1范本)

教育培训学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定教育培训学校公司(简称“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管理、股东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并保护股东利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教育培训学校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质公司注册地质位于X。
第四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积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包括发起人和投资人。
发起人须为有教育培训行业经验的人士,投资人可为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活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公司设立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和其他领导岗位组成。
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并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九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权益:1.获得公司利润分红权;2.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表决权;3.公司资产分割权;4.公司经营状况监督权。
第十条股东义务股东有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2.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执行决策;3.维护公司利益;4.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幼儿教育培训服务;2.提供小学至高中各学科的辅导服务;3.举办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经股东会议决策,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事务由董事会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结果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共同审核。
教育培训公司章程2篇1

教育培训公司章程2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内部的科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平度市张舍镇张舍幼儿园第三条招生范围:2.5周岁至6周岁适龄幼儿,为公办全日制青岛市一类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有开办7个班的规模。
第四条园训:文明、合作、发展、创新。
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幼儿园由平度市教体局主管。
幼儿园园长平度市教体局聘任。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
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条件。
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园长在依法治园、依法治教的基础上行使下列职权:(一)决策权:园长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幼儿园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具体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二)人事权: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工作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推荐或选聘园主任,确定幼儿园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
在幼儿园编制定额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考核、奖惩教职工。
(三)奖惩权:园长对教育教学或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教育领域咨询服务的公司,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2 注册地点:公司注册地点应为合法注册地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1.3 公司名称的使用:公司名称应在所有官方文件和营销材料中统一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或者缩写。
二、公司宗旨和业务范围2.1 公司宗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教育咨询服务,匡助他们解决教育领域的问题。
2.2 业务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应明确列出,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咨询、教育培训、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3 业务拓展: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扩展业务范围,但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
三、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3.1 公司组织架构:公司应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有序。
3.2 管理方式: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冲突。
3.3 决策机制:公司应规定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公司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4.1 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和稳定。
4.2 利润分配:公司应规定利润分配的方式和比例,确保员工和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
4.3 盈利和风险: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盈利和风险,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5.1 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审议和通过,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2 解释权: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保章程的执行和实施的顺利进行。
5.3 法律依据: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公司应严格遵守章程的规定,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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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咨询培训有限公司章程两篇篇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2个自然人股东组成:股东一: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股东二: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自然人股东有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
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在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
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九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第三十二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1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八章附则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三十五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原件一式六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二份。
学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自然人股东签字:日期:年月日篇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地址为:市区城邮政编码:第五条:公司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举办者: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举办者以其开办资金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举办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范围第九条:公司的办学宗旨为: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十条:公司的办学范围是: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
第三章:董事和校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十二条:董事由举办者推荐或更换(如系合作办学,应确定各举办者推荐董事的人数),并将各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任期四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届期满以前,举办者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设校董事会,对公司举办者负责。
公司首次董事会的召集人为潘海彬。
召集人应在公司批准后的1个月内组织召开公司首次董事会。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潘海彬、裴雪夫、张丽莎、刘芳、吕晓英五人组成,由潘海彬担任董事长。
第十六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举办者的决议;2、选举、改选、罢免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3、聘任和解聘公司校长;4、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5、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6、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工资标准;8、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和终止;9、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举办者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聘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十八条:董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好;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3、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校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3、签署校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5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和举办者报告;5、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