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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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摘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价值观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与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成果与展望
正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中国的国情、历史和实际需要,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包括: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与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涵盖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等多个领域。

进入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成果丰硕。

党的领导地位得到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维护,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展望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继续发展。

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基本法律制度我国基本法律制度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确立的基本法律法规体系。

这一制度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典、刑法典、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劳动法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下面将按照宪法、民法典、刑法典、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劳动法律等方面对我国基本法律制度进行分析。

宪法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的最高法律。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国家各级权力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灵魂,对于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我国民事事务领域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范,构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

民法典的实施对于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保护市场经济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刑法典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规定了我国刑事犯罪的种类和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罚的种类和量刑原则等方面的规范,保障了国家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法典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法律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规定了各级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限制和程序,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服务人民、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着重要意义。

经济法律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规定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保障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经济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劳动法律是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等,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点21:两大法系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知识点21:两大法系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一)本质 1、阶级属性:体现工人阶级及其 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2、产生方式、存在方式பைடு நூலகம்产生于 民主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渊源 3、生产方式:根本使命是解放、 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 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4、社会作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 顺利发展
(二)特征 1、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3、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 4、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 5、一国与两制的统一 6、国情与公理的统一
知识点21:两大法系与当代中国社会主 义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法的原则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契约自由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 《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为 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影响下形成 的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总称。 英美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以及在其影响下形成的各个国家和 地区法律体系的总称。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建设,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社会主义法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们国家的国情,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并实施的一整套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具有许多不同于资本主义法和其他法律的特点和优势。

这篇文章将从社会主义法的定义、特点、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社会主义法的定义社会主义法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为基础,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的一切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以及由中央和地方机关制定的规章、规定、意见和通知等,统称为社会主义法。

二、社会主义法的特点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思想的,这保证了社会主义法处于科学和理性的态度,同时具备国际层面和历史发展性的观念。

2. 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法的法律性质是公有制,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的尊严、自由和权利,同时限制那些对自身利益而排序他人权益的行为。

3. 法律制度的完备性:社会主义法是一整套法律制度,各个方面之间有机构成系统,彼此相互交融,不能因为个别条文而废弃整个法律体系。

4.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法治国家建设,坚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与领导和管理国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互配合。

5. 民主、公正、公开:社会主义法是保证人民民主和社会公正的法律,它强调依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实行政府机构和其他机关的公开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社会主义法的主要内容1.宪法:宪法是全国最高法律,规定国家机构职权、权利和义务,它不仅保障了公民权利,而且也限制了国家机构和官员权利的滥用。

2. 刑法:刑法是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它规定了与犯罪和罪行直接有关的法律制度。

刑法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惩罚罪犯和保护纳税人、经商者、消费者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法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是指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通过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来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保障个人和社会团体的权益,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坚持党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是党的领导。

党领导下的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特征。

为了建立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协调和统一领导,推进法治化的全面深入发展。

同时,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完善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建设,保持良好的社会治理秩序。

二、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社会主义法治的重点是宪法法律的实施。

我国宪法是全国人民的根本法律,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高准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制定和修改的权力机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宪法和法律,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承担义务。

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司法体制和法律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是司法体制和法律制度。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必须把司法公正作为根本要求,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完善司法制度和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同时,法律体系和法规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方向: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推动领导跨级管辖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诉讼成本高的问题。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国民法治素质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国民法治素质提升,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

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培育弘扬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文化体制改革,以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关注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注重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以及加大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加强力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对法律制度的思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对法律制度的思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对法律制度的思考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它对法律制度的思考是以社会历史发展为基础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法律制度是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相一致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探讨其对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一是历史唯物主义,即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法律制度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是在经济基础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法律制度的存在和演变是由于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

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法律制度具有不同的功能和表现形式。

例如,在封建社会中,法律制度主要用于维护封建地主的统治地位,保护私人财产;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法律制度则主要用于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秩序。

二、阶级斗争的视角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是由阶级斗争推动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维护它们的利益和统治地位。

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变革都是在阶级斗争的推动下进行的。

马克思主义对法律制度的思考包括对资产阶级法律的批判。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法律具有阶级性和压迫性,它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维护和加强了剥削阶级的利益,对无产阶级和其他被压迫阶级不利。

三、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它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服务。

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任务是保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设中,马克思主义还提出了法律教育和法律文化的重要性。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建设一个法律文明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对法律制度的思考还包括对国际法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和国际社会发展的产物。

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心得体会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从理论到实践,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和优势。

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有了以下心得体会。

首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和实践经验而形成的。

这些制度和法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追求,是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保障。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党的领导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始终紧密团结在一起,形成一个有力的政治核心。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正确运行和不断完善。

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特点是科学性和可行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实践经验来设计和建立的,因此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这些制度和法律既保证了中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又保障了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学习本书,我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制度不仅符合中国国情,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总之,学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特点。

这也激发了我更加积极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宪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各项权利,其中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阐述尤为详细和全面。

本文将从宪法的角度,探讨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制度。

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1. 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的根本地位,强调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行使。

2. 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宪法规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同时承认和保护其他形式的所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保障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

3. 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下,按劳分配是分配方式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允许适当的多劳多得和差别化分配。

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劳动价值的尊重,并通过适度的差别分配激励经济的发展。

4. 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宪法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节功能,对保障经济的高效运行、实现国家富强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必须与宪法相一致,否则无效。

这一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权威和稳定性,确保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法律上的地位。

同时,社会主义制度也为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本框架和原则。

各项立法工作都必须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依据,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

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范围内,其他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并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提供保障。

三、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宪法中明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情况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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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讨论
1.关于平等权和劳动权,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2.你认为本案例中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平
等权和劳动权?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
条规定,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宪法 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 根据《宪法》第42条规定,税务局 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劳动权
平等权在法律上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律师意见 李强、杨培银律师认为,教育部所作的《关于 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 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在该 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 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被划 分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不同的等级中参 加高考。等级之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 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性别歧视案

1999年11月,某市国家税务局到各高等院校发布招聘 通知,招聘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该局工作,所需专 业为计算机、 法学、会计 ,其中该局法制处需要法 学毕业生两名,招聘要求是:1、只要男生,不要女生;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A大学法律 系1996级本科生刘某看到招聘通知后认为自己符合 除招聘通知中第一条以外的所有要求,而且她非常渴 望到税务机关工作,于是前去报考,但是税务局人事 处工作人员告诉她法制处不要女生,刘某认为税务局 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 要求税务局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法国是欧洲大陆第一个产生成文宪法的国
家,也是一个宪法的多产国家。从1791年 制定第一部宪法开始,到1958年为止,法 国一共制定了11部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1954年宪法(1953年1月13日,成立起草委 员会,1954年6月14日,公布了宪法草案, 1954年9月20日,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1975年宪法 1978年宪法 1982年宪法
2)、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宪
法第40条规定 指公民的信件、电报、电话,他人不得非 法扣押、隐匿,私自拆阅或者窃听。窃听 风暴 水门事件.flv
5、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其存在,有经济
文化的原因,也有人们认识上的原因,具长 期性、国际性、民族性、群众性,须正确对 待 信教或不信教、信此教或彼教、过去信教现 在不信教或相反 宗教不是封建迷信活动(巫婆、神汉)宪法第 36条
英国宪法没有一部
成文法典,而是一 系列在不同历史时 期立法机关制定的 宪法性文件、政府 在执政过程中形成 的宪法惯例、法院 在审判活动中制作 的宪法性判例的综 合。因此,英国宪 法又被称为不成文 宪法,柔性宪法。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
宪法,也是美国的现行宪法。它是世界上 第一部民定宪法 .

只讲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不证明权
利都是不正确的,即便在婚姻家庭关系中, 也不能废除这样的原则。方成的父亲在子女 幼小,需要抚养教育,而他又有抚养能力的 情况下,本应依法履行抚养义务。但方父为 了自己再娶,嫌弃子女,经常打骂,逼迫子 女离家出走,沿街行乞。这种行为不仅应受 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方 父自己有抚养子女的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抚 养子女的法律义务,却要求子女付给他赡养 费。这种要求不符合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 也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因而他的 请求,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1)、公民人身自由 第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管 制和搜查(公安机关逮捕人犯时要合法) 女顾客遭非法搜身 无良保安受审.flv 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 第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 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第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第38条 第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39条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宪法第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宪法 的原则,包含以下内容: 任何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任何公民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 有法外特权,违法必须予以追究。

青岛三女生状告教育部(平等受教权)
8、特定主体权利
国家保护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和儿童的
权益 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2公平获酬的权利 3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4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5 休息权 6享有社会保险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 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3)公民有监督权、控告权、检举权、申诉 权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4、自由权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 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 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婚姻法第 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我国宪法 和婚姻法等有关条文,都明确地规定了公民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这是正确处理权利义务 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
6、社会经济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财产权 继承权
被父亲剥夺的继承权.flv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文化教育权
受教育权
科学研究 文学艺术创作 其它文化活动
山东滕州市下岗女工齐玉苓案

1990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 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都参加了中等专科学 校的预选考试。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 失去继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而齐玉苓通过 预选考试后,又在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中取得了超 过委培生录取分数线的成绩。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 给齐玉苓发出录取通知书,由滕州八中转交。陈晓 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其父 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 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晓琪仍然 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国家机构的设置 及其职权,是宪法规 范的两大基本内容。
(二)特征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比普通法律要严格、 复杂。 2、法律效力上,宪 法具有最高的法律 效力 3、宪法的内容比普 通法律的内容更具 原则性、抽象性。
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
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资 产阶级同封建专制制度作 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1640年英国的资产阶级 革命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次, 故英国宪法是历史上最早 的宪法。)
大学生起诉父亲增加生活费
小高21岁,在中国传媒大学某学院读二年级,
她学的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个很需要钱 的专业:像样的电脑、相机和DV机都是要必 备的。第一年,专业老师就布置了200部必 看的经典影片和非常费钱的专业书。可小高 没有钱的来源。小高的父母从2000年开始闹 离婚。2001年,父母离婚了,为了使小高能 够有个好点儿的学习环境,父母决定送她去 外地读高中。离婚时,父母协议,孩子由母 亲带,父亲每月负担她600元生活费,直到 她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方成、方莹系兄妹。在方成14岁、方莹11岁的
时候,母亲不幸去世。父亲为了再娶,视他俩 为包袱,经常打骂,不给饭吃,不让回家。兄 妹俩不堪父亲的虐待,经常不回家,父亲不但 不把孩子找回来,索性把家门锁上,永远不让 孩子回来。兄妹俩有家不能归,无奈便离家出 走,靠乞讨和捡破烂为生。现在方成兄妹长大 成人,他们靠劳动致富,不仅盖上了新房,而 且还买来了高档家电和家具,日子过得很富裕。 方成父亲见子女日子过得挺红火,就要求方成 兄妹俩每月付给30元赡养费,并说,如果不给, 就到法院告他们虐待老人。
案例:空中分娩一女婴,落地一哭惊四国

一位法国孕妇和他的委内瑞拉丈夫搭乘墨西哥航空 公司的班机旅行。飞行途中,他们的女儿降生了。 根据法、委两国“以出生血统取得国籍”的法律, 女婴便具有两个国籍。而墨西哥国籍法规定,凡在 本国飞机、船舶上出生的人都拥有墨西哥国籍。更 为有趣的是,女婴问世时,飞机正好在英国境内飞 行,根据英国的法律规定,凡在英国及英联邦出生 的人都拥有英国公民的资格。于是,这幸运的女婴 便一下同时具有法国、委内瑞拉、墨西哥和英国四 个国籍。
但是,在3年的高中生活中,父亲没有给过她
一分钱的生活费。这期间,母亲向父亲要过, 但父亲总说自己在外地,后来索性连电话也 不接了。 2004年的夏天,小高考上了大学,要交学费, 要交书本费,要交住宿费,母亲负担不了了。 小高算了一下,父亲该给自己上高中的学费、 生活费共计五万多元,可他一分也没给过。 于是,小高决定找父亲要钱。费尽周折找到 父亲后,父亲承认欠小高五万多元学费和生 活费,但父亲说,自己也缺钱,而且已经再 婚,家庭负担重。父亲答应先给小高3万元, 剩下的以后再给。
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
1、公民
宪法第33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自然人。
我国国籍法对国籍的取得作了如下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的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 的,具有中国国籍。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 公民并定居国外的,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 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的,本人 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公民住宅不得随意侵入
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搜查
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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