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作业指导书劳动合同管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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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整改作业指导书

供应商整改作业指导书

供应商整改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供应商整改作业指导书是为了帮助供应商了解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整改,以提高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本指导书包括供应商整改的背景介绍、整改的目的、整改的内容和要求、整改的时间安排等,旨在确保供应商能够全面理解整改要求,并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二、整改目的1. 提高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对供应商的整改,引导其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满足公司的需求。

2. 加强供应商的合规管理:确保供应商在产品生产、营销和服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提高供应商的合规管理水平。

三、整改内容和要求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完善- 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等文件,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 供应商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 供应商应建立和维护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问题的有效处理。

2. 生产过程控制与改进- 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 供应商应对关键工序进行监控和改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品率,提高产品质量。

- 供应商应建立和实施供应商评价机制,对关键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可控。

3. 服务质量提升- 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评价等。

- 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 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意见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时间安排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和整改内容的复杂程度,制定合理的整改时间安排。

整改时间安排应包括整改开始时间、整改结束时间以及每个整改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提交整改报告。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签订作业指导书(3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签订作业指导书(3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签订作业指导书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一、原则根据实名制管理要求,项目部人员进场作业前须遵守以下原则:1、先签劳动合同后入场;2、必须接受基本安全培训,不合格不得进入现场;3、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字,留存签订影像资料;4、劳动合同签订覆盖率100%。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有关事项如下:(一)明确专人管理劳动合同经营单位指定行政部专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施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二)经营单位劳动合同管理职责1、掌握国家《劳动合同法》,掌握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收集当地主管部门和集团要求的劳动合同版本,掌握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和要求。

2、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劳动合同的签订、编号、盖章,确保项目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指导项目部劳务员对施工现场招用人员实施劳动合同的签订,核查填写的内容准确性和规范性。

3、负责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监控,确保本人签名、按指印,拍照留存影像资料。

4、收集、保管劳动合同原件,按项目部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和劳动合同电子扫描件,动态管理。

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使用,不得流失。

5、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目录、整理存放,按时报送集团归档管理。

6、对劳务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劳务公司提交的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内容进行检查、监管,对收集的劳动合同原件建立台账、备案、保存。

(三)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经营单位提供统一版本(选用集团示范文本或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统一版本)→指导各项目部劳务员组织招用人员填写,实施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监控→报送经营单位核查、填写单位内容、合同编号→向经营单位印章管理员申请用印→建劳动合同目录、台账,扫描、统一管理使用。

1、经营范围内统一劳动合同版本:经营单位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按要求统一使用当地劳动合同版本(当地主管部门无明确要求的,可使用集团示范文本),保证主管部门检查时能顺利通过。

2、指导项目部劳务员填写劳动合同内容,相关条款填写内容可参考本指导书示范文本部分,并应请经营单位法律顾问核查劳动合同填写内容的合规性。

精编【供应商管理】供应商QPA作业指导书

精编【供应商管理】供应商QPA作业指导书

【供应商管理】供应商QPA作业指导书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供应商QPA作业指导书1、目的:通过对提供量产产品的非贸易类A\B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实施QPA ,查核供应商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确保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运作、具备品质保证体系,通过及时纠正问题点、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再发;为公司的品质管理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QPA(过程品质确认)的实施对象:为本公司提供量产塑胶、五金、橡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的相关A、B类供应商。

3、定义:3.1 QPA:又称过程品质确认,主要是对供应商过程品质保证能力进行的查核。

3.2 QPA查核人员:对过程品质保证能力进行查核的实施者,一般以供应商品保部SQE担当。

3.3重要产品:图纸上标注的重要安全件或标注重点品质特性指示记号的产品等对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

4、职责:4.1由供应商品保部SQE组负责QPA计划编制、供应商品质保证体系查核(以下简称查核)。

5、工作程序:5.1 QPA供应商的选定准则5.1.1有重大变化的供应商(如:质量体系更改、给本公司供货量大幅度增加等);5.1.2供应商提供的部品质量特性波动较大、产品质量呈持续下降的趋势或出现重大不良及批量不良等;5.1.3 提供重要部品的供应商;5.1.4经主管确认需要实施QPA的供应商。

5.2供应商QPA基本事项5.2.1 QPA实施的时机5.2.1.1 供应商品保部SQE组每月的月底编制《供应商QPA工作计划》,经供应商品保部主管批准后,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并与相关供应商进行沟通。

5.2.1.2根据5.1.1、5.1.2条款的具体情况,经供应商品保部主管认可后,实施QPA。

5.3QPA实施通知经供应商品保部承认的“QPA实施通知”于10个工作日前,发放给相关供应商。

作业指导书管理办法

作业指导书管理办法

作业指导书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管理,为使用作业指导书满足产品的生产要求,保证产品生产过程控制能力,特制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机加、焊接、装配等的工位标准作业指导书制定和过程管理。

3 术语3.1标准作业:是将作业人员、作业顺序、工序设备的布置、物流过程等问题做最适当的组合,以达到生产目标而设立的作业方法。

4 职责4.1公司精益生产办公室:负责标准作业指导书的归口管理,负责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4.2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标准作业指导书的标准化的管理,负责产品生产过程标准作业指导书审批,实施过程检查和指导。

4.3生产车间:负责承担产品标准作业小组的组建, 小组成员在组长及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制定及更新标准作业指导书,并依据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保持标准作业指导书的有效性。

4.4质检部门:负责对质量检验操作标准作业指导书的规范化、标准化。

4.5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环保方面的管理工作。

5 工作流程5.1标准作业指导书基本要求5.1.1标准作业指导书是生产现场工位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对作业条件、标准、方法、管理控制、周期时间、作业顺序、安全和质量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要求进行全面准确的界定。

5.1.2标准作业指导书是保证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5.1.3为了达到标准过程控制的目标,需对产品生产作业过程编制相应的标准作业指导书。

5.1.4标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采用的格式应符合公司企业标准规定,编写内容应涵盖工位全部作业过程控制要求,达到作业文件的统一、正确、完整(统一采用精益办标准作业表格)。

5.1.5标准作业指导书应张贴或放置在生产现场。

5.2作业指导书制定审批程序:5.2.1由生产车间工作小组,生产组长组织生产作业人员在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编写标准作业指导书,经车间技术人员汇总编制、工作小组长(车间领导)审核,报送技术部门。

供应商管理作业指导书

供应商管理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号:1.0供应商管理作业指导书1.0:目的:为提高供应商生产产品的质量、提高交付准时率以及加快响应速度而制定相应的供应商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供应商3.0:定义:第一类供应商:与产品本身构成材料有关的所有供应商;第二类供应商:辅助产品形成有关的供应商,如:关键生产设备供应商、关键设备易损件配件供应商,模具供应商、包材供应商等;第三类供应商:外包供应商,如:物流、仪器校验等;第四类供应商:消耗品供应商,如:办公材料、饮用水供应商,厂房维护供应商等。

4.0:权责区分:4.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交期与成本进行评价;4.2针对第一类、第二类与第三类供应商,品保部负责对其质量与服务(服务包含:异常处理响应速度、仪器校验报告完成效率)进行评价;4.3 设备供应商由设备部负责对其质量与服务进行评价;5.0 文件内容:5.1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含:质量、交期、服务、成本、环保(符合RoHS或Reach法规要求,且无政府环境处罚通告)5.2 供应商绩效考核的实施方式:5.2.1 实施频次:每季度考核一次;5.2.2 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由采购部主导发起对供应商进行上一季度的绩效评估,采购部优先完成对供应商交期、成本和服务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区分供应商类别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存储至共享盘中;5.2.3 采购部完成评价后,邮件通知品保部、设备部与人事行政部对相关供应商绩效的其它模块进行评价;5.2.4 每季度第一个月月末,采购部完成对供应商上一季度的绩效考核评估分数汇总后,并对供应商绩效评估的分数按照供应商类别进行排名。

5.2.5 每年年末采购部主导召开供应商大会,对于年度绩效平均总成绩到达等级A且排名前三的供应商颁发公司授予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针对排名为最后三名且分数小于82分的供应商,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改善要求,并组织品保部或其他相关部门主管一起对供应商进行约谈。

供应商选择作业指导书[模板]

供应商选择作业指导书[模板]

1. BACKGROUD 背景This document applies to all XX Sourcing Management personnel. Suppliers covered by this process provide Direct Material, Outsource Services. The efficiency is realized in product ramp-ups coFnsidering availability and capability of needed suppliers.本文件适用于所有XX采购管理人员。

该流程覆盖的供应商提供直接的材料,外包服务。

考虑到所需供应商的可用性和能力,实现了产品提升的效率。

2. PURPOSE 目的To define the process for selecting suppliers from the supply base to support new project requirements and for evaluating and selecting new suppliers for the supply base when none of the existing suppliers in the supply base can meet the new project requirements.定义从供应基地选择供应商以支持新项目需求的过程,以及在供应基地现有供应商无法满足新项目需求时,为供应基地评估和选择新供应商的过程。

3. RESPONSIBILITIES AND ROLES职责和角色3.1 Sourcing Manager: Responsible for leading the supplier selection process and selecting suppliers to meetproject or services requirements. Also responsible for sending RFQ’s to suppliers and leading negotiations.They utilize inputs from other organizations such as Development, Project Team, MPL, New Product Introduction and Quality as needed. Sourcing Managers are also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the appropriate commercial and legal agreements.采购经理:负责领导供应商选择流程,选择符合项目或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完整版)标准作业指导书(参考)

(完整版)标准作业指导书(参考)

附件26标准作业指导书实施要领
1.供应商根据质量计划、技术规格书/图样、过程失效模式和后果分析、管理计划书、工程实际(量产过程)等信息,编制《标准作业指导书》;该指导书要规定生产作业中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各工程作业人员的最合理的作业方法。

例:含返工、检查、校正、维修、运输等生产作业。

并据此培训作业人员。

2.标准作业指导书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作业编号
--作业说明
--完成作业的主要步骤
--要点/注意点及其理由
--检查要求项目及必要记录
--明确特别特性及主要特性
--参考编号、承认签字及日期
--建议使用照片/草图进行说明。

3.标准作业指导书必须在作业现场使用。

4.标准作业指导书在第一次利用正规工装模具试制时使用。

并在产品寿命周期予以维护。

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

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
知品保部,由其组织重新审理和修正文件。
9. 质量记录
9.1 《作业指导书变更联络书》
9.2 《作业指导书发放登记表》
5.2作业指导书的分类:
作业指导书分装配和测试两大类,要求每一个作业者都有明确的作业指导书。
1)装配:装配又分前加工、插件、后焊、组装、修理、全检、包装、出货等工序。
2)测试:一般指导主线工位的测试作业及出货检查。
5.3作业指导书的制作说明
1)本厂的作业指导书采用标准的格式,内容包括:机种名、工程名称、作业内容、确认及注
办受控发放。
8.3体系办负责对原版作业指导书进行更换,并及时发放新的受控副本,同时收回旧版副本做作
废处理,旧原版盖作废印保存。
8.4如对作业内容进行删减应征得客户的同意,本司需以ECR形式交客户检准、审批,客户并以
ECN传递回本司。
8.5因作业指导书的规格变更、作业内容、作业方法而更改作业指导书应发行作业指导书变更联
意事项、零件编号及名称、变更记事、签名等。
2)装配作业指导书的制作、审核及批准:
A、机种名:填写使用机种的代号
B、名称:填写该工位名称,如:插件1工位
C、关联机种:填写该工位适用的机种,如本系列通用则填“全机种”,如某机种专用则填写该机种的名称,
D、参考图:使用视图将作业内容简洁明了地表示出来,主要是零件的装配顺序、位置和注意点以及作业使用的电批力矩、烙铁温度、打胶位置、尺寸等。
1.目的:
为了使作业指导书的收发、转换、拟制、审批及更改、保存等处理方法能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司各车间的作业指导书规范化管理工作。
3.职责:
3.1品保部及制造部负责履行本工作指令。
3.2文员负责对外来作业指导书的接收、转发、保存及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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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作业指导书劳动合同管理作业指导书金光集团AFP中国食品和不动产文类别: 作业指导书文编号: HR-20XX1124 撰定单位: 人力资源部版本: 第1 版发行日期:20XX年11月24日机密等级:□机密□一般合计页数: 共 9页核准审核制订1.目的指导与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

2.适用范围金光集团AFP(中国)金光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3.权责部门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与管理。

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存档管理等工作。

4.劳动合同形式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文本5.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5.1.1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5.1.2员工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5.1.3劳动合同期限。

5.1.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1.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1.6劳动报酬。

5.1.7社会保险。

5.1.8劳动保护、劳动条和职业危害防护。

5.1.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公司与员工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补充。

5.3合同文本以地方劳动部门提供范本为准,若地方劳动部门无统一范本则以公司统一模版进行修订,并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审批。

6.管理细则6.1劳动合同的签订6.1.1签订时间:原则上要求在新进员工用工当天即签订劳动合同,若用工当日没有签订的,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1.2 签订条 6.1.2.1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原。

6.1.2.2健康证明(健康标准以国家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为准)。

6.1.2.3身份证明原,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6.1.2.4离职证明(退工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6.1.2.5提供不具有竞业限制的承诺书。

6.1.2.6外籍人事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手续。

6.1.2.7告知义务(包括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职务说明书、劳动合同条款等)告知完毕并确认。

6.1.2.8《求职表》《履历表》《员工异动审批表》齐备(前两项须原)。

上述8种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充分必要条(非外籍人第(6)款除外)且必须存档完备后(因岗位要求需进行背景调查),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6.1.3合同分类 6.1.3.1固定期限a.对于E6级以下的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实际合同期限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确定。

b.对于E6级以上(含E6级)的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集团总部确定。

6.1.3.2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公司与员工约定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6.1.3.3无固定期限a.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b.员工与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见附录)。

c.公司与员工协商订立的。

d.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6.2劳动合同续签6.2.1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续订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6.2.2合同期限: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劳动合同期限相同。

特殊情况可经区域提请、集团总部批准后签订。

6.2.3程序 6.2.3.1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合同期满前30日向员工发放《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劳动合同文本,并须员工签字确认。

员工不予签字确认已收到本通知书及劳动合同文本时,人力资源部应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至员工联系地址。

邮寄时写明邮寄内容并将通知书复印、劳动合同文本复印和回执原留存。

6.2.3.1员工同意续签的公司与员工双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且确认签字的,按规定流程安排工作交接。

未按照《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约定期限书面反馈的,劳动合同期满前七日人力资源部发放或邮寄《续签劳动合同确认函》,劳动合同期满仍未续订的视为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6.3劳动合同变更6.3.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与员工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6.3.1.1双方协商一致。

6.3.1.2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3.1.3合同订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6.3.2程序6.3.2.1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及时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对方,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等。

6.3.2.2按期作出答复。

即一方收到另一方变更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15日)作出答复,未做答复的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6.3.2.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各执一份。

6.4劳动合同终止6.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6.4.1.1劳动合同期满的。

6.4.1.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4.1.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4.1.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4.1.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4.2程序6.4.2.1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力资源部应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放给员工。

6.4.2.2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6.4.2.3人力资源部为离职员工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十五日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5劳动合同解除 6.5.1员工提出6.5.1.1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5.1.2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e.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6.5.1.3程序a.员工本人提交离职申请书(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b.部门主管对离职申请予以确认并交予人力资源部。

c.人力资源部安排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d.人力资源部为离职员工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并在十五日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5.2公司提出6.5.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的。

b.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d.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5.2.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公司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5.2.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制度和6.5.2.1和6.5.2.2的规定解除合同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f.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5.2.5公司依6.5.2.1、6.5.2.2和6.5.2.3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a.相关部门主管提出解除书面理由和证据,由工会/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依法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签字确认。

b.人力资源部依规定要求安排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c.人力资源部为离职员工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并在十五日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5.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协议文本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双方签字确认,按相关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附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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