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
林业局年度综治责任书

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落实《林业局2015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本单位、本系统社会政治稳定。
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综治成员单位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为大力实施“1356”行动计划,实现灵璧跨越发展、加速崛起提供有力社会治安保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不发生邪教活动重大案件,不发生较大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案(事)件,不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无进京非正常上访,社会政治保持稳定。
2、不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以上。
二、工作任务1、深化和完善综治领导责任体系。
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平安建设,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工作领导体系。
坚持定期研究部署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督导检查,统筹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2、深化和完善社会矛盾调解体系。
健全维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上报制度。
坚持和完善处置进京“非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进京“非访”。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
3、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单位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升级与维护正常运行、切实抓好本单位所涉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刑释人员及其他重点特殊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基础,健全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并发挥作用,完善工作流程和台帐,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杜绝可防性事件(案件)的发生。
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加强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根据《**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林业部门的基本职责,进一步明确林业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责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考评机制,为依法治林建立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梳理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明析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通过实施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促使林业执法人员模范遵守各项林业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等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为保证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朱家舜副组长:杜玉山成员:阚绪飞、沈开彬、董朝友、王献昌、费汪知、梁俊洋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及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股,阚绪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三、林业行政执法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具体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行政,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
(三)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主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陈旗林业局政强制措施类责任清单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类别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
6
办理治安案件检查
行政强制措施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第四十九条 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序号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林管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林管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状内容:
我,作为林管站的一名工作人员,自愿承担以下工作目标的管理责任:
1. 完成林区巡查任务:每月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工作,确保林区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2. 报告林业资源情况:定期向上级报告砍伐、更新、自然灾害等林业资源的变化情况,为上级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3. 组织林业防火工作:建立完善的林业防火制度,组织开展防火演习和防火宣传,确保林区的安全稳定。
4. 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山体固沙、绿化造林等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和保护林区的生态环境。
5. 积极推动林业科研工作:参与林业科研项目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实验支持,为林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6. 协调林业产业发展: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合作,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
7.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制定和执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措施,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以上是我在林管站工作的目标和责任,我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工作中尽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护林木资源的责任。
如果我未能完成上述目标或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你的姓名] 时间: [日期]。
林业执法大队责任制度范本

林业执法大队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林业执法大队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依法查处林业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业秩序。
第三条林业执法大队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原则,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林业执法大队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若干名,内设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等职能部门。
大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工作。
第五条林业执法大队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二)依法查处林业违法行为,维护林业秩序;(三)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等工作;(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森林火灾调查等工作;(五)负责林业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监督等工作;(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执法人员职责第六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林业专业技术职称;(二)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三)经过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
第七条执法人员的职责:(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二)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四)接受法律监督和职业道德教育;(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第四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或者滥用职权。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当事人财物,不得泄露执法信息。
陈旗林业局行政强制执行类责任清单

陈旗林业局行政强制执行类责任清单单位:负责人签字: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备注1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政强制执行类陈巴尔虎旗林业局1、审查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履行停止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并予以公告;2、决定责任: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做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实施责任:送达执法文书,实施强制执行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4、事后监管责任:检查是否停止违法行为及及补植补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备注2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类陈巴尔虎旗林业局1、审查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履行停止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并予以公告;2、决定责任: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做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实施责任:送达执法文书,实施强制执行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4、事后监管责任:检查是否停止违法行为及及补植补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备注序号3 开垦、采石、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行政强制执行类陈巴尔虎旗林业局1、审查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履行停止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并予以公告;2、决定责任: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做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市林业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市林业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进一步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切实保障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责任1、对本部门负责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贯彻执行的责任。
2、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法制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本部门负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3、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4、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事期限。
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项申请,应当及时办理,不得拒绝和推诿。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5、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款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的奖金和经费挂钩。
6、严格按照法定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执法程序执法,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并按法定期限送达。
7、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二)行政执法人员责任1、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
2、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政府法制办审查考核后,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
3、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4、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5、在执法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
(2)、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3)、隐瞒、伪造证据。
(4)、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5)、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

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一、背景林业局是负责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政府机构,为了有效履行这一职责,必须建立科学严谨的执法责任制,提高局内执法队伍的执法素质,加强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监测、保护和宣传,保障森林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拟就上述问题提出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以期提高林业执法效率和质量。
二、建设目标1. 建立科学严谨的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合规和权威公正;2. 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素质及专业知识,加强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监测、保护和宣传;3. 保障森林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1. 完善执法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规章制度,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法律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制定并完善执法标准、执法检查、执法程序等实施细则,由一线执法人员参与制定,以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和实际操作性。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培训水平,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素质和专业知识。
对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进行全面解读,建立层次清晰、权责统一的执法机制。
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找出解决办法,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
3.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通过建立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体系,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破坏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和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
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后续的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4. 建立森林资源宣传机制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和重要森林生态系统的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曝光,并督促企业和群众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视。
配合新媒体的发展,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网络直播、微博等渠道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森林生态环境的氛围。
四、建设保障1. 资金保障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和仪器仪表的配备,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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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篇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林业局XX年工作要点》关于“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改革思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
《决定》提出“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管力量,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素质”。
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行政案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林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体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业务管理范围划分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多机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权相对分散,如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等机构,以及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濒管办、林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都承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违反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责任制不够落实;有些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完全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完全分开,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由此,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执法机构重权轻责、权责脱节、职能交叉、人员臃肿以及有的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执法扰民、以罚代刑、枉法裁判等问题。
为了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适应建设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XX〕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5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以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为出发点,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即选择部分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按不同形式将不同机构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职责相对集中,统一行使,探索和积累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为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加强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林业依法行政,以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二)原则:试点工作按照“两个相对分开”(即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权责一致”、篇二:浅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彭海波李秀龙来源:《法制博览》XX年第01期【摘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多头治林、部门职能重合、执法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论述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林业行政执法方式、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解决的对策与措施,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水平,有效打击破换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林业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森林既是一种环境资源又是一种经济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又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林业的发展对于生态与社会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因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强化资源保护,是不断地推进林业建设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力保证。
我国《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为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提供了理论生的依据。
随着我国林业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生态建设已从“治理小于破坏阶段”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时期,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一)机构设置不合理,机构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1]林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范围不明确,由于我国林业行政机关没有设立专门的组织法,林业部门之间的职权都是各自部门自己先限定的方案,后报上级部门批准,这就难免造成从自身利益来考虑问题的现象,导致整体利益没有发挥最大化,最终使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只有设立林业专门执法机构在分权与平衡的基础上,依据协调原则和步骤统一执法才能有效的保护林业资源。
(二)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虽然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虽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形成立体的宣传体制,公众的参与意识低,没有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不能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林业行政执法目的性有偏差我国林业资源所有权主体的缺位,加上林业资源的多重价值属性,市林业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考虑远远大于对林业保护的考虑,使林业行政执法的目的偏离了法律法规的本意,从而导致林业行政执法中的不公平不合理及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公众参与是监督机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林业行政执法的制约与监督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才能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反之,没有公众的参与监督,林业执法也就失去了制约的范畴,最终会不利于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
(五)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整体有待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否顺利有效的进行,林业行政执法政策能否切实得以落实,跟林业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有直接的关系。
提高林业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有利于林业保护政策的有效落实与实施,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对策及建议随着全球森林资源的锐减,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与困难,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必须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林业保护制度,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完善林业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为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注重基层建设,稳定执法队伍森林资源分布不平衡,人均占有率低,综合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城乡绿化二元分割、互补性差。
通过开展林业法律知识讲座、竞赛等方式促进林业工作人员提高林业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水平,遵守法律程序,保障林业执法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二)完善林业保护宣传教育制度通过网络等媒体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对学生环境保护知识的课程,提高学生的环保素质;建立有效的林业保护激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林业保护的能力和自觉性,从而为林业保护增加一份可靠的保障。
(三)建立林业保护问卷调查制度定期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公众对于林业保护的政策、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与要求,及时反馈信息,相应做出调整,保障政策与信息的与时俱进,促进林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建立公众参与会议制度林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环保监督或公代表参与会议,介绍国家的林业保护政策和本地林业保护的工作及问题,积极听取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促进林业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三:林业综合执法典型材料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推进生态XX建设湖北省XXX林业局(XX年3月15日)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XXX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理分布格局为“八山半水分半田”。
全县总版图面积10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2万亩,活立木蓄积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7.5%。
XX 年10月份以来,按照国家开展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积极探索实践,开展了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6月30日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会议以后,我们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XX”的总体目标,对我县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完善和深化,进一步落实了改革配套措施。
现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总结工作,找准差距我县作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首批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去年7月至8月,我们对前一段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1、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保证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顺利开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县林业局,现场办公,听取意见,研究办法,检查落实试点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XXX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编委、组织、人事、公安、财政等部门对我们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使改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在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中,省、市林业局领导多次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帮助我们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定位,完善方案,使我们少走了弯路,加快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进程。
2、规范操作,狠抓落实,保证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
为确保试点工作从一开始就高标准、高质量,我们结合XX实际,按照“突出一个主题,实现两大目标,坚持三个原则,解决四大问题”的思路,广泛吸取意见,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易于操作、主旨鲜明的《XXX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个主题”就是以森林公安为主体,对全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负总责;“两大目标”就是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政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和建设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三大原则”就是权责一致的原则,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两个相对分开”就是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四大问题”就是突出解决执法主体不明确、依法行政不规范、经费渠道不畅通和队伍素质不够高的问题。
二是整合队伍,优化配臵。
我们采取“两个集中”的办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对现有执法机构和力量的整合。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
我们重点做到“两个强化”: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