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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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202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202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为了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2023年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标1.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保护,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2.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3.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试点范围试点范围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

三、试点内容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综合行政执法指挥部,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同时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机构的指导和督促。

2.完善执法依据和规范操作。

修订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权力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和执法文书的格式和内容,提高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3.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对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执法情况和执法结果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度。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四、试点效果评估1.按照试点计划,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和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试点方案。

2.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林业改革整改实施方案

林业改革整改实施方案

林业改革整改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林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林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滥伐滥伐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林业改革整改。

二、整改目标。

1. 加强生态保护,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提高林业产业效益,促进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3. 加强林业管理,提高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

三、整改措施。

1. 加强生态保护。

(1)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格控制乱砍滥伐现象。

(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3)加强森林植被恢复工作,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2. 提高林业产业效益。

(1)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益的林业产业。

(2)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提高林业生产技术水平。

(3)加强林业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3. 加强林业管理。

(1)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加强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3)加强林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林业市场秩序。

四、整改保障。

1. 完善政策法规,为林业改革整改提供法律保障。

2.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林业改革整改项目的实施。

3.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林业改革整改工作。

五、整改效果评估。

1. 建立健全林业改革整改的监测评估机制,对整改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林业改革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的持续和稳定。

六、总结。

林业改革整改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林业改革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林业改革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 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 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 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 省、建设法治林业新形势的需要,在全省林业 系统开展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 法改革工作。通过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 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体 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 位等问题,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繁荣和谐四 川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本着有利于 简化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依法管理 的目标,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调整林 业主管部门内部相关机构职能职责,做到精 简、统一、效能,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机 制,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 (二)职权清晰、权责一致原则。合理划分 林业主管部门内部监督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 的职责权限,实现行政监管职能与行政执法职 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 职能相对分开,明确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范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 制改革,整合林业执法队伍,理顺林业行政执 法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 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5〕15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 意见》(川府发〔2015〕1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 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5〕84 号)等文件要 求,结合我省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的 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4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

2024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

2024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____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资源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与管理已经成为迫切的需求。

为了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确保林业资源的合理保护与利用,以及公平化的执法环境,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构建规范且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公正,促进林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二、机制与原则:1.建立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2.依法行政原则是本方案的基本原则,执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确保执法公正和权益保护。

3.科学合理的执法目标,确保林业资源的合理保护与利用。

4.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

5.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合规。

三、重点工作:1.加强林业资源调查与监测: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调查和监测体系,定期更新相关数据,为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林权制度建设:完善林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林业权益的保护和监督。

3.规范林业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保证林业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强化资源保护执法:加强对违法采伐、滥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林业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5.加强林业市场监管:规范林业产品市场准入,加强对林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的监督和管理。

6.加强林业公益性事业监管:建立健全林业公益性事业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7.加强执法团队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完善执法手段:1.建立健全电子执法系统:推行电子化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水平。

2.加强行政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3.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度:加强执法信息的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加强执法协作: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执法工作。

成都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成都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成都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成都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和丰富自然资源的城市,林业是成都市重要的生态资源和产业之一。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面临着严峻挑战。

为了促进成都市林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制定一份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改革目标。

1. 提高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实现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 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3. 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

三、改革内容。

1. 加大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乱占滥用林地行为。

2. 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下种植,提高林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3. 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推动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林业生产技术水平。

4. 完善林业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林业资源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对林业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

5. 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加大绿化投入,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质量。

四、改革措施。

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 加大对林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对林业科技创新的投入。

3. 加强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4. 加大对城市绿化工作的投入,加强绿化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改革效果。

1. 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双重提升。

2. 林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林下经济和林下种植得到发展,林业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3. 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绿地覆盖率和绿地质量得到提升。

六、总结。

成都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成都市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也将为成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四川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破题——3月1日起森林公安相对集中行使

四川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破题——3月1日起森林公安相对集中行使

业厅歧策法规 处处长余蜀峰将此概括 为: 2 0 2 0 年 全 省森 林 覆盖 率 达到 4 0 %, 林 业 “ I { I 省要求改 , 现状需要改, 条件允许改 ”
『 f 1 省 要求 改 . .
五 类案 件先 行集 中
改革分两步走: 第 一少将 成熟 的 五类
保护、 建设 任重道远 。改革 前 , 四川林 业
斯坩说 : “ 这 是对林 行政 执法 作 的充 法权 。2 0 1 5年 , 四川 I 省 政府 下 发意 见提 丰 义 力来 源 合 法 . 实 现 了权 责 统 一 . 提高了
实和 J J 【 1 强, 对维护 牛态安 全 、 守 住 生 态 红 … : 一 个部 门原 则上 只保 留一 支执 法 队 执法效 率 , 提升 了执 法公信 力 。改 革前 ,
制度 , 罚款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或 者 没
三 大背 景推 动改 革
大保护 、 不搞大开发 。四川省 委十届八 次 全具 备 承担 林 业综 合行政执 法 的绀织机
全 会 就 开 展 大 规模 绿 化 令 川 、 筑 牢 长汀 I 二 构 基础 .
这 是 一项 各 方期 待 的改 革 。 川 省林 游 , 卜态 屏 障作 系 统 部 署 , 明 确 要 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批 交 由 森 林 公 安 办 理 的 有 5类 案 U 的 . .
项, 野 动机物保护 类 2 4 项, 森林 防火类 1 0 项, 自然 保护 、 湿地 及森林公 同类 1 5 项, 防沙治 沙 、 血吸虫 病防治 及退耕还 林 整的, 须重新报 清省政府批 准 . .
森林 公 安借 势做 强
门不 } I f 行使执法权” 的改革 目标 .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2•【字号】成府发[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08〕2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7〕25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650万亩,其中集体林地470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72.3%,在全市林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等一系列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我市集体林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也存在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经营机制不灵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还有10%左右的集体林未确权颁证,制约了我市林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林农的增收。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权落实到户、到人,还山、还林、还利于民,使广大林农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改革范围(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消除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林业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林业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林业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林业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工作。

然而,当前我国林业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标准不一、执法效果不明显等。

因此,有必要对林业执法进行改革,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好我国的森林资源。

二、改革目标。

1. 提高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法,确保执法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统一执法标准。

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 提升执法效果。

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性,有效维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三、改革措施。

1. 完善执法体系。

建立健全的林业执法体系,包括执法机构、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

2. 加强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性。

3. 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威慑效果。

4. 完善执法标准。

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明确执法行为的规范和要求,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5. 提高执法效率。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行为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保障。

1. 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林业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2. 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对林业执法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林业执法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

3. 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性。

4. 加强人员培训。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五、结语。

林业执法改革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通过对林业执法进行改革,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林业执法改革,为我国的林业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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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林业执法队伍,理顺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5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川府发〔201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10号)精神,结合我市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权责一致、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通过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为建设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式、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决定由市、区(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行使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二)地域范围。

1. 在市、区(市)县两级实行以森林公安机关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

2. 未设置森林公安机关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所辖行政区域,由市森林公安局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3. 温江区要按照已批准的森林公安机构编制,尽快成立森林公安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以森林公安机关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

4.简阳市森林公安局三岔派出所更名为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三岔派出所,由市森林公安局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

5. 成都天府新区由原行政区域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6.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5〕84号)要求,先期进行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彭州
市,可继续推行已实行的改革模式。

(三)权限范围。

根据我市林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实际,以及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现状,决定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详见附件)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原行使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三类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权的法定执法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的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变,可按原有模式继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授权集中行使的权力事项有调整的,须重新报请省政府批准。

(四)实施时间。

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与救济
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后,森林公安机关的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同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森林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林业园林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处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政策要求尽快完成独立法人主体、独立执法权限和单独经费预算三项基础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着力加强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依法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安厅规定的比例,报经同级编办审定后组织招录、培训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经费按相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监督管理。

市和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理有关执法争议。

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要以本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尽快建立完善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充实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奖惩,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配合协调。

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车辆、案件举报奖励、涉案木材价格认证、涉林鉴定、执法保障、执法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

要理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管理主体与林业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的工作职责,不得以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变更为由,弱化甚至放弃林业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与森林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沟通衔接机制,工作中发现需由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

涉及林业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批示查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等职能,由森林公安机关牵头承担,相关机构和单位要积极配合。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林业系统内部各相关机构和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法规政策、信息、技术以及人员支持。

(五)加强工作保障。

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森林公安机关所需经费列入同级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要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须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全额上交国库。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涉林技术鉴定工作,技术鉴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相关林业技术单位为森林公安机关提供案件技术鉴定,对此类案件的鉴定不得推诿,不得按照市场定价收取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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