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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监测[2017]86号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我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发布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名录信息报送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鑫电话:(010)84943162 84943136(传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郭佳星电话:(010)66556973 66556824(传真)邮箱:******************.cn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5日抄送: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7日印发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第三条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本规定的筛选条件,每年商有关部门筛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下一年度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环境行政执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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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国务院裁决。
第三部分 环境行政执法及其风险 环境行政执法是国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的主要手段
是指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委托进行 环境管理的组织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环境法 律法规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 权利义务的过程。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包括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 处罚、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环境行政监督检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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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
(3)检查内容:根据现场检查的对象不同,内容也不同。 a、检查污染源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臵、污染物排
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b、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内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
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和设施管理人员岗 位执行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设施停运或拆除设 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臵、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 设位臵或增减的,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设施停运或拆除期间,采 取的达标排放相应措施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1.21•【文号】环发[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
各地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联合推动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务。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环保部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多名责任人被拘

环保部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多名责任人被拘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期组织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1、建滔(河北)焦化XXX主营捣固焦、粗苯、焦油等产品,是邢台市重要化工企业之一。
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混合编队,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高浓度焦化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用于熄焦,属典型的恶意偷排偷放。
此外,该公司一期工程150t/h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备段二氧化硫值为35-90mg/m3之间,烟尘为45mg/m3,环保局现场手工监测二氧化硫值为166-172 mg/m3之间,烟尘为194 mg/m3;二期工程75t/h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备烟尘值为66 mg/m3,环保局现场手工监测二氧化硫值为烟尘为163 mg/m3,存在焦炉超标排放、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
邢台市环保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4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保证金100万元;因该公司肆意修改在线监控数据,其主管环保的经理张某某、仪表部经理胡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2、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通过调阅历史监控数据,发现信阳豫信轧钢实业XXX焦炉烟囱二氧化硫自动监控数据长期稳定在20mg/m3。
4月17日组织赴现场人工监测发现数据为100mg/m3-200mg/m3,检查前后自动监控数据差距较大。
经调查证实,该企业擅自拔出部分二氧化硫测量探头,使采样孔漏气,稀释排放污染物,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降低测量数据,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针对信阳豫信轧钢实业XXX的违法行为,信阳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企业存在的超标排放、干扰自动监控数据行为,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处罚,追缴2015年第一季度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排污费,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实施方案(PPT 41页)

二、编制采样方案和分析方案 采样公司负责人应在接到管理系统推送的采测分离计划48小时内编制完成本公司当月采样方案,并
通过管理系统提交总站审核。
采样方案在线填报,主要内容包括: (1)各断面(点位)采样时间、计划送样时间,采样位置和采样载具; (2)采样断面(点位)、冷藏车接驳地点、送测任务监测站对应关系,应注意每辆冷藏车每次至少接驳3 个断面的样品; (3)当月采样人员、运输人员名单和上岗证状态; (4)当月现场监测仪器清单和检定状态; (5)当月需使用的采样器材、样品瓶、冷藏避震箱、试剂和实验室用水的规格、库存情况、抽检结果; (6)采样人员编组方式、与断面(点位)的对应关系; (7)运输人员联系方式、与断面(点位)的对应关系、与送测任务测站的对应关系; (8)备案内部质控方案; (9)备案采样应急预案。
1 联合监测
优:适用面广、易推行 问题:分析测试水平较 差,部分指标不规范, 部质控流于形式
第三方同步监测
3 异地质控
优:无人值守状态下 能够连续监测实际水 体。pH、DO、CODMn 、 NH3-N , 总 磷 与 手 工数据一致可比
自动站监测
5 采测分离
优:减少数据争议
优:异地专家对样
优:打破属地监测模
采测分离监测频次和时间安排
每月监测一次。 每月10日前完成所有断面的采样、送样工作, 18日前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监测分析结果(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入库 当月月底完成数据共享 如部分地区当月采样期间遇洪水、暴雨等特殊情况,在得到监测总站认可后,可适当延期采样。 条件成熟后,监测总站将根据各断面(点位)情况,动态调整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办监测[2017]86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7.11.25【实施日期】2017.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我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发布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名录信息报送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鑫电话:(010)84943162 84943136(传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郭佳星电话:(010)66556973 66556824(传真)邮箱:zhiguanchu@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5日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
目录1、项目总体情况 (1)2、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3)3、验收执行标准 (4)4、工程概况 (5)5、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9)6、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1)7、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13)8、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 (15)9、环境管理状况 (16)10、调查结论与建议 (17)附图及附件: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件1关于天津港南疆港区配套服务区用地回填造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2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备注一造陆方式回填素土1造陆面积万m210.452铺设荆笆万m221.3两层3铺设土工布万m2110.654新建隔埝m19155素土万m334.297、施工进度安排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于2011年12月竣工,工期6个月。
实际工程量、工程建设及环保投资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经现场勘查、调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本项目投资由3377万元降低为2238万元,该项目的实际工程内容和规模均与环评阶段一致。
本项目环保投资详细情况见表4-2。
表4-2本项目环保投资实际投资额(万元)编号项目拟投资额(万元)1施工期防尘、降噪措施15152废水处理20203垃圾回收88合计4343施工工艺流程:本项目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对工程现场进行清理整坡后,首先进行膜袋的定位铺放,堰基固定好后进行隔埝的建设。
对隔埝进行土工布及荆芭的铺设,最后在围堰区域内进行素土的吹填。
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附图)本工程占地为荒地,本工程位于南疆港区中部,中航油用地的西南侧,总加固面积约10.45万m2。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2。
与项目有关的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以及施工期对原有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1.1废气本项目的施工废气污染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07•【文号】环办函[2011]1440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环办函[2011]144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规范县域地表水、空气监测点位(断面)设置,掌握污染源基本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布设和重点污染源确定要求地表水、空气监测点位(断面)布设和重点污染源确定,按照《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执行。
其中,地表水监测断面还应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断面)布设规定》(附件1,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尚未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被考核县,力争在县城内建设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点位布设根据《规定》来确定;重点污染源包括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县城、乡镇工业区、开发区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二、报送要求各有关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对照要求,做好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报表(附件2)填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信息报表汇总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室刘海江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邮编:100012)电话:(010)84943192电子信箱:**************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钱震电话:(010)66556972附件: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断面)布设规定2.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报表格式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附件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断面)布设规定一、地表水监测断面布设技术要求1.监测断面位置应避开河流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尽量选择在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处及河流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2. 招标编号包号:3. 招标人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号院乙5. 招标人联系方式:6.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7. 招标内容为:招标人计划采购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的建设及其三年运维服务、个已建水站的三年运维服务、个国家已建水站的仪器设备填平补齐。
其中,包为固定式水站,包为浮船式水站。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8. 分包预算:9. 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了个包件,包为固定式水站,包为浮船式水站。
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不同包的投标,但包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包,且按表规则不得兼中相同省份的不同包件。
包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包。
(本文中所述“直接控股关系”是指:直接持有其他投标人以上股权或被其他投标人直接持有以上股权。
)1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为至少近年或单位成立至今。
风雨兼程30年 回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展历程
生意社11月24日讯自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以后,我国的环境保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作为环保工作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监测工作也随之起步。
30多年来,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成就辉煌。
在这期间,作为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一支主力军、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领头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建站初期艰苦创业,到今天引领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与发展;从最初只能开展简单的分析测试项目,到今天拥有现代化的实验室和全面的分析测试能力;从建站之初每年编写一本环境质量报告书,到现在每年编制30多种,1500多份环境质量报告;从最初几十人,发展到现在集中国工程院院士、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约170人的技术团队;从最初的3个组(综合、分析、管理),发展到现在的15个处室……30年间,总站已初步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基础,遥感监测为辅助的天地一体式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监测技术手段日益现代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综合与管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效能不断增强。
艰难起步,平房中成就大事业1979年11月12日,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计划任务书的复函》(计基〔1979〕644号),批准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催生了总站。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以后,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启动。
当时,虽然在一些重点城市相继建立了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污染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但是这些监测站远远不能适应国家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亟须有统一的监测技术、方法和规范,需要对监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所以从国家层面而言,亟须成立一个能引领全国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与发展的单位。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总站1979年获国家批准,于1980年成立并全面建设。
当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但是总站人员的工作状态却丝毫不受干扰,大家一不等二不靠,边学习、边建设、边工作,充满斗志和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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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30分)
类别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30分)
一级项目 (三)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 (四)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
(15分)
布率(15分)
二级项目 4.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15 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
分)
(15分)
(三)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15分)
指标解释 ➢指被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重
现场核查(5分)
12 现场监督检查报告编写及上报情况(1分)
四、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及数 据有效性审核开展情况(30
分)
13 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2分)
比对监测(5分自) 动监控系11统45 数比 比据对 对应监 监测 测用工 季情作报况完编(成写率及20(上分报4分)情)况(1分)
16 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实时监控(2分)
➢ 未制定计划并下发文件的不得分;
2.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1分)
核查内容
➢ (1)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计划报告或减排监测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2)下发文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等)
计分方法与核查重点
➢ 环保部门制定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计划,并下发 文件,得0.5分; ➢ 年度计划内容全面、详细,得0.5分; 计划包含年度培训计划、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 监控系统运行及数据有效性审核、能力经费保障等内容。
2 .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1分)
3 .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 (2分)
(一)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3分)
指标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 与运行,制定工作计划并正式下发文件的情况。 包括:
1.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分) 2.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1分)
计分依据
1 2
减排监测体系培训(2分)
3
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分) 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1分) 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2分)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30分)
企企业业自自行行监监测测结果完公成布率自率((1动51分监5分)控)系统45 建企 企设业 业与自 自行 行验监 监收测测情完结成果况率公((布2率105分(分)1)5分)
二、指标解释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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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二onte、nt 重des点ign,介10 绍yea考rs e核xpe内rien容ce 的各项指 标解释、评分细则以及核查要点
类别
一级项目(14个)
序号
二级项目(25个)
一、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3分) 制定及培训情况(5分)
培训人数以签到表人数计,计划人数以“年度减排监测体系 建设与运行计划”中的计划培训人数计; ➢ 培训完成率低于50%得0分; ➢ 培训计划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酌情扣分: (1)内容不全面:应包括环保部门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自动 监控企业人员有效性审核培训两个方面,只开展一项的扣1分 (2)无培训计划的;
点监控企业在考核时段内,污染源自行监 测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 核查内容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及按 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情况。
标准化建设(10分)
25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10分)
一、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及培训情况(5分)
类别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一、减排监 测体系建设 计划制定
(5分)
(一) 减排 监测 体系 建设 计划 制定 (3分)
(二) 减排 监测 体系 培训 (2分)
1. 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 (2分)
监控管理(5分)
17 异常、失控和超标数据处理(2分)
18 污染源排放结果报告(1分)
19 监督考核完成率(2.5分)
监督考核(5分)
20 合格标志发放情况(0.5分)
21 不合格的整改落实情况(2分)
国家补助经费拨付及使用(3分)
五、能力经费保障(15分)
地Hale Waihona Puke 资金配套(2分)22 23 24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拨付情况(1分)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使用情况(2分) 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落实情况(2分)
1.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2.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计划的正式文件。
1.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分)
核查内容
➢ (1)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报告; ➢ (2)下发文件情况(名称、文号等)
计分方法与核查重点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纳入政 府环保规划,或者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下发 文件,得2分;
(1)辖区内开展的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或技术培训的正式通知及 总结;
(2)组织国控企业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情况。 计分依据
(1)开展减排监测体系培训的正式通知及总结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签到表) (3)培训教材 核查重点:
➢ 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计分方法与要点:
➢ 计分方法为:2分×培训完成率 ➢ 培训完成率=实际培训人数(次)÷计划人数(次),实际
(PPT)-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中国环 境监测总站
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二、指标解释与评分细则
4.考核程序和结果
➢考核时间: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一并 进行,每年一次 ➢2014年初,对2013年第四季度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进行试考核,结果向各省反馈。 ➢2015年开始,正式实施考核,结果纳入主要污染物总 量减排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二)减排监测体系培训(2分)
指标解释
➢ 各地按照国家要求以及依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涉 及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内容的监测培训情况,包 括: 3.减排监测体系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
➢ 其中,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监测 人员的环境监测管理和相关技术培训。
3.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2分)
核查内容
三、监督性监测开展情况
监督性监测完成率(10分)
6 监督性监测完成率(10分)
(20分)
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自率动(1监0分控)系统运7 行监及督数性据监有测效结性果公审布核率开(展10情分况)(40分)
8 运行管理制度(1分)
现场端运行维护(10分)
9 正常运行率(7分)
10 自检报告(2分)
11 现场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