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识、质量、物价”管理规范资料

合集下载

三信知识

三信知识
★2.服装在交付给顾客时应做到——三交代 ①提醒顾客当面检查、验收,在得到顾客确
认 后再给予包装、交付;
②提醒顾客洗涤、熨烫及晾晒注意事项; ③提醒顾客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且须保持吊 牌齐全的情况下,7天内可免费调换和退货。
9
3. 规范标价签 • ①公司实行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目齐全,标
价准 确,字迹清楚,一货一签、货签对位, 价格变动 时应及时更换;
罚。7、出售“三无”商品,处罚的同时将没收 “三无” 商品。
• 8、所售商品出具假检测报告的。 • 9、在区级以上质检单位检查中出现问题,给购
物中心造成声誉及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加 重处罚。
• 10、被检测部门抽检,出现抽检不合格的商品12 。
• 11、出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处罚的同 时 并将取消供应商经营资格。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⑤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13
标价签填写内容说明:10项
• 1.品名:填写商品品牌和名称(不能只填写商品品牌或 者俗称,以免混淆、误导顾客)。
• 2.产地:指商品的最终生产、加工、组装地。 • 3.等级:按商品标识填写,如标识没标明的填写“合格”。 • 4.编码:指该商品录入微机的细码。 • 5.规格:表明该商品型号、大小及重量、电压等情况。 • 6.零售价:即与编码相对应的商品价格。 • 7.计价单位:指商品的法定的计量单位 • 8.质地:该商品的品质或内在材料构成。 • 9.降价:原因要如实填写,并保存好该商品降价前销
• ①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 修理占用和无零件待修的时间。
• 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或修理。
• ③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门店物价管理规范

门店物价管理规范

超市连锁公司关于物价的管理规范为了维护国家、企业及消费者的利益,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沈阳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物价管理规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现制定商品物价管理制度如下:一、物价管理权限物价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处主管,配送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由公司采购部,营运部负责;非配送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由各门店按照公司整体要求自行负责。

二、物价管理的主要内容1、商品定价(1)定价原则商品定价要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市场行情,价格信息,门店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商品价格。

凡属特殊商品定价(化妆品、家用电器、食品、黄金、皮鞋等)需要持有质量检测证件的,采购人员必须验证定价、证件不全,不予定价。

(2)定价权生鲜售价权归门店,其他食品、非食的进价售价、生鲜的进价权都归属采购。

2、商品变价(1)对于进价变更的,门店需做特卖的,供货商让利并要求特卖的,周边市场价格变化明显及有特殊情况的商品,各门店统配商品由采购部统一变更,其他商品店内灵活掌握,但需把促销目录传至总部营运部及综合管理处。

申请程序:部经理-公司业务处处长签字(物价员审核)-企业总经理或营运经理签字—集团业务部物价处(2)凡核准调价的商品,各门店如实对该商品进行盘点,并填写增减值表,报财务部门作帐务调整。

(3)凡属供货方或由公司统一安排的特价、特卖商品、配送中心在调价前必须备好货源。

3、商品削价对于残损、滞销、过季商品,由营运部提出削价处理意见,按削价处理商品金额的大小,逐级审批,方可作出商品削价处理,商品削价处理,还需与财务部门作好衔接,处理好帐务。

4,物价的制度(1)上柜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严禁讲议价(2)上柜商品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一货一签,摆放醒目。

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3)商品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等级、零售价格。

(4)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考国家对各类商品的分类规范,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管理商品标识标注和明示产品质量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明确各类商品依法当标明的内容,适用于物价质控部、配送中心、营运部及售后服务部等商品管理部门的商品管理与监控流程。

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一、产品标识中应当包括的内容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二、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的内容生产xx标记: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三、产品标识中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产品产地、认证标志、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产品条码。

四、进口商品标志进口商品标志用于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和质量许可制度,根据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标志。

◆标志分为认证标志和检验检疫标志。

认证标志分为安全认证标志、卫生认证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

检验检疫标志为圆形,正面文字为"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背面加注9位数码流水号。

凡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出口商品以及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安全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有关卫生标准的出口商品,应使用卫生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优质产品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出口商品,并符合进口贸易合同或国外厂商质量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食品类一、允许免除标注内容: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持期或/和保存期;二、基本要求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3、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或xx,Kg或千xx;体积单位:mL、ml或亳升,L或升;4、凡属于应标明“QS”标志的产品应清楚地标注在商品的包装上(明细见前期培训资料)。

商品标签的管理规定(3篇)

商品标签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商品标签的管理。

第三条商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品标签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维护市场秩序;(四)促进商品质量提升。

第二章标签内容第六条商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商品名称;(二)商品规格型号;(三)商品产地;(四)商品生产日期;(五)商品保质期;(六)商品执行标准;(七)商品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八)商品包装物材料;(九)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十)商品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十一)其他需要标注的信息。

第七条商品名称应当真实、准确、规范,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语言。

第八条商品规格型号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反映商品的特性。

第九条商品产地应当标注商品的最终生产地,不得标注虚假产地。

第十条商品生产日期应当标注商品的实际生产日期,不得标注虚假日期。

第十一条商品保质期应当标注商品的最佳食用期或者使用期,不得标注虚假保质期。

第十二条商品执行标准应当标注商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第十三条商品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当标注商品生产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

第十四条商品包装物材料应当标注商品包装物的主要材料。

第十五条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标注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十六条商品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应当标注商品进口商的真实名称和地址。

第十七条其他需要标注的信息应当根据商品特性、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标签形式第十八条商品标签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第十九条商品标签的文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

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

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商场需要建立健全的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完整的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对商场的物价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一、物价管理机构的建立商场应当成立物价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商场的物价及价签管理工作,该机构应包括物价管理部门和值班人员。

物价管理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物价管理经验和知识。

二、价签规范1.商场应制定明确的价签规范,确保价签的真实、准确和规范使用。

价签上应标明商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单价和总价等信息。

2.价签应采用易于辨认的字体和颜色,字体大小应当适中,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阅读。

价签上的信息应当与实际商品一致,不得误导消费者。

3.商场应定期检查并更换价签,确保价签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价签应保持完好无损,并且不得涂改、翻转或遮挡。

4.商场应当确保每个商品都有明确的价签,不得出现缺少价签的情况。

对于促销商品和特价商品,价签上应明确标注促销价格和促销期限。

三、物价监督管理1.商场应当建立物价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商场的物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物价的合理、平稳和透明。

2.物价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商场的物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物价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商场进行抽查,检查价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商场应当配备专门的物价监督执法人员,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物价投诉处理1.商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物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2.对于消费者提交的物价投诉,商场应立即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理,对涉嫌涉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商家,商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退还消费者的损失。

3.商场应当建立物价投诉的记录和反馈机制,了解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物价管理工作。

五、物价宣传和教育1.商场应定期组织物价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物价意识和消费观念,帮助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价签。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考国家对各类商品的分类规范,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管理商品标识标注和明示产品质量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明确各类商品依法当标明的内容,适用于物价质控部、配送中心、营运部及售后服务部等商品管理部门的商品管理与监控流程。

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一、产品标识中应当包括的内容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二、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的内容生产xx标记: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三、产品标识中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产品产地、认证标志、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产品条码。

四、进口商品标志进口商品标志用于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和质量许可制度,根据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标志。

◆标志分为认证标志和检验检疫标志。

认证标志分为安全认证标志、卫生认证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

检验检疫标志为圆形,正面文字为"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背面加注9位数码流水号。

凡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出口商品以及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安全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有关卫生标准的出口商品,应使用卫生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优质产品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出口商品,并符合进口贸易合同或国外厂商质量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食品类一、允许免除标注内容: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持期或/和保存期;二、基本要求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3、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或xx,Kg或千xx;体积单位:mL、ml或亳升,L或升;4、凡属于应标明“QS”标志的产品应清楚地标注在商品的包装上(明细见前期培训资料)。

三信知识

主要内容
• 三信的概念 • 商品的管理 • 标价签的规范 • 洗涤与保养
2
三信的概念
• 三信是指:商品的质量、计量、物价信得过。
• 目的: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经 营商品的价格、计量、质量,为消
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合理的价格。
• 三信检查的内容:质量、计量、物价、优质 服务四个方面。
• “三无”商品是指:无厂名、无厂址、无合 格证
• (9)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 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5
• (10)出售的商品应具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和认证标志,如没有的商品不予以上柜。 如:长城安全认证、CCIB认证、产品许可 证、卫生许可证、准销证等。
• (11)国家明文禁止的商品,不予以上柜销售。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 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 注意: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
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26
27
★2.服装在交付给顾客时应做到——三交代 ①提醒顾客当面检查、验收,在得到顾客确
认 后再给予包装、交付;
②提醒顾客洗涤、熨烫及晾晒注意事项; ③提醒顾客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且须保持吊 牌齐全的情况下,7天内可免费调换和退货。
9
3. 规范标价签 • ①公司实行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目齐全,标
价准 确,字迹清楚,一货一签、货签对位, 价格变动 时应及时更换;
• ⑤在产品中仅起装饰作用的附加部分可以 不标;
• ⑥纤维含量以成品中某种纤维含量占百分
数表 示;
7
★上柜前应注意事项
上柜检验
数量检验 外观检验 标识检验
8
外观检验:检查面料有无瑕疵、缝制有无脱线、 露线、辅件有无缺损等问题。

项目7.6 价格标识管理规范


3、管理标准: 价格标签必须是经过当地的物价管理政府机关批准的
价格标签才可以使用。 (1)、价格标签只能由电脑中心办公室打印,不能
用手写。 (2)、商品的一个陈列位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能有一个正确的价格
标签。 (3)、价格标签必须是正确的价格,规格与价格类
型一致,数据与系统、广告的价格随时保持一致。 (4)、价格标签必须是清楚的、干净的、完整的、
进口商品应贴有中文标识
2、标签位置规范
(1)在价格轨道上规范 价格标签只用在货架上所有陈列商品的价格表示。一般粘
贴在货架的层板上或放置价格轨道(或价格托牌)里,位 置在该商品排面的最左端;标签的方向优先选择向上,只 有在某些商品的价格标签无法向上或不方便顾客观看时, 才使用向下的方向进行标示。商品价目牌应与商品相对应, 位置正确 (2)在商品自身上的规范 商品价格标签的打贴位置应在商品正面的右上角,如遇右 上角有商品说明文字,可打贴在右下角。 罐头商品价格标签打贴在右下角,绝不允许打贴在罐盖上 方,因为,罐盖上方容易积灰尘,不便理货员整理清洁商 品,尤其不畅销的商品(罐装、盒装商品)更是如此。 瓶装商品价格标签打贴在商品正面的右上角,如酱油、酒 等。 高档商品、礼品的标签打贴位置要打在商品正面右上角的 侧面。
(一)货架价格标签管理规范
1、标签内容规范:商品名称、产地、等级、 规格、含税价格、计价单位、售价、大组号 /小组号、条形码、货号、供应商编号等。
所有的价格标签都是标准的,不同颜色用来 表示不同的价格类型。如红色代表快讯广告 商品的价格,绿色代表正常商品的价格,蓝 色代表清仓商品的价格等。
价格标识管理规范
一、价格标识分类
单品陈列工作结束后,还必须对 价格标识进行整理、规范,让顾 客直接有效地了解商品对应的售 价,超市中所有用来传达和表示 商品销售价格的标识,为价格标 识。主要有货架价格标签、POP 广告、价格标牌等三种

超市管理超市价签和标识使用规范

此文件是关于超市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一、文件信息:名称:超市价签和标识使用规范编号:密级:二、文件版本:版本号:拟制人:口期:审批人:日期:三、目的:四、适用范围:五、内容:1、价签商品标价签,是指经物价局批准、监制并盖章的,印有“XX市(或县)物价检查所监制”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普通价签:大号、中号、小号。

促销价签:大号、中号、小号。

会员价签:大号、中号、小号。

“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是标价签日常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

标价签与商品一一对应,标价签摆放在商品左下角,与第一件商品左对齐;翻牌上的标价签需放置在翻牌标价签右下角的价签袋内。

称重商品打印价签时,显示500克或500G价格,计量单位为500克或500G(生鲜称重商品售价按KG或公斤建档,分位必须为偶数)。

2、条码有国际码商品补打国际条码。

无国际码商品打印店内码。

削价条码。

粘贴时原条形码需全部被覆盖(或纵向交叉覆盖),保证收银台扫描时,原条码不能被扫描出来。

要求平整粘贴,不能覆盖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3、电子称签分13位码和18位码。

电子称签贴在外包装的右上角,生鲜肉品如需要动检标签,动检标签贴在左下角。

要求平整粘贴,不能覆盖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4、各种标识推介商品(也叫特惠商品)(>8折,例如&5折、9折)惊喜商品(也叫低价商品)(<=8折,例如8折、7.5折)进口商品自有品牌新品海报商品:由美工使用红色即时贴刻“海报商品”字样粘贴在小爆炸上,将粘贴“海报商品”字样的爆炸过塑使用。

“海报商品”标识摆放在价签右侧。

仅DM商品使用。

缺货标识:参见关于规范门店断货标识使用及书写的通知团购标识会员商品5^属具POP:爆炸签:爆炸签可以书写价格或买赠信息。

书写价格时必须粘贴商品对应价签。

爆炸签用于排面上价签的左前方;堆头上翻牌价签的上方;端头层板的中间。

价签槽价签袋/套价签1型支架价格数字翻牌刀牌价格牌、PoP下沿离地高度:主通道:离地200CM端架:离货架IoCM,离地200CM堆头:离地140或160CM6、价签管理机制(一)目的:规范商店价签的日常管理,保证商品销售信息、价格的准确性。

商品管理规范

商品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商品管理是商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一个良好的商品管理规范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优化库存管理,提升客户满意度。

本文将从商品分类、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和售后服务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商品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商品分类1.1 清晰的分类体系:建立一个清晰的商品分类体系,根据商品的特征、用途、价格等因素进行分类,便于员工和客户快速找到所需商品。

1.2 统一的命名规范:为每一个商品设定统一的命名规范,避免重名或者混淆,方便管理和销售。

1.3 定期更新分类:根据市场需求和商品变化,定期对商品分类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分类体系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采购管理2.1 供应商评估: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交货准时性等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合作,确保商品质量和供货稳定。

2.2 采购预测: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库存过多或者供货不足的情况发生。

2.3 采购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采购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

三、库存管理3.1 定期盘点: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库存异常情况。

3.2 合理安排库存: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周转率,合理安排库存数量,避免库存积压或者缺货。

3.3 库存保质期管理:对于易变质或者有保质期限制的商品,建立保质期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商品,避免浪费和售后问题。

四、销售管理4.1 产品展示与推广:合理陈列和展示商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产品推广,提高产品的暴光度和销售量。

4.2 价格策略: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确保商品的竞争力和利润空间。

4.3 销售数据分析:对销售数据进行分析,了解销售趋势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效果。

五、售后服务5.1 售后服务流程: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流程,包括客户投诉处理、退换货流程等,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标识、质量、物价”管理细则
为了强化商厦的商品标识、质量、物价管理,将商品的“标识、质量、物价”进行标准化管理,塑造品牌形象,全面提升,规范商品质量的管理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一、商品的中文标识:
1.所有经营的商品销售时必须具有中文标识,服装类、服饰类商品还必须具有中文耐
久标(水洗标),统一采用简体汉字。

内容应为唯一性,字迹清晰,美观,整齐,不出现错字,繁体字,重复覆盖,选项,手写涂改,盖章及多项粘贴。

2.中文标识吊牌:服装、服饰、皮具类商品必须采用打印硬质吊牌,鞋、饰品类采用
不干胶亮光粘贴纸形式,应与底版宽窄保持一致,不得有漏边,歪斜现象。

A.服装侧缝标识如标注有外文,应补充进中文汉字
B.纺织品必须在吊牌上按照“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标明商品的安全类别:A、B、C类(A类:24个月以
内婴幼儿产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
3.耐久标(水洗标)应标注号型,纤维成分(含量)洗涤方法,耐久标应做到多次洗
涤不得出现脱落,字迹不清,内容不全等现象。

4.洗涤图形符号应符合GB/T865国家标准具备5项,按照水洗,氯漂、熨烫、干洗、
水洗后干燥顺序排序,不得自行设计图形。

5.羊绒、桑蚕丝、皮衣等特殊材质制做的服装、饰品、皮具及皮鞋类商品必须具有保
养,使用,储藏说明。

6.展品及赠品必须具有中文标识,要求同上。

赠品必须负责“三包”。

二、质检报告:
1.商品质检报告应提供原件,需有直辖市级具有中国试验认证资格,带有CNAL/MA/AL
标志,商品质检报告必须当日随货品同时到柜,由商场审核签字留存。

2.质检报告按照商品品种,不同款式(系列)、产地、材质及性能的不同提供,须注明
品牌、面料料样(服装类)、生产单位、商品品种及款号(货号)。

质检报告应明确
检验项目,标准技术要求,实测结果,单项判定及最终检验结论。

3.质检报告所注商品的货号(款号)颜色,料样必须与我商厦所售商品标注的款号料
样相符。

4.不同产地、质地、款式、款号的商品不得套用质检报告。

5.商品如套用质检报告(同款不同颜色的商品),供应商须对商品进行确认,出具书面
保证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明质检报告编号、日期品种及货号,现商品的品种,货号及材质,保证无误。

6.质检报告有效期:以商品质检报告“备注”栏明确的有效期为准。

质检报告未注明
的,有效期为“一年”皮具、鞋类质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1)服装类商品:按照品种、款式、花色、产地的不同。

A.纤维含量:不同部位的面料、里料、佩饰、填充物的材质定量(FZ/T01053-1998)
B.商品外观质量:外观表面疵点、产品使用说明(中文标识:GB52964-1998),规格尺寸差异,缝制,做工工艺。

C.商品内在质量(做工):1.起球分为7级,3级以下为合格,对照样照分级(例:毛针织品标准FZ/T73018-2002,起球率要求3级以下)。

2.水洗
尺寸变化率内在缝制。

D.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2003,PH值、甲醛含量,色牢度(耐洗、耐摩擦、耐汗渍、日晒)。

羽绒服装还须提供含绒量,清洁度,
耗氧量,异味,微生物5项指标的检测报告。

(2)裘皮革服装:
A.材质定性。

B.商品外观质量:面革、外观、缝线、配件、规格号型,做工缝制,商品执行标准商品中文标识使用说明。

(3)皮鞋类商品按照如下内容提供:
A.品种:男、女鞋、正装鞋、休闲鞋、凉鞋、拖鞋、旅游鞋、皮革化B.款式:舌、系带、带绊鞋
C.皮质:牛皮、羊皮、马皮等(光皮,亮皮、漆皮、磨砂皮等)
D.底材:胶底、橡塑底、皮底、皮底贴片等
E.做工胶粘,缝制,粘缝
a.材质定性:鞋面、鞋底材质。

b.商品外观质量:做工工艺(胶粘或缝制或粘缝),面革、外观、缝制、缝
线、配件、规格号型、商品中文标识使用说明。

c.商品内在质量做工:色牢度、物理性能(耐磨、耐折等指标)
(4)皮具类商品:
A.材质定性:皮面、背带及配饰的材质定性。

B.商品外在质量:外观、商品中文标识使用说明。

C.商品内在质量做工:内在质量、色牢度、耐摩。

(5)饰品类:(袖扣、钥匙扣、眼镜及打火机)
A.材质定性:主材、配饰、镶饰。

B.商品外观质量:商品中文标识使用说明。

C.商品内在质量工艺,性能。

(6)钟表类:
A.材质定性。

B.外观质量,商品中文标识使用说明
C.商品内在质量(使用可靠性,止秒功能,时、分针协调差,瞬时日差,延续走时,防磁性能,电压系数)。

(7)打火机:
电子(压电)打火机,气体打火机:性能要求,结构可靠性,外观GB1140-1991 (8)天然宝石及贵重金属类:
A.材质定性(珠宝玉石名称GB/T16552-2003)宝石定性(珠宝玉石鉴定GB/T16553-2003)
B.外观质量,商品中文标识使用说明
C.商品内在质量工艺、性能。

三、进口商品:上柜前须按批次、产地、品种及数量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关税缴税单,产地证明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

1.报关单:应与所进商品产地,品种及数量相符,标注进口日期,经营单位,收货单
位、品牌、商品名称、数量、原产国、起运国、装货港、境内目的地。

2.海关专用缴税单:申报日期、缴税单位、品牌商品名称、数量单位、价格等。

3.产地证明:应注明公司名称、品牌、品种、品牌国别、商品原产地。

4.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注明品牌、商品品种、检验日期、检验内容及结论。

四、商场对商品进货检验:商品在上柜前上货时,必须经班组主任进货检验,主任对商
品质量,中文标识及耐久标识,质检报告,进口商品各种证件等内容检验合格后,方可订价后上柜销售,对证明不齐的进行跟踪。

限定期限补齐证件,主任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接受商厦或商场主营部门及商场业务经理抽查。

五、价目签:
1.检验合格的商品按不同品种机打价目签,商品须按品种、款式、产地、质地等级及
价格的不同分别单列,并悬挂机打价签,模特采用专用磁碰价签、展品、赠品均采用专用标识。

2.所有商品须做到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不得出现重复覆盖,一货多签及其它商场价目
签的现象。

3.降价销售商品,须使用降价签,不准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杜
绝严禁价格欺诈行为,做到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