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特区内外一体化意见
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 构筑民生幸福之城

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构筑民生幸福之城作者:全永平黄建华来源:《闽南风》2011年第02期“十二五”期间,厦门要力争实现“五个翻番”、打造“五个厦门”。
“五个厦门”,是要大力打造“创新厦门”、“宜居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幸福厦门”。
不仅老百姓把“幸福感”挂在嘴边,厦门城市的决策者,未来五年也将努力使得这座城市“更幸福”。
近日,《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简称《建议》)正式公开,一万八千余字的《建议》中多处提及“幸福”字眼。
正如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所强调,“把发展过程变成创造幸福、分享幸福、提升幸福的过程”。
“十二五”期间,也将是厦门岛内外一体化的关键五年。
日前,于伟国书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生动地解读了未来五年厦门岛内外经济协调发展、厦门人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的美好蓝图,揭开蕴含其中的“幸福密码”。
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将惠及所有市民2010年2月25日上午11时,是一个开创性的时刻,必将载入厦门开发建设的史册。
厦门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动员大会暨集美新城奠基仪式,在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在建工地举行。
集美新城、环东海域同安滨海新城、翔安新城、海沧新城……规划中的厦门岛外一座座新城,如同大鹏的羽翼、将奋力展翅高飞。
出席仪式的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为媒体记者和现场观众指点着新城规划平面示意图,饱含深情地说:“新城建设要让所有市民受益。
”于伟国对记者表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是民心所向,是岛内外的民众的迫切愿望。
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
近几年来连接岛内外的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等交通通道相继建成,随着福厦高铁的通车,厦深、龙厦铁路也将相继通车,厦门进入了“高铁时代”。
因此,现阶段把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及时由岛内向岛外转移,一体化推进岛内外城市建设,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做强做大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时机已经成熟。
最新 城管局五个一体化工作方案-精品

城管局五个一体化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四大工作格局”和区委“六大战略”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全域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管理”纳入全区中心工作之一的有利机遇,按照“中国梦,城管在行动”活动要求,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基础,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按照我局2013年“五个一体化”总体工作意见安排,通过探索和推进以城市管理与执法互动、管理力量与资源共享、城市管理绩效考核优化、全域城市管理同步提升及城管队伍管理规范提升等机制为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管罚一体化”、“资源一体化”、“绩效一体化”、“全域一体化”和“责权一体化”的工作目标和格局,并力争出亮点、出品牌。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管罚一体化”。
根据“信息互通、力量互补、管罚联动”的原则,在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间建立行政许可共同踏勘、审批监管信息互通、重大项目联合评估、整治行动共同参与的互动平台,加大对建筑渣土处置、餐厨垃圾收运的监管力度;坚持疏堵和劝罚相结合原则,创新人行道车辆违停、流动摊贩等难点问题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成效;深化联动,在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维修改造的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好燃气等行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并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或和个人及时指正,要求整改。
(二)推进“资源一体化”。
按照“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老城区“一包五互”的组团网格式管理模式,在逐步向新城区及其他镇(街道)推广的同时也要根据区域不同丰富内涵;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延线拓面工作,完善协同网络工作机制,并依托设备及技术资源,积极服务于局域网维护、队伍出勤考核,执法信息取证及市政、园林、环卫等行业作业管理;有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与网民在线交流、政府开放日、城管义工代表座谈会等活动,定期邀请公众参与市政公用设施行业考核。
城市一体化措施

城市一体化措施
城市一体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统筹城乡发展: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建立一种协调发展的机制,打破城乡分割的局面,实现城乡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
2.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优化城市和农村的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城乡土地利用一体化、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
3. 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产业联系,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加强城乡产业合作、推进农业现代化等。
4.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之间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连通性和共享性。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信息网络建设等。
5.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公共服务联系,提高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
6.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
7. 完善城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城市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管理机构建设、推进城乡管理规范化等。
总之,城市一体化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政策协调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0.29•【字号】深发[2003]15号•【施行日期】2003.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3年10月29日深发[2003]15号)为加快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步伐,实现深圳经济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宝安、龙岗两区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工业化水平大大提高,经济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村民基本上已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
这表明宝安、龙岗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加快两区城市化的步伐,对于统一特区内外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推进两区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缩小特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加快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把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竞争力为核心,紧紧依靠宝安、龙岗两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各项工作,实现特区内外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包府发[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11〕8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包党发〔2010〕2号)精神,结合国家和部分省市城乡统筹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转移进城农牧民的政策待遇(一)鼓励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
所有进城进镇落户的农牧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社会救助、教育、卫生、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待遇。
本市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惠农政策性补贴不变,集体收益分配等政策不变,并在10年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原有农牧民身份的计划生育优惠、奖励等政策以及孕产妇补贴政策。
(二)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户。
二、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统筹力度(三)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
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集中统一的市域规划管理体制,形成全市统筹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城乡建设新格局,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设施的共享度。
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与市政办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意见汇编.doc

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与市政办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意见汇编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发展需要,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三年攻坚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调整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加快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社会监督、依法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属地管理、责权明晰,协调顺畅、运转高效,配合联动、快速反应”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科学有序、扎实高效开展。
二、城市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一)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各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市城管委统一领导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城市综合管理权与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权的协调统一。
(二)市城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由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市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整体并入市城管办。
市城管办具体负责对市城管委确定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抓好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对各镇和各职能部门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提报市城管委研究解决。
协调各职能部门、各镇形成管理与执法合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三)各镇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
各镇成立城市(镇)管理办公室,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除鹤山路外所有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保洁工作。
市容环卫一体化意见建议

市容环卫一体化意见建议市容环卫一体化是指将城市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城市设施的建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理念和行动。
通过市容环卫一体化的推进,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容环卫一体化的发展,我提出以下意见建议:1. 建立健全市容环卫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容环卫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对市容环卫设施的投入。
市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市容环卫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提高设施的档次和品质,满足市民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3. 强化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
市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提升市容环境的整体质量。
市政府应加强对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的管理,保持其整洁、有序和美观,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5. 加强对市容环卫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市政府应加大对市容环卫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和形象。
6. 推动市容环卫信息化建设。
市政府应加强对市容环卫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市容环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7. 加强市容环卫工作宣传和教育。
市政府应加强市容环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市容环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卫工作,形成良好的市容环卫氛围。
8. 加强市容环卫执法和监督。
市政府应加强市容环卫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市容环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市容环卫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9. 积极引入市容环卫的创新技术和管理模式。
市政府应积极引入先进的市容环卫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市容环卫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

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整体介绍企业外网的发展从简单的形象宣传开始,逐步发展到开始市场营销、与访问者互动及门户角色的加入,泛微敏锐的认识到:与内网的集成将是企业外网的发展方向;同样企业内网的发展从最初的内网BBS,到集成日常办公,再到集成业务数据的综合门户,泛微敏锐的认识到:数据集成将是企业内网的发展方向。
有没有一个系统能将企业的内网和外网有效的整合在一起,真正意义上实现企业的一体化管理?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提供的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正是将企业的内外网协同完美的整合在一起。
通过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e-cology的七个关联模块协同运作集成了内网的新闻公告、事务管理、文档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会议管理、客户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通过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e-cology的信息门户EIP将企业月刊、电子交易、在线定购、用户管理、产品及服务发布等外网功能整合进来,实现了数据的一次录入多次利用。
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企业的内外网协同一体化管理。
设计理念根据现代企业内外网整合的需求,企业通过希望建立一个内部的管理平台并且通过此平台能够后台处理外网的信息。
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e-cology创建了一个企业内部管理者、普通员工协同工作的平台,此平台将企业所有的信息都构架在一张信息网状图上,但我们找到其中的一个点时,就可获取所有与此信息点相关的信息。
同时通过此平台可将企业的产品信息、签约新闻、招聘信息等发布到企业外网上,可随时控制及更新,实现了企业内外网协同一体化的管理。
通过引入了企业信息门户EIP,将客户、供应商、分销商、代理商关联进来,随时进行交流互动,提升企业运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产品架构泛微协同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包括两部分,进行信息发布、网上交流、业务处理的外网,进行日常办公信息及业务系统的内网。
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八大模块协同运作提供了一个企业内部的办公平台,实现整个企业协同运作,加速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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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特区内外一体化的意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尽快理顺特区内外管理体制,我局对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工作在法规、公共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的差异进行了梳理,现报告如下:一、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工作在法规、公共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的差异(一)在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的差异1.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特区内园林绿化管理适用的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适用的规章是《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而特区外一直适用于《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在公园管理领域,国家、省、市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规规章对公园的建设、管理及保护进行系统地规范,而且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的管理职责也无明确法规规章予以界定。
2.城市照明管理特区内城市照明管理现适用的规章是1997年市政府59号令《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特区内城市道路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1--维护和管理。
对特区外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至今未有明确规定。
3. 环境卫生管理特区内环卫管理适用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特区外适用《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
4、户外广告管理特区内户外广告管理适用法规、规章是《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2006年,我市户外广告管理体制作了重要调整,原《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已不符合当前实际。
(二)在公共政策方面存在的差异1.园林绿化方面特区内城市绿地占用行政许可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地占用收费依据是2001年10月16日发布的《深圳市城市绿地占用收费办法》。
特区外城市绿地占用行政许可依据是《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地占用收费依据是广东省的相关规定。
两者在行政许可依据上存在差异,城市绿地占用收费标准也不统一。
2.城市照明管理2006年8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6]193号)下发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该规定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灯光景观系统规划》规定的范围内所设臵的景观照明设施,其维护费及电费可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只是参照执行,没有明确规定。
3.环境卫生管理2--(1)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深府[2009]5号),发布了科学合理的清扫保洁预算指导价格,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改善环卫工人待遇,规范清洁服务招投标和作业市场监管,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和城市清洁水平,把深圳打造成为全国最干净、最优美的城市。
目前,盐田、福田、罗湖等区已先后按照政府预算指导价落实清扫保洁经费,盐田和福田区的清扫保洁均价提高到10.8元/平方米〃年,为高标准的环境卫生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近两年特区外各区的清扫保洁单价虽然也略有提升,但平均单价依旧低于4元/平方米〃年,甚至有些区域的发包单价仅为2元/平方米〃年,难以维持正常的连续性保洁,更难以做到全覆盖管理、精细化作业、机械化清扫、高标准冲洗,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要求,导致机械化作业水平低,特区内外环卫发展不均衡,城中村、内街小巷、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区域卫生状况较差,成为制约特区外各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2)《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158号令)自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效果十分显著,但还存在特区内外“三不统一”的问题。
一是征收方式不同。
特区内居民依不同户型实行按定额计收,特区外居民则按排污水量系数折算法计收,特区内部分居民对定额计收反映意见比较大;二是代征收手续费标准未统一。
目前,特区外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的代征收手续费由区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为3.5%。
特区内的代征收手续费在2007年垃圾处理费开征时,市城管部门虽然与特区内各供水企业签订了书面委托协3--议,但协议上未明确手续费标准,手续费标准只能暂定3%,时限一年。
到2008年10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正式通过了2007-2008年代征收手续费标准,但该次会议提出对2009年1月以后的代征收手续费由市财政局、物价局、城管局、水务局等单位结合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统筹考虑,重新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四委局组织开展重新调研与测算工作,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减免措施未统一明确。
对减免措施和特殊措施规定,均主要是针对特区内的具体情况。
(三)在城管执法方面的差异目前,在城管执法领域,特区内的街道执法队执法中优先适用特区法规、规章,特区外的街道执法队执法中只能适用国家、省或深圳市的法规、规章,不能适用特区法规、规章。
(四)在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架构方面的差异1.园林绿化、公园管理(1)特区内外绿化管理架构的差异:由于深圳特殊的历史原因,深圳市市政公共绿化现有的管理架构是市、区、街道、社区、企业等多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除了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的市政公共绿地和南山区部分市政公共绿地由市绿化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深圳市其他的市政公共绿地都是由各区、街道、社区或企业进行管理。
部分区、街道、社区无专门绿化管理机构和专业人才,管理力量薄弱。
2009年深圳市政府进行大部制改革,深府办[2009]100号)《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各区不再承担道路绿化、路灯维护管理事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大部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市绿化管理处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有序地对绿化管理事4--权进行接管。
2010年4月接管了盐田区市政公共绿地管理事权,7月正式接管福田保税区周边的市政公共绿地。
目前,深圳市绿化管理处与蛇口工业区、市交通委正在办理绿化管理事权的移交事项。
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已达成移交共识,正在积极协商具体事宜。
龙岗、宝安、南山区的绿化管理事权的移交工作也在进一步的推进中。
(2)特区内外绿化管理机制的差异:绿化管理模式: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直接管理的市政公共绿地已全部实行市场化,推行绿地管养公开招标和末位淘汰的管理制度。
而区、街道、社区、企业等部门管理的市政公共绿地则未能完全实行市场化,也未能推行末位淘汰的管理制度。
绿化管养经费:各级管理部门不一样,绿化管养经费投入程度不一,造成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差别很大。
如南山区绿化管养经费为6元/年.平方米;龙岗各街道绿化管养经费3.5元/年.平方米,中心城区5.2元/年.平方米;光明新区实施总承包,绿地面积163万平方米,年度经费269万元,平均单价1.65元/年.平方米。
管养经费的投入偏低,远远不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3)目前,公园管理体制不同,特区内的公园和特区外的跨区公园主要由市公园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新区的公园除跨区公园外则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2.城市照明管理目前,特区外路灯分别隶属29个主管部门,人财物均独立,造成多头管理,资源浪费,并且由于特区外多数街道办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管理不到位、维修不及时、设施5--残旧、设备落后、路灯亮灯率、设备完好率和灯容灯貌与特区内存在较大的差异。
3.环境卫生管理目前,全市的环卫管理机构设臵和管理人员配备差异较大,其中:市设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市城管局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为78名;特区内外各区环卫管理部门在区城管局内设或外设,名称五花八门,特区内各区专职环卫管理人员的编制数为2-13名不等,特区外各区专职环卫管理人员的编制数为8-19名不等;特区内各街道由城管科负责环卫工作,整个城管科普遍只有4-5名编制,特区外各街道由市政服务中心负责环卫工作,专职环卫管理人员很少,少数加上兼职人员才8人。
由于全市环卫管理机构设臵不统一,各区、街道尤其是特区外各区、街道配备环卫管理人员很少,导致全市环卫管理效能层层递减,特区内外卫生质量不平衡、差距较大。
4.户外广告和非交通设施审批管理体制户外广告和非交通设施管理和审批,特区内统一由市城管局负责,特区外由各区负责。
(五)在爱国卫生管理方面的差异目前,我市爱国卫生管理特区内外差别较大,特区外“四害”密度高,环境卫生及市政基础设施差,经费落实和管理不到位。
二、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一体化的建议(一)在法规和规章方面的建议1.园林绿化、公园管理为切实解决园林绿化法规、规章方面的差异,我局于20096--年起草了《深圳市绿化条例》,目前该条例已上报市法制办,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恳请市政府协调尽快报市人大,争取年内能出台《深圳市绿化条例》,彻底解决特区内外“一市二法”的尴尬局面。
在《深圳市绿化条例》出台前建议特区内外园林绿化管理均依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
为全力推进深圳“公园之城”建设,我市亟需出台一部专门的《深圳市公园管理条例》。
2.城市照明管理尽快制订《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国家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7月将正式颁布执行,建议根据该《管理规定》制订发布《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对特区内外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力争该项工作在2011年底完成。
3.环境卫生管理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予以明确全市统一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他现行的我市环卫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均适用全市。
4、户外广告管理建议市法制办牵头组织重新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使户外广告管理尽快适应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二)在公共政策方面的建议1. 园林绿化管理为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管理公共政策方面的难题,实现特区7--内外一体化管理,建议特区内外城市绿地占用行政许可在《深圳市绿化条例》未出台之前,均依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绿地占用收费标准均依据现行的《深圳市城市绿占用收费办法》。
行政许可统一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并在各区设臵办事点,方便特区内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业务。
2.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府协调督促特区外各区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更加重视直接影响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的环境卫生工作,贯彻落实深府[2009]5号文件精神,首先,要突破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特区外环卫管理事业发展的困境,迅速提高清扫保洁外包单价,在2011年前按照政府预算指导价格标准足额安排道路清扫保洁经费,进而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和监管,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水平。
同时,由市发改委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尽快修改《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及实施方案》(深价管字[2006]75号),力争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由市财政委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尽快确定全市代征收手续费统一标准,力争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