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济学 第十一章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资料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资料一、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个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实行土地国有化,打破封建土地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方向。
2.计划经济时期:土地国有化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国家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收益权分离的制度安排,农民以集体经营为主体,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进行农村生产活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制度,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主要内容1.土地国有制度: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是国家所有,国家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
这是我国土地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可侵犯,也不能买卖、抵押。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授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依法享有经营土地的权利,有权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并享有承包地红利。
3.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为三十年,可以延长,确保农民有稳定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农民的承包利益。
4.农村土地流转:为了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经营规模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国推行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使农村土地能够在农民之间、农户之间流转。
5.城市土地制度: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对城市土地实行出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利用。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但仍属于国家所有。
6.城市建设用地增值收益:我国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收益共享机制,实现了城市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回归国家和公共利益,促进了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三、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特点和问题1.农村土地流转不平衡:土地流转存在着大地小农、利益不均等问题,一些农户在土地流转中面临流转额度有限和土地价值较低的困境,制约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

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土地是国家的重要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国土状况、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反映,它是国家国土管理工作的总体制度和政策。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等内容。
这些制度既是我国国土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和政策,又是我国土地发展的保障和促进的有力支持。
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制度之一。
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我国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基于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之上,建立的统一的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国家保有所有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我国国土利用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针对农村土地问题而制定的,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经营制度。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和促进的重要手段。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
土地出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化出让和经营性使用。
以上三个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们共同构成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和政策基础。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在土地保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它建立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保障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维护了土地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护了土地资源的公共利益。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问题的基本解决制度,通过建立土地承包制度,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土地的良种良法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资料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资料一、土地管理体制:我国土地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国家所有制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两种形式。
1.国家所有制土地:国家所有制土地是指由国家集中统一所有和管理的土地,包括城市土地和农村宅基地。
国家所有制土地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即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者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
2.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是指由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农田、林地、草地和水面等。
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即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体或家庭经营,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可以自主决定土地流转、抵押等。
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颁布实施,1998年修订。
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流转、征收等内容,明确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保护和流转进行了规定,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颁布实施,对城市土地使用、转让和租赁等进行了规定,保护了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管理程序和条件,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5.《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于2024年发布,指导了农村土地确权发证的工作,保障了农民土地权益,促进了农村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三、土地流转和利用:我国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转租、合作经营、股份合作等方式,主要用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等。
我国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工业建设、城市建设、生态建设等。
近年来,我国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整备、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和措施,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产权制度等,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
土地经济学作业答案

土地经济学作业题答案土地经济学作业题答案(一)第一章导论名词解释1、土地:由地球一定高度和深度的岩石、矿藏、土壤、水分、空气和植被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即陆地及其自然附属物。
且由于人类投入了大量劳动,现实的土地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自然综合体,而是一个由各项自然因素并综合了人类劳动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2、国土:一个主权国家的全部疆域,即其所管辖的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总和,包括这一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资源条件。
填空题1、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
2、土地的自然特性包括(位置固定性)、(面积有限性)、(质量差异性)和(功能永久性)。
3、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以土地的(自然特性)为基础的。
4、土地的经济特性包括(供给的稀缺性)、(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报酬递减的可能性)、(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5、土地自然差异性是(土地级差生产力)的基础。
6、(土地供给的稀缺性)是引起土地所有权垄断和土地经营垄断的基本前提。
7、土地的基本功能有(承载功能)、(生产功能)、(资源功能)。
8、“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一定意义上比喻了土地对于人类的(承载)功能。
9、(土地供给的稀缺性)要求人们集约地利用土地。
10、按照地貌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
11、按照土壤质地,可以分为(黏土)、(壤土)、(沙土)。
12、按照生茶能力,可以分为(高产田)、(中产田)、(低产田)。
13、按照土地权属性质,可以分为(国有的)、(集体所有的)、(私人所有的)。
14、按照土地的实际用途,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15、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以国土发[2001年255号文]印发了新的《土地分类(试行)》标准。
一级(3个)、二级(15个)、三级(71个)。
16、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
17、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包括三个方面,即(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产流转)。
专题 5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ppt

理体系,也形成了以“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和“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为特点的体制格局。 (3)98年,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修改 和完善,确定基本国策,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86年以来城乡土地管理事权的不断拓展
86年以来城乡土地管理事权的不断拓展
(4)针对土地管理体制方面出现的问题,党和国家于2004 年底确立实行省级以下土地垂直管理。
改革后省级国土部门维持现状不变;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由上一级国土部门任免; 设区的市(州),土地管理权上收,区一级国土资源局改为市国土主 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县 (市、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 管理所,为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但市、县国土主管部门仍为当地政府的工作部门,人员编制由地方政府 管理,土地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任免还需要征求地方的意见
农业部
农垦部
1956
城市 服务部
内务部
建筑 工程部
多头分散管理阶段
直到1982 年,我国实行的都是城乡土地分割,用地部门分 散管理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
• 各级政府机构中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 • 城乡土地分开管理,农村土地(包括农田和林地)由农业部
门管理;城市土地由用地部门分散管理; • 水电、交通、铁路等部门对自己使用的土地负责; • 军队负责管理军事用地; • 城市建设机构负责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使用与管理。 1982 年,农业部成立了土地管理局,形成了农村土地由农
(一)国土资源部管理体制设置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一、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种。
国有建设用地由国家出让或划拨给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用于城市建设、经济建设以及社会设施建设等。
农用地则是由国家统一划定农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等。
二、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土地租赁、土地出让等方式取得,用于投资建设不同性质的工程和项目。
而农用地的使用权主要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对于农民而言,承包土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等。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以法律赋予农民的,在一定时间内大规模承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等用途的权利。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农民自愿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合作社,通过承包土地实现农业生产,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农村经济。
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土地的经营权益,同时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土地的保护和利用要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为30年,到期可以继续自由承包,并且允许流转,但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和程序的限制,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四、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包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公平合理补偿、协商一致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土地补偿、经济补偿、安置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
总结起来,中国现行土地制度将土地所有权划归国家,土地使用权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分配,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赋予了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承包和经营权益。
同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合理补偿,保障他们的权益。
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第五讲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第五讲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一、土地管理的概念及我国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7年9月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
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
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满足当前和今后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
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造成土地基本信息“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于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问题,对于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乃至国家宏观管理和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
首先,我国土地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国家所有、农民承包经营。
国家确
立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原则,土地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国家的基本资产,因此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分配拥有决定权。
与此同时,国家授权
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进行承包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这一原则既保障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统筹和管理,又保护了农民的承包权益,使得土地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其次,我国土地制度注重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近年来提出了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战略目标,土地制度也开始注重保障生态环境的良好
状况。
国家加强了土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通过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推行生态补偿等方式,鼓励农民用好土地、爱护土地、保护生态,实现经
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良性互动。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充分保障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管理
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
然而,
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土地流转权交易不平等、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统筹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化,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从而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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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深化改 革的方向与原则
从历史的和国际的经验来看,将资源管理从产业 管理中独立出来,同类资源由部门分管走向集中 管理,不同资源由分散管理走向统一管理;资源 管理的目的由单纯的保障供给,重点转到充分利 用与合理保护;资源管理的手段从单纯的行政手 段,转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及必要的行 政手段等,正在成为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 向.土地资源作为中国的短缺资源更应坚持这样 的改革方向.
(一)从新中国成立到1986年,土地管理 的事权主要是由当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的需要而引发的,工作内容少,事权较为 单一 (二)1986年以后,城乡土地管理事权不 断拓展
第二节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 制的建立与运行
一,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建立 二,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运行及其成果 (一)加强了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 基本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二)加强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科学规划, 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三)加强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 服务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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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 体制
第一节 中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 第二节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建立与运行 第三节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第一节 中国土地管理体制的 演变
一,土地管理机构设置的演变 (一)多头分散管理阶段 (二)城乡土地统一管理阶段 (三)国土资源相对集中统一管理阶段
二,土地管理事权的演进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 标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战略要求的,能够促进国土资源优化配置, 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有利于维护资源所 有者与使用者合法权益,集中统一,关系 协调,依法行政,高效精干的管理体制.
深化改革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 原则 (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 (四)坚持政企严格分开的原则 (五)协调"条块关系",保证政令畅通的原 则
第二节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 制的建立与运行
(四)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 场建设 (五)健全法制,依法行政,实现土地管理 秩序的基本好转 (六)加强了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建设
第三节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 制的改革与完善
一,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缺陷 当前我国的土地管理体制还难以保证实施 符合中国国情的土地供应政策. 从横向关系看,在各级政府的各相关部门 之间尚未形成严格土地管理的合力,从而 大大降低了土地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一,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缺陷
从纵向关系看,我国土地广阔,从中央到 地方共有五级政府.如果不能明确划分并 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职责,在经济利益和 地方保护主义的驱动下,就难以形成统一 的,有权威的土地管理制度,难以保证政 策的顺畅实施,也不会有严格公正的土地 违法事件的监督和检查.
一,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