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苯超标水污染事件
自来水苯超标应急方案

4·11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预案专业:环境工程学号:201275050126姓名:余沛东一.事件介绍背景:4月11日,兰州市政府发布官方消息,兰州市自来水发生苯指标超标,全市启动应急预案,全市部分地区停止供水,一时间这座240万人口的城市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经过持续四天的努力,4月14日7时开始,兰州市宣布,全市自来水恢复正常供水,兰州自来水污染危机告一段落。
4月11日下午两点,兰州市发布官方消息,当地水务公司检出出厂水苯含量78微克每升,超过国家10微克每升的限制标准,全市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区降压供水,部分地区停水,未来24小时,自来水不宜饮用。
兰州市立即引发抢水热潮,而就在此之前,由于3月初兰州也传出水中有异味的传闻,面对恐慌,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还试图进行解释和控制。
原因:初步判断,可能缘于两次历史事故。
一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R205A#渣油罐,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事故造成罐体破裂导致90立方渣油泄出,其中有34吨渣油跑料未能回收,渗入地下。
二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泵B—113,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以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
二.污染源及自来水输水管道分析污染源及污染物:兰州市威立雅公司作为兰州城区惟一的供水企业,而且其自来水厂的自流沟和兰石化的化工管道相互交叉,所以应该先从被污染的北线自流沟开始调查,分析并确认兰州市水污染的污染物质。
输水管道:兰州威力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的沟体伸缩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超标。
因含油污水中有机挥发物比较多,所以可以往挥发性有机物方面去考虑监测。
三.监测方案1. 采样2. ⑴采样点布设:●布设原则:哪里有污染就在哪里布设(采取污染段苯超标量最大区域自来水管道附近的土壤)划分采样单元(以两个检查井之间的管段为一个单元)采样点不舍在天边、沟边、路边、及水土严重流失或表层土被破坏处●采样点数目:n=﹙CV·t/d﹚²(根据实际情况计算n)式中:n--每个车采样单元布设的最少采样点数CV----样本的相对标准偏差,即变异系数t----置信因子,当置信水平为95%时,d取0.2d----允许偏差,当规定抽样精度不低于80%时,d取0.2采样点布设方式:网格布点法,取管道周围(上下左右四点)土壤2. 样品采集与预处理土壤:⑴采集好的样品一式两份(样品袋和袋口),贴土壤样品标签⑵带回后将土样放入玻璃瓶中至于低于4℃冰箱内保存⑶测定土壤中苯的含量需新鲜土壤,因此不需预处理3. 样品检测土壤:⑴检测方法:液相色谱法⑵仪器:液相色谱仪⑶过程:将土壤样品用苯可溶入的液体溶解,得到液体样品后用液相色谱仪进行分析对比。
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解说讲诉

1.自来水公司是营利 公司还是公益公司? 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2.水是不是产品?
3.若水是产品,那么 自来水是否受产品法 管理?
4.自来水受产品法管 理,那么消费者是否 可以要求赔偿?
责任
污染者—— 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
?
自来水公司
公益性自来质水公司被不断
削弱,盈利性质 公益
公司
区别:是否以营利 为目的,自负盈亏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 六条 第(一)款规定不
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 该标准;第(二)款具 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 性能,但是,对产品存 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 说明的除外
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
10日17时至11日凌晨2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 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至200微克/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兰州市环保、 水务等部门介入调查。随后,兰州市政府宣布24小时内兰州市自来水不宜饮用。
在11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 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市民道歉。但居民反映半月前喝水就有异味 要放茶掩盖。 这是居民们排队争相买水的图片!
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公司
不断扩张,成为
打着公益招牌的兰价州变市化水
营利性公司
06年1月前 06年1月
至09年4月
09年11月
产品
自然属性的 法律属性的
产品
产品
广义—— 工业处理的
制成品
狭义—— 可移动的 工业制成品
适用本法
经过加工、制作, 且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设备
军工企业生产 的民用产品
甘肃兰州水污染事件解说

兰州市水 价变化
产品
自然属性的 法律属性的 产品 产品
广义—— 工业处理的 制成品
狭义—— 可移动的 工业制成品
适用本法 经过加工、制作, 且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设备 军工企业生产 的民用产品
不适用本法
天然产品、初级农产品 非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筑工程、不动产 军工产品 药品
1.自来水公司是营利 公司还是公益公司? 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2.水是不是产品? 3.若水是产品,那么 自来水是否受产品法 管理? 4.自来水受产品法管 理,那么消费者是否 可以要求赔偿?
责任
污染者—— 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
?
自来水公司
自来水公司 公益性质被不断 公益 区别:是否以营利 营利 为目的,自负盈亏 削弱,盈利性质 公司 公司 不断扩张,成为 打着公益招牌的 营利性公司
苯的危害
由于苯的挥发性大, 暴露在空气中很容易扩 散。人和动物吸入或皮 肤接触大量苯进入体内, 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 毒,长期吸入会侵害人 的神经系统,急性中毒 会产生神经痉挛甚至昏 迷死亡;长期接触还可 能引发白血病。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 六条 第(一)款规定不 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 该标准;第(二)款具 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 性能,但是,对产品存 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 说明的除外
污染原因示意图
关于事故的起因有两种说法,一是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 司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二是据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王金生说,初步判断兰 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露事 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自流沟设计寿期到了以后,收缩 缝老化,滞留区的含苯地下水通过收缩缝进入自流沟,进而 污染到水质。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伦理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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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与环境安全角度
第一,因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导致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等生态损害 的问题,尽管环境法上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但具体的损害治理 制度目前仍处于缺失状态。比如,2008年松花江污染事件中,制度缺失表露 无遗。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约600万元用于污染防控,但后来发现松 花江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 金78.4亿元。此消息一出,再次引起公众质疑:中石油造成的污染事故,防治 数目如此之大,却为何让国家和纳税人来买单。这个事件背后反应出来的一 个问题就是环境保护领域对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这一块没有相应的责任制度。
自来水中苯含量超标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市 民“抢水风波”,兰州市民在各大超市大量抢水。
4月11日,在兰州市西固区一居民区,居民们 在送水点排队打水。
2、生产安全角度
第一,企业生产安全存在隐患,企业污染信息报告不及时。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都对发生重 大污染事故之后信息报告制度做了比较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根据媒体 公开的消息,4月10日17点左右,威立雅水务公司就初步检测到出厂水苯含 量高达118微克/升,远远高于10微克/升的国家限制标准。在发现水异常后, 该公司又连续3次对水质进行了检测,每次间隔2个多小时。直到11日凌晨5 时,威立雅才将污染情况报告给兰州市政府。威立雅在检测到自来水苯严重 超标12小时之后,才报告给兰州市政府,无论如何不能称得上及时,存在延 报的嫌疑,在这方面威立雅水务公司应当是有责任的。
兰州水污染事件回顾和分析

>>>兰州水污染事件回顾经甘肃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监测,截至2014年4月13日19时,兰州市自来水抽样检测数据显示:威立雅水务公司自来水厂1号泵房和2号泵房取样点,安宁区培黎广场取样点,苯含量未检测出;西固区建国宾馆取样点,苯含量为2.15微克/升。
在此之前,17时20分,兰州市召开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通报称,导致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两水厂之间的自流沟内水体受到了污染,并初步查明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
通报还称,初步判断,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形成的原因有二:一是原兰化公司一渣油罐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有34吨渣油渗入地下;二是原兰化公司一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
该通报至少说明,这条自流沟早已受到了含油污水的污染。
事件发生以来,作为兰州市民,《法制日报》记者亲历了该事件的整个过程。
“迟到”的公布4月11日凌晨3时,就在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向水厂沉淀池投加活性炭的时候,兰州数百万的市民还大都沉浸在熟睡之中。
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是2007年8月由原兰州供水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公司组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据该公司介绍,投加活性炭是为了吸附有机物,降解苯对水体的污染。
5个小时后,早上7时起,当市民们纷纷起床洗漱、吃早餐、上班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家里水龙头哗哗流出的自来水,或许已经被苯污染。
苯是一种石油化工基本原料,在常温下为透明液体,有毒,也是一种致癌物质。
直到当日11时许,有媒体报道称,兰州自来水苯指标严重超标——国家限值为10微克/升,当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也就是说超标20倍。
此消息迅速在微信、qq群、短信中传播开来。
与此同时,市民开始抢购各大小超市的矿泉水。
媒体披露的数据得到了相关部门证实。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兰州事件折射中国自来水危局
兰州的自来水污染只是一个缩影,水安全 也是一个中国难题,中国的水污染情况也 已达到十分严重的地步。据相关报道称, 中国约有50%地表水源受到污染,上百种 有机化合物、重金属离子进入水源,地下 水源也不安全,存在氟、砷、铁、锰等超 标的问题。——来自经济观察网
兰州市环保局局长闫子江在会上说,受到 苯污染的是兰州威立雅公司自流沟的4号线。 他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挖掘出的泥 土中发现了原油,目前尚未挖到泄漏的管 线,不过泄漏点已经确认,施工人员仍在 进行挖掘作业。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然而,在随后的采访中,北京师范大学水 科学研究院教授、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 员王金生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王金生表 示,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 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漏事故后渗 入到地下的污染物。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消协,兰州人喊你发起公益诉讼
14日上午,5位兰州居民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兰州威立雅 水务集团公司提起了诉讼。但兰州市中院拒绝了这一起诉 状,理由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 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法明确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 法条正式赋予了消协组织公益诉讼权。但到目前为止,我 们似乎还没看到哪里的消协组织正式行使了该项权利。那 么,这一次呢?兰州市民对自来水苯超标的诉讼请求,被 法院以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理由拒绝了,具备诉讼主体 资格的消协组织能关注到吗?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自来水危与急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
兰 州 自 来 水 污 染 事 件 时 间 轴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4.04.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4.1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月11日,兰州市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
根据省政府要求,为做好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决定成立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刘维忠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杨陇军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晓明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新华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常务副院长
成员:
花恒一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孙亚军省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
王晓娟省卫生计生委疾病控制处处长
王彦成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
王胜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处长
杨敬科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
方剑平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
张吉俊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所长
孙建云省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应急办,孙亚军为主任,宋兰平为副主任。
联系电话:************。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浅谈对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认识2

浅谈对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认识摘要: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了“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本论文从生物伦理学、生态环境、生命健康保护三个方面论述了笔者对此事件的认识。
1.事件概述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了“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10日22时自流沟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
导致此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威立雅水务公司3号、4号自流沟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据相关部门的后续报道,这些油污是由于兰州石化1987年和2002年的两次爆炸着火事故中泄露后未经回收而渗入地下水中的这个事件整体上都很“荒唐”。
2.从生命健康保护的角度看事件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次水污染的主角—苯:其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具有强的挥发性,可以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内,长期接触会损伤人体神经系统,并引发白血病、癌症等疾病,严重时会引起休克和死亡。
由此可见苯污染了自来水,我们不仅会由于饮用而将其摄入体内,还会因为皮肤接触日常生活用水和吸入从水体中挥发出的苯而在体内富集更多的苯。
我们体内70%-80% 都是水分,人体中的水每5-13天需要更新一次。
它是人体六大营养物质之首,是细胞内良好的溶剂,是各种代谢反应中的反应物,是运输营养、排出代谢废物、参与体温调节等各种生理活动的生命动力,水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生命的质量。
那么当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受到污染时,我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还能从何得到保障?由水在人体内发挥的重要作用和苯给人体带来的潜在重大危害可以看出,此次水的苯污染事件是十分严重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人民群众全方位的治理理应刻不容缓。
2.从生物伦理学角度看事件首先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事件的直接原因为兰州市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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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水危机背后的“中外斗法”全国唯一没有第二水源的省会城市,苯超标导致三百万人的抢水潮4月12日,因兰州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当地群众在等待应急送水车辆的到来。
新华社发这座城区三百多万人口的城市,供水全部依赖兰州威立雅。
恐慌迅速演变成了抢水潮。
与此同时,舆论质疑声四起:兰州威立雅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布?兰州市政府是否在瞒报?苯超标是否与3月6日的兰州市自来水异味相关……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王柠15日介绍,兰州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第二水源的省会城市,多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在谋划和争取,2013年已经启动了从刘家峡水库引水的第二水源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原计划今年3月份开工,但因为投资方的原因,没有按期实施;兰州市将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安全供水问题。
兰州城区三百多万人的饮水安全系于这样的水务企业之手:一条可谓生命线的自流沟周边,布满化工企业、违规建筑、猪圈、废品站。
一个决定全城饮水安全的七人董事会,却疲于斗法,搁置事务,导致管理失范。
一个原本被寄予破解城市水务困局的合资典范,却将城市供水安全带入重重隐患之中,直至事发。
“洒水一身泥,不洒水一身灰”,是包围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以下简称兰州威立雅)破损街道的最贴切描述。
它还被储油罐、纵横交错的化工管道包围着。
集团大楼也显老态,电梯里灯光暗淡。
2014年4月11日,一条约三公里长的自流沟将这家水务企业拖入舆论漩涡。
突如其来的苯超标,酿成了全城抢水风波。
而突发事故背后的企业管理失范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要命的是,它维系着一座城市的供水命脉。
至少喝了八天污染水2014年4月10日晚上约11点,兰州威立雅董事长姚昕为一个电话赶回了公司。
电话的另一头说,自来水苯含量超标。
路上,姚昕通过电话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紧急汇报,几个电话打了一个多小时。
这几个通报电话,原本应为总经理贾庆虹的职责。
当时,贾庆虹也正在连夜赶回办公室。
“我不放心他们。
法方对钱管得很清楚,但对生产不清楚。
”姚昕说。
“他们”指的是自己的公司搭档:法方代表们。
兰州威立雅前身为兰州供水集团,2007年,该集团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兰州威立雅。
兰州市国资委[微博]和法国威立雅集团分别占55%和45%的股权。
姚昕、贾庆虹分别是兰州市国资委[微博]、法国威立雅派驻的代表。
按照当初的合作协议,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运营。
但实际上,法方派驻人员目前仅有4人,分别是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和采购顾问,几无生产相关人员。
姚、贾等人回到公司确认检测结果,并启动应急预案,制定污染后的供水方案。
凌晨3点向沉淀池投放活性炭,用以吸附苯。
让兰州威立雅上下紧张的消息直到11日12时才由新华社发布。
消息称,4月10日17时,兰州威立雅出厂水及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严重超标,最高时为国家限值的20倍。
两个小时后,兰州政府发布官方消息。
此时距离第一次检测超标的时间已过21小时。
这座城区三百多万人口的城市,供水全部依赖兰州威立雅。
恐慌迅速演变成了抢水潮。
与此同时,舆论质疑声四起:兰州威立雅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布?兰州市政府是否在瞒报?苯超标是否与3月6日的兰州市自来水异味相关……目前,这些质疑已在数次新闻发布会上得到解答。
2014年4月15日,姚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解释原因:10日下午5点第一次检测苯超标,检验员、水质中心负责人已是及时层层汇报,最后副总经理安排复检。
“因为在检验过程中可能会被其他物质污染,如果没有确认就上报,会引起恐慌,对市民和政府都不负责任。
因此需要复检确认。
”4月14日,兰州威立雅副总经理闫晓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
按照国家规定,对自来水水质的常规检测内容有9项,月检有34项,全面检测为106项,半年做一次。
苯属于非常规检测项目。
3月份全面检测刚进行一次,原本半年后才会进行第二次。
在4月14日,闫晓涛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此次苯超标属于在完成其他任务时的意外发现。
此次检测超标的水样,是在4月2日取的。
这是否意味着4月2日,西固区和安宁区的自来水的苯含量就已异常?闫晓涛称,“有这个可能”。
可以查询到的资料显示,长期吸入苯会侵害人的神经系统,急性中毒会产生神经痉挛甚至昏迷、死亡。
在白血病患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有苯及其有机制品接触历史。
如果不是一次“偶然性”的检测,此次被波及的西固区、安宁区居民可能将会至少连续饮用半年苯超标的自来水。
早已污染的自流沟事故原因很快便公告天下。
一条连接兰州威立雅自来水一分厂至二分厂的自流沟被污染。
这条建于1950年代的自流沟,很难与其合资方全球水务巨头的形象联系起来。
全程钢筋水泥封顶,周边分布众多化工企业,此次污染的肇事者中国石油(116.19, -1.75, -1.48%)兰州石化分公司的工厂就在自流沟南面,相隔仅二三十米。
这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石化企业,而所在的西固区,也是大型石化工业基地,被称为“西北高原化工城”。
4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称,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
污水被追溯到1987年的芳烃抽提装置的罐体破裂,2002年的油蒸馏车间开裂着火,两次都有渣油泄出,形成污水遗留至今。
“自流沟地下污水的存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兰州威立雅一名职工对记者说。
据他回忆,1987年在上述爆炸事故之前,就出现渣油污染自流沟事件。
那时,自流沟周边仅一家兰化厂,那起事故判断为兰化厂的跑冒滴漏,而堵住自流沟伸缩缝的沥青玛帝脂被渣油腐蚀了。
因为当时找不到合适的替代材料,被腐蚀的自流沟直到1989年才得以修复。
后由某部队单位施工修复,所采用的材料并未公开。
“据称寿命约为15年。
”上述员工说。
约在2006年、2007年,因为又有自来水被渣油污染,在相同地段再次维修,增加了800米的防渗膜。
但每条自流沟均长达3公里。
多年来,即使一目了然的自流沟外部环境也被忽视。
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兰州市自来水公司自流沟边线两侧25米的陆域为城市生活饮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油库、加油站”、“禁止建设居民点和商业网点”。
但1970年代以来,自流沟两侧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猪圈、废品站,甚至有人将大量生活污水排入自流沟。
兰州威立雅一位中层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后来甚至连自流沟的标志物都没了。
2007年8月,兰州石化分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开挖穿孔施工,欲将雨污排水管道穿越自流沟。
自流沟的内外环境如此恶劣,但几十年来,自来水企业只能靠水质监测来判断自流沟是否有问题,只在自流沟出现问题后才进行检修,而且都是局部维修。
兰州威立雅董事长姚昕承认,局部维修的原因是因为资金有限,另根据实际需要,没有出现问题则无必要检修。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特定污染物监测。
针对本地存在的风险长期展开有针对性的监测,而不能寄希望于偶然发现。
”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教研所张晓健教授说。
鉴于自流沟周边环境的特殊性,此次事故后,兰州威立雅将苯增加为日常检测项目。
分裂的董事会自流沟周边环境一直未得到改善,主要受资金限制。
合资前,兰州供水集团就负债数亿元。
而当地政府对自来水厂的投入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供水由政府直接提供。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供水不足、管网老化失修、水质不佳等成为城市供水系统的通病,水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需求激增,单靠政府的财政已经无力支撑;另外,随着地方国有企业的改制浪潮,公用事业也逐步走上市场化改革之路。
外资成为破解困局的主要力量之一。
1994年底,法国威立雅集团正式进入中国。
据公开资料,目前,威立雅在成都、珠海、上海、青岛、深圳、兰州等21个城市拥有29个水务项目,迄今为止,业务已遍布大半个中国。
2007年,兰州威立雅的成立曾被不少员工寄予厚望。
“最初还以为法国方面带来新的技术和管理。
后来,这个愿望破灭了。
威立雅把各方面不错的水厂带入无政府状态。
以前是国企,管理者没有办法推脱责任,有问题必须处理,所以以前管理还更为严格。
”上述中层管理人员说。
当初的合资协议里,法方负责生产指挥、财务、采购,由中方国资委任命董事长,董事长召集董事会,董事共7名,法方3名,中方4名。
另有“一票否决”的规定,即任何重大事务只要1名董事投否决票就不能通过,只有双方全部同意才能通过。
“这导致中方想做的事情很难做成。
”一名知情人说。
“过去我们强调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收益第二。
而法方至少经济利益的诉求比中方更多一些。
”姚昕说。
上述中层管理人员说,法方代表的绩效考核是以盈利为标准的,但收取水费利润微薄,法方解决的办法不是发掘生产、开拓市场,而是节俭:比如10个闸门坏了,只审批更换8个。
中方支配财务的权力很弱,如维修机械部门经理签字权限1000元,副总3000元。
再如,2009年报备更换的闸门,次年就要使用,但直到2011年才到位。
闸门使用于管线的每个重要部位,如发生事故,则需通过闸门的开关实现工艺调整,进行检修。
但如果闸门坏了且得不到更新,那么只能关闭更远处的闸门,停水范围因此加大,继而增加损失。
“事故时有发生,如因施工而导致的管网破裂、用户报修等等。
”泵组、管线更新效率很低,有很多带病运行。
泵组的备用率也较以前下降很多。
“在供水高峰期,如果出现问题,就不能正常供水;如今,在用水高峰期,已经出现供水困难的情况。
”“中方提出加大设备维护,管线改造,新管线的投入等等,确保更好地供水。
但法方则追求回报。
”姚昕说。
另外,双方互不信任:合资时,法方要求采购法方在框架协议内所确定的产品目录,但中方不认同采购框架。
“框架内也有好的东西。
但中方也会在框架之外选择好的供应商。
但法方不信任。
双方为此经常吵架。
签字程度复杂。
工作效率很低。
”姚说。
很多事务,几次开会都解决不了,只好搁置。
“因为中方的很多建议不能在董事会通过。
因此导致设备老化,安全供水存在隐患。
”2007年合资以来,兰州威立雅连年亏损,2009年因为提高水价,企业才扭亏为盈,每年收取的水费三亿多元,含税利润四五千万。
但双方至今尚未享受分红,因为要弥补之前的亏损。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兰州威立雅每年投入生产的资金约为1亿元,主要用于设备维护检修、新建和改建项目等等。
据知情者透露,法方不愿意筹款再加大投入,只愿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投入,每年的投入预算值都比较低。
对于中方对法方的指责,4月15日,记者给法方代表贾庆虹发了一份采访提纲,并打电话、发短信联系采访,至截稿时为止,未得到回复。
事故发生以来,法国威立雅总部派来两名管理人员,据悉,他们只和姚昕见了两面。
每次开会时,贾庆虹也参加,也提意见,也参与相关的工作。
但他们从未面对公众。
监管已成盲区“合资后,法方对资金管理严格了,好像就只有这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