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项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项制度)一、餐厅食品安全职责制度1. 餐厅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餐厅食品安全负责。
2. 餐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餐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价格、进货时间等信息。
2. 餐厅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从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处采购。
3. 餐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餐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条件和要求。
2. 餐厅应当将食品分别存放,生食与熟食、肉类与蔬菜等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餐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1. 餐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的要求和流程。
2. 餐厅应当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餐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餐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的要求和流程。
2. 餐厅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 餐厅应当及时记录食品的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六、食品留样制度1. 餐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
2. 餐厅应当将留样的食品存放于专门的留样柜中,并记录留样时间、数量等信息。
3. 餐厅应当对留样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1. 餐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应急处理的组织、职责和流程。
2. 餐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业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餐饮业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凉菜间、裱花间、备餐间、分餐间、熟制品冷却和包装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专用和冷藏专用)。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
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
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
三、专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
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____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五、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
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六、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七、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清洁消毒,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
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八、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
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九、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时记录。
餐饮业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餐饮业企业为确保食品安全、规范经营,制定的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它具体规定了餐饮企业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应遵循的原则、措施和要求,旨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专间(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专间(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间(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专间(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专间(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专间(备餐间)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专间(备餐间)设置与卫生要求第五条专间(备餐间)应设置在清洁、明亮、通风良好的区域内,与污染源要保持一定距离。
第六条专间(备餐间)的面积与设施应根据经营规模、供餐品种及数量合理配置,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专间(备餐间)内部应铺设防滑、易清洁的地面,墙面、顶面及设施设备应易于清洁消毒。
第八条专间(备餐间)应设置独立的进货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专间(备餐间)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一)食品储存柜(箱)、操作台、洗涤池、消毒池、冷藏设施等;(二)独立的空调设施,确保温度控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清洁剂、消毒剂、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四)食品容器、工具、设施及包装材料等;(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
第十条专间(备餐间)内部应实行卫生分区管理,明确区分生食与熟食、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等。
第十一条专间(备餐间)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整洁。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三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来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使用;(四)采购的食品应有完整的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应按照种类、用途、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二)食品应存放于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确保食品安全;(三)易腐食品应尽快使用,不宜长时间存放;(四)已开封的食品应标注开封日期、使用期限等信息。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食品安全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 食品储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措施,储存食品并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原料准备、食品加工、烹饪处理等环节,并定期开展培训。
6. 食品卫生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食品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食品销售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销售标识正确贴示,并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8. 食品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食品原料采购和检验: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并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和记录。
4. 食品加工和储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保障食品的安全。
5. 食品销售和配送: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销售和配送中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专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间管理范围1. 配餐间、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拉间、生食水产品间、集体用餐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区域。
2.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冷食类食品以及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食堂的集中分餐区域。
三、专间管理要求1. 专人负责:各专间应设立专责人员,负责专间的日常管理、操作及卫生清洁工作。
2. 专室制作:各专间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加工操作在专室进行。
3. 工具专用:各专间应配备专用工具,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 专冷藏:各专间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冷藏设备,确保食品在适宜温度下储存。
5. 专消毒:各专间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品加工操作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6. 预进间设置:各专间应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7. 明确标识:各专间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用途。
8. 防蝇、防鼠、防蟑螂:各专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蝇、鼠、蟑螂等害虫进入。
9. 温度控制:各专间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10. 消毒记录:各专间应建立消毒记录,记录消毒时间、方法及负责人等信息。
四、专间操作规范1. 人员操作:各专间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2. 食品原料:食品原料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 传递方式: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防止交叉污染。
5. 清洁卫生:各专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
五、监督检查1. 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食品专间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合法亮证经营。
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证》方能制售食品。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经营场所应亮证照经营。
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员工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包括新招、试用、临聘)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
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第四条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以上均须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并按要求的`内容建立进货台账。
第五条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第六条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
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3.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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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配餐间、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2、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
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
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3、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4、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30分钟,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2米内,按30W/10~15 m2设置,定期监测辐射强度,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消毒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密闭,人必须离开,以防灼伤。
5、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
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7、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使用含氯制剂和高锰酸钾(PP粉)浸泡等清洁消毒方法,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
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
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9、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格式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