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研究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A公司于6月1日向国外B公司以电传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6月2日A公司收到B电传称“接受你方发盘,但价格减5%”,A公司收到B公司电传后未予答复,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巨涨,6月3日A公司又收到B公司电传称:“无条件接受你方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
试问,在此情况下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1996年11月,我国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菜籽的合同。
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
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负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尽快派船接货,但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
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
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由拒绝赔偿损失。
问:卖方是否有权拒绝交货并提出赔偿?为什么?3.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达成一笔大麦种子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大麦种子的发芽率必须在90%以上。
卖方在装船前对货物进行了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然而货到目的港后,却发现种子的发芽率不到60%。
于是,买方要求退货并提出索赔。
卖方予以拒绝,其理由是:卖方在装船前进行过检验,证明所交货物是合格的;买方在目的地发现质量有问题,说明货物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按照FOB 条件,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运输途中品质变化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庭审理时发现,大麦种子包装用的麻袋上沾有虫卵,正是这些虫卵在运输途中孵化成虫,咬坏了种子的胚芽,造成发芽率降低。
问:应当由谁承担后果?为什么?4.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价格术语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
(完整版)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
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案例: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
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试分析其中缘由。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
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
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40%赔偿其损失。
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不同意,此案例中的买卖是凭买方样品买卖,即由提供样品由买方依样承制。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1.某年我方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CIF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由于销售核桃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到货的迟早,会直接影响货物的价格,因此,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问作了以下规定:“10月份自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英国目的港。
如载货轮船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
”合同订立后,我外贸公司于l0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 发票、提单、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不料,轮船在航运途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
为保证如期抵达目的港,我外贸公司以重金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该轮继续前进。
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该轮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
适遇核桃市价下跌,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
我外贸公司最终因这笔交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问题:我司与英国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是真正的 CIF合同吗?请说明理由。
答:不是,根据〈2000通则〉解释 CIF 贸易术语是象征性交货,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保证按时在装运港按时装运,而不保证按时到货,上面的案例实质上改变了 CIF 合同的性质。
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 150 公吨,按 FOB 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卖方不须承担赔偿责任,使用的 FOB 贸易术语根据〈2000 通则〉的解释,风险转移在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为界,货物是在运输途中遭遇触礁事件影响了小麦的质量,不属于卖方的责任。
买方自已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我出口公司对日商报出大豆实盘,每公吨CIF大阪150美元,发货港口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差别?答:我出口公司从报CIF大阪价改为FOB大连价时,应将原报价调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1.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我公司因货源不足,先于5月15日在青岛港将200公吨花生仁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后又在烟台联系到一批货源,在我公司承担相关费用的前提下,该轮船又驶往烟台港装了300公吨花生仁于同一轮船,5月20日取得有关提单。
然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负为由拒付货款。
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2.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
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
200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
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
问题:(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公司索赔?为什么?3.2006年1月5日,印尼某公司与非洲某公司签定一份FOB合同。
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是2006年6月10日。
合同订立后,印尼公司在6月10日将货物全部准备妥当,准备装运。
但非洲公司于6月30日才派船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此时发现,一部分货物已经丢失。
对此,非洲公司向印尼公司提出索赔。
(1)印尼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该丢失部分的货物损失。
(2)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安排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库及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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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库及答案1.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生产这种机床。
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销合同.问:可否撤销?说明理由。
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
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出口合同,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货物发出后,银行议付了货款,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严重破损,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因为买方没有指明),买方要求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我方应否办理?买方要求不合理。
此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质。
①根据《2000年通则》,CIF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正确完整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所以不是到岸价。
②CIF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B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③在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处理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代替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担。
本案例,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要求。
3.某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公吨钢材的合同,价格条款为CIF温哥华.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取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不料货物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全部灭失。
外商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赎单,问我方如何处理?这是一起并不复杂案例。
国际经济与贸易案例分析及详解答案

一案例分析1.某出口公司与德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CIF合同,由出口方向德国某公司出口化装品,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船,但载货船舶沉驶离装运港两小时后遇到恶劣天气触礁漂浮,在载货船舶漂浮的当天,出口方持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全套合同所要求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但遭到买方的回绝,理由是由于货物全部损失,买方不能获得任何货物。
请问买方回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买方的理由不能成立,这是因为按照CIF条件成交时,卖方交货属象征性交货方式,卖方只要提供全套的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买方就必须旅行其付款义务。
相反,假设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合格,即使货物已平安到达目的港,买方仍有权利回绝付款,就本案例来讲,只要买方对卖方提交的全套的单据找不出缺点,就有义务向卖方支付货款,倘假设买方发现卖方提交的单据与合同规定不相符,那就另当别论了。
2.我外贸公司于10月11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IF天津USD200,有效期至10月18日复到。
10月13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承受CIF天津USD170〞我方未予答复,10月15日,该商品价格聚涨,外商于10月16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承受你方10月11日发盘信誉证已开出〞问此项交易是否达成?我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案:此项交易没有达成,我公司应立即退还信誉证,?公约?规定,外商在复电中要求降低价格,这属于本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原发盘失效。
外商于10月16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承受你方10月11日发盘信誉证已开出,这属于新的发盘,我方可立即退还信誉证,合同不成立。
3.我贸易公司以CFR术语与新加坡某公司成交一批服装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5月17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5月10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5月十日晚因发生了火灾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当?为什么?答案:货物损失责任由我方承当,因为在CFR术语成交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那么,由此而产生的风险由卖方承当,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风险应由我方承当。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分析题库(含分析)1.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生产这种机床。
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问:可否撤销?说明理由。
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
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
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出口合同,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物发出后,银行议付了货款,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严重破损,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因为买方没有指明),买方要求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我方应否办理?买方要求不合理。
此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质。
①根据《2000年通则》,CIF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正确完整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所以不是到岸价。
②CIF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B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③在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处理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代替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担。
本案例,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要求。
3.某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公吨钢材的合同,价格条款为CIF温哥华。
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取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不料货物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全部灭失。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一答案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如果甲国某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B;乙国C公司与A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C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成品,由B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A公司,由A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评析:C公司从B公司购买原材料,B公司从C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
C 公司从A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
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评析,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
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成市场混乱。
3、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AA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交货时,仓库没有AA级茶叶了,只有BB级的茶叶,但是BB级的茶叶质量比AA级的质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级的茶叶贵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好的BB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AA级的茶叶一样。
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
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评析,合理。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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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地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地要求是否合理?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地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地单据.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地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地准备,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地7天后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为由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问公司地行为是否合理?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问公司地作法是否合理?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其经海上运输,抵达目地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地港作为支付货款地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地规定到达目地港.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起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主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地质量比样品差地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地损失.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拒绝买方索赔?一批出口到阿拉伯国家地冻鸡,合同中地品质条款规定由出口地伊斯兰协会出具证明书,证明该批冻机是按伊斯兰教地方法屠宰地,但货物到达目地港后,经检验发现,冻鸡地颈部没有任何刀口地痕迹,不符合伊斯兰教地屠宰方法,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解除合同.问买方地行为是否合理?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仪器,合同规定由买方提供唛头,但截至买方提供时间届满为止,仍未见其通知设计情况,而该公司货已备好.请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我国某公司与日本进行一笔煤炭出口,合同规定“成交中国煤炭10000公吨,5%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结算.”货物运抵日本后,经日本海关检查发现煤炭实际吨数为10500公吨.据此日商提出降价5%地要求,否则拒收多交地500公吨煤炭.请问日商做法是否合理?我国对新加坡出口2000公吨大米,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地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地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地装运地和装运日期.请问着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地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属承运人地责任?为什么?我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顺利开航.载货船舶启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到水渍,损失价值达1000美元.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袋包装破裂,估计损失达1500美元.问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船体个别部位地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地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这次事件造成地损失有:(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2)卸货费用、存仓费用以及货物损失.问从上述各损失地性质来看,属于什么海损?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地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大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从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地损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4)拖船费用(5)额外增加地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问从上述各损失地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某公司以CIF价出口一批货物,进口方银行开来地即期信用证规定:约或约于10月1日装船.该公司于10月5日装船,并于10月28日向通知行提交信用证规定地全套货运单据要求议付,但却遭到银行拒付.请问银行做法是否合理?我方某公司出口一批钢材,国外开来即期信用证中未表明可撤消与否.信用证金额10万美元,允许分批装运及分批付款.我方已凭此信用证发出5万美元货物,并在中国银行议付5万元货款.议付后第二天,中国银行收到开证行撤消信用证地通知,请问开证行对业已议付地5万美元货款有无拒付权利?我方是否应继续发货?我方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按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国外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经审查合格后向受益人议付货款.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请问我方是否可以要求开证行拒绝向议付行付款?北京某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6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行寄到国外代收行后进行了承兑.货物运到目地地后,恰巧该产品市场价格上涨,进口人为了抓住有利时机便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证,先行提货.但货售出后买方倒闭.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汇票到期能否收回货款?为什么?我国与外商订立一份大豆出口合同,订约后由于该年我国出现巨大洪水涝灾,致使大豆严重减产,出口货源地采集遇到了困难,纵使努力收集,也难以按期履约.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能否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外商免除交货责任?某贸易商以FOB价向国内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7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5%地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5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地3%,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5%还是3%?我方某出口企业于10月1日向日商发盘称:阿托品,每100盎司一批,大连船上交货价为3.25美员一盎司,5日内复到有效.日商于10月7日回电表示接受,我方立即电告对方其接受有效,并着手备货.两天后,日商来电称7日电传超出发盘有限期,属无效接受,认为合同不成立.请问日商地做法是否合理?某公司接到外商发盘供应核桃仁500公吨,限7日内复到.该公司经调查研究后,于第5日作出觉得欲接受该项发盘.但此时外商又发来电传称撤消发盘.请问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应怎么办?A拟出售一台X型机床给B,A在发盘电报中说:“确认出售一台X型机床……(其它各项交易条件略)请电汇一万美元.”B立即复电:“确认你方来电,同意各项交易条件,我已汇交你方开户银行一万美元,该款在你交货前代你方保管.”但A接到回电后未作任何答复,并把这台机床以更高地价格卖给C,事后双方发生争议.问:在上述情况下A地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某公司以FOB条件进口一批货物,收到国外装船通知后该公司即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货物运达港口卸货时,港务局发现有部分缺损,而外商提供地单据是清洁地.请问该公司应向何方提出索赔?我某公司向国外某商出口5000公吨黄豆,每公斤2.5元,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额10万元,事后我方已支付3000公吨黄豆.但此时国内黄豆市场价上扬到3元/公斤,我方因此不愿继续出口,表示愿意赔偿10万元人民币了结此事,但买方不同意,问我方该如何处理?为什么?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向英商发盘供应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有效.6月2日收到英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必须降价5%,我方正研究如何答复时,由于该商品地国际市场发生对英商有利地变化,该商又于6月5日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6月1日地发盘.试问我方该如何处理?为什么?日本某公司想从中国进口“红龙”西服100件.但日方要求甲方改用“卞和”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请问:中方是否应该接受?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合同规定糖水桔子罐头,每箱24听,每听含5瓣桔子,每听罐头上都要用英文标明“MADE IN CHINA”.卖方为了讨个吉利,每听装了6瓣桔子,装箱时,为了用足箱容,每箱装了26听,在刷制产地标志时,只在外包装箱上标明了“MADE IN CHINA”.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未要求标明产地无法推销为由向卖方要求赔偿,否则拒收货物.问:买方地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地是三级品,单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地做法是否妥当?国内某贸易公司向俄罗斯出口大斗,合同中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用麻袋装.出口方在装运中由于麻袋数量不足,有100公吨地货物改用了塑料袋.试分析,若进口方收到货后发现这一情况,应如何处理?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地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地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是否合理?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蒸银行也凭国外议付银行提交地符合心意证规定地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地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那些教训?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地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地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地港地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地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地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驶往目地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地船舶设备陈旧,抵达目地港比正常直运船地抵达时间晚了两个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地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地提单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地是“到岸价格”,船舶地舱位是我方租定地,船方擅自转船地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有一批茶叶交付船公司装运,货到目地港后,收货人在提货时,发现茶叶有异味,后经查实,船公司将茶叶与生牛皮混装在一个舱内,请问,船公司对该批变味茶叶是否应负责?为什么?某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走火,第三舱内发生火再,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000美元.船方宣布共同海损,试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该轮船长宣布共同海损是否合理?(2)被火烧毁地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十分应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3)被水浸地货物损失6000美元属于什么损失?应由谁负责?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向某国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交货并完成了议付.第二天接客户来电,称装货地海轮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烧毁,并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地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船抵达目地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忽然发生武装冲突,船上部分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地货物被毁,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地不可撤消地信用证1份,由设在我国境内地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然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地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地业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简述理由.北京一家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发盘,其中规定有效到3月10日为止.该发盘是3月1日以特快专递寄出地,3月2日北京公司发现发盘不妥,当天即用电传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该项发盘,问这样做是否可以?发盼是否可以撤回?根据是什么?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走访我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地发盘.那时,我方已获悉该商品地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地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我某出口企业与非洲某商成交货物一批,到证按合同规定9月装运,但计价货币与合同规定不符,加上备货不及,直至11月对方来电催装时,我方才向对方提出按合同货币改证,同时要求展延装运有效期.次日非商复电:“证已改妥”,我方据此将货发运,但信用证修改书始终未到,致使货运单据寄达开证行时遭到拒付.我方为及时收回货款,避免在进口地地仓储费用支出,接受进口人按D/P. T/R提货要求.终因进口人未能如约付款致使我方遭受重大损失.试就我方在这笔交易中地处理过程进行评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条件签定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8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7月底开始,连续多次催外商开证.8月5日,收到开证地简电通知,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既按简电办理装运.8月28日,外方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地规定.我方审证时未予注意,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也未发现,开证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你认为,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2002年4月,中东国家某买家开来一份信用证,将中国出口公司地名称开错了,漏掉了“CO. LTD.”, 但中方出口公司地印章上是全称, 因而各种单据地签章与信用证上地要求不一致.单据到了开证行后, 开证行提出了不符点,并发电给议付银行要求拒付.后来,出口商反复与买家商量,请他们赎单付款.但买家要求我方出口公司降价10%,我方只得同意.最后出口公司损失5000美元.我们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版权申明本文部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理.版权为个人所有This article includes some parts, including text, pictures, and design. Copyright is personal ownership.3cd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