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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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建筑与资源工程系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责 (2)第二章组织性质 (3)第三章会员 (3)第四章例会管理制度 (4)第五章部门安排 (5)第六章各部门职责 (7)第七章活动 (13)第八章换届问题 (14)第九章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5)第十章班级考核制度 (24)第十一章班长考核制度 (26)第十二章全系学生代表大会 (29)第十三章学生干部及时汇报工作的制度 (30)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34)第十五章会徽、学生干部名片、工作证使用制度 (36)附表 (37)建筑与资源工程系第一章总责第一条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团总支与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委员会领导下的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团总支与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2.加强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宣传教育,帮助同学进步成长;3.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经常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为同学服务。

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及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做党和各级行政领导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4.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系学生会组织,以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及其他外校团总支学生会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第四条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筑与资源工程系团总支与学生会所组织或参与的各项活动都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不影响社会秩序与不违背国家法制的情况下,有组织、有秩序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组织性质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委直属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泛博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学校团委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生群体,增进学生福利,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科学、务实。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 反映和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3. 加强与学校、学院、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4.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5. 积极参预学校团委的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团委的决策和部署。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外联部长等组成,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担任,协助主席团处理各项事务,代行主席职责。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负责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由全体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面试和考核后确定。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在任期内表现突出者可继续任职。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自行推荐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学生事务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程序如下:1. 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全体学生自愿报名,推荐自己或者其他适合的候选人;2. 候选人的宣传和答辩:候选人向全体学生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和承诺,并回答学生的提问;3. 选举投票:全体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一位主席。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民主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为服务校园、促进学生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为中心,以学生的思想动向为基础,以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依据。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的工作日,暑、寒假期间休息,遇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紧急召集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节俭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九条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队员,严格按照学生会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奋好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奉献,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新的变更修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以上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总则,明确了学生会的宗旨、工作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时间、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成员要求等内容,并强调了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能够遵守本制度,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完稿)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完稿)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成员 (3)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第四章工作制度 (9)第五章考核制度 (14)第六章附则 (17)附件考评细则 (18)第一条本会的全称是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全系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学院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学校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系团总支学生会为中心,积极开展工作。

以服务于学校建设,服务于广大学生为宗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参加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第一款广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教育,推动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地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第二款提倡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文明懂礼貌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学风,积极推进我系大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我国汽车事业的优秀接班人;第三款本会配合学校的教学和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学生走向成才之路;第四款本会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积极加强校内民主建设,调动学生参与校内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从而发挥好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五款扩大信息渠道,增进与兄弟院系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加强本系与社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凡取得学校学籍的在学院的专科学生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1、团总支副书记 主要是协助系部团总支工作,直属管理组织部和学习部。
2、主席团 这是学生会内最高的部门,也是最不可或缺的部门。主席团主要职责是起到领导、分配、管理、协调、督促的作用。任职学生需要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工作实力。
3、 办公室 办公室是一个服务性较强的部门。主要职责是帮助各部门打印、整理日常活动的通知、计划、流程、总结等重要文件,并负责每次例会的考勤签到和临时会议的及时通知。
4、 组织部 发展新团员、新党员,团课、党课的开展主要依靠这个部门,此外还需负责每个新学年接收团员,团员登记、统计、注册和团费的收缴。
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简介
பைடு நூலகம்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于2003年,在院党委和院团委以及系部的关怀下、系团总支部书记的指导下成立了属于学生自己的组织。系学生会是院团委在各系建立的直接领导各班委会基层学生会组织。从学生利益出发,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成绩,丰富课余生活,改善学习和生活环境。系学生会的主要职能的引导我系学生我院教育方针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上级领导老师和同学之间起到良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能积极、可靠的为我系学生服务;引导和带领我系学生严谨求知、开拓创新、积极上进、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早日成才。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标题: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是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法规,规范了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制定章程有利于明确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任务和工作方式,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一、章程的制定目的1.1 确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制定旨在明确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指导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目标。

1.2 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有利于提高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效率和工作效果。

1.3 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健康发展章程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运作机制,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健康发展,提升团总支学生会在学校内外的影响力和声誉。

二、章程的主要内容2.1 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章程明确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为同学们服务、为同学们发声,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2.2 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章程规定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团员组成,设立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2.3 团总支学生会的运作机制章程规定团总支学生会的运作机制包括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等内容,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三、章程的修订和执行3.1 修订章程的程序和要求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要求,包括修订提案的提交、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等,保证章程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3.2 章程的执行和监督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章程的宣传、培训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确保章程的有效执行。

3.3 章程的宣传和普及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宣传和普及方式,包括定期组织章程学习和交流活动、制作章程宣传资料等,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章程意识和执行力。

四、章程的意义和作用4.1 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行为章程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行为,约束团总支学生会的权力行使,防止浮现滥用职权和违规行为。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校团委指导、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团总支联系学生、服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开展学生自治活动,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2. 组织开展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3. 代表学生的利益和诉求,积极参预学校决策,维护学生的权益;4. 支持学校团委的工作,配合学校团委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学生会,构成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和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的利益和诉求。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竞争。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的成员由班级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

第十四条班级学生会的成员任期为一学期,可以连任一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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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简介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是经贸系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我系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职能。

系团总支始终围绕在党的周围,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本系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承“博学储能,成就梦想;搏击商海,财富人生”的系训,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志成才;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努力为党的事业输送一批坚定的青年人才。

让更多优秀青年在共青团里锻炼、成长,成就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系团总支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刻苦,和谐奋进,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纽带作用,发挥共青团组织听党的话、刻苦学习、自觉奉献、勇挑重担、敢当先锋的优良传统,形成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格局。

我系团总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支持各团支部的文化活动。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总支部(以下简称经贸系团总支)是在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前提下,根据系团总支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经贸系团总支是受学院党委、系党支部直接领导;在系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配合院团委、院学生处在本系范围内开展各项共青团工作,是全面具体负责经贸系的学生团员工作的机构,是系党支部,院团委的得力助手。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系团总支的整体建设和内部管理,规范学生团员及团员干部的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学生团员、干部素质。

为了使经贸系团总支成为一个具有较高纯洁性,较强凝聚力和坚强战斗力的工作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团总支全体干部应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创新。

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院系相关部门的整体工作,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全体团总支干事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好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第六条根据《团章》的规定和我系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经贸系设立团总支一个,根据班级的多少设立团支部若干(每班建立一个团支部)个。

第七条系团总支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

其中团总支副书记及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主任或部长)由本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系团总支审查,最后经系党支部审批并由团总支行文任命;其余副职负责人(副主任或副部长)由团总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挑选考察推荐,系团总支予以审批并行文聘任;各部门的工作干事由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招聘考察推荐,系团总支集体决议审批并行文聘用。

第八条每届系团员干部任期均为一年,连续担任同一职务不得超过两届;各部门人员配置根据每一届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各团支部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简称团支委),分工负责各方面的工作;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增设副书记和纪检委员各一人,团支委成员由本团支部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系团总支考察并行文任命(刚到校班级先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成立临时团支委由团总支审批后,协助班主任主持本班团支部工作,待半学期后再由团支部进行候选人推荐提名,团总支确认后各团支部再进行选举产生正式团支委领导班子主持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各团支部都必须在班主任的管理下服从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和统一指挥。

并按时完成团总支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十一条团总支书记1、负责和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主持定期召开的例会及各支部会议,及时传达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

2、加强团总支思想建设,组织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学习,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关心团干、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全面协调团总支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抓好团总支的自身建设工作。

3、指导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活动,做好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第十二条团总支副书记1、协调、配合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书记的工作指示,及时向书记反映部门工作情况等,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及团总支的工作布置。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3、抓好分管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团总支办公室1、协助书记、副书记健全我系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团总支各种文稿,通知等有关资料。

2、负责团总支办公室的内勤,整理收发有关资料。

3、负责团总支的各种会议准备工作,并在会议过程中做好记录。

4、负责与其他各系团总支的联系,交流工作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在期末时对各支部进行考核。

6、建立和完善团总支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组织部1、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团员登记工作、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团费的收缴、人员的统计、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督促检查各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工作日志建立情况、《团支部手册》的填写情况。

3、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协助书记做好评优工作,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组织批评,处理意见。

4、协助学院党委、系党支部搞好学生党课培训班学习,并做好登记工作。

协同团支部指导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学按要求写好入党申请书。

5、组织和指导各支部对本班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登记建档考察并将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学及时向党支部推荐报审为入党积极分子。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在期末时对各支部认真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宣传部1、负责提出,制定学期和学年学习、宣传计划,并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完成系部大型活动、会议等会场场景的准备、布置及清理撤除。

2、根据学校、系团总支的要求,配合其他各部门及时、鲜明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

3、负责系团总支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办好墙报、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阅览阵地,组织阅读团内刊物、积极组织文章向团内刊物投稿。

4、组织、协调、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的日常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在期末时对各支部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团支委职责1、支部书记①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准时参加系团总支召开的相应会议,并在会议过程中作好记录,及时向支部成员传达会议思想,做好上传下达的本职工作。

②加强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抓好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③负责每次班团活动的组织及计划、总结,每月初交月计划、月末交月总结。

每学期初交支部工作计划、学期未交支部工作总结。

④负责与其他支部的沟通,与其他支部联系,交流工作经验。

⑤对本班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协助组织部进行登记建档考察。

⑥认真填写本支部《团支部手册》。

⑦做好本支部的评优工作,完成系团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支部副书记:①协调、配合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当好书记的助手。

3、组织委员:①严格做好支部的团员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团员登记工作,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团费的收缴,人员统计,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②协助团支部书记抓好组织生活的开展,工作日志的建立,《团支部手册》的填写情况。

③做好团组织,团员档案管理,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评议工作,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组织批准的处理意见。

④协助学院党委搞好学生党课培训学习。

⑤配合支部书记做好本团支部内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⑥完成组织部、团总支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宣传委员: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②积极配合宣传系团总支的工作、活动和系学生会的各种活动。

③根据系宣传部的需要,配合其他班委及时、鲜明地做好宣传工作,使每个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的信息。

④协助宣传部负责系团总支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⑤完成系宣传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5、纪检委员:①负责对本班班、团干部及全体团员的纪律监察。

②对现在的违纪违规现象、行为及时提醒、制止或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③积极配合班团干部认真维持好班级日学习的生活秩序。

④协同本班班委、团支委搞好班级各项工作。

⑤严格按照《班、团干部考核条例》和《团员标准》对本班团员干部、团员进行纪律监督、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团员干部自身要求1、各团员干部应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及品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好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

3、保持较好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吃苦耐劳,肯于奉献,争先创优,做好表率。

4、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虚心学习,扬长补短,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

5、各部门干部要有全局观念,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及整体工作地开展。

6、干部要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并多为我系团总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

第四章各部门运行机制第十八条岗位责任制1、书记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各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责任制,各部部长(主任)必须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各部门部长(主任)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富有责任感和上进心,负责部门活动的组织及计划、总结并按时上交文件材料,每月按时交月计划、月总结。

在每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第十九条例会制度1、每周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调整工作计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主任)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开展活动的情况。

3、各种会议和活动,应参会的全体成员都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前向上级请假(附请假条)并着人代会或会后及时向办公室了解会议内容。

4、会议要做到有中心议题,防止漫谈,并控制开会时间,避免开长会。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条人事任命制度1、为了使工作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进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纳新具体事宜。

产生的方法:基层推荐,公开招聘,直接选拔,选举产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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