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中定金订金违约金
违约金与定金法则

违约金与定金法则
在商业交易中,违约金和定金是两个常见的概念,它们在合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违约金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
而定金则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为了确保交易的完成而支付的一笔钱。
在法律上,违约金和定金有着各自的法则和限制。
首先,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不能过高或者过低。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可能会被认定为对方违约方的惩罚性赔偿,从而无法执行。
相反,如果违约金过低,可能无法达到惩罚的效果,也就失去了违约金的意义。
因此,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数额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并遵循法律的规定。
定金的法则则更加严格。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应当履行两项基本职能:一是确保合同的履行,二是作为一种损害赔偿的形式。
如果交易顺利完成,定金应当全额退还给支付方;如果一方违约,支付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定金作为赔偿。
然而,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过高,过高的定金可能被认定为违约金,而无法执行。
除了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法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相关条款。
例如,可以约定在特定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或者定金的退还条件等。
在商业合同中,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风险情况来进行灵活的约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总之,违约金与定金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概念,合同中的规定和法律的限制都需要双方慎重考虑。
只有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在商业交易中,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产生违约问题。
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其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主题,探讨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定金和违约金是商业交易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1. 定金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定金的作用是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同时也是对卖方的一种保证金。
如果交易完成,定金将计入货款中,如果交易未完成,定金将退还给买方。
2.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违约金的作用是弥补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买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
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法律地位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1. 定金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不能单方面根据买方的违约行为,将定金据为己有。
2.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如果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如果卖方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余的违约金。
三、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下面就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定金的赔偿标准定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对于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规定定金该怎么办

对于合同当事⼈既约定违约⾦⼜规定定⾦该怎么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可能会为了安全着想约定违约⾦,这个是⾮常正常的,但是⼜约定了违约⾦⼜规定的定⾦,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合同当事⼈既约定违约⾦⼜规定定⾦该怎么办《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既约定违约,⼜约定定⾦的⼀⽅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
”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既约定了违约⾦,⼜约定了定⾦的情况下,如果⼀⽅违约,对⽅当事⼈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即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违约⾦条款,也可以选择适⽤定⾦条款,但⼆者不能并⽤。
现实中,有些当事⼈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也约定定⾦,在⼀⽅违约时,对⽅要求违约⾦与定⾦条款并⽤。
选择适⽤违约⾦条款或定⾦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的;违约⾦相当于⼀⽅由于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般说来,守约⽅根据违约⾦条款,就可以补偿⾃⼰因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当然,在定⾦条款对守约⽅有利时,守约⽅也可以适⽤定⾦条款,按照定⾦罚则弥补⾃⼰的损失。
约定违约⾦违约⾦是由当事⼈约定的,为约定违约⾦。
约定违约⾦是⼀种合同关系,称违约⾦合同。
这种合同属从合同。
主合同⽆效,违约⾦合同⽆效。
违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要件。
约定违约⾦⼜是⼀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为发⽣,违约⾦合同⽣效;违约⾏为不发⽣,违约⾦合同不⽣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
概括性违约⾦合同,指当事⼈对违约⾏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付违约⾦。
具体性违约⾦合同,指当事⼈针对不同的违约⾏为所约定的违约⾦,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债务不履⾏违约⾦、债务部分履⾏违约⾦、债务迟延履⾏违约⾦。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约定的违约⾦,⽽且⼜规定了定⾦的话,那么这个是不相⼲扰的,在赔偿⽅⾯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定⾦赔偿,或者是违约⾦进⾏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工程采购合同定金违约赔偿

工程采购合同定金违约赔偿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标的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向乙方采购以下物资:(注:详细列出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第三条定金支付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给乙方定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占合同总价的_____%。
2.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应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信任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定金,则视为违约,应当按照未付定金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则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五条违约赔偿1. 若甲方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而产生的直接和合理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准备费用、生产停滞损失等。
2. 若乙方违约,除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直接和合理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替代采购成本差额、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附件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 损害赔偿与合同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损害赔偿与合同一、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标的1.1 本合同涉及[具体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
具体而言,甲方将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产品/服务],乙方则负有接收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义务。
1.3 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具体日期]之前将[产品/服务]交付给乙方。
交付地点为双方另行商定的合理地点。
三、权利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 在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有权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12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提供[产品/服务]。
- 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存在权利瑕疵,即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权利- 有权在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赔偿。
- 在履行合同义务后,有权获得符合约定的[产品/服务]。
2.22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款项。
- 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产品/服务]的交付工作,例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等。
四、违约责任3.1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3.11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12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受损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赔偿损失。
3.2 损害赔偿与合同3.2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如因货物不符合约定而导致的额外支出等)和间接损失(如因延迟交付货物而导致的商业机会丧失等)。
3.22 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遵循合理预见原则,即违约方只对其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是合同中常见的两种违约责任形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定义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目的是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而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定金。
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目的是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2. 适用条件: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而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数额,并且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3. 作用和效果:违约金的作用是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其数额通常是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
而定金罚则的作用是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其数额通常是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4. 返还情况:在违约金条款中,如果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那么守约方通常不能再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违约金。
而在定金罚则中,如果违约方支付了定金,那么守约方可以选择是否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并不是必须同时适用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或者同时适用两种。
同时,在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不可以同时索赔,因为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
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
三、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
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
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
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
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
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
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
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
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时,处理规则如下:
1.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违约金是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就约定的一种弥补违约损失的方式,通常是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应当在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
2.定金的处理规则:
定金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如果在合同中存在定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保留定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或者直接要求违约方归还定金。
如果守约方违约,违约方有权利要求归还定金并要求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金的处理规则:
赔偿金是一种弥补损失的方式,通常是在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受损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赔偿金条款,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如果违约方不支付,守约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当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同时存在于合同中时,应当根据各自的条款来处理,遵守合同的约定并遵守法律法规。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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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中的定金、订金、违约金一、定金(一)定金的概念“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二)定金的特征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
其担保性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
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定金的分类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
)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
3.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3.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
3.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3.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
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
《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经成立的证据。
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
(三)关于定金的法律法规如下: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担保法》第六章定金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什么是定金罚则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
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2.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3.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与订金的区: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担保性质。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
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区别: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
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
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
.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两者的区别1、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
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
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
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
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1、目的不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
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3、性质不同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二、关于违约金(一)违约金的比例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