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合集下载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实际上它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

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是什么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交易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促成。

(1)订约定金系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之金钱系定金而非其他。

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

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系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

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当然,实际交付之金额无论是否与书面约定之金额一致,都应以法律规定的20%为限。

(3)对于“转定”之认定正是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为了防止买卖双方“跳单”,更有不良中介为了牟取高额差价,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不让买卖双方互相见面。

很多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分别而非同时签署。

其定金也是通过中介转付,而非买卖双方直接交付。

主要的做法是:由中介先向买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意向金或诚意金等,待卖方确认买卖条件后将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交卖方,便视为“转定”即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订约定金。

对于此种“转定”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

三、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包括法律属性不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不同、法律对二者数额要求不同。

在生活中因为定金与订金的读音相同,所以许多人容易将它们混为一谈,虽然能猜测到它们之间应该有何区别,却不能清晰地分辨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笔者尝试着从多个法律角度出发,将它们做一个对比分析。

定金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方式。

订金是指为增强主合同的履约能力,一方交付主合同预付款的行为。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同时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甲向乙交付1万元的定金,如若三天后甲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买卖无法实现的,乙应该向甲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但乙看甲不是很富有的样子,有些担心甲根本买不起。

甲为了表明购买机器的决心和能力,希望乙能够将机器出卖给甲,甲表示向乙交付1万元的订金。

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在合同中作了相关条款的订金约定。

一、法律属性的不同定金的法律属性是一种担保方式,虽然和担保物权有所不同,但可以适用一种定金罚则。

即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构成根本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债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得口头约定,一方当事人也需要实际已经交付给了另一方定金。

在主合同债务履行过程中,接受定金的一方构成根本违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便可请求接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根本违约的意思是违约导致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此时可以适用部分定金罚则。

在上面的小案例中,如果三天后,乙运输着机器来找甲。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定金和订金是两个经常被使用的金融术语,也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词语,而且在法律语境中,这两个词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在商业交易中,两个词往往被使用来代表付款的不同方式,但它们的权益、期限和作用却有很大的区别。

在下文中,我们将从定义、权益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并比较这两个词语的差异。

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项。

它们都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这笔金额被视为定金或订金。

但在实际使用中,两个词语有时也会被互换使用,尤其是在口语中。

订金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

在交易完成之后,这笔款项将被视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并将抵扣到总款项中。

如果交易未完成,这笔款项可能会被归还给买方(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

定金是指在该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前期款项,用于保证该交易的完成。

如果交易未完成,卖方将保留这笔款项作为赔偿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售方的行为被认为是严重违约,买方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必须注意的是,这与订金不同。

二、权益订金和定金在权益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订金主要用于保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买方会履行合同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合同,订金将被退还给买方。

因此,订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卖方的利益。

如果买方无法按照合同履约,卖方有权收取定金并且可以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交易中,需要付定金而不是订金。

定金可以鼓励买方认真考虑交易,并确保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合同。

三、法律角度在法律角度上,定金和订金也存在重要的差异。

根据中国民法典,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定义和作用都是不同的。

首先,法律定义的不同。

根据民法典439条,订金是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定金,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决心。

而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另一方的款项,用于保障合同履行。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解释一:定金类似于一种保证合同,带有一定惩罚性质,交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则会被没收定金,接纳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则要双倍返还。

订金则类似于预付款,不具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惩罚性。

规范来讲区别主要是: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解释二: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订金和定金哪个受保护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

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总结精选(1):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定义不同定金是双方当事人透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必须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它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2、退还条件不同定金: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状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订金可透过双方协调归还。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必须限制,《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作用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能够如数退还。

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务必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状况下无法退还。

5、违约处理不同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理解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状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职责。

总结精选(2):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工作室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能够,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能够退。

但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

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好处却相差甚远。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贴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

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订金,确切地说不是一个专业法律用语,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在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已成为习惯做法,并且绝大多数购房者也认可并接受这种做法。

根据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法律认可并保护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

众所周知,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种所涉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

对于购房者来讲,其与开发商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一致,但因为还需筹措资金及办理其他必要的手续、证件等一些未定情形,故合同一直还未能订立,但又不愿意放弃成立合同的机会,于是以交付定金的形式作为认购某一特定商品房的担保以保证待条件成熟后其对于该特定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得到保障,开发商收取定金后也不能将该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

而对于开发商来讲,由于特定商品房买卖的不可重复性,当某一购房者订购了某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也就排除了其他具有相同购买倾向的客户订购的机会,如果订购方退购该商品房,必然使开发商因机会的丧失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采用约定定金来作为以后订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

而这种交付定金的形式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平等互利的。

对开发商而言,若其将购房者已交付了订购定金的某特定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则其负有向前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

同样地,购房者在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之后,若由于资金或其他种种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该商品房即不愿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则其已交付的定金不得再要求返还。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有关债权的部分明文规定定金担保,体现在第89条第3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古人有云:“一诺千金”。

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

那么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呢?一字之差的两个名词在担保法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呢?别担心,下面我就为大家从担保法的角度来具体分析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

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

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

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注意事项
消费者与开发商即使签订了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 际上也还只是一种意向书。在房屋实际交付时,双方须另 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只有在与开发商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购房款、拿到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后, 才能向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证。
H411es0 合肥律师/
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 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 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 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 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 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 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
定金与订金你是否还能分清楚,在法律的范畴类哪一 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此小编就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 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 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 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
比例 (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 同已经成立生效。“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 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 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 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金与订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 “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 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 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 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
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 须原数退还”订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 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 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 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 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 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
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 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 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 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
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 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房屋认购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 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 同之前向
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 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 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 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