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
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一、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奖励先进,激励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戒,维护机关工作的纪律和秩序。
二、创新制度制定机关创新制度,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提出建议,推动机关工作的持续进步。
三、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机关工作任务和发展要求,制定明确的目标指标和考核标准,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推动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的共享与交流,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
五、培训发展制度建立健全的培训发展制度,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提高机关工作水平。
六、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工作人员的权责和职责,建立科学公正的人员选拔、使用、考核和管理机制,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七、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考评和绩效激励,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八、沟通协调制度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制度,加强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九、廉洁从政制度建立廉洁从政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严禁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总之,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机关工作的持续发展和进步的关键。
同时,这九项制度需要与机关实际情况相结合,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最终,通过这些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实施,可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推动机关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1. 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制度,明确领导班子的组成、选拔、任期、考核等规定,确保机关领导班子的稳定和高效运转。
2. 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关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标准,定期对机关各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干部和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决策机制改革制度:改革机关决策机制,强化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 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意见交流和资源协调,提高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避免决策执行中的障碍和矛盾。
5. 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和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制定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提高干部和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6. 制度执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制度,加强对机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7. 创新激励机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关的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思维和出色表现的干部和员工给予适当激励,提高机关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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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简报

简报
修文县六广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六广中学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12月22日下午,六广中学校长组织全体教师会议,学习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十不准”》文件。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措施。
“十严禁”是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做到的十条禁令;“十不准”是为进一步改进全省党员干部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提出不准违反的十条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和“十不准”,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格、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应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树立我支部党员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良好形象。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特制定xx年督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本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查领导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其他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督查办公室,由分管负责人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每次组织督查时,由一名负责人带队,督查办公室成员和科室代表参与。
二、督查内容1、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情况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3、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4、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5、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在岗、在位、在状态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6、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7、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8、督查领导组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三、督查方法1、受理投诉。
公布本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接受群众投诉2、明查暗访。
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定点、突击和回访等方法,深入到有关镇、部门和企业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3、专项督查。
对违反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事项进行调查4、调查核实。
对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5、提出建议。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报送督查领导组6、督促落实。
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四、结果运用机关作风与效能督查工作纳入本局月度共性工作考核内容,督查情况与科室考核打分相挂钩。
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科室(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篇:作风整顿督查制度清涧县工贸局作风整顿督查督办制度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3、局长指定督办的事项;4、局长或局长授权由分管副局长交办的重要事项;5、上级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7、批评、建议类事项;8、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5篇)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科室及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2、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和分管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每位工作人员要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并将工作开展及目标完成情况与本人年度考核相挂钩。
4、岗位责任制由各科室负责落实,各分管领导为落实岗位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ab岗工作制1、ab岗工作制是指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2、各科室要根据人员职责情况,每一岗位都要确定ab岗(除不宜实行ab岗制度的特殊岗位),并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3、a岗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按局考勤制度的规定做好汇报审批工作,并在离岗前向b岗人员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离岗,b岗人员应主动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
4、b岗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和顶岗工作,并兼有顶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顶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将对服务对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做出公开的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1、行政许可中的服务承诺内容:(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2)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件、程序、收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3)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即时用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5)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6)对办理许可事项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必须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7)保证上班时间科室有人在岗,做到随时服务,能办即办,急事急办,特时特办。
关于机关效能检查的通报

关于机关效能检查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XX市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根据镇街党工委统一安排,街道效能办于年月日早7:30--8:30,对机关工作人员早晨出勤情况进行了督查。
除有个别同志请假外,绝大多数同志均能按时上班,显示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较高素质。
镇街党工委要求:一、街道机关各部门、科室在新的一年里继续高度重视效能工作,清醒认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面临的紧迫形势,认真学习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文件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树立大局观。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时刻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的“五条禁令”及镇街“十不准”规定,确保在机关作风效能不出任何问题。
三、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一定要加强自查和监督,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本部门人员切实做到收心归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四、效能办继续加大对工作人员作风效能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出勤、服务作风、会风会纪、中午饮酒等违纪情况。
特别通知,纪委效能办将不定期、不定时、不定次数、不定范围的到各镇街进行暗访和录像。
一旦发现违反效能规定的问题将责令进市作风建设学习班学习,电视曝光,书面通报,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最终将严重影响镇街年度整体考评结果。
镇街党工委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纪人员从严落实责任追究。
不仅严肃追究违纪者个人违纪责任,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还要追究科室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中共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的规定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十不准”的规定
(2007年4月18日)
加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干部的良好形象,保证反腐倡廉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党的纪律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耍特权、盛气凌人。
二、不准越权表态和处理执纪执法事项。
三、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
四、不准借调外单位设备、物资供个人私用。
五、不准用违纪违法手段对待被调查对象。
六、不准泄露案情和其他工作机密。
七、不准对职责之内的事项推诿或拖延不办。
八、不准利用职权违规替人办事。
九、不准在执行公务时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十、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规定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解释,由省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办公室“十不准”

办公室“十不准”引言概述:办公室是一个工作场所,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很多公司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其中之一就是办公室“十不准”。
这些“十不准”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办公室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公室“十不准”的内容和意义。
一、不准大声喧哗1.1 不准在办公区大声交谈:办公区是员工工作的地方,大声喧哗会干扰他人工作,影响工作效率。
1.2 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打电话:在办公室内大声打电话不仅会打扰他人,还会泄露机密信息,严重影响公司的利益。
1.3 不准在办公室内吵闹:办公室是一个需要专注和安静的环境,吵闹会干扰他人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二、不准随意进入他人办公区2.1 不准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办公区:每个员工的办公区都是私人空间,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办公区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2.2 不准擅自借用他人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是每个员工的个人财产,未经允许擅自借用他人办公用品是一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2.3 不准在他人办公区内随意观看文件:办公室内的文件可能包含机密信息,未经允许随意观看他人文件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三、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3.1 不准在办公桌上吃零食:吃零食会弄脏办公桌,影响办公环境的整洁。
3.2 不准在办公室内散发异味:吃零食可能会产生异味,会打扰他人工作,影响办公室的气氛。
3.3 不准在办公室内吃嘈杂食物:吃嘈杂食物会发出噪音,干扰他人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四、不准私自带宠物进入办公室4.1 不准在办公室内养宠物:宠物可能会引起他人过敏,影响他人的工作和身体健康。
4.2 不准将宠物带入办公室:宠物在办公室内会引起噪音和异味,干扰他人工作,破坏办公室的工作环境。
4.3 不准在办公室内喂养宠物:宠物的喂养会产生噪音和异味,打扰他人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五、不准随意更改办公室布局5.1 不准擅自移动他人办公用品:办公室布局是根据每个员工的需要进行设计的,擅自移动他人办公用品会影响他人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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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 (1)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2)出勤签到制度 (3)请销假制度 (6)工作议事制度 (8)学习(会议)制度 (10)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制度 (12)公文管理制度 (14)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16)西古委发〔2012〕5号文件 (18)西古委发〔2012〕6号文件 (32)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不签到。
二、不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赌博,上网打游戏、聊天。
三、不准推诿职责,行政不作为。
四、不准对来访群众无礼貌,不接待。
五、不准延误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
六、不准工作不请示、不反馈,越权行事。
七、不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不廉洁。
八、不准闲言是非,破坏安定团结。
九、不准环卫不洁。
十、不准衣冠不整,作风不检点。
廉洁自律八项承诺为了加强机关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切实做到为政清廉,励行节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作出廉洁自律八项承诺:一、不准公费接待未经请示批准的任何来人来客。
二、不准喝瓶装酒。
三、不准发包包烟。
四、不准陪客人数超限额(最多不超过三人)。
五、不准接待超标准六、不准未经请示采购任何办公用品。
七、不准未经请示批准打印任何资料。
八、不准未经请示公费租用车辆。
出勤签到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必须出勤、签到。
国家法定假日休假。
(休假期间执行值日轮休方式)。
2、每天工作时段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上午8:30-9:30为到岗签到时间、下午17:00-18:00为离岗签到时间。
3、每人每月出勤签到达20天以上的为全勤。
少于20天又无正当事由核销签到的为缺勤(全勤为22天,扣除事假因素2天)。
4、每天上午8:30至9:30为考勤签到时间,迟于9:30签到为迟到,早于下午6点离岗为早退。
无正当事由不签到的或假满不归者为旷工。
5、开会、公务出差不能及时签到者,必须向值日领导和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座班主任陈述去向,以党政办(便民中心)的《干部去向登记簿》的记录为依据考核。
请假以书面假条上领导同意批准的时间为核销出勤的依据。
6、违章处罚: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分0.1分。
②每旷工一天扣绩效分0.3分。
③缺勤和请假一律不得享受缺勤期间的各项工作经费补贴。
(按核定的月包干标准除以22天工作日计算)④凡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旷工累计达五天以上的,取消当年个人评优资格。
7、奖励:凡连续6个月为满勤者加年度目标绩效分5分,一年度全勤者加年度目标绩效分10分。
8、出勤签到工作由党政办承办。
签到表由镇纪委书记收表审定汇总,每周公示一次,每月汇总通报,由财政所按规定兑现奖惩。
9、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县管部门,由镇纪委将考勤汇总每月报送县主管局纪检监察室。
请销假制度一、镇村两级干部因事因病请假时,必须书面向镇党委、政府领导申请。
一律不准口头、电话上请假。
二、每位干部每月请假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病假据实)。
三、政府工作人员请假,两天内由分管领导签批;超过两天的由镇长、书记签批。
站所长、副职领导请假必须由书记、镇长签批。
超过五个工作日(正科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由本人填写《西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后,一般干部报人事局审批,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凭审批的请假通知核销考勤。
村三职干部请假,五天内的由分管组织书记签批。
超过五天的由镇长、书记签批。
四、每月凡有事假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超假期间不得享受目标绩效工资(扣除2天基数后按天计算)。
五、假满而无正当理由续假,未经请示批准,不按时归位出勤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六、村干部一年内请假不得超过1个月,重要工作期间不得请假。
不假外出超过一个月的,一律予以免职处理。
七、凡年度请假累计超过1.5月的(非病产假)扣当年目标绩效分3分,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八、请假批件一律由请假人报镇纪委书记处统一存档管理,每月公示一次,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工作议事制度一、党委政府机关议事会,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特别授权人)召集主持。
二、每周周一作为政府机关的议事日,特殊事项特定特议。
三、凡涉及人事、资金、稳定、安全、低保、救济、任务目标、执法、对外宣传、奖惩考评、发包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必须执行集体议决制。
重大事项可执行票决制。
四、本着“谁主管,谁提议”的原则,各站所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务必做到“一事一议,先谋后议”,事前谋划,疏理成文,编制好草案后,再向集体提议审定表决。
五、严禁各站所室工作人员,应议不议、知情不报、暗箱操作、自行其事、危害延误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提交党委讨论的提议,所议之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切合本地实际,表决务必审慎可行、无歧义、可操作。
七、提议表决由党政办、主管部门认真详实记录备案。
需行文的按发文规定程序办理。
八、参会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工作机密,党委未议定之事不得对外公布,党委未授权公布解释的人,不得对外公布会议议事内容。
学习(会议)制度一、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三职干部必须认真自觉贯彻学习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熟悉本行业务知识,不断丰富自身的文化知识和理论素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两天,村三职干部、党员、社长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天,各部门、各站所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不得少于一天。
三、每半年由党委政府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评。
一是通过查笔记;二是通过出题测试;三是个人自写学习心得上墙公示等形式进行督导。
四、政府机关各部门召集的会议必须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必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几个部门需传达的会议,可以一会贯彻传达,杜绝冗会繁文,精简会议次数。
五、由党委政府组织主持的学习会议,通知应到会人员一律执行严格的点名考核制度,主持人执行会前、会尾二次点名,凡无故缺席者,由镇纪委、党政办通报警诫,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部门择日补会,并处缺会者每次扣绩效分0.3分。
凡迟到、早退会中不假擅自离席者,每次扣绩效分0.1分。
学习考勤记录纳入年度目标加减分考评项目。
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制度一、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公章是代表党委及政府、各部门依法行使集体权力的标志,务必严格管理,谨慎使用。
二、党委公章由分管组织副书记监管,未经党委书记同意批准一律不得加盖党委印章。
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监管,未经镇人民政府镇长批准,一律不得加盖政府公章。
三、副书记外出时公章交党委书记保管,党政办主任因事因病时公章由镇长或指定专人保管。
四、一切对内对外公务盖章,必须由盖章人领取填制盖章申请单,报送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加据意见后,经书记、镇长签审后,副书记、党政办主任据实登记,再加盖公章,批件存档保管。
五、外出办事携带公章,必须由书记、镇长同意后指定专人保管,并搞好印鉴交接登记。
事毕必须及时归还销号。
六、凡发现未经审批未经登记存档加盖公章的,由相关责任人向党委作出检查检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经办人承担相关责任。
公文管理制度1、上级来电、来文(网上来文和纸质来文),党政办要及时搞好签收分送。
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呈请相关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办理。
文件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
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后,党政办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2、本级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
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
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所有发文必须做到不重不漏文号。
3、单位或部门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由单位拟定文稿,交分管领导审核,按照发文程序由主要领导审签后发文。
4、所有文印材料由党政办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由经办人请示领导,经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打印。
5、党政办原则上不对外打印,特殊情况由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打印、复印,对外打印必须登记收费。
信访首问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特制定信访首问责任制。
一、当群众来电、来访时的第一个被问询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认真记录,认真解释、答复。
不属于自己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应当积极引导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推诿怠慢。
二、属于自己办理但因其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致歉,做好解释说明,并承诺办理时间,不能马虎应付或久拖不决。
三、凡因首问时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引发群众闹事或上访的失职干部,执行责任追究,第一次由当事人书面检讨;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古楼镇委员会文件西古委发[2012] 5号中共古楼镇委员会古楼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内务管理的通知镇级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务管理、增强机关干部创业热情,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按照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内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大家严格遵守执行。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来客用餐、用烟接待制度(一)、镇来客生活费接待制度1、镇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镇伙食团;在镇伙食团无接待能力时,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餐馆接待。
2、接待标准:来客为一般人员且在2人以下的,按20元/人以内标准进行便餐接待;来客为县科股室以上干部且2人以上的,按50元/人以内标准进行接待;参观、考察、交流来客由主要领导根据情况拟定,但标准在50元/人以内接待;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要统一安排生活的,按10元/人以内标准安排。
3、接待程序:首先,接待单位或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书记和镇长批准同意,然后,接待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派餐单”,按要求填写好“派餐单”上内容和来客就餐登记台帐。
同时,党政办发出的“派餐单”必须同时具备接待人、分管领导、发单人签字,缺一不可,主要领导栏可后补。
最后,接待人凭“派餐单”第一联可到餐馆就餐接待。
党政办负责“派餐单”管理,凭书记或镇长的安排填开“派餐单”,同时做好登记。
4、具体问题处理:1)分管领导不在镇的问题。
经接待人汇报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临时安排在镇值班的其他分管领导,由在镇值班的其他领导在“派餐单”和“台帐”上签字。
2)书记或镇长不在镇的问题。
由接待人请示书记和镇长后,由书记或镇长立即电话通知党政办发单人员,在“党政办发单人”栏填“书记或镇长”姓名,且签署发单人姓名。
书记或镇长返镇后,党政办发单人负责将“派餐单”和“台帐”传到书记或镇长处,完善签字手续。
3)派餐与台帐统一性问题。
派餐单与台帐的月份和序号要完全一致,派餐单与台帐的栏目内容只能由相应栏内的同志亲自填写,不能代写;党政办每月满后汇总,次月将上月的派餐单的第二联与台帐按序交到镇长处,4)怎样办理审批的问题。
镇长初审后,然后由餐馆老板逐次将报账单、派餐单第一联、台帐递交到财政所、纪委书记处逐一核实,最后将上述资料汇齐递交书记审核,审核时,要派餐单与台帐内容完全一致方可审批,否则,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