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制度章则1234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6. 积极参与国旗护卫队各项活动,非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青年志愿者协会
国旗护卫队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
河南工程学院国旗护卫队管理规定如下:
一、日常任务执行
1. 国旗护卫队负责每周升降旗任务,具体安排为:每周一早晨6:40准时升旗,所有队员需在6:20前到达指定位置;每周五下午5:30准时降旗,队员需于5:20前集合完毕。
3. 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勇于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沟通协调。
4. 具备领导才能并服从组织安排,能够积极适应团队环境。
5. 善于时间管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与工作之间取得平衡。
6. 积极参与国旗护卫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确保出勤率,特殊情况下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青春力量!
一、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国旗护卫队成员的训练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尽的训练计划,确保升降旗仪式的顺利进行及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与团队协作能力。
2. 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我们致力于通过实际行动为校园事业及社会的进步添砖加瓦。
2.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工程学院第____届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河南工程学院
院团委
国旗护卫队
2. 在执行重大任务、参与活动、召开例会、进行政治学习及日常训练时,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时间,按时到场。
二、考勤与缺勤处理
1. 执行升降旗任务、例会、政治学习及训练期间,如队员无故迟到超过三分钟,将视为缺席,记录缺勤一次。对于重大任务的无故缺勤者,将按缺勤两次处理。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规范国旗护卫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由学校举办并管理的,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队伍。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护卫和礼仪表演等活动。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并且具备一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身体素质。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努力,为学校的荣誉和形象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学校的指定教师负责,该教师负责队员的培训、指导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队员的选拔和换届第六条国旗护卫队的选拔和换届工作由学校的指定教师负责,并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队员的选拔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队员的爱国主义情感、纪律观念和表达能力等方面;体能测试主要考察队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表现。
第八条队员的选拔由评委组成的评委会进行。
评委会的成员包括学校的指定教师和国旗护卫队的优秀队员等。
第九条队员的换届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换届工作包括新队员的选拔和原队员的离队等程序,所有选举和决策通过学校的指定教师牵头组织。
第三章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活动的权利,有申请退队和离队的权利。
第十一条队员有享受国旗护卫队培训和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队员必须按时参加队列训练和日常训练,并根据学校和教师的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活动。
第十四条队员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教官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五条队员要爱护学校的设施和装备,不得损毁和滥用。
第四章活动的组织和进行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的领队由学校的指定教师担任,负责队员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包括国旗的升降仪式、国旗的护卫和国旗护卫队的礼仪表演等。
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的指定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必须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进行,并且要有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的措施和准备。
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职业学校国旗班,全称XX职业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生处直接领导的准军事化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中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包头市预备役军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与学生处和其他校内外组织联系,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四十名护卫队队员、三名宣传干事。
其中有三名旗手,男、女护旗手各两名。
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宣传干事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宣传干事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校园护卫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护卫队的管理,提高校园安全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护卫队全体成员。
第三条校园护卫队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团结协作,高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校园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若干分队。
第五条校园护卫队队长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校园护卫队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校园护卫队各项工作;(三)负责对校园护卫队成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四)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校园护卫队工作情况。
第六条校园护卫队副队长职责:(一)协助队长开展工作;(二)负责分管分队的管理和协调;(三)负责对分管分队成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七条校园护卫队分队职责:(一)负责本分队的日常巡逻、安保工作;(二)负责协助其他分队处理突发事件;(三)负责对校园内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和保护。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校园护卫队成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职责:(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工作需要;(三)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六)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第九条校园护卫队成员应做到以下几点:(一)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二)礼貌待人,文明执勤,维护校园形象;(三)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四)不得擅自处理、处置校园内的突发事件;(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校园护卫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及时报告重要信息;(二)加强巡逻,确保校园安全;(三)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四)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象征和标识,护卫队员是学校的荣誉与使命的承载者。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保护和守卫学校国旗,提升学校的形象,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选派优秀学生组成,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优秀的形象和严谨的纪律。
第二章入队与选拔第四条学生在加入国旗护卫队之前,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性,并接受校方的考核。
第五条校方将选拔具备良好品德、服从纪律,愿意为学校形象作出贡献的学生担任国旗护卫队员。
第六条入队学生必须通过严格的选拔考试,并达到一定的体格、身体和心理条件,方可入队。
第七条入队学生要在学校安排的培训期间,接受旗手、仪仗队和鼓手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八条国旗护卫队分为旗手、仪仗队和鼓手三个岗位,每个岗位负责不同的任务。
第九条旗手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稳定的手腕力量,保证国旗悬垂、上升和下降的准确性和庄重性。
第十条仪仗队要学习仪态和仪式动作,并保持整齐划一的队形,确保随队行进时的规范和庄重。
第十一条鼓手要精通鼓乐技巧,并协助仪仗队员,通过鼓点节奏确保整个队伍的有序行进。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二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队内纪律,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
第十三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保持整洁的形象,穿着整齐,每日检查制服和个人卫生。
第十四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服从指挥,按时参加每周例行操练,培养良好的纪律意识。
第十五条国旗护卫队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保持军人风度,不准随意交谈,不准互相追逐打闹。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员必须热爱国家和学校,珍惜和尊重学校的国旗,严禁擅自乱动或违规使用国旗。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员要定期参加学校的国旗护卫队会议,接受队长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员要配合学校的各项活动安排,参加特殊活动时要提前准备和排练。
第十九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国旗护卫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提高队员的凝聚力和组织意识。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

2024年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工作,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学校荣誉感,规范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由学生组成的爱国志愿者组织,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护卫和仪式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高度的纪律性和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经过选拔程序后方可入队。
第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工作由学校有关领导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分为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两个层次。
正式队员负责具体的工作,预备队员作为后备力量,并进行培训。
第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正式队员由每个班级自愿报名,并通过选拔程序筛选出来。
选拔程序包括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第八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每个班级应至少有一名正式队员,负责本班级的国旗升降和相关仪式。
第九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训练和活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十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服从队长和指导老师的指挥,严守纪律,维护队伍的整体形象。
第十一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校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德表现,不得影响学习和其他社会活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负责保护学校国旗的尊严和荣誉,确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重和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保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做好升旗仪式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穿着整齐,佩戴队徽,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等与任务无关物品。
第十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在国旗升降仪式过程中应保持整齐肃立的姿势,严禁说话,不得离岗,严禁出现非正常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必须加强队内交流,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训练和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成员应积极配合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校庆等,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提高队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规范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和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一支重要组成部分,队员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护卫学校国旗、组织升旗仪式、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的队伍,要求队员保持良好的纪律和队列。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形式为班级国旗护卫队和学校国旗护卫队。
班级国旗护卫队由各个班级自行组织,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统一组织。
第二章思想作风第五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增强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第七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言行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八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品德修养和军事科目的理论与技能水平。
第三章组织建设第九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织设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队伍要在各个年级、班级选择优秀队员组成。
第十条学校国旗护卫队的指导教师由学校教师中担任,负责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伍要定期进行组织活动,包括训练、学习和参观等,并根据需要安排各类集体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伍成员要自觉服从队长和指导教师的组织和管理,严禁私自离队或缺席。
第四章选拔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的选拔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选拔标准包括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形象端正、纪律严明等。
第十四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入队后要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考核内容包括队伍组织纪律、队列队形、礼仪等方面。
第十五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定期进行考核,成绩排名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参加升旗仪式和各类重大校园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保持整齐划一的队列和队形。
大学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大学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园内国旗护卫工作,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队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国旗护卫队是由志愿者队员组成,负责在学校内举行升、降旗仪式等活动,维护国旗的尊严。
第三条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具备爱国主义情怀,具有良好的纪律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任务。
第五条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护旗技能和队伍凝聚力。
第六条大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确保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大学国旗护卫队设有队长、副队长、宣传部长、普及部长等职务。
第八条队长负责统领全队,指挥队员执行各项任务,负责队伍的训练和管理。
第九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队伍内部事务,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协助队长管理队伍。
第十条宣传部长负责队伍对外宣传工作,策划和组织相关活动,提高队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普及部长负责组织开展国旗知识宣传活动,提高队员的爱国主义教育水平。
第十二条大学国旗护卫队根据任务的需要,可以设立其他职务,具体由队长根据任务的需要决定。
第三章入队程序第十三条对志愿加入大学国旗护卫队的同学,需提出入队申请书,经过审核合格者方可入队。
第十四条入队者需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包括军事礼仪、护旗技能等内容,合格者方可正式入队。
第十五条入队者需遵守队伍的纪律要求,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积极参加队伍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入队者需签订入队承诺书,承诺遵守队伍的统一安排和规章制度。
第四章训练管理第十七条大学国旗护卫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集体训练,提高队员的护旗技能和队伍凝聚力。
第十八条训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军事礼仪、护旗技能、队列整齐等内容,确保队员具备完成任务的能力。
第十九条训练过程中,队员需服从训练指挥,听从训练安排,刻苦训练,不得懈怠。
第二十条队员因故不能参加训练的,需提前向队长请假,经批准后补课,确保不影响整体训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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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
制
度
章
则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国旗护卫队
简介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以下简称“院国旗护卫队”)属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由院团委直接管理。
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属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干部,应自觉遵守院学生干部制度规则,服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学院工作。
队训:
责任荣誉忠诚律己
行动指南:
心系国旗乐于奉献
严守纪律率先垂范
口号:
爱国尊旗团结护旗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
队员入队宣誓词
面对国旗我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用我火红的青春,谱写国旗礼赞;用我生命的热血,捍卫国旗尊严。
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力实行,博学创新,心系国旗,爱党爱国,自我完善,率先垂范,护我国旗,壮我国威!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共同条
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护卫国旗,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任务。
第二条我院国旗护卫队主要担负学院每周一,重大节日的升降旗仪式以及学院重大活动的礼仪执勤任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现役队员。
第四条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现役队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内务条例
第五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国旗的维护。
第六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
第七条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学习、工作认真谨慎,诚实稳重。
第八条团结互助,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第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在工作中,按要求着装,不得佩戴首饰。
第十条院国旗护卫队男女队员一律不得染发。
第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对队服要妥善保管,不得私穿队服,不得私自外借,更不得损坏队服。
若某队员发生队服损坏或丢失,除给队员要照价赔偿外,且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得有不良嗜好。
第三章
纪律条例
第十三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学习并严格遵守国旗法。
第十四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每星期要按要求参加集训,集训时间根据具体视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院国旗护卫队每月应召开不少于一次的队务会,队务会由院国旗护卫队队长(以下简称“队长”)主持,全体队员参加,主要研究、总结院国旗护卫队近期工作并安排下一阶
段工作,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第十六条院国旗护卫队训练或举行正式活动集合前都要点名,队员必须按要求准时集合。
第十七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需要请假时,应先用A4纸写好请假条向队长请假,由队长签字后即可生效。
相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并且事后补写请假条向队长解释、说明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无效
请假。
第十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请假条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队员弄虚作假,立即开除队籍。
第二十条请假条经队长签字同意后,上交保存。
第二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累计无故不到达两次,开除队籍。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受系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的队员,查实后应立即开除队籍。
第四章
奖惩条例
第二十三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内每月对队员进行考评,考评的内容包括训练态度、出勤次数、内务情况、团队精神、升旗质量。
(下附《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月考评表》)
第二十四条考评优秀的队员在队务会上通报嘉奖。
第二十五条多次在院国旗护卫队考评中考评优秀,且在学院期末评优在良好以上的队员,年终将获得“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优秀队员”荣誉称号及荣誉证书,并于学期
开学时公示全院。
第二十六条对表现优秀且对院国旗护卫队有重大贡献的队员,年终评选优秀队员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七条年终表现优秀的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加2个学分。
第二十八条表现优秀的院国旗护卫队队员可直接成为“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员的培养对象”。
第二十九条院国旗护卫队队员每月请假次数累计达两次者(除因上课请假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请假者之外),本月考评评优资格取消;累计达三次者,学期考评评优资格取消;累计
达四次者,立即开除队籍。
第三十条因违反本条例受警告一次的,取消当月考评评优;警告两次的,取消本学期考评评优;
警告三次的,立即开除队籍。
第五章
组织条例
第三十一条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由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组建,属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管辖下的独立部门,接受共青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
第三十一条院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国旗护卫队实行分组制,每组设组长一名。
第三十二条队长全面主持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负责日常升降旗人员安排、队形排列以及人员调动,督促干部各尽其责,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不定期对各组进行检查,定期向上级
汇报队内各项工作。
计划并上报协商执行。
第三十四条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训练,及时向队长或副队长汇报本组工作,并协助队长及副队长搞好本组工作。
工作要求认真、谨慎,做到一个组的表率。
附则:
一、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新队员选拔标准
1、新队员为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大一新生共青团员或党员。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
3、男生身高在1.70~1.88米,女生身高在1.60~1.75米。
4、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无犯罪及不良行为。
5、学习、工作认真严谨,诚实稳重。
6、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制度章则》的执行权及修改权归共青
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国旗护卫队所有。
三、本制章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月考评表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