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最新)说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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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零售药店操作规程⒈序言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零售药店的运营和管理,确保药店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操作规程按照以下章节组织,涵盖了零售药店的整个运营流程和相关规定。

⒉法律法规遵守⑴药店执照:零售药店必须获取并遵守相关药店执照的要求。

⑵药品管理法规:依法合规进行药品采购、存储、销售和报损。

⑶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环境、设备和药品的安全。

⒊药品采购管理⑴供应商选择:选定合格的供应商,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⑵采购流程:明确药品采购的流程,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和验收程序。

⑶采购记录: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⒋药品存储管理⑴药房布局:合理布局各个药品类别的存储区域,保证存储的方便性和效率。

⑵温湿度控制:设定适宜的药品存储温度和湿度,并进行监测和记录。

⑶药品分类管理:按照药品的特性和需求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

⒌药品销售管理⑴许可证核验:核查顾客提供的处方、医生资质等相关许可证明的真实性。

⑵药品标识:确保药品在销售前标明有效期、批号和主要成分等重要信息。

⑶售药记录:记录每次销售的药品信息和顾客相关信息,并与实际出库数据进行核对。

⒍顾客服务管理⑴咨询服务: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解答顾客的药品使用问题。

⑵投诉处理:建立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处理各类顾客投诉和纠纷。

⒎库存管理⑴盘点规定: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⑵过期药品处理:建立过期药品处理机制,及时清理和报废过期药品。

⒏应急管理⑴应急预案:制定药店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火灾、盗窃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⑵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药店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⒐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药品供应商合作协议●药品采购记录表●药品销售记录表●库存盘点表格⒑法律名词及注释●药品管理法规:指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

●药品执照:药店从事药品销售必须获得的许可证。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药店作为提供药品和健康咨询的重要场所,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近日发布了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在新版规程中,首先对药品的采购和储存进行了规范。

零售药店需要从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并建立严格的药品进货验收记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规程还要求药店必须根据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其次,新版规程还对药品销售和服务进行了明确要求。

零售药店需要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药师或药剂师,对顾客进行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健康咨询服务。

药品销售时需要核准处方或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绝不得违规销售处方药或非法药品。

另外,规程还对药店的经营管理和安全措施进行了规定。

零售药店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对于已过期或次品药品必须及时予以处理。

同时,药店还须建立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药品库存清点和周转以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的发布,将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保障了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
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和安全的购药服务。

希望广大零售药店能够严格遵守新规程,提高服务水平,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和顾客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零售药店经营应依法合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零售药店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顾客用药安全。

第五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药品质控、医疗咨询等制度。

第二章经营活动第六条零售药店应保证药品的合法来源,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合理安排药品展示位置,方便顾客寻找和查看。

第八条零售药店应确保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明码实价,不得乱价、哄抬价格。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接受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三章药品质控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质控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设立合格的药品储存区域,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按规定保存药品购进记录和销售记录,做到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接受药品质量检验,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标准。

第四章医疗咨询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医疗咨询区域,提供专业的医药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专业的医药咨询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零售药店应确保医疗咨询过程中保护顾客隐私,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章顾客权益保护第十八条零售药店应提供店内顾客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有效解决顾客问题。

第十九条零售药店应保护顾客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顾客隐私。

第二十条零售药店应提供药品退换货服务,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章外部监督和执法第二十一条零售药店经营应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抽查。

第二十二条零售药店应主动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零售药店违反本规程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解释权归零售药店所有。

以上为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的内容。

新版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药店操作规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经济的快速增长,药店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运营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为了规范药店的操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近日发布了新版药店操作规程,对药店的各项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新版药店操作规程》对药品采购和销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药店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销售,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也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禁止销售虚假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

其次,《新版药店操作规程》对药店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规范。

药店必须配备专业的药师和药剂师,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的检测和药学知识的培训。

在服务方面,要求药店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正确用药、合理搭配药品。

同时,规定了药店环境的卫生和整洁,以及药品的存储和保管要求。

另外,《新版药店操作规程》对药店的宣传和促销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禁止药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要求药店促销活动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而贩卖劣质产品。

总的来说,《新版药店操作规程》的发布,为药店的规范化运营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有利于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
和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店应当认真遵守规程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药品和服务。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操作规程零售药店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指导零售药店员工进行日常操作,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遵循以下规程是保证客户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的关键。

二、接待客户1. 店内接待员工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2. 每位员工应保持礼貌、友好并展示专业知识。

3. 面带微笑,主动向客户问好,提供帮助。

4. 快速响应顾客的需求,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和建议。

三、产品销售1. 出售处方药品前,必须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出售非处方药品前,应询问顾客是否有相关疾病、过敏反应或慢性病,并根据情况进行建议和警示。

3. 出售保健品、日用品等非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如成分、功效、使用方法等。

四、药品保管1.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存放,同时标注清楚药品名称、药品批号、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2.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和阳光直射。

3. 按照药品有效期的先后顺序使用,避免过期药品的出售和使用。

五、合理用药宣传1. 合理用药宣传是药店的重要任务之一。

员工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如海报、宣传册和口头沟通等。

2. 合理用药宣传应包含用药原则、常见药物副作用、禁忌症以及相应的替代药物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顾客对药物的认识和正确使用药物的意识。

六、卫生与清洁1. 每天开店前,员工应对店内进行卫生清洁。

2. 保持店内地面清洁干燥,避免积水和杂物堆放。

3. 定期清洁货架、柜台和陈列区,保持药品陈列整齐有序。

4. 定期清洁顾客休息区和洗手间,确保良好的卫生环境。

七、应急处理1. 员工应进行应急处理培训,熟悉常见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应急设备的使用。

2. 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冷静应对,第一时间通知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八、工作记录和反馈1. 工作记录应包括销售记录、顾客投诉和问题反馈等。

2. 每天结束时,员工应将工作记录整理并提交给上级领导。

3. 对顾客的反馈建议,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

新版零售药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顾客用药的安全和质量,保护零售药店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的经营活动,包括销售药品、办理处方药配药等。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第四条零售药店应当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用户用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零售药店应挂出经营范围、业务许可证等必要的经营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二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六条零售药店应当储存和销售合法获得许可的药品,不得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

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当对每一批次进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当遵守相关药品销售和营销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从事虚售行为。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熟悉相关药品知识和经营规程。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员工不得向未经处方的用户提供处方药,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非成人专用药品。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员工应当严格履行用户隐私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及病情等私密信息。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员工应当积极参加持续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零售药店进行巡查,核实其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零售药店,行政监督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罚款,并可能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用户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零售药店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做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条零售药店如发现其他同行违反本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操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药品供应商,并与之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 采购药品时,必须查验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药品的合格证明。

3. 确保采购的药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

三、药品收货与验收1. 收货时应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

2. 验收药品时,应核对药品的批号、有效期、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案。

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立即隔离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四、药品存储管理1. 药品应分类存放,易串味、易变质的药品应单独存放。

2. 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先进先出的原则。

3. 药品存储区域应保持清洁,防止药品受潮、受热或受到其他污染。

五、药品销售管理1. 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和必要的警示信息。

2. 对于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并进行处方登记。

3. 定期对销售的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鼓励顾客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2. 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1. 定期对药店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根据审查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记录与文档管理1. 所有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记录和文档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良反应报告等。

3. 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应急预案1. 制定药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问题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2. 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能够执行预案。

通过以上规程的实施,零售药店可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顾客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新版)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新版)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新版)目的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护顾客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行为。

岗位职责药师- 根据需求,提供必要的药品咨询;- 为顾客解释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对顾客提出的药品疑问,提供满意的答复;- 按照规定核对处方和药品商品清单;- 确认顾客病历、药品过敏史和用药史等信息,并作出判断;- 提供顾客所需药品,核对药品数量和质量,并妥善保存。

药剂师- 负责配制药品,核对调配药品的数量及质量,保证无误差;- 妥善保管所用药品原材料,并更新记录;- 调查和处理因药品问题引起的投诉、纠纷等。

- 提供必要的药品咨询和药品使用方法指导;- 按照规定核对处方和药品商品清单;- 确认顾客病历、药品过敏史和用药史等信息,并作出判断;- 提供顾客所需药品,核对药品数量和质量,并妥善保存。

销售管理价格- 按照政府规定确定药品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政府规定执行价格打折政策。

配额- 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不得超出配额范围,不得向缺乏销售资质的单位转让配额。

劳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企业有关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销售流程购药- 顾客凭医生处方或个人意愿选择药品;- 核对顾客基本信息和药品信息;- 提供所需药品,核对数量和质量后完成交易。

验药- 顾客购买处方药时,药师或者药剂师应核对医生处方内容和顾客处方药病历情况;- 药师或者药剂师应对顾客四项要素进行复核: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

包装- 根据顾客要求和规定标准,进行药品包装。

售药- 核对药品数量、质量;- 将药品交给顾客;- 特殊情况下需要告知顾客有关注意事项。

总则-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企业的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规定;- 保护顾客在药品销售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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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1-2013起草人:王保霞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3.11.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2011年9月版版本号:2013年第二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4.1、门店采购人员将门店的缺货计划,通过计算机系统上传给公司总部配送开票处。

采购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2、公司配送开票处开票,仓储部门打印随货同行单,并将门店所需药品配送到门店。

4.3、药品到货后,门店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由配送人员带回公司仓储部统一处理。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

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库。

4.6、按照不同类型药品的管理规定,根据顾客的相关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对在帐药品进行销售出账,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销售人员要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销售出库。

文件名称: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2-2013起草人:王保霞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3.11.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2011年9月版版本号:2013年第二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4.1、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处方审核人员为门店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方。

4.2.处方审核人员,认真对处方所列药品进行审核,查看是否存在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如有应当告知处方持有人,仍需调配,须经处方医生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方可调配,无以上情况,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将处方交予调配人员进行调配。

4.3、调配人员,门店在岗人员,对处方进行调配,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处方所列品种。

4.4、核对人员,门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对调配人员调配过的药品,经核对人员核对后无误,蒋药品销售给顾客文件名称: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3-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4.1、中药饮片专柜营业员在接待中药饮片调配处方时,要及时将需要审核处方交予中药饮片处方审核人员手上,中药饮片处方审核人员为门店具有中药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审方人员进行审方。

4.2、中药饮片处方审核人员,认真对处方所列品种进行审核,查看是否存在十八反、十九畏目录上禁忌品种、查看是否存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如有应当告知处方持有人,仍需调配,须经处方医生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方可调配,无以上情况,中药饮片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将处方交予调配人员进行调配。

4.3、中药饮片调配人员,门店在中药饮片专柜营业人员,对处方进行调配,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处方所列品种。

4.5、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4.6、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复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再付给顾客。

4.7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文件名称: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4-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药品拆零销售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拆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经过专门培训拆零药品销售人员。

4、管理程序4.1、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购买拆零销售的药品时,将顾客的需求告知门店拆零销售专员。

4.2、拆零销售人员,对照顾客的需求,调配好药品交付复核人员,复核后销售给顾客。

4.3、拆零销售包装要洁净、卫生,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4.4、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4.5、拆零销售人员,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4.6拆零销售定义: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的方式。

文件名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5-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4、管理程序4.1、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包含的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类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销售人员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制度规定条款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4.2、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文件名称: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6-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养护人员及门店营业员。

4、管理程序4.1、营业员对来货的药品,按照药品的分类要求对药品进行陈列,对门店销售后补货品种进行补货陈列,并保持陈列区干净整洁,核对药品与价格标牌保持一致。

4.2、养护人员按月对门店陈列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养护员对照计算机系统,分批导出品种养护表格对陈列药品进行实货检查。

4.3、养护中对照实货进行养护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到养护表格中形成养护记录。

文件名称: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7-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4、管理程序4.1、门店验收人员,在验收需要冷藏药品,药品到货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迅速将需冷藏药品放入门店冷藏设备中,门店冷藏设备中的品种应该整齐陈列,不能混乱存放,价格标牌要与品种相对应。

标价牌要放置在平时查看不需要打开冷藏设备的位置。

4.2销售需冷藏药品时,应该在顾客交完销售额后,核对好销售缴费小票信息后,再将需冷藏药品从冷藏设备中取出,交予顾客。

文件名称: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8-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验收、养护、收营员等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4.1、门店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身份确认信息,登录计算机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4.2、进入系统后各岗位人员根据公司培训的操作方法,进行规范操作4.3、验收人员负责验收的系统全套工作,收银员负责系统总全套工作,养护人员负责系统中养护全套工作。

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编号:HFDYFQP09-2013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和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不合格药品处理管理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质量负责人、养护员、验收员、营业员。

4、管理程序4.1、药品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品种,报门店质量负责人,由门店质量负责人对有疑问的品种进行判断确定,确认为不合格品种,直接拒收,退回公司统一处理,确认为合格的品种,验收入库正常销售。

门店质量负责人不能确认的报公司质量部门,由公司质量人员进行确认判断,并将品种移入待处理区,确认为不合格的,退回公司总部不合格库,由公司统一处理,确认为合格的,由门店验收入库,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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