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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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激励全院师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科与科技竞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落实“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能、以赛促改”的培养目标,提高大学生应用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科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竞赛:**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表”中的A类赛事。

B类竞赛:**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表”中的B类赛事。

C类竞赛:其他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校外大学生学科竞赛。

D类竞赛: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校内大学生学科竞赛,A、B、C类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第二章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领导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和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为成员,负责学科与科技竞赛的宏观指导和重大决策。

第四条学科与科技竞赛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竞赛承办单位协调、竞赛方案审核及竞赛奖励认定等工作。

第五条学科与科技竞赛实行“一赛一报”制,涉及跨学科专业、有多个系部学生参与的竞赛,竞赛由承办系部申报,竞赛中应组织跨系部的专家评委团队进行评审,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竞赛承办系部在竞赛前完成“学科与科技竞赛申请流程”,填写《**大学**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上传竞赛方案、竞赛通知,由系部主任、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

原则上A、B类竞赛应举办院内选拔赛。

第七条学院每年设立学科与科技竞赛专项经费,经费项目包括材料费、宣传费、报名费、差旅费、证书制作费等,经费报销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学院欢迎企事业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经学院同意可获冠名权,赞助费用由竞赛承办系部根据学院相关制度用于竞赛活动。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共3名组成。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经费预算决算,审核认定竞赛类别,制定并定期更新《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裁决其他重要事项;同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

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相关竞赛事项、协调安排竞赛有关事宜、发布竞赛信息,核准竞赛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对参赛师生的表彰与奖励、协助管理竞赛成果。

第四条根据竞赛具体情况,学院(部门)可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和指导专家组。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筹措竞赛经费,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具体工作。

指导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供建议,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等。

第三章竞赛类别第五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具体分为:A类(含1级、2级)、B类(含1级、2级)和C类(含1级、2级)。

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促进小学生的学科研究,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学科竞赛参与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竞赛项目
小学学科竞赛分为以下几个项目:
1. 数学竞赛
2. 语文竞赛
3. 英语竞赛
4. 科学竞赛
5. 社会竞赛
三、参赛条件
1. 参赛学生必须是在校小学生,年级不限。

2. 参赛学生需报名参加相应的学科竞赛项目。

四、报名与组织
1. 学校应提前公布学科竞赛的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2.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的学科竞赛。

3. 学生需按照报名要求和期限准时完成报名手续。

五、竞赛规则
1. 竞赛采用个人赛和团队赛两种形式。

2. 个人赛的参赛者需独立完成竞赛内容。

3. 团队赛的参赛者由学校提前组织,需共同完成竞赛题目。

4. 参赛者需按照竞赛规则和要求完成答题或表演等环节。

六、评比与奖励
1. 参赛者根据成绩和表现进行评比。

2. 根据评比结果,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

3. 学校可设置各种奖励,如奖杯、奖状、奖金等。

七、监督与管理
1. 学校应组织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对学科竞赛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科竞赛管理制度,确保竞赛的公平和规范。

八、其他事项
1.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和修改。

2. 学校应将本办法公布在校园官网和通知栏上,供学生和家长
查阅。

以上为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希望能够促进学生的学科学习,增加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科竞赛在中小学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师生的学习兴趣和发展潜力。

为了规范学科竞赛的管理,提高教师竞赛素质,制定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竞赛类别学科竞赛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涵盖了学科教学的方方面面。

各学科竞赛的目标、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需要在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

三、组织机构为了做好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相关机构。

中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该明确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四、报名条件为了保障竞赛的公平性和质量,应该对参赛教师的报名条件进行规定。

例如,要求参赛教师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要求参赛教师在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

五、奖励机制学科竞赛的目的之一是激励教师的学习和进步。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明确各级竞赛的奖励机制,包括获奖教师的荣誉称号、奖金、晋升机会等方面。

六、评审标准学科竞赛的评审标准直接关系到竞赛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明确各级竞赛的评审标准,并确保评审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七、竞赛资源中小学学科竞赛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提高竞赛的质量和效果。

管理办法应明确竞赛资源的调配和利用方式,确保各个学校和地区都能够公平地分享竞赛资源。

八、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学科竞赛素质需要长期的培训和学习。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明确各级竞赛活动中的培训机制,包括举办培训班、提供教学资源等方面。

九、宣传推广为了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学科竞赛,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明确各级宣传推广的措施和责任,包括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

十、监督管理为了确保学科竞赛的秩序和公平性,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中小学教师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应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十一、成果应用学科竞赛的成果应该得到应用和推广。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科竞赛管理,加强对学科竞赛活动的管理,促进参赛人员的素质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科竞赛的组织、参加、评选、奖励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学科竞赛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四条学科竞赛应当注重选拔人才、强化教学、丰富课外活动,有利于提高学科教育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应当由学校、教育行政机关或有关学科管理机构负责,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为之负责。

第六条学科竞赛组织者应当制定竞赛章程,明确竞赛项目、参赛对象、参赛条件、评选标准、评审方法、奖励与被奖励者的权利义务等。

第七条学科竞赛组织者应当制定完整的竞赛程序,按照规定依次进行竞赛项目的初选、复选、决赛等环节。

竞赛全过程的管理应当规范、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科竞赛组织者应当建立评审委员会或专家咨询组,委托有关单位或人员对竞赛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当公示。

第九条学科竞赛组织者应当定期对竞赛小组、评审组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学科竞赛组织者应当定期对各参赛单位的竞赛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第三章参赛管理
第十一条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应当符合竞赛章程和规定的要求,必须保证其身心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参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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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国家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

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十大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一批学科竞赛基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学院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是一种常见的学术活动形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知识水平和技能。

为了使学科竞赛发挥最大的效益,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是学校、教育局等教育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和促进学科竞赛,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达到指定的目标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制度。

二、适用范围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科竞赛活动,包括科学、数学、语文等各学科的竞赛。

三、竞赛组织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由学校、教育局设立,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竞赛活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场地支持。

四、竞赛报名与资格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局报名参加竞赛,并根据不同学科的要求确定参赛资格,确保参赛学生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能力。

五、竞赛日程安排竞赛组织机构需要提前制定竞赛日程安排,包括报名时间、比赛日期、答题方式等,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六、竞赛评估和奖励竞赛评估可以通过专家评委、学科教师进行,对参赛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励和奖金,激励学生参与竞赛。

七、竞赛经费和资源竞赛经费和资源需要由学校、教育局等提供,用于竞赛场地租赁、奖品购买等,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和学生的参与。

八、竞赛监督和违规处理竞赛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并对违规参赛行为进行处理,保证公平公正。

九、竞赛成果宣传和推广竞赛成果宣传和推广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学生参与竞赛,提高学科竞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竞赛数据统计和分析竞赛组织机构可以对竞赛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参赛学生的水平和进步情况,为今后的竞赛活动提供参考和改进。

总结: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促进学科竞赛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规范的竞赛程序和评估标准,可以提高竞赛的公平性和可信度;同时,通过优秀的竞赛宣传和推广,可以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在今后的学科竞赛管理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和机制,以满足学生和学校的需求,并不断提高学科竞赛的质量和水平。

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创新思维的意识,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有效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1、领导小组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科室主任、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教科室、教务处副主任,高一、高二年级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2、管理机构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高一、高二年级部具体安排。

3.竞赛学科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

4.培训对象高一和高二年级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成绩优异者。

年级部通过选拔考试确定学生人选。

每学科40人左右,每个学生最多不超过两个学科。

5、辅导教师由学校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竞赛辅导团队。

参加辅导的老师必须制定好辅导计划,确定辅导内容及课时数,有辅导教案。

二、过程与要求1、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辅导教师须对参加竞赛学生进行辅导。

2、对组织的学科竞赛辅导,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

如有必要,经学校同意,每周可以增加次数。

3、对临时组织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年级部提出临时辅导计划并经学校同意后执行。

4、竞赛结束后,备课组长应将辅导教案及时报教科室存档。

5、教科室每年将本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一次并统一印发给本校各科室,以便及时积累资料,宣传竞赛成果。

三、辅导及参赛经费1、辅导教师加班补助由年级部负责协调解决,各年级、各学科要统标准,由年级部负责考勤。

2、教师辅导用书,除向图书馆借阅外,由教务处组织教师统一外出选购。

学生使用的资料经学校批准后由学生自费购买。

3、初赛的报名费由学生自己解决;参加复赛的学生可报销住宿、往返车费,复赛报名费学生自己承担。

带队教师差旅费由学校报销。

四、奖励1、对在竞赛中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为:省一等奖5000元省二等奖2000元,省三等奖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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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教〔2007〕183号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现将《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七日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鼓励学生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的组织工作
1、学校职责
(1)认定学校组织参加的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确定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各类竞赛的承办单位;
(2)制定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
(3)做好各项竞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负责落实竞赛的相关费用及获奖的奖励;
(5)抽查各项竞赛具体实施情况。

2、学院职责
(1)积极承办学校确定的学生学科竞赛。

负责学生培训,落实培训和竞赛的场地、仪器与设备、教辅人员配备以及其他
必要条件,并负责有关竞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2)执行学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制定学院所承办竞赛的管理细则和相关政策;
(3)组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培养竞赛指导教师,确定相对稳定的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

对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在岗位聘任、业绩考核、职称评定时,要充分考虑其对学校荣誉的贡献;
(4)督促、检查培训与竞赛的过程,及时保存和上报竞赛的有关文档材料;
(5)积极进行与竞赛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并将成果体现在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中。

3、指导教师职责
(1)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辅导方案,制定并实施辅导计划、协调辅导和竞赛过程的各个环节;竞赛结束后对本次竞赛的情况进行总结。

(2)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竞赛的培训和辅导,配合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选拔参赛学生、实施辅导方案,完成竞赛的全程工作。

二、竞赛管理工作
1、学院在收到竞赛组委会参赛报名通知后即提出拟参赛队数(或人数)报教务处审批后确定。

竞赛组委会对参赛队数上
限未做规定或规定的参赛队数上限超过20个的,原则上我校当年的参赛队数=上一年该项竞赛我校获奖队数×1.2。

经教务处审定批准的参赛队报名费由学校承担。

2、由学院负责选拔在校的优秀学生组成集训队,原则上集训队数=参赛队数×1.5。

竞赛辅导前,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需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科学、合理、高效率的辅导计划,辅导计划应包括:每次辅导的内容、起止时间、地点、培训教师姓名、职称、辅导总课时等,并附培训学生名单(姓名、所在学院、班级等),辅导计划必须在辅导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学校学科竞赛以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省级以上竞赛的辅导给予固定的工作量补贴。

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工作量补贴:8课时。

参赛队12个以上,省级竞赛给予共40课时的补贴,国家级竞赛给予共40×1.5的课时补贴(少于12个队,每少1个队酌减3课时)。

4、以集中授课形式辅导的,编制辅导计划时,省级竞赛按不少于40课时编制辅导计划,国家级竞赛按不少于40×1.5课时编制辅导计划;集训队以小组形式分给指导教师单独辅导的,要求指导教师指导1个队辅导时间不少于9课时,同时指导2个队辅导时间不少于15课时,同时指导3个及以上的队辅导时间不少于21课时。

教务处从收到辅导计划时开始核算辅导工作量并组织抽查。

5、指导教师应按所报的辅导计划认真负责的精心指导,若
辅导计划有变动(变动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应事先打报告经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将按所报的辅导计划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实施辅导的,第一次取消全部补贴课时的一半,第二次取消全部补贴课时。

对辅导认真,投入精力多、效果显著的辅导教师,各学院在分配获奖奖金时应予以一定的倾斜,补贴课时和奖金可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人统一分配。

三、竞赛获奖的奖励
根据学校学科竞赛以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参赛和获奖的学生可记创新学分,同时对获得省级以上奖的参赛队和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学院可按以下标准申请奖金(申请时附:参赛学生情况登记表、竞赛情况的书面总结、获奖通知及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务处提供抽查记录),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教师奖励标准:
所有指导教师奖金总额=(0.8+k)×学生奖励的总额。

其中k=(A+B)/2
A:竞争力因子。

全国赛:211高校中有50%以上参赛(含50%)A=0.5;211高校中有30%以上参赛(含30%)A=0.2;211高校中30%以下参赛A=0。

省级赛:省内冠名大学的高校(含浙江大学)均参加A=0.3; 省内冠名大学的高校(除浙江大学外)均参加A=0.15;其他情形A=0 。

B:获奖率因子。

我校参赛队获奖率在70%以上(含70%)B=0.5;获奖率在50%~70%之间(含50%)B=0.3;获奖率在30%~50%之间(含30%)B=0.15;获奖率在30%以下,B=0 。

四、对学校批准参与的官方(有关部委、厅局等)组织的学科竞赛参照以上办法执行;对学校批准参与的非官方(有关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课时补贴和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五、此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学生竞赛办法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工商大学办公室2007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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