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1 总则1.0.1 为了提高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对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控制,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用于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1.0.5 需要现场配制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其配合比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当需要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1.0.7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钾水玻璃材料potassium silicate material以硅酸钾的水溶液为胶结料,缩合磷酸铝为固化剂,硅铝氧化物为粉料和骨料,添加少量辅助材料配制而成的硅酸盐型耐酸耐热材料。
2.0.2 涂层配套aset of matched coating能相容的各类涂层间在材料选用、结构搭配、涂装工艺等方面合理组合形成的复合涂层。
2.0.3 锈面涂料tolerant coating可直接涂装于锈蚀等级为A或B的钢基层表面,同时仍具有一定防锈功能的底层涂料。
2.0.4 自流平涂料self-leveling coating涂装施工过程中,材料呈现一定的流展性,每层涂层干膜厚度不少于300μm,干燥后没有施工痕迹,并有装饰效果的厚膜型涂料。
2.0.5 厚膜型涂料high build coating一次形成干膜厚度不少于60μm的溶剂挥发类涂料或不少于100μm的化学反应类(交联型)涂料。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0号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12-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
5.1.8、5.3.4(2)、
6.1.4(1)、10.1.11、10.1.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5日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2014)【全文附高清无水印PDF版下载】
标准名称: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标准编号:GB50212-2014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14-04-15
实施日期:2015-01-01
PDF质量:高清晰无水印PDF版(官方正式版、完整版、原版扫描,共计:173P(页),PDF文档大小:19.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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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建筑, 腐蚀, 工程, 施工, 规范, GB, 2014, 全文, 高清, 无水印, PDF版, 下载。
GB 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块材防腐蚀工程4.1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4.1.1块材的品种、规格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耐酸度、吸水率和耐急冷急热性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
表4.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质量2天然石材应组织均匀,结构致密,无风化。
不得有裂纹或不耐酸的夹层,其耐酸度不应小于 95%;抗压强度:花岗石、石英石不应小于 100MPa;石灰石不应小于 60MPa。
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机械切割表面应为 2mm;入工加工或机械刨光的表面应为 3 mm。
不得有缺棱掉角等现象。
4.1.2胶泥、砂浆的质量要求及配制,铺砌块材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4.2块材面层的施工及质量检查4.2.1块材使用前应经挑选,并应洗净,干燥后备用。
4.2.2块材铺砌前,宜先试排;铺砌时,铺砌顺序应由低往高,先地坑、地沟,后地面、踢脚板或墙裙。
阴角处立面块材应压住平面块材,阳角处平面块材应盖住立面块材,块材铺砌不应出现十字通缝,多层块材不得出现重叠缝。
4.2.3块材的结合层及灰缝应饱满密实,粘结牢固,不得有疏松、裂缝和起鼓现象。
灰缝的表面应平整,结合层和灰缝的尺寸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4.2.4采用树脂胶泥灌缝或勾缝的块材面层,铺砌时,应随时刮除缝内多余的胶泥或砂浆;勾缝前,应将灰缝清理干净。
4.2.5块材面层的平整度和坡度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块材的面层应平整,采用 2m 直尺检查,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面层:4mm;机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厚度≤30mm):4mm;入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层(厚度>30mm):6mm。
2块材面层相邻块材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面层:1mm;机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厚度≤30mm):2mm;入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层(厚度>30mm):3mm。
3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3.1.4 条的规定。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方案GB5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81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化学工业部1990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范本(doc 106页)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范本(doc 106页)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81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化学工业部1990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为了确保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建筑物长期使用寿命,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防腐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金属结构及其他建筑材料的防腐蚀处理。
二、施工前验收1.设计文件评审在施工开始前,应对防腐蚀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艺方案等,确保设计合理、符合要求。
2.材料检验所有用于防腐蚀工程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应进行材料检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人员培训施工前应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防腐蚀工程的培训,包括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要求、要领和安全措施。
三、施工过程验收1.现场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
3.安全措施执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四、施工验收1.初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初验,检查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材料使用、工艺流程、施工质量等,确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复验初验合格后,应进行复验,对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最终验收复验合格后,进行最终验收,由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认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形成验收报告。
五、质量保证1.施工质保文件归档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等应进行归档保存,作为质保文件,确保施工质量可追溯。
2.质量保修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防腐蚀工程进行保修,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3.定期检测建筑防腐蚀工程完成后,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建筑物的防腐蚀性能持续有效。
六、责任分工1.业主单位负责对建筑防腐蚀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1.0.1 为了提高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对防腐蚀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控制,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用于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1.0.5 需要现场配制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其配合比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当需要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1.0.7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 钾水玻璃材料 potassium silicate material以硅酸钾的水溶液为胶结料,缩合磷酸铝为固化剂,硅铝氧化物为粉料和骨料,添加少量辅助材料配制而成的硅酸盐型耐酸耐热材料。
2.0.2 涂层配套 aset of matched coating能相容的各类涂层间在材料选用、结构搭配、涂装工艺等方面合理组合形成的复合涂层。
2.0.3 锈面涂料 tolerant coating可直接涂装于锈蚀等级为A或B的钢基层表面,同时仍具有一定防锈功能的底层涂料。
2.0.4 自流平涂料 self-leveling coating涂装施工过程中,材料呈现一定的流展性,每层涂层干膜厚度不少于300μm,干燥后没有施工痕迹,并有装饰效果的厚膜型涂料。
2.0.5 厚膜型涂料 high build coating一次形成干膜厚度不少于60μm的溶剂挥发类涂料或不少于100μm的化学反应类(交联型)涂料。
GB 50212 202x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内容摘要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目录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 1
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公告
2
1总则
3
2术语
4
3基本规定
5
4基层处理
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6水玻璃类防腐蚀工 程
7聚合物水泥砂浆防 腐蚀工程
8块材防腐蚀工程
01
9喷涂型聚 脲防腐蚀工 程
02
10涂料类 防腐蚀工程
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5.1一般规定 5.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5.3材料的配制 5.4纤维增强塑料的施工 5.5树脂整体面层的施工 5.6养护和质量检查
6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6.1一般规定 6.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6.3材料的配制 6.4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 6.5水玻璃混凝土的施工 6.6养护和质量检查
10涂料类防腐蚀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2涂料的配制与施工 1011.1一般规定 11.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11.3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 11.4沥青稀胶泥涂覆的隔离层 11.5碎石灌沥青垫层 11.6养护和质量检查
12塑料类防腐蚀工程
7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
7.1一般规定 7.2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7.3砂浆的配制 7.4整体面层的施工 7.5养护和质量检查
8块材防腐蚀工程
8.1一般规定 8.2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8.3隔离层的施工 8.4块材的施工 8.5养护和质量检查
9喷涂型聚脲防腐蚀工程
9.1一般规定 9.2原材料和涂层的质量要求 9.3聚脲的配制 9.4施工 9.5养护和质量检查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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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8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81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邮政编码:05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化学工业部1990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防腐蚀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
对原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复验。
第1.0.4条对施工配合比有要求的防腐蚀材料,其配合比应经实验确定,并不得任意改变。
第1.0.5条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层处理及要求第一节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第2.1.1条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必须坚固、密实、平整;基层的坡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起砂、起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
平整度应用2m直尺检查,允许空隙不应大于5mm。
第2.1.2条当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铺砌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进行其它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
第2.1.3条基层必须干燥。
在深为20mm的厚度层内含水率不应大于6%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注:当使用湿固化型环氧树脂固化剂施工时,基层的含水率可不受此限制,但基层表面不得有浮水。
第2.1.4条基层表面必须洁净。
防腐蚀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的浮灰、水泥渣及疏松部位清理干净。
基层表面的处理方法,宜采用砂轮或钢丝刷等打磨表面,然后用干净的软毛刷、压缩空气或吸尘器清理干净。
当有条件时,可采用轻度喷砂法,使基层形成均匀粗糙面。
第2.1.5条已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或改建、扩建工程中已被侵蚀的疏松基层应进行表面预处理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可使用溶剂、洗涤剂、碱液洗涤或用火烤、蒸汽吹洗等方法处理,但不得损坏基层;二、被腐蚀介质侵蚀的疏松基层,必须凿除干净,用细石混凝土等填补,养护之后按新的基层进行处理。
第2.1.6条凡穿过防腐层的管道、套管、预留孔、预埋件,均应预先埋置或留设。
第二节钢结构基层第2.2.1条钢结构表面应平整,施工前应把焊渣、毛刺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
第2.2.2条钢结构表面处理的等级应分为两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只能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二、二级钢结构表面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第2.2.3条钢结构表面的处理方法,可采用干法喷砂、酸洗处理、机械除锈或手工除锈。
第2.2.4条对污染严重的钢结构和改建、扩建工程中腐蚀严重的钢结构,应进行表面预处理,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被油脂污染的钢结构表面,可采用有机溶剂、热碱液或乳化剂以及烘烤等方法除去油脂;二、被氧化物污染或附着有旧漆层的钢结构表面,可采用烘烤、铲除等方法清理。
第2.2.5条经处理过的钢结构基层,应及时刷上底涂料间隔时间不应超过8h。
第三节木质基层第2.3.1条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油脂、树脂并将表面的浮灰清除干净。
第2.3.2条木质基层应干燥,含水率不应大于15%。
第2.3.3条基层表面被油脂污染时,可先用砂纸磨光,再用汽油等溶剂洗净。
木质基层有节疤、树脂时,应用脂胶清漆等作封闭处理。
81-GB5021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三章块材防腐蚀工程第一节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3.1.1条块材的品种、规格及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耐酸砖、缸砖、耐酸陶板、铸石板的耐酸率和吸水率,应符合表3.1.1的规定,其热稳定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中合格的规定。
耐酸砖、缸砖、耐酸陶板、铸石板的质量表3.1.1项目耐酸离(%)吸水率(%)一类≤0.5≥99.80二类酸砖耐≤2.0≥99.80三类≤4.0 ≥99.70砖缸≤7.0 ≥94.00板耐酸陶≤7.0 ≥97.00板铸石≥99.00二、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应组织均匀,不得有裂纹或不耐酸的夹层,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5%;浸酸安定性应合格;吸水率不应大于1%;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00MP。
三、聚合物浸渍混凝土块材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70MPaa;吸水率不应大于1%;抗渗性应大于4MPa;其表面的浸渍深度不应小于20mm。
浸渍液宜采用配合比为9∶1的苯乙烯环氧树脂液或苯乙烯不饱和聚酯树脂液。
四、沥青浸渍砖,其浸渍用砖宜采用75号粘土砖。
当使用温度小于30℃时,浸渍用沥青的标号,宜采用60号;当使用温度为30~40℃时,宜采用30号。
浸渍深度不应小于15mm。
第3.1.2条胶泥、砂浆的质量要求及配制,铺砌块材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第二节块材的施工及检查第3.2.1条块材使用前应经挑选,并应洗净、干燥后备用。
第3.2.2条块材铺砌前,宜先试排;铺砌时,铺砌顺序应由低往高,先地坑、地沟,后地面、踢脚板或墙裙。
阴角处立面块材应压住平面块材,阳角处平面块材应盖住立面块材。
块材铺砌不应出现十字通缝,多层块材不得出现重迭缝。
第3.2.3条块材的结合层及灰缝应饱满密实,粘结牢固,不得有疏松、裂纹和起鼓现象,灰缝的表面应平整,灰缝的尺寸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第3.2.4条需作勾缝的块材面层,铺砌时,应随时刮除缝内多余的胶泥或砂浆;勾缝前,应将灰缝清理干净。
.第3.2.5条块材面层的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地面的面层应平整,并应采用2m直尺检查,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耐酸砖、缸砖、耐酸陶板、铸石板的面层4mm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的面层8mm聚合物浸渍混凝土块材的面层6mm沥青浸渍砖的面层6mm二、块材面层相邻块材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耐酸砖、缸砖、耐酸陶板、铸石板的面层1.5mm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的面层3mm聚合物浸渍混凝土块材的面层2mm沥青浸渍砖的面层2mm三、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坡长的±0.2%,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30mm;做泼水实验时,水应能顺利排除。
第四章沥青类防腐蚀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沥青类防腐蚀工程包括下列内容:一、沥青稀胶泥铺贴的油毡隔离层、涂覆的隔离层;二、沥青胶泥铺砌的块材面层;三、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或垫层;四、碎石灌沥青垫层。
第4.1.2条施工环境的温度,不宜低于5℃;施工时的工作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第4.1.3条沥青应按不同品种和标号分别堆放,不宜曝晒和沾染杂物。
第二节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第4.2.1条道路石油沥青、建筑石油沥青和普通石油沥青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道路石油沥青》、《建筑石油沥青》和《普通石油沥青》以及表4.2.1的规定。
道路、建筑和普通石油沥青的质量表4.2.1道路石油沥建筑石油沥普通石油沥目65号55号75 30号乙10号号60 60号甲号乙30号甲℃,针入度(2520 21~21~~51~1100g,燉80~4180404005556575)10mm℃,延度(25≥70 ≥40 ≥3 ≥3 ≥1 ≥2 ≥1.5 ≥1 cm)软化点(环球50~45≥100 ≥80 ≥45 ≥70 ≥60 ≥95 ≥60 法,℃)石油沥青油毡、沥青玻璃布油毡和再生胶油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沥青油毡》、条4.2.2第《沥青玻璃布油毡》和《再生胶油毡》的规定;石油沥青油毡的标号,不应低于350号。
第4.2.3条纤维状填料宜采用6级角闪石棉或温石棉;温石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温石棉》的规定。
第4.2.4条粉料的耐酸率不应小于95%;其细度要求为0.15mm筛孔筛余量不应大于5%,0.09mm筛孔筛余量应为10%~30%;亲水系数不应大于1.1。
第4.2.5条细骨料的耐酸率,不应小于95%。
含泥量不应大于1%,其颗粒级配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细骨料颗粒级配表4.2.5筛孔(mm)5.0 1.25 0.315 0.1690~95~65100累计筛余量(%)800~10~35第4.2.6条粗骨料的耐酸率不应小于95%,浸酸安定性应合格,空隙率不应大于45%,含泥量不应大于1%。
第4.2.7条沥青胶泥的质量,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沥青胶泥的质量表4.2.7使用部位的最高温度(℃)目项31~40 41~50 51~60 ≤30 耐热稳定性(℃)≥50≥70 ≥40 ≥60 浸酸后质量变化率(%≤1.81-GB5021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2.8条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的抗压强度,20℃时不应小于3MPa,50℃时不应小于1MPa。
饱和吸水率(体积计)不应大于1.5%,浸酸安定性应合格。
第三节沥青胶泥、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的配制第4.3.1条沥青胶泥的施工配合比,应根据工程部位、使用温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
施工配合比可按本规范附录一附表1.1选用。